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的良性发展理路*

2014-09-21 02:33龚上华
观察与思考 2014年8期
关键词:良性状态意识

□龚上华

农民政治意识,从内涵上来说,是指农民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以及政治态度三个方面,包括农民对国家层面即政治体系的认知、情感和态度,以及农民对自身作为公民层面的认知、情感和态度。农民的政治诉求意识是党中央农村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农村有序发展的基本因素。①参见龚上华:《九十年来中国农民政治意识的历史演进与启示》,《观察与思考》,2013年第6期。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的走向有两种趋势,一种是良性发展进而促进农村有序发展,另一种状况就是非良性发展进而导致农村无序或失序。②关于当代中国农村发展的有关论述分析,尤其是分析了农村发展的两种状态,一是积极状态,即“稳定、协调、合作、有序”,二是消极状态,即“动荡、失调、冲突、无序”。参见龚上华:《当代中国农村有序发展的特征、价值指向及实现理路》,《浙江学刊》,2013年第4期。如何引导农民政治意识走向良性发展,从而促进农村和谐有序发展,是当前亟待探讨的重大理论课题和实践问题。

一、农民政治意识的发展状态

农民政治意识走向不外乎存在两种发展状态,一种是积极的、良性的发展状态,另一种就是消极、非良性的发展状态。

积极的、良性的发展,主要表现为政治信仰坚定、政治参与积极、制度化政治参与为主要渠道、政治服从程度高等几方面。具体来看:一是政治信仰坚定。政治信仰就是对政治合法性的一种认同心理反映和情感倾向,进而内化为一种日常政治行为准则,促进社会政治稳定。③李蓉蓉:《试论政治信仰》,《理论探索》,2004年第4期。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最重要的是坚定对党的创新理论的信仰。对农民来说,坚定的政治信仰,就是指对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高度拥护,对党的领导高度拥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度拥护,就是形成了对政治主体的一致的政治共识和政治认同感。二是政治参与积极。政治参与是公民或团体试图影响政府决策和人事结构的行为,是现代社会公民制约政府的重要手段。政治参与的有效性以及规模和程度,也是判断一个政体是否民主的重要指标。政治参与是农民争取和扩大个人权利的最主要途径。三是制度化政治参与为主要渠道。从政治参与的基本路径来看,主要包括制度化的参与和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在制度化的参与中,政治参与程度与政治制度化程度较高的社会,民众的政治参与有一套比较稳定的制度在社会各阶层间起着缓冲的作用。在现代,选举是政治参与中制度化程度高、公民控制政府最为有效的工具。①孙关宏:《政治学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7-298页。制度化政治参与是现阶段农民维权的主要途径。四是政治服从程度高。政治服从是指社会的各个主体在一定的时空中按照政治权威的意志去进行谋取利益的活动。②薛平军:《当前我国公民政治不服从现象的理性思考》,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8页。政治权威一般以符合道德的合法方式来引起人们的自愿服从,更注意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和情感平衡。政治服从与政治权威密不可分。一方面,当公民认为政府政策是正确的、适当的,从而积极、主动地去贯彻、执行政府政策或配合工作,这得益于政治体系多年来有效性。另一方面,公民对政府的服从,就是公民从行为上乃至于心理上对国家和政府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的就是国家与政府的成功,这是政府确定权威性和合法性以及存在下去的基础。农民对政治体系的服从程度的高低,表明了政治体系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程度高低。

