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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着眼于科技创新的完整生命周期,打造了“一条龙”的金融服务体系。
2014年,中关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9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抓住国家新一轮金融改革创新的机遇,率先探索形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新模式。
半年以来,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中关村在聚集金融服务资源、完善技术和资本对接的机制、政策先行先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深入推进工作,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中关村科技金融体系。
在这一设计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关村打造了“一条龙”的金融服务体系,覆盖了科技创新的完整生命周期。中关村找准了政策性金融的定位,激发各类金融资本的活力,整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方力量,满足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4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最终形成了具有示范引领意义、易于复制推广的“中关村经验”。
建设信用体系,力推“信用首善之区”
“人无信则不立”。中关村将信用作为融资工作的基础,按照“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企业信用培育工程,打造“信用首善之区”。
中关村的具体做法有: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开展信用宣传和培育。2003年成立了全国首家信用自律组织——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鼓励企业使用信用产品,建立信用记录。在公共政策中叠加了对企业信用的要求,并鼓励银行、担保等在信贷评审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实施企业信用星级评定计划,对于信用等级越高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比例越大;实施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中小企业融资解决方案和企业信用培育双百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为信用良好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体现企业信用价值。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关村在实施企业信用培育工程方面实现了六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创建了一个信用工作组织体系;二是制定了一套信用制度;三是开发了一系列信用服务产品;四是培育了一批信用服务机构;五是建立了一套信用信息系统;六是形成了一套信用激励机制。目前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达到4500多家,累计有近万家次企业使用各类信用产品1.8万余份。
由于成绩卓著,中关村已被国家发改委誉为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示范“标间”。
聚集各方资源,打造融资服务平台
从政府引导角度出发,中关村政府机构花了不少心血打造了政府引导型的融资平台。中关村先后推动设立了中关村发展集团、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公司、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公司等。这些机构都能发挥投融资平台的引导作用,凝聚和整合创新型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在中关村集聚和发展。
作为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银行纷纷在中关村设立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如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都特别派驻了机构。
更为重要是,中关村以海淀为中心,大力促进了创业投资机构的聚集和发展。在北京初步形成了科技金融机构在中关村聚集的发展态势。建立了与深交所、上交所、纽交所、纳斯达克、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的合作机制。中关村还实施了科技金融伙伴工程,和全国主要的创投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形成了长期的沟通和合作机制,积极引导各类金融和中介机构服务创新创业企业。
中关村成为我国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区域,持续引领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潮流。中关村天使投资进一步组织化,出现了一批活跃的天使投资人和连续的创业者。新的创业服务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了“车库咖啡”、“创新工场”、“联想之星”等多种创业服务模式。
据统计,“十一五”以来,中关村地区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近几年中关村新上市的公司中75%以上都是获得过创业投资支持的企业。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与IDG、金沙江等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了29支子基金,合作规模累计105亿元。中关村范围内注册登记的股权投资基金,均适用国家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先行先试政策。
完善政策支持,推动科技金融创新试点
中关村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特点,出台了多项科技金融公共政策。在创业投资方面,出台了《中关村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在科技信贷方面,出台了《中关村“展翼计划”工作方案》、《中关村企业担保融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在融资租赁方面,出台了《中关村融资租赁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在改制上市方面,出台了《中关村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并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在风险补偿机制方面,出台了《中关村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在工作机制方面,制定了《中关村百千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和《中关村科技金融伙伴工程实施方案》;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出台了《支持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上政策在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服务中小微科技企业方面起到了显著成效,探索形成了促进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的工作机制。
中关村始终秉承“先行先试”的创新理念,1999年底成立了全国首家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率先搭建担保融资服务平台;2000年中关村又率先开展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试点工作,设立了全国第一家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设立了第一支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001年《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制度试点暂行办法》发布实施;2003年在全国首次发行企业集合信托计划、企业集合债券等;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启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2007年开始全面推动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小额贷款、并购贷款等各项科技信贷创新;2009年开始全国率先推动银行信贷专营机构发展;2010年推动开展QFLP试点;2011年,中国保监会在中关村开展首台套装备示范项目保险机制试点;2012年,启动融资租赁工作试点;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关村开展支持企业境外并购外汇管理试点等。通过持续不断的开展符合科技企业需求的科技金融创新试点,不断优化区域投融资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在科技信贷方面,中关村的创新不断深化,部分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中关村全面实施了企业信用培育工程、科技担保融资服务工程、信贷专营机构培育工程、科技信贷创新工程、风险补偿机制搭建工程、银企交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六大融资服务工程,缓解企业贷款难题,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新华社《动态清样》上批示,中关村多年探索的中小微型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新模式,是破解科技型企业“贷款难”的成功范例,可向有关部门在全国高新区推介。18家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40余家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以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为平台,已累计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900亿元。累计组织400多家次中小企业发行直接融资产品,融资额63亿元。各银行累计为小微企业提供200多亿元的信用贷款;累计为70多家次企业提供近200亿元的信用保险和10亿元的贸易融资贷款;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27亿元;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63亿元。
