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芮彬
摘 要:西汉建立之初,商人的社会地位并不高,但是随着政府对商人政策的放宽、商品经济的发展、交通的便利、土地商品化发展以及商人与权贵的紧密结合,西汉时期商人的地位不断提高。
关键词:西汉商人;地位;原因
中图分类号:K23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6-0028-02
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政策就是重农抑商,西汉政府也是如此。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农民的收成不稳定,而商业却不受这一限制,流动性大,周转时间快,所以一旦农民破产,就容易向商人转化。封建统治的基础是封建的小农经济,农民一旦脱离土地,政府就会失去赋税徭役的来源,影响统治者的统治秩序,所以封建社会一开始,统治者就制定了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来巩固自己的统治,以至于几千年以来封建社会的思想便是“农为本,商为末”。这便是商人社会地位低的根本原因,但是西汉时期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商人的地位还是在逐步地提高的,具体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西汉政府对商人政策的放宽,是商人地位提高的政治条件。汉初,经历了秦末农民战争和楚汉之争的西汉王朝经济凋敝、百废待兴。当时“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①当务之急便是恢复经济生产,以稳定刚刚建立起的西汉政权,对工商业者采取了较为宽松、优惠的政策。刘邦即位之初,曾颁布“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孝惠、吕后时,也曾颁布“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吏”的法令,可见当时商人的地位很低。但孝惠、吕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②正是由于这一政策改变了商贾的某些社会地位,而且为商贾经济力量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另外,政府“弛山泽之禁”,将冶铁、采矿、煮盐等山泽之源下放给私人经营,私人对盐铁的经营使许多人成为豪强大贾。盐铁是国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它的盈利可想而知,直到汉武帝时,才将盐铁私营改为官营。因此,这项惠商政策使商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史称“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③出现了一派商品经济繁荣的景象。
第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商人地位提高的经济条件。政府对商业发展的政策放宽,必然会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其实民间商业自春秋战国之际就冲破了官府垄断的藩篱,从事商业活动比工农业获得的利润更多,所以驱使许多人都弃农从商。汉代商业的不断发展,商人的地位也在提高,“因其富贵,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④商人兼并农人,农人流亡,使得政府不得不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尤其到汉武帝时,一些富豪大贾的恶性膨胀,甚至成为一股与中央政权相抗衡的社会势力。因此汉武帝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当时的工商业部门,尤其是富商大贾采取了限制、打击政策,例如,将盐铁、酒类收归官营;国家收归铸币权;对工商业者实行算缗、告缗政策;推行均输、平准政策等。这些政策确实使商业和商人受到了打击,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是难以阻止的。昭、宣之后,政策有所松动,私营工商业又活跃起来,因此,西汉后期尽管官营商业仍然存在,但民间商业也很活跃,商人的地位也随之恢复。
第三,交通运输的便利,是商人地位提高的社会条件。秦朝车同轨,修筑渠道,到汉代时,全国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已经形成,加强了全国各地的经济交往,有利于长途贩运,扩大了商品市场和商品种类,而且有利于缩短运输时间,加快商品交换的实现和资金周转,增强商业利润,促使商品经济广泛发展。因此,交通的便利必然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商业的发展繁荣必然会为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提供物质保障。
第四,土地商品化的发展,是商人地位提高的经济保障。自秦商鞅变法以来,土地买卖以法律的形式得到承认,土地允许买卖,为商人转化地主提供了条件。汉代重农抑商经济政策的确立,“农为本,商为末”的思想在人们的意识里根深蒂固,所以许多农民如果有一块土地,就不会去从商,而许多商人一旦经商发财,则会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土地,购买土地成为商人地主。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地主阶级是统治阶级,而商人无权做官,但他们一旦购买土地成为地主之后,就有可能成为统治阶级。因此土地商品化使商人转化为地主,其社会地位得到提高。
第五,商人与权贵的密切结合,是商人地位提高的政治保障。一些大商人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逐渐与一些在朝的官僚勾结在一起,依仗政治权势牟利。商人有钱而无权,所以他们必须依靠一些当朝的官员,作为他们的政治后盾,从而来保护他们的经济利益。而官吏为了谋得自己的利益,也愿意支持一些大商人,于是官商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结成“同盟”。有了政治权势的支持,商人的地位也因此而提高。
可以看到,西汉尤其是汉武帝以后,商人的利益虽然受到打压,但商人的地位在不断地提高,这可以从东郭咸阳、孔仅和桑弘羊3人身上看出。“咸阳,齐之大鬻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致产累千金”,⑤东郭咸阳和孔仅二人,一个卖盐一个冶铁,但却官至大农丞,领盐铁之事,可见商人当时可以为官。桑弘羊,洛阳商人之子,却年30为侍中,官至御史大夫,由此可见商人后代不能为官的禁令早已打破。东郭咸阳、孔仅提出盐铁官营,桑弘羊又提出均输、平准,都体现了商人在西汉的言论已举足轻重,而“吏益多贾人矣”⑥也体现了商人地位的上升。
由此可见,商人地位的提高是由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汉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国家重农抑商,但人民的生活却离不开商品交易,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客观规律难以阻止,商人的活跃也就不能被禁止,其地位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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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①④汉书(食货志第四上).中华书局,1975.1127, 1132.
②⑤⑥汉书(食货志第四下).中华书局,1975.1153, 1164,1166.
③史记(货殖列传第六十九).中华书局,1982.3261.
参考文献:
〔1〕黄今言.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冷鹏飞.中国全史·秦汉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4.
〔3〕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三联出版社,1979.
〔4〕车彦杰.两汉商业政策与商人社会地位的演变.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
〔5〕朱德贵,邹春生.论汉代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商业研究,2006,(9).
(责任编辑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