消极、非良性的发展状态,主要体现为政治信仰危机、政治冷漠、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以及政治不服从等几方面。一是政治信仰危机。信仰危机是指原有信仰由于怀疑机制的驱散力的作用,从信仰走向困惑、从困惑走向忧患、从忧患走向幻灭和绝望,亦即信仰的全面失落和崩溃。当今世界各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信仰危机现象,其关键是政治信仰危机。政治信仰危机,在当前中国语境之下更直接的表现就是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真理性的怀疑与放弃。③王宏维:《信仰危机·信仰对象·信仰方式》,《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二是政治冷漠。政治冷漠是与政治参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即政治不参与或者消极性参与,即不参与政治生活,公民对于政治问题和政治活动冷淡而不关心。④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220页。政治冷漠在特定意义上会影响政府决策,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发展为政治不服从,甚至导致政治反抗。⑤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220页。三是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所谓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相对于制度化政治参与而言,是指普通公民通过不符合制度要求甚至是通过违反法律规定的参与方式所进行的政治参与行为,它属于无序政治参与的范畴。⑥关于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表现形式,著名学者孙关宏认为,在现代政治中,公民与公职人员的个人接触以及关系网是一种重要的非制度化参与。但是这种利益表达方式受到经济地位的影响很大,此外,游行示威、抗议、骚乱等群体性事件也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参见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02-303页)。对于当前我国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具体表现形式,理论界主要有这样几种分类:一是家族或宗族活动、人格化参与、非正常参与(包括合法的上访、投诉以及不合法的上访、抗议甚至暴力对抗、私人报复犯罪等)(参见宋维强:《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长白学刊》,2001年第6期);二是行贿活动、越级上访活动、家族或宗族对基层政权的干预活动、报复和暴力对抗活动等形式(参见倪承海:《社会转型期中国公民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广西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三是暴力对抗、上访抗议、违法操纵、反参与抵制等四种类型(参见孙德厚:《村民制度外政治参与是我国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6期);四是越级上访、群体申诉、直接对抗等三种形式(参见刘勇:《有序治理与无序参与:转型时期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现实挑战》,《岭南学刊》,2010年第4期)。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给中国政治民主化尤其是基层与农村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带来许多消极后果。四是政治不服从。即一个国家的部分公民在承认国家的法律体系与政治秩序整体的正当与合法性的前提下,以各种非暴力的和平手段,公开地反对政府制定的某项法律或政策的行为。⑦《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第484-485页。

上述两种状态是二分法的理想状态,在具体的运行过程和实践中,二者是互为条件,密不可分的。没有积极、良性的发展状态,也就无所谓没有消极、非良性的发展。二者又是相互包含,相互依赖的。在农民政治意识的积极、良性的发展状态中必然在某些阶段(时间)、某些区域(地点)存在消极的、非良性的发展状态;反之,在农民政治意识的消极的、非良性的发展状态中也必然在某些阶段(时间)、某些区域(地点)存在积极、良性的发展状态。只有辩证地看待二者之间的关联和区别,才能客观地分析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的走向。

二、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状态的风险模型分析

如前所述,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状态表现为积极良性发展和消极非良性发展两种状态,而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走向有两个必然,要么走向良性发展,进而促进农民有序发展;要么走向反面,进而阻碍农村发展。那么,农民政治意识状态与农村发展状态之间到底是什么样关系?对于特定的农村政治体系来说,不同程度的农民政治意识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四元图表示(如图1),图中各种可能的组合可以说明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程度与农村有序发展状态不同程度的特征。

从四元框架图可以看出,二者关联可以分为两大类四种组合,即同向类和反向类两大类,同向类又分为同步消解型和同步增长型两种组合情况,这表明二者正相关的关系;反向类可分为此消彼长型和此长彼消型两种组合情况,这表明二者负相关的关系。

第一种组合类型:同步消解型。即农民政治意识非良性发展且农村无序的政权体系。亦即农民政治意识消极农村发展也消极。

这种组合落在D格中,一般来说,这样的农村社会应是不稳定的和分裂的。从历史阶段来看,如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种组合类型:此消彼长型。农民政治意识非良性发展但农村却一反常态,表现出一种似乎稳定、有序的发展状态的政权。

这种组合落在C格中,一般来说,这样的农村社会也是不稳定的,除非他们是以暴力来维护政权体系。如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的某些阶段。

上述两种类型均是由于农民政治意识非良性发展而导致的农村发展状态,第一种类型本质上是不可取的,也是我们尽量要避免的;而第二种类型表面上稳定,而实际上也是暗藏涌流,不能可持续发展的,历史均已证明了上述两种类型社会必然要面临革命或者迟滞。

第三种组合类型:此长彼消型。就是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但农村发展状态的程度却并不高的社会。

这种组合落在B格,表示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但农村发展状态的程度却并不高的社会,按照亨廷顿的说法,这是因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②[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页。。这种情况最容易出现在转型期社会,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转型发展,且此种情况更具有阶段性的明显特征。

