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2014-09-17 20:24刘艳丽
会计之友 2014年25期
关键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

刘艳丽

【摘 要】 2013年年底,财政部颁布了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我国各级行政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新制度较旧制度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这无疑会对我国各级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重大影响。文章详细对比了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并通过例解的方法,分析了行政单位在执行新制度时应当做的各项会计调整和衔接工作,以期对行政单位会计人员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 行政单位; 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5-0074-04

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发展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并满足其财务管理的要求,财政部于2013年年底修订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各级行政单位全面施行。新制度较旧制度有很大的突破和创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行政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增强了行政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由于这次会计制度修订较为全面,无论是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还是报表体系构成,以及各报表的表内结构、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将会对我国各级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带来重大影响。这些影响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新旧账户结转调整,即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调整原账中相关会计科目余额;二是基建并账调整,按照新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单独核算的基建账应及时并入单位大账中,基建并账完成后,应编制新科目余额表,将其作为2014年度新账各账户的期初余额;三是根据新账户的期初余额,编制2014年期初资产负债表。

为了清晰地阐述这次会计制度变革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的具体影响,本文在详细对比新旧制度差异的基础上,拟通过例解的方法分析行政单位在新制度实施时,应当做的各项会计调整和衔接工作,以期对行政单位会计人员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例:假设某民政局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汇总表如表1所示。

一、新旧账户结转调整

新制度增删了部分科目,原有的科目核算范围也有所改变。根据表1中各科目余额,结合相关明细账和部分原始凭证,案例中该民政局所应做的调整事项、分析过程和调整分录如下:

1.新制度取消了“暂付款”科目,该科目中原记录的属于尚未收回的出租、出售物资款项应转入新设科目“应收账款”中,属于采购物资预付款项的转入新设科目“预付账款”中,剩余的转入新设科目“其他应收款”。表1中“暂付款”科目余额共45 000元,其中有30 000元属于一批救济物资的预定款;应收一间闲置临街门面房的租金12 000元,剩余的3 000元属于单位职工出差预支的差旅费。

借:应收账款 12 000

预付账款 30 000

其他应收款 3 000

贷:暂付款 45 000

同时,由于新制度扩大了“双分录”的核算范围,在“预付账款”余额增加时还应将与其相对应的结余转入资产基金中。

借:结余 30 000

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 30 000

2.新制度取消了“库存材料”科目,增设“存货”和“政府储备物资”科目代替原来“库存材料”的核算内容,其中“存货”用以核算单位自用而储备的价值较小的材料、燃料等物资,“政府储备物资”用以核算应急或救灾储备物资等。表1中17 600元的“库存材料”中有15 000元属于已采购但尚未发放的贫困居民生活补助用品,剩余的为本单位自用办公耗材。

借:政府储备物资 15 000

存货 2 600

贷:库存材料 17 600

根据新制度规定,除以上调整外,还需将与“库存材料”相对应的金额从“结余”科目中转入“资产基金”的有关明细科目中。

借:结余 17 600

贷:资产基金——存货 2 600

——政府储备物资 15 000

3.新制度缩小了“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范围,原来通过本科目核算的那部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且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改在新增科目“公共基础设施”中核算。本例民政局的固定资产有2 000 000元属于单位自用建筑物和办公设备,此外,有价值为4 000 000元的一个儿童福利院和一所价值为6 000 000元的敬老院,属于社会公共福利设施,其价值应从“固定资产”科目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中,此外,新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原来和固定资产价值对应的固定基金余额应转入“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对应的转入“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中。

借:公共基础设施 10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10 000 000

借:固定基金 12 000 000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10 000 000

——固定资产 2 000 000

4.原制度中负债类科目“暂存款”核算行政单位各项应付未付款项,为了更加清晰地反映这类事项,新制度删去了该科目,并新增“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应付政府补贴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之。表1“暂存款”的余额中有90 000元属于尚未发放的伤残退伍军人补贴款,按规定应转入“应付政府补贴款”科目,有32 200元属于应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应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其余的为应付给采购单位的物资款,转入“应付账款”科目,除此以外,按照新规定,“应付账款”余额增加还应该同时借记“待偿债净资产”,贷记“财政拨款结转”。

借:暂存款 142 200

贷:应付政府补贴款 9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32 200endprint

应付账款 20 000

借:待偿债净资产 20 000

贷:财政拨款结转 20 000

5.新制度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统一核算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奖金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应地取消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和职工薪酬相关的科目。表1中“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系本单位某先进职工的特殊奖励,由于其本人出差在外,尚未领取,应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 000

