于飞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佛教寺院经济与社会经济同步成长,如今寺院的经济实力普遍雄厚,其所支配和运用的资金数额也越来越大且越来越多样化。因此,为了使佛教组织能更好地开展和推进佛教文教事业以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避免因资金运用不当产生消极影响,佛教组织自身对寺院经济的收入与支出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佛教;寺院经济;收入管理;支出管理
中图分类号:F0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0-0233-02
一、寺院经济中的收入管理
佛教组织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要确保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寺院经济的开展中就必须有健全的收支管理制度,以保证有限资金和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从历史来看,佛教寺院早期一般实行“三纲制”,即设立寺主、上座、维那具体负责僧团与寺院的管理,也包括寺院的财物管理。唐宋以降,佛教丛林制度形成,建立了以住持为核心、东西两序为弼辅的管理制度。寺院财产的管理也变为主要由东序知事负责。寺院丛林制度发展至近代,虽然寺院所需要处理的各种事务越来越复杂,但寺院的财产管理基本还是沿用了唐宋以来的管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寺院农林业、工商业以及寺院服务等经济的日益发展,加之香火、捐赠等收入,寺院的收入也日益多样化,所以,之前与丛林制度相对应的司库制度已远不能满足当前寺院经济的运作和管理了。因此,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当前寺院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当前寺院的主要收入来源,笔者把寺院经济的收入管理分为寺院自养经济收入管理和捐赠收入管理两个方面。
1.寺院自养经济的收入管理
这方面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寺院从事农林业生产、工商业经营和宗教服务等收入的管理。当前,大部分佛教寺院都建立了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并且对寺院经济中的每一项收入管理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寺院经济中所有经营所得的现金和支票收入都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入账,由寺院设立的财务处统一管理,并且要建立银行存款、现金等账户,做到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严格管理账户。另外,所有实物如旅游纪念品等经营所得收入须先由寺院库房清点核对,然后确认入账价值并填写缴款凭证,最后交财务处核收入账,进行统一管理。有的寺院如上海真如寺在完善寺院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各项收入管理还做了具体规定:其一,门票收入管理。门票要编号印制,售出要按编号顺序,售出款项每天当日交出纳,由出纳出具收据,月终结算,售出总金额减去成本,得利润作为收入中之一。其二,法物流通收入管理。购进法物要有发票,销售法物每天终了或次日款项要交出纳,出纳出具收据,月终盘点,法物数量再由会计结算销出金额减去成本,求得利润也作为收入中之一。第三,宗教礼仪服务收入管理。收入金额全部交出纳,由出纳出具收据,月终会计结算总收入。
2.社会各阶层的捐赠收入管理
有学者曾指出,“巨额捐赠几乎成为各个寺庙动产收入的主要构成。而于一般平民百姓的零碎捐助,就更是永远无法理清的一团乱麻了。”[1]特别是随着工商业的发达,寺院来自工商阶层人士的大量捐赠更是多如牛毛,无以统计。因此,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将这部分收入管理好,自觉接受信众和其他组织机构的监督,就显得非常重要。《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给捐赠者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据或本场所统一印制编号的收据,加盖本场所印章。接受的捐赠应当及时入账,捐赠的是实物的,应当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核价入账。”举例言之,如上海真如寺在捐赠收入管理中,统一把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的捐赠,均列为“香金收入”科目,并可另立明细账。具体管理如下:香金收入(包括现金、存折、外币)均由出纳签收入账,且所有香金收入,均须出具收据在“事由”栏内注明来源;节日和平时开放香金柜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开启、清点,开列清单一式三份。清点人清点后分别由负责人、出纳和清点人各执一份,如有必要,并可在香金柜上使用两把锁,由两人分别掌管;香金柜中现金当日连同清单交出纳,由出纳出具收据交开启清点人员;香金柜中外币,应在清单上列明与现金同时交予出纳,由出纳在现金收据上注明外币种类和数量,并另行立账记录,各类外币兑换按国家规定处理;香金柜中的贵重物品(黄金及其他饰品),清点后开列清单及时会同保管人员装入编有顺序的信封,注明内装物品的名称形状数量,加封后由开启及保管人员共同签章,连同清单交保管人员,在返回开启人员的清单上签章,保管人员应立账记录,贵重物品的保存期不得超过一年。信众非投入香金柜乐助费,一律出具收据,乐助款直接交予出纳的由出纳开具收据,其他人收取乐助的由收取人出具收据,然后将乐助款连同收据中的记账凭证联交出纳入账,出纳应在收据的存根联上签章表示款项收讫[2]。
