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河南省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张富田
(许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河南许昌461000)
城乡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河南省经济的发展,而工资性收入差距在其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分析河南省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的现状和原因,从提高农村居民的职业技能,增加农村居民的非农就业机会,改变农村居民生活观念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整套解决方案,从而推动河南省区域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河南省;城乡居民;工资;收入差距;研究
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已成为我国现实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不仅阻碍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与稳定。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省,虽然已经采取各项措施在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然很大,这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河南经济社会的“三化”协调发展。从城乡收入结构的角度上来看,工资性收入差距是影响城乡收入差距最主要因素,并且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最大,因此,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从而缩小河南省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问题就成为制约河南省城乡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
在现有的研究中,将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差距归结为3种原因。首先是将工资性收入差距归因于城市化发展因素,如汪茂泰、徐柳凡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总水平也越低,但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会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因此,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城市化的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对农村的投入,构建起收入公平分配的各种制度安排[1]84-87。其次是将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归因于政策体制因素,如蔡文炎指出当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城乡收入扩大的事实,实行有利于农村居民的政策,并增加对农村的财政支出,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这才能有效的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27-28。最后是将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归因于自然因素,如张中锦、范从来指出,由于存在自然性的因素: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中的不同结构比例和不同特征而形成了性质迥异的不平等效应,所以分项收入增长率与总收入增长率的不同发展走势必强化或弱化这种收入不平等效应[3]19-24。这些研究都是从某些方面分析了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不断增加的原因,并没有从多方面提出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并且也没有考虑不同地域特征、现实环境对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别的影响,所以其提出的解决措施缺少实践性和可行新。而本文希望通过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数据来分析河南省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找出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进而找出缩小河南省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的对策,提出系统化的解决方案,有利于河南省城乡一体化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的现状
1.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从近年河南省统计年鉴可以看出,河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近来9年的时间里增长了2.55倍,年均增长12.41%,其中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从绝对量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2002年的4 289元逐年递增至2010年的10 805元,9年间长了2.52倍,年均增长12.25%;从相对量看,它一直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3以上,居于主导地位。
2.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2002~2010年的9年间增长了2.49倍,年均增长12.08%。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纯收入中居于第2位:从绝对量上看,工资性收入从2002年的567元逐年递增至2010年的1 944元,9年间涨了3.43倍,年均增长16.66%;从相对量看,其相对水平也在逐年提高,在农村居民纯收入中的比重由2002年的25.6%逐年递增,2010年达到35.2%,正逐渐成为农村居民的纯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二) 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现状分析
1. 基于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的静态分析
从图1中可以看出:2002~2010年间,城乡工资性收入的相对差距虽有所缩小,但其绝对差距从2002年的3 722元扩大到了2010年的8 861元,在此9年间绝对差距增长了2.38倍,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以这种速度增长,将严重阻碍河南城乡一体化进程。
图1 城乡工资性收入绝对差距走势
2. 基于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的动态分析
通过分别将城乡工资性收入的绝对差距以及相对差距的数据显示在图2上来分析其大致走势①:
图2 城乡工资性收入相对差距走势
从以上两图可以明显看出:城乡工资性收入绝对差距在这9年间一直呈现上升趋势,而且每年的增幅都很大。以现在城乡收入差距走势来看,在未来几年内,不管增幅将扩大还是缩小,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城乡工资性收入相对差距在这九年间有增有减,但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特别是2009~2010年期间,其下降幅度很大。就目前走势来看,城乡工资性收入相对差距在未来几年内可能增也可能减,但大体上还是呈现下降趋势。
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相对差距的缩小趋势是由于政府已经采取措施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鼓励创业政策的扶持范围等,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把提高农民收入放在一个全局的高度来抓,从而使得城乡收入差距不断得到改善,工资性收入相对差距也在逐渐缩小。但是,工资性收入绝对差距却仍然很大,而且每年都在继续扩大,这将严重威胁河南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下面将逐步阐述造成工资性收入绝对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
(一) 农村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不能满足城市工业化进程的要求