在政策的倾斜和自身的先行先试下,中关村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了创新发展,在资本市场中的“中关村板块”效应不断增强。
中关村代办试点工作为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中关村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286家,挂牌企业中的8家企业已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中关村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32家,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最集聚的区域,其中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62家,占全国的七分之一,在创业板形成了“中关村板块”,符合创业板财务指标要求的企业近千家。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进展顺利,已有60余家企业挂牌。上市后备资源丰富,改制完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近500家,符合创业板财务指标要求的企业近千家。企业并购重组活跃,一批企业借助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
建设科技金融功能区,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
目前,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在国家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基本确立。
这首先取决于党和政府对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种种“先行先试”政策支持。2010年底,中关村创新平台成立,下设科技金融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8个国家部委和10个市级部门,形成了跨系统、跨部门的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体系。2011年,科技部和“一行三会”支持中关村成为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的首批试点地区。2012年8月,“一行三会”等九个部委和北京市政府联合发布实施关于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关村成为全国首批试点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验区。
以中关村核心区为重点,中关村加快建设了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支持海淀区建设科技金融一条街和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支持石景山区建设国家保险产业园等,增强中关村“一区多园”的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引导科技金融机构聚集,形成聚集效应。中关村还支持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协会及相关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企业聚集的区域建设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项目对接、融资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作为互联网经济的“风暴中心”的中关村,也打造起了中关村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2013年中关村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启动了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价和征信管理机制。推动成立了中关村大数据交易产业联盟,启动了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海淀等有关区县结合功能定位,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互联网金融企业聚集效应不断显现。
目前,中关村在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网络小额贷款、P2P、信用风险管理等领域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企业。
迎接进一步创新,勇当科技金融排头兵
目前,深化金融业创新和改革已成为促进金融业通过自身转型发展,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尽管中关村在科技金融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但是由于制度缺陷和市场失灵导致技术与资本对接效率不高,创业型企业有效融资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创新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在科技金融创新的系统性安排和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方面有待进一步突破。
一个重要问题是企业融资覆盖面不足,金融创新有待进一步深化。由于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直接融资渠道不畅。总体来说中关村仍缺乏专注于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天使投资人和天使资金。缺少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不过随着车库咖啡、黑马会、创新工场等创新孵化机构的入驻和日益成熟,这种情况正在改变。
另外,中小科技企业缺乏固定资产、商业模式新、非线性增长等特点,很难得到银行信贷的支持。据统计,中关村近两万家企业中,有银行贷款记录的企业仅为20%左右。总收入1亿元以下企业获得贷款的不足7%,总收入2000万元以下企业获得贷款的不足3%,小微企业未满足的资金缺口每年约2000亿元。不过,北京银行等本着先行先试的勇气,正在在信贷方面为有前景的企业开绿灯。
此外,目前企业进行产融结合、做强做大方面存在困难,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布局金融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障碍。一是资本市场门槛较高、发行制度不符合科技企业特点。以创业板为例,目前境内创业板要求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企业要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需要净利润持续增长,这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特点不符。二是民间资本很难参与金融业,尽管没有明确的政策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民营企业在布局金融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较多障碍。三是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小贷公司、担保机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机构不足。
还有,资本跨境流动存在诸多障碍,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企业境外投资和并购审核程序繁琐、时间长、不够便利。目前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并购,需要多部门审批,总的来看,企业普遍反映并购审批还存在流程多、时间长、效率较低等问题。此外,境内上市公司进行跨境并购不能用股票支付来收购国外企业,上市平台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境内上市公司并购境外资产,在双方达成框架或意向后,需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但目前披露要求的有些内容不利于企业谈判。二是个人无法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目前我国居民境外投资的渠道非常有限。三是企业资本金结汇存在诸多限制,不允许在外汇注册资本金到位后一次性办理结汇。只能在有境内实际采购需要的时候分期分批结汇,在没有采购需求情况下,政策仅允许采用备用金方式结汇,每次结汇量为5万美元,这种管理加大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并造成企业在管理上的诸多不便。
最后,互联网金融等新的金融业态发展迅速,对信用体系建设、现有金融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需求。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信用信息开放、共享、使用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不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和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价和风险控制机制,目前信用信息分散在各部门,缺乏有效共享,大量有价值的信用信息被闲置和浪费。二是股权众筹、P2P等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在不遏制创新的前提下,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需要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