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中
(黑龙江省蔬菜公司,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黑龙江省蔬菜流通渠道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逐步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的特有的蔬菜流通渠道。黑龙江省的蔬菜流通渠道分为冬季和夏季两种模式,这主要是由黑龙江省的地理位置与自然环境所决定的。冬季蔬菜流通渠道模式包括:生产者→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者;农户→中间商贩→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者等。其中,以产地批发商在产地市场上采购蔬菜运至销地批发市场后,进入销地零售市场再销售给消费者为冬季蔬菜流通的主要渠道。夏季蔬菜流通渠道模式包括: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者;农户→批发市场→中间商贩→消费者;农户→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消费者;农户→中间商贩(一)→中间商贩(二)→消费者等形式。其中,黑龙江省夏季以农户→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者为最常见,批发经营商收购农户的蔬菜后,经批发市场再进入零售市场出售给消费者,这种模式在黑龙江省的大中城市很普遍,市场份额较大。
蔬菜流通包括商流、物流、信息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流和消费流等,流通过程中又各自呈现不同的方式。
黑龙江省蔬菜的商流模式:在10个中心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都采用面对面的对手式交易方式,目前,省内蔬菜批发市场没有一家实行拍卖式交易方式。
黑龙江省蔬菜的物流模式:大多采用自营物流和混合物流,第三方物流方兴未艾。主要表现为:1.部分批发商户都有自己的运输车辆,到生产基地或产地批发市场进行采购、加工、包装、运输。2.部分批发商户则在市场上自己采购、加工、包装后,雇佣他人车辆运输。3.部分蔬菜基地或专业合作社采摘自己的蔬菜后,进行加工、包装后运送到与之签订合同的超市。
黑龙江省蔬菜流通渠道多属于自然形成,缺乏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没有体现后发优势,具有繁复性、盲目性、局限性和松散性的特点。
繁复性体现在看似简单、方便的流通渠道,却有着极其繁琐复杂的流通环节,并且层层加价、收费,流通成本高、损耗大。盲目性体现在渠道的构建和延展都缺乏指向,由于黑龙江省蔬菜流通体系中信息渠道的构建还处于初始状态。只有事后信息(比如价格、市场销售量等情况),而没有事前(蔬菜种植之前)指导性信息和事中的市场预警。信息对流通的引导作用很少能体现在具体实践中。局限性体现在黑龙江省现有蔬菜流通渠道一般以批发市场为主体,而批发市场大多由民营企业或个人经营,只坐收进场交易费、租金等佣金而不参与流通,并且批发市场的功能又不是很健全,束缚了蔬菜流通渠道的延展和纵深发展。松散性体现在零售终端领域,蔬菜零售终端多数以一家一户为主,很少形成紧密型、连锁型经营,经营设施缺乏、经营方式简单,运营成本高、损耗更大。
蔬菜流通方式体现在商流中是以传统对手交易为主,由于对手交易搜寻成本、交易成本高,使蔬菜流通费用增加,同时,流通的时间长也使蔬菜腐烂的几率大大增加,从而增加储藏费用,间接提高物流成本,降低了蔬菜流通效率,不利于蔬菜的快捷流通。另外,对手交易形成的价格市场透明度低,可能产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不能形成正确的市场价格,将误导生产。
黑龙江省蔬菜流通方式体现在物流上是以自营物流和混合物流为主。蔬菜作为易损耗商品,从产地到销地的运输、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程度的损耗。由于自营物流的运输设备、仓储设备等达不到蔬菜对温度的要求,且流通、存储的时间过长,在运输和在仓储中蔬菜失鲜、腐烂的现象严重,使其价值下降。黑龙江省冬春季节外埠蔬菜运输路途遥远、流通环节繁复,导致黑龙江省蔬菜流通损腐率达到20%~30%。这些流通损耗成本最终都会附加在蔬菜的销售价格上,成为蔬菜价格居高不下的又一原因。
蔬菜流通渠道的两端,一头是菜源地,一头是零售终端,中间是流通企业。最科学、最简约的流通渠道就是流通企业用最合理的方式把蔬菜基地新鲜的优质蔬菜源源不断地配送至零售终端。
1.建设优质的标准化蔬菜基地
黑龙江省每年冬春季节半年多时间蔬菜供应基本来自外埠,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应采取双向推动的策略,尽快推动黑龙江省本地和远程两种蔬菜基地的建设。鼓励蔬菜流通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等合作,建立标准化、一体化优质蔬菜基地。在政府及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规模企业要尽快规划、建设与本地季节性互补、品种互补、运输距离短的跨区域远程蔬菜基地。
2.建设公益性、高效、方便的蔬菜零售网络体系
借鉴北京成功经验,采取三种方式推动社区蔬菜零售网点建设。一是政府主导,通过产权回购回租、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和减免、补贴费用等方式,新建、改造具备公益性的社区菜市场、社区平价菜店。二是企业主导政府扶持,支持蔬菜流通企业在开办连锁社区菜店,政府对符合标准的社区菜店给予一定的补贴。三是鼓励蔬菜合作组织或蔬菜基地建社区直供直营店,由政府出资解决店铺租金和门面装修问题。
3.培育一批优秀骨干蔬菜流通企业
培育优秀的蔬菜流通企业,首先要推动蔬菜经销商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其次,鼓励蔬菜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土地等问题,对这些企业予以政策倾斜,使其在加速发展的同时,也能够承担一定的公益责任。第三,鼓励重点蔬菜流通企业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引进先进的流通模式,如苏州的南环桥模式、辽宁的印双杰模式,并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创新,促使企业转轨变型。
黑龙江省的蔬菜交易绝大多数以对手交易为主,为了加快黑龙江省蔬菜交易方式的转变,使拍卖交易方式、远期契约交易方式、网上交易方式在黑龙江省得到广泛应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完善蔬菜拍卖交易方式的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方式。在这方面深圳“布吉模式”的做法值得借鉴。
2.蔬菜流通企业应积极向生产领域延伸,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等合作,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3.蔬菜经销商应积极改变传统的交易习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蔬菜网上批发和网上零售,发挥网上交易少环节、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激发企业创新转型。
虽然,手递手式交易在蔬菜零售环节还将长期存在,但网上交易不但是黑龙江省蔬菜流通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全国范围内也将对蔬菜流通带来巨大的影响。
物流在蔬菜的流通中是重要的一环,其费用占蔬菜总成本的很大一部分。黑龙江省蔬菜的物流方式主要有三种:自营物流、混合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相比于前两种物流方式,第三方物流具有设备和服务更加专业的优势,可以提高物流效率和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增加经济收益。黑龙江省冬春季长达六、七个月的蔬菜供应来自外埠,因此,蔬菜流通使用第三方物流势在必行。
1.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蔬菜物流服务市场,支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延伸物流服务范围和领域,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经营,逐步加入到蔬菜物流服务领域。
2.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大对物流作业所需基本设施和设备、信息系统、增值服务设备的投资,积极推广冷链运输设备和标准化包装等在企业中的运用。
3.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延伸业务。支持物流企业在对蔬菜供应商、加工配送中心和零售商等进行有效组织的同时,建设自己的蔬菜零售终端网络,利用专业化的优势实行蔬菜的远程高效配送。
[1] 陈善晓,王卫华.基于第三方物流模式研究[J] .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05(22).
[2] 洪涛.我国蔬菜产销体制研究[J] .中国农村经济,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