农村居民的职业技能低下是导致河南省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从河南省统计年鉴上可以得出2010年以来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构成: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占9%,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占35%,在本地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占9%,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占47%,显然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所得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几乎为1/2,因此考察影响农村务工人员的收入是分析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农民工是一个流动性很强的群体。在职业上他们主要在城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而在身份上他们还是农村户口。农民工群体规模庞大,并且由于受教育程度、自身素质、信息资源占有等因素制约,在就业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困惑和障碍。首先,从2010年的河南省农村居民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方面来看,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重多达60%,而初中文化程度以上仅占19%,他们多数人的职业技能很低,所掌握的也仅仅是一些基本的从业要求,这是造成农民工就业时很难进入那些技术及专业性要求很强而工资却很高的领域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虽然有些部门会对员工进行一些职业技能培训来弥补员工自身能力不足问题,但是部分培训机构并不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于讲授也只是顺应上级的要求形式化,没有从思想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配合国家在企业领域和农村地区领域的重大项目,从而使得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二)城乡居民的身份背景不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
就业乃民生之本,而当前农民充分就业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的分割现象,这里主要是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种种限制和歧视性规定,它通过影响农民就业而导致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就业歧视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甚至部分劳动力供给者具有更好的劳动力供给条件,但是由于这部分劳动力个人的非经济特征而遭到雇主的拒绝,因而承受着不适当的失业比重。
一方面,在有些岗位上,农村居民的就业权利受到限制,在所谓的身份背景不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的借口下被剥夺就业机会,这就使得在原本就业压力就很大的基础上农村居民的就业门槛又高一层。另一方面,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拥有充足的选择员工的条件,除优先要求员工能够胜任工作外,还会有财务安全性、人员稳定性、观念一致性,群体亲和性等方面的要求,在内在动因上更愿意选择城市劳动力而非农村劳动力,这最终会导致农民工获得工资性收入的机会大幅度减少。
(三)农村居民的思维方式、就业观念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河南省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长期从事农业使得农村居民的非农就业意识不强。一些生活在农村,且家中有自己的耕地农民,还是愿意以种地为主,虽然这只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居民外出务工,但这确也是造成河南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低于城市居民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其表现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村居民就业竞争意识薄弱,缺乏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上岗的勇气和耐心,农民工多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聚集。据调查发现,河南省农民工有组织输出的只占36%,其他64%则投亲靠友、自找门路或者通过务工地劳务市场介绍务工[4]41-44。在城市陌生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以血缘、地缘、业缘为纽带的聚集现象。
其次,农村居民中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有一部分人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还过上小康甚至富裕生活,部分农民安于享乐、不愿意外出务工,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这种现象不仅在河南省普遍存在,而且也是当前中国农村居民观念陈旧的典型表现。
最后,农村居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择业观念不正确。他们容易忽略那些地位低下,工资微薄的职位。一部分企业负责人表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观念不对也是导致农民工就业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提高农村居民的职业技能,增强其非农就业能力
首先,应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灵活多样的人才培训模式,深化农村教育培训改革。要充分挖掘农村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鼓励企业、行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的普通中学,要将农业生产实际、职业培训内容纳入综合实践课;农村职业学校,要以深化就业为导向,注重学以致用,要突出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要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劳力转移技能培训的相应机制以及由政府按市场经济运作提供必需的财政补贴,确保师资、资金落实到位,促使以农村劳力转移为目的教育培训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其次,在培训中,政府往往“一厢情愿”定题目,未结合市场需求和企业用工实际,结果政府费力不少,培训出来的农民工企业却“用不上”,农民也觉得学到的本领“不管用”,造成培训与需求脱节,影响了农民就业。对此,河南省应及时转变思路,按照市场和企业所需列单子,政府对农民进行“订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这种“先订单后培训”的具体做法可以是:农民在培训之前与企业签订“订单式”培训协议书,培训合格后即可到企业就职。为保证“订单式”培训的实施,分头与农民、企业和企业服务中心签订责任状,并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
(二)增加农村居民的非农就业机会
1. 废除户籍制度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限制,增强就业机会平等的法律保护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这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严重影响了河南省市场化的推进和城镇化进程,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限制了农村居民进城就业机会和农村居民的收入,造成了城乡收入差距问题。要想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平衡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必须逐步开放户籍制度并最终打破这种城乡户籍分割局面,实现城乡户籍一体化的目标。
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河南省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②,由法律赋予它独立职权,我们可以定位它为法定机构。委员会由政府任命的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其中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须由法律专家或法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关于就业歧视问题以及其他歧视问题的投诉,有权展开调查和裁决,有权将本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向社会和政府公布,并就有关反歧视法律的问题向政府、法院以及社会提供咨询、意见;有权独立地向法院提起反歧视诉讼;规范劳动力市场。重点是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的种种障碍,废除城乡割裂的二元户籍制度,培育和健全劳动力市场,建立平等竞争、自由流动、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城乡间的就业歧视。