6.在新制度颁布以前,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重心是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因此造成很多行政单位存在未入账的资产和负债。新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在核算收入支出的同时,还要全面核算资产和负债。各级行政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时,应全面盘查本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存在未入账的应按照新制度要求及时入账。

假设本文案例中的民政局通过盘点,发现有一批价值300 000元的物资未入账,系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给困难群众的生活用品,按规定应计入“受托代理资产”。此外,敬老院当年新增加60 000元的床铺、柜子等家具也未入账,符合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应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这批家具的款项并没有支付给销售商,所以账上还应该补记负债。

借:受托代理资产 300 000

贷:受托代理负债 300 000

借:公共基础设施 60 000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60 000

借:待偿债净资产 60 000

贷:应付账款 60 000

7.新制度中净资产类不再有“结余”科目,其余额应相应转入新增科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中。表1中“结余”科目余额为108 150元,扣除调整事项(一)和(二)冲减的部分,还有60 550元(108 150-30 000-17 600)。其中,有20 000元属于项目尚未完成的财政拨款,应转入“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有10 000元属于项目完成后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应转入“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剩余的30 550元应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借:结余 60 550

贷:财政拨款结转 20 000

财政拨款结余 10 0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30 550

8.按照新制度规定,“现金”科目名称变更为“库存现金”,核算内容不变。

借:库存现金 650

贷:现金 650

二、基建并账调整

如果行政单位存在单独核算的基建账,按照新制度规定,还要定期与单位大账合并。合并时,应按基建账科目性质,增加或减少大账中与之对应的科目余额,所产生的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假设本文案例中的民政局2013年12月31日基建账科目余额表如表2所示。

基建并账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700

银行存款 1 300

财政应返还额度 17 000

固定资产 100 000

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 956 000

待偿债净资产 540 8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495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4 200

应付账款 540 800

财政拨款结转 4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0 000

——在建工程 956 000

经过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后,新的科目汇总表如表3所示,2014年年初该单位应以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登记新账。

三、编制2014年期初资产负债表

由于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所有行政单位都要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为了填制2014年资产负债表月报表和年报表的年初数一栏,还必须按照新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格式和编制方法,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2014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结果如表4所示。

在新旧账表资料转换调整完成以后,从2014年起,行政单位应按照规定年限按月计提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为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本文案例没有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如果行政单位存在未入账的无形资产,按照新制度要求,应按其净值登记新账,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并从2014年起在规定年限内按月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摊销”科目。除了调整相关账表资料以外,行政单位还应该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转换电子数据,保障新旧账套顺利、及时、有序过渡。●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S].2013.

[2]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S].1998.endprint

应付账款 20 000

借:待偿债净资产 20 000

贷:财政拨款结转 20 000

5.新制度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统一核算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奖金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应地取消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和职工薪酬相关的科目。表1中“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系本单位某先进职工的特殊奖励,由于其本人出差在外,尚未领取,应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 000

6.在新制度颁布以前,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重心是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因此造成很多行政单位存在未入账的资产和负债。新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在核算收入支出的同时,还要全面核算资产和负债。各级行政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时,应全面盘查本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存在未入账的应按照新制度要求及时入账。

假设本文案例中的民政局通过盘点,发现有一批价值300 000元的物资未入账,系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给困难群众的生活用品,按规定应计入“受托代理资产”。此外,敬老院当年新增加60 000元的床铺、柜子等家具也未入账,符合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应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这批家具的款项并没有支付给销售商,所以账上还应该补记负债。

借:受托代理资产 300 000

贷:受托代理负债 300 000

借:公共基础设施 60 000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60 000

借:待偿债净资产 60 000

贷:应付账款 60 000

7.新制度中净资产类不再有“结余”科目,其余额应相应转入新增科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中。表1中“结余”科目余额为108 150元,扣除调整事项(一)和(二)冲减的部分,还有60 550元(108 150-30 000-17 600)。其中,有20 000元属于项目尚未完成的财政拨款,应转入“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有10 000元属于项目完成后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应转入“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剩余的30 550元应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借:结余 60 550