第四种组合类型:同步增长型。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程度和农村有序发展状态的程度都很高的社会。

这种组合落在A格中的农村社会,即政治意识水平和有序发展状态的程度都很高的社会,具有稳定的政治系统,如当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以及未来我国农村社会,这也是我国农村发展的最终指向。

上述两种类型均是由于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而导致的农村发展状态。第三种类型,表面看起来非常矛盾,说不通,实际上这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民主和文化需要在现实社会中并没有得到完全满足,这种需求与供给之间错位和缺失必然导致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但农村发展状态的程度却并不高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本质上是不可逾越的,因为现代化是不可逾越的。

上面从静态层面分析了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程度与农村有序发展状态二者之间的关联,那么,二者之间的动态关联如何呢?换句话来说,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状态如何影响农村发展状态的呢?

马克思主义认为,发展是一种趋势。农民政治意识的发展状态也必然是一种趋势,这种趋势的两种结果如何走向,如何变动,关键在于四种机制在起作用:即开放机制、涨落机制、干扰机制和分叉机制。③毛建儒:《论发展的含义及其机制》,《理论探索》,1997年第6期。具体来看,一是农民政治意识系统通过同外界的交流,不断地进行着结构重组,使得农民政治意识最终走向良性和非良性两种状态。二是由于农民政治意识本身发展的偏离使得农民政治意识系统的结构处于瓦解之中。农民政治意识变动促使整个农村社会系统有可能向两个方向变化:一是走向无序,二是系统变得更加有序,到底哪一个方向能够实现,要看各方面的条件。④毛建儒:《论发展的含义及其机制》,《理论探索》,1997年第6期。三是干扰。主要指外界环境影响两个系统的运行,使其偏离原来的轨道,最终导致结构瓦解。①毛建儒:《论发展的含义及其机制》,《理论探索》,1997年第6期。四是分叉。由于偏离和收到外界干扰使整个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并日益加剧。当达到某一点(或区域)时,系统开始失稳。这时系统或者崩溃进入无序状态,或者由于结构的重组而进入新的稳定态。②毛建儒:《论发展的含义及其机制》,《理论探索》,1997年第6期。无论是从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系统来看,还是农村发展系统来看,还是两个系统之间关联来看,二者按照这种发展趋势进行变动,二者之间互为交错,互为因果,互为条件。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状态是农村发展状态的必要条件,农村发展状态是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状态的必然结果。二者密不可分,共同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发展道路的伟大理论与实践中。

三、当前影响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状态的因素

如前所述,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状态到底如何,取决于多方面的条件和因素。一般来说取决于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既存在于客观的制度环境之内,也存在于主观的内在需求之中。从当今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来看,阶层分化、利益变动、制度变迁是主要驱动力和影响因素,它们从多角度、多途径、多功效制约和影响着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的走向。

(一)阶层分化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农民阶层是一个具有单一身份和高度同质的群体或阶级,农民之间基本没有差别。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政策的调整以及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阶层已逐渐分化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阶层、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以及农村管理者阶层等8个主要阶层。③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3页。具体来看:一是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扩大;二是经过乡镇企业改制,原来的村办企业管理者和村集体企业职工阶层解体,并入私营企业主和农民工阶层;三是农业生产者队伍内部发生变化,正在经历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的转变;四是农村的文化卫生工作者群体有所减少。农村文化工作者逐渐并入乡村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④汝信等:《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67-269页。同时,农民内部的分化,使得一些农民往往能够寻找到共同的利益和需求,并形成一致的看法和心态,表现为利益觉醒意识、自我维权意识彰显、群体界别意识分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的城市化进一步改变了城乡结构格局,城市的快速扩张,农村征地运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将大量的城郊吞并或包围,出现了一批“城中村”,带来了大量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市民,或变成失地农民,这种状况在实践中由于处理不当,不仅造成农民阶层差距拉大,而且导致农民群体性事件大量发生,从而成为影响当前农村有序发展的首要问题。