2. 改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识和方式,增加对农村第二、三产业的投资
目前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主要是局限于社会治安方面的限制和管制,不能为农村居民进城就业提供服务。但是,取消就业的种种限制并不一定给城市居民带来冲击。因为农村居民会考虑到个人利益最大化及其城市生活能力的高低,从而必将使农村居民做出理性的决策,而不至于一下子全部涌入城市工业部门,因此政府应改变这种观念,逐渐放开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限制。同时,政府应通过改变以前自发、分散的劳动力输出方式,实行规范的劳务服务,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一方面,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全方位的就业需求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及时掌握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状况,从而尽早制定措施对其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当前中国农村居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如果按照发达国家的劳动力转移模式,通过城市化来实现将农村巨大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至少在几十年内这一目标很难实现。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巨大的农村市场为农村劳动力在农村从事第二、三产业提供了可能。如河南临颍南街村农民通过加大对第二产业投资来实现增收的效果显著,这可以而且应该被作为河南省其他农村实现农民增收的典范[5]20-23。
(三)改变农村居民生活观念,提高其非农就业意识
农村居民固有的保守思想以及错误的择业观念减小了其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可能性,因此也就必然造成城乡工资性收入差距。为此,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改变当前农村居民这种思想状况。
1. 提高农村居民就业竞争意识,并改变其择业观念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在农村开展一些就业指导会,并让他们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劳动法规,帮助他们树立就业的信心,改变农村居民不敢或不想参与就业竞争的思想,使他们勇于抛开自己身份积极地投身于劳动力市场参与就业的双向选择。同时,政府也要采取多种渠道让信息掌握不充分和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不够了解的农村居民掌握更多的信息资源,从而使他们在参与就业竞争时更加有信心。另一方面,还应当传达当前的就业形式,让他们深刻意识到当前就业极其困难的事实,从而使他们改变对工作挑挑拣拣的心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2. 鼓励农村居民自主创业
创业可能带来的是一群甚至是一片的就业群体,大量的成功事例足以证明这一点。农村这些待业的劳动力,只要有素质、有技能而且有一定的财力,都应该大胆地走出自主创业这条路。
具体做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点: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河南省各市委、市政府可以成立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和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工办、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及时协调处理全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中遇到的技能培训、信息发布、法律维权等各类问题,积极为农民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不断提升农民就业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第二,延伸创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在涉农区县、镇街和行政村三个层面,广泛开展农民创业调查,重点调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自主创业等方面情况,出台一些统筹城乡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等一系列帮扶政策。第三,夯实平台基础,完善创业服务。在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过程中,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推进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向农村延伸,建成以市、区县劳动就业指导中心等公共职业中介机构为主体,公益性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为补充,城乡一体、竞争有序、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注释:
① 本图表数据均来自历年河南省统计年鉴。
② 美国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执法机构,执行所有联邦政府的平等就业机会法律,并负责监督和协调所有联邦政府的平等就业机会的规定、措施和政策。
[1] 汪茂泰,徐柳凡.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9(11).
[2] 蔡文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J].经济研究导刊,2009(34).
[3] 范从来,张中锦.分项收入不平等效应与收入结构的优化[J].金融研究,2011(01).
[4] 石华灵.试论河南农民工就业长效机制的构建[J].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5] 林风霞.河南省投资结构优化新探[J]. 企业活力,2010 (07).
[责任编辑乐知]
The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Salary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Henan Province
ZHANG Futian
(Management and Economy Institute, Xuchang University, Xuchang 461000, China)
The problem of larg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has seriously hindere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Henan province, and in which the proportion of wage income gap is the largest.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ason analysis of salary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Henan province, from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rural residents, put forward a complete set of practical solutions in these aspects: increasing rural residents of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and changing the idea of life in rural areas, all of which promote the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in Henan province.
Henan province;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salary;income gap;research
2014-09-12
2014年度许昌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许昌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医疗卫生投入的关联性及其建议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张富田(1976- ),男,河南许昌人,许昌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主要从事制度经济学、会计学研究。
F207
:A
:1671-8127(2014)06-00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