贷:财政拨款结转 20 000

财政拨款结余 10 0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30 550

8.按照新制度规定,“现金”科目名称变更为“库存现金”,核算内容不变。

借:库存现金 650

贷:现金 650

二、基建并账调整

如果行政单位存在单独核算的基建账,按照新制度规定,还要定期与单位大账合并。合并时,应按基建账科目性质,增加或减少大账中与之对应的科目余额,所产生的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假设本文案例中的民政局2013年12月31日基建账科目余额表如表2所示。

基建并账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700

银行存款 1 300

财政应返还额度 17 000

固定资产 100 000

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 956 000

待偿债净资产 540 8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495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4 200

应付账款 540 800

财政拨款结转 4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0 000

——在建工程 956 000

经过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后,新的科目汇总表如表3所示,2014年年初该单位应以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登记新账。

三、编制2014年期初资产负债表

由于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所有行政单位都要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为了填制2014年资产负债表月报表和年报表的年初数一栏,还必须按照新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格式和编制方法,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2014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结果如表4所示。

在新旧账表资料转换调整完成以后,从2014年起,行政单位应按照规定年限按月计提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为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本文案例没有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如果行政单位存在未入账的无形资产,按照新制度要求,应按其净值登记新账,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并从2014年起在规定年限内按月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摊销”科目。除了调整相关账表资料以外,行政单位还应该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转换电子数据,保障新旧账套顺利、及时、有序过渡。●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S].2013.

[2]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S].1998.endprint

应付账款 20 000

借:待偿债净资产 20 000

贷:财政拨款结转 20 000

5.新制度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统一核算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报酬,包括工资、福利、奖金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应地取消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和职工薪酬相关的科目。表1中“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系本单位某先进职工的特殊奖励,由于其本人出差在外,尚未领取,应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 000

6.在新制度颁布以前,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重心是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因此造成很多行政单位存在未入账的资产和负债。新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在核算收入支出的同时,还要全面核算资产和负债。各级行政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时,应全面盘查本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存在未入账的应按照新制度要求及时入账。

假设本文案例中的民政局通过盘点,发现有一批价值300 000元的物资未入账,系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给困难群众的生活用品,按规定应计入“受托代理资产”。此外,敬老院当年新增加60 000元的床铺、柜子等家具也未入账,符合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应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这批家具的款项并没有支付给销售商,所以账上还应该补记负债。

借:受托代理资产 300 000

贷:受托代理负债 300 000

借:公共基础设施 60 000

贷: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 60 000

借:待偿债净资产 60 000

贷:应付账款 60 000

7.新制度中净资产类不再有“结余”科目,其余额应相应转入新增科目“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中。表1中“结余”科目余额为108 150元,扣除调整事项(一)和(二)冲减的部分,还有60 550元(108 150-30 000-17 600)。其中,有20 000元属于项目尚未完成的财政拨款,应转入“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有10 000元属于项目完成后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应转入“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剩余的30 550元应转入“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借:结余 60 550

贷:财政拨款结转 20 000

财政拨款结余 10 0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30 550

8.按照新制度规定,“现金”科目名称变更为“库存现金”,核算内容不变。

借:库存现金 650

贷:现金 650

二、基建并账调整

如果行政单位存在单独核算的基建账,按照新制度规定,还要定期与单位大账合并。合并时,应按基建账科目性质,增加或减少大账中与之对应的科目余额,所产生的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大账中“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科目。假设本文案例中的民政局2013年12月31日基建账科目余额表如表2所示。

基建并账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700

银行存款 1 300

财政应返还额度 17 000

固定资产 100 000

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 956 000

待偿债净资产 540 800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495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4 200

应付账款 540 800

财政拨款结转 480 000

累计折旧 20 000

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80 000

——在建工程 956 000

经过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后,新的科目汇总表如表3所示,2014年年初该单位应以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登记新账。

三、编制2014年期初资产负债表

由于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所有行政单位都要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为了填制2014年资产负债表月报表和年报表的年初数一栏,还必须按照新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格式和编制方法,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2014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结果如表4所示。

在新旧账表资料转换调整完成以后,从2014年起,行政单位应按照规定年限按月计提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为借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本文案例没有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如果行政单位存在未入账的无形资产,按照新制度要求,应按其净值登记新账,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并从2014年起在规定年限内按月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摊销”科目。除了调整相关账表资料以外,行政单位还应该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信息系统,转换电子数据,保障新旧账套顺利、及时、有序过渡。●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S].2013.

[2]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S].199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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