(二)利益变动

布莱克设定了现代化发展的一般阶段:第一,现代性的挑战;第二,现代化领导的稳固;第三,经济和社会的转型;第四,社会整合——经济和社会转型导致了整个社会基本结构的重组。许纪霖、陈达凯将现代化分为两大历史段落:在回应挑战的基础上,重建政治共同体和实现以经济起飞为动力的文明结构转型。社会结构的变迁过程就其根本来说,是结构分化和新的结构整合的过程。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一方面意味着社会体系生存和适应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原有模式化关系的破坏和新的联系机制的产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社会结构的变迁及现代化本身的要求需要各个结构要素向现代化转变,同时又必然带来社会不平等,最为突出的是阶级不平等和阶级冲突,处理不当甚至会引起大规模激烈的社会动乱和冲突。社会结构变迁的一般惯性所导致的内在逻辑矛盾对任何社会的国家都是一大挑战。同时任何状态下的国家都必须面临基本的生存先决条件:一是满足因人口生存和增长而引起的对生活资料的需要;二是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因为一个社会和国家的生存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它与环境的关系。这两者加上后发现代化本身的特点,使后发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对它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剧烈的变动之中,传统社会要素迅速消解、分化,新的社会要素得以产生、重构。这种持续的消解、重构过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动力,但是如果相对应的社会整合能力过于滞后或弱化,社会发展就会出现“断裂和失衡”状况,危及社会稳定。社会出现了较大分化,尤其是利益结构多元化严重影响促进农村有序发展。因此,如何有效改革现存的农民利益表达制度,平衡矛盾,化解冲突,对当前我国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制度变迁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实行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实行农户家庭经营,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条件。随后国家为了保证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农户家庭经营最终演变为人民公社体制。在这一时期,农民的自主性丧失,农民与国家处于非良性互动,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得不到关切和实现,又无力冲破体制的束缚,导致对人民公社体制“合法性支持的大量流失”。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农村再次成为中国社会巨变的发源地。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久,为了解决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治安恶化、公共资源大量流失的状况,农民充分发挥创造性精神,创造了自己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这标志着国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的全能主义治理模式后,开始逐渐收缩权力边界,归还乡村社会自主发展的应得的权利,给予乡村社会更多的自主发展空间。中国农村“乡政村治”格局开始出现,农民也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自由权和自治权。这一进程,实质上涉及到农民权利如何获得的问题,此外,也涉及到政治体系是如何应对来自农民的诉求的。这实际上也印证了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①英国学者格里·斯托克揭示了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所谓权力依赖,指的是:(1)致力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2)为求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谈判共同的目标;(3)交换的结果不仅取决于各个参与者的资源,而且也取决于游戏规则以及进行交换的环境。在治理过程中,虽然需要权力或权威,但由于存在着权力依赖,因而权力或权威的行使不是自上而下的运行,而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参见[英]格里·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国际社会科学》(中文版),1999年第2期。表明农民与国家进入了一种良性互动,这种互动不是自上而下的运行,而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②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这种双向互动既促进农民政治意识进一步嬗变,又进一步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的实现理路

基于上述变动因素,新时期引导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需要从理念、组织形式以及教育方式等方面进行创造性地转换,积极推动法治赋权、农民合作以及思想引导,以规避非良性发展的风险。

(一)由行政赋权转向法治赋权

尊重、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既是现代政党执政与政府政治行为取得合法性的依据所在,同时也是政治系统有效性的体现,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国际准则。所谓有效性是指“实际的行动,即在大多数居民和大企业或武装力量这类有力量的团体看政府的基本功能时,政治系统满足这种功能的程度”③[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5页。。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客观需要。美国著名权利学家德沃金认为:“需要特殊保护的是个人而不是社会。”即,在大多数社会里,给予弱势群体以明确的法律保护,是因为这一群体的成员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而给予个人以更多的权利保护。④[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7页。因此,政治体系要高度关注公民个人权利,关心和尊重公民的利益诉求,注重利益分配的均等平衡。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出台了系列惠农政策,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现实中农民享有的土地财产权、公共产品享有权以及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权利仍然还不够充分;农民为维护正当利益诉求与分配的政治参与、政治表达与政治监督等维权行为得不到有效保护,经常受到侵害。法律是一种能够兼容赋权和治权的制度,对农民的权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中进一步确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正确引导农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行为,突出农民的主体性、自觉性,以推动农民政治意识的良性发展。