二、寺院经济中的支出管理
古时丛林寺院,三衣一钵,粗茶淡饭,百衲衣只求蔽体,生活简单,物质生活降至最低线。因此,当时一个司库制度就能确保丛林寺院经济的正常运转。然而,当今寺院在经济支出方面表现为越来越多样化,不管是小庙的“量入为出”还是大寺院大丛林的“量出为入”方式,寺院经济发展中对财务支出的管理日益重要。特别是当前许多寺院已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除了僧人的衣、食、住、行日常性支出和寺院工作人员工资开支外,寺院建设、殿宇维修、文物保护、文教事业和慈善事业等支出是寺院经济支出中的主要部分。因这部分支出数额巨大,对于不少寺院来说还不是那么轻松的。“根据1992年台湾地区宗教团体的普查报告,台湾地区共计有2 238所佛教寺院、33 298名僧侣神职人员,以及有登记的信徒人数为10 6 191名,合计平均每万人拥有1.08所佛教寺院;寺院的支出规模仍以50万元以下居多(66.4%),不过,也有6.12%寺院的年度支出规模高达500万元以上;……而这也直接说明了每一所佛教寺院背后实则背负着育养常住僧侣庞大、沉重的经济生计压力。”[3]所以,在寺院经济发展中必须严格按照寺院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寺院经济支出管理应该从宏观和微观上根据支出的不同情况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僧众监督。需要听取信教公民意见的,应当征求信教公民意见。endprint
1.寺院经济支出的宏观管理
改革开放以后,佛教寺院的经济来源和僧众的生活来源已经不是出自国家政府的财政拨款,而是依靠经营农林工商以及从事宗教服务来实现生产自养。然而,与中国在经济、社会地区间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一致,寺院经济也存在着地域上的不平衡。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寺院经济自然要比西部等落后地区的经济状况要好的多,城市寺院相对乡村寺院,各项经济收入也较多。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寺院经济实力较弱的寺院在资金需求与供给不足上的矛盾非常突出,而寺院经济实力较强的寺院往往又因为大力发展文教事业等出现财务赤字的现象,所以,建立相对集中的资金管理体制,对寺院的财务支出进行统一管理,在保证日常开支的情况下,集中所有资金确保大型宗教活动或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也即“集中力量办大事”,解决寺院经济中的资金供求矛盾。再者,对于寺院的经常性支出,如水电费、办公费、僧人外出学习培训费等开支实行定额管理。由于这部分支出比较固定,因此,严格控制该项支出,可以节约寺院经济的总支出数额,把结余的部分运用到其他项目上。此外,对于僧众的生活费以及教职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支出实行定员管理。也即按照事先定制的标准准确统计该项支出的总额,并根据支出标准的变化(如物价升高)适时调整支出数额。
2.寺院经济支出的微观管理
从微观上来看,寺院经济的支出管理应细化为更为具体的管理流程。如寺院因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日常办公所需现金或实物等费用支出须由经办人填写付款凭单连同原始凭证交主管负责人签章,也可在发票背面由经办人、验收人、财务主管负责人同时签章,方能领取。需要用支票方式支出的,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并经财务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领用。再者,预定工资、奖金、福利等费用,人数和金额如有变动,需由主管负责人或其受权人书面通知财务。此外,白发票不能报销。如在执行中确有困难,须经办人员写明原因,经主管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但也应该在金额较小、次数较少的范围内从严掌握。最后,寺院添置财产价值在100元以下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100元以上的由主管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的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审批。
总之,当前佛教寺院经济发展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寺院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并且各项开支要严格执行寺院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安排寺院的资金,从而最终使寺院经济以及佛教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
参考文献:
[1] 段玉明.中国寺庙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 上海真如寺释妙灵.真如寺志[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2006.
[3] 王顺民.佛教与社会的应答——兼论当代寺院经济资源拓展的若干思索[J].普门学报,2007,9(41).
[责任编辑 柯 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