(二)由农民分散转向农民合作

在中国,“最软弱无力的集团”主要就是农民群体,而造成农民处于社会结构金字塔底端的深层次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广大农民不是以组织化的形态,而是一个个单独地面对一套国家机器和社会各利益集团。⑤闫威、夏振坤:《利益集团视角的中国“三农”问题》,《新华文摘》,2003年第12期。因此,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才能根本改变农民在利益考量格局中的弱势地位。农村合作组织作为农村的一种经济组织形态,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就已经存在并对农民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散经营模式推进而逐渐消解。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地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农村的劳动生产效率因而空前地提高,但也带来了农民的离散状态。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发展也受到反作用冲击,农民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技术普及和推广、生产资料的优化组合等,都因为这种离散状态而无法实现。这种分散状态还进一步导致了农民自身权利的难以保障,基层政府、垄断部门和农村的各种集团势力利用农民的分散状态对农民进行利益剥夺,而农民因为自身抵抗能力不强,缺乏利益维护集团的有效保护,经常受到利益侵害。如何把农户和市场有效联结起来,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就是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通过农村社会合作组织引导和帮助农户走上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集约化经营之路,形成较大的区域规模和产业规模,产生聚合规模效应,依仗农村社会合作组织来防范各种风险,从而引导农民致富。改革开放后,农村合作组织得到了发展的空间。1983年,党中央在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进一步提出在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此后,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逐渐组建并发展起来。这种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是农民自主选择的结果,可以预见,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变迁路径是未来农民合作的基本路径,必然有助于促进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

(三)由思想灌输转向思想引导

灌输作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方法,长期以来为党团结和教育农民产生了巨大作用,也为今天的农民政治意识教育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如前所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民政治意识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完全采用传统灌输的方法去做新形势下的农民教育工作,是适应不了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的。如何促使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需要我们加强正确引导,即需要在农民政治意识发展和农村有序发展中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因此,以下重点分析了引导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意识的良性走向的原则,进而促进农村和谐有序发展:一是坚持趋利避害与强弱有序相结合的原则。农民政治意识走向的两种趋势都有其影响因素和制约条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充分利用有助于促进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的有利条件,避开其不利的条件,使得农民政治意识走向纳入到政治体系可控范围,从而促进其向着有利的方面发展。在引导中,还需坚持强弱有序、交叉进行的原则。由于农民政治意识内涵和外延处于不断变动中,农民政治意识本身还存在低级、中级、高级或者简单、复杂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存在生成阶段、扩张阶段以及成熟阶段的发展历程,此外,农民政治意识还存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等不平衡性。因此,在实际操作引导中,自然存在强引导和弱引导之分。二是坚持循序渐进与稳中求进相结合的原则。对农民政治意识的引导,实际上涉及到做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行农民政治意识引导中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一刀切,急躁不得,马虎不得。因此,要讲求实效,注重质量,循序渐进。三是坚持重点突破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民政治意识自身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和阶段性等特点,在引导过程中要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正确引导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等农民政治意识的良性发展。此外,引导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综合治理原则。这就意味着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坚持疏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和共同责任,最终实现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尊重农民主体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政治教育过程中,农民对教育内容和教育信息的接受具有主动性,因此,必须尊重他们的接受主体地位,着眼于挖掘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实现从思想灌输到思想引导的教育方式转变,“是确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功的关键”①《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88页。。总之,新时期的农民思想教育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民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从而引导农民政治意识良性发展。

结语

农民政治意识的实际状况深深支配着农民行为和党的农村政策的有效性,影响着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程度。由于农民政治意识问题具有关联因素众多的复杂性、整体性特质,并且是属于观念类问题,加上各种主客观因素的诸多限制及其影响,因此,我们不能幻想在短期内能够大幅度提高农民的政治意识水平,在短期内单一地化解由于农民政治意识变动所带来的对政治体系的冲击波。但我们必须要有一个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多方面措施相配套的整体性思路和对策,从而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逐步加以引导和提升,实现农民政治意识的良性发展,以规避非良性发展的风险,促进农村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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