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的森林梦

2014-09-12 21:37刘攀
绿色中国·B 2014年1期
关键词:林业部门贵州省造林

刘攀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贵州,山川秀美、文化斑斓、资源丰富,发展的潜力巨大;然而,贵州的小康进程落后于西部、落后于全国,既要“赶”又要“转”,发展面临多重任务。现在,贵州省委、省政府明确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两大主战略”,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确保到“十二五”期末生产总值达到8000亿元,力争翻一番、突破1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

“十二五”时期,林业在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承担着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及湿地资源、发展林产经济的任务,加快林业建设步伐,提高林业建设水平,对于贵州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林业建设取得阶段性胜利

“十二五”以来,贵州省生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一是2011年以来,启动了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扩大了石漠化治理范围,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珠江防护林工程,同时新增了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森林植被恢复等其他林业项目的建设规模保持稳定增加。在工程项目的支撑下,营造林快速推进,2011年至2013年全省林业系统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1288万亩,造林面积居全国前十位之内,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造林任务,且达到“十一五”期间全部造林面积的82.04%。二是不断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力度,2011年全省纳入中央财政补偿的国家公益林面积从2010年的1766万亩增加到4448万亩,补偿资金由1.71亿元增加到4.4亿元;2012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扩大到4928.8万亩,补偿资金比上年增加4800万元;2013年,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10元/亩提高到15元/亩,中央投资较2012年增加2.4亿元;贵州省级财政和部分县(市、区)对地方公益林安排了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逐步完善,不仅使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入得到增加,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三是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2011年以来,全省新增湿地保护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一批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在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同时,林业部门秉承生态与经济统筹安排、协调推动的理念,大力发展林业特色经济。一是大力发展以经营工业原料林为重点的林业一产,2011年至2013年新增林业特色优势资源面积在570万亩以上。二是大力发展以木材深加工为重点的林业二产,一批林产品加工企业投入运行。三是大力发展以森林旅游业为重点的林业三产,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湿地公园新建了一批基础设施,丰富了旅游产品,提高了服务质量。“十二五”以来,林业产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林业产业总产值2011年达到340亿元、2012年达到401亿元、2013年达到503.46亿元。

2010年贵州省森林蓄积量为3.44亿立方米,到2015年需新增0.63亿立方米,即五年中平均每年净增加0.126亿立方米。根据2010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贵州省复查结果的有关指标,以上年的森林蓄积量和当年蓄积增长率、消耗率为计算因子,测算出贵州省每年森林蓄积净增长率为3.66%。2013年全省森林蓄积量为3.81亿立方米,即2011年至2013年森林蓄积增加0.37亿立方米,为五年目标值的58.73%,基本接近应有的增加值。

贵州省省长陈敏尔认为,贵州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气侯宜人,具有后发优势,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制约、实现循环利用,做到既提速又转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在赶超中转变,在转变中赶超,缩小在“好”的方面的差距。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黔府发〔2012〕1号)要求贵州省林业部门牵头负责落实2项约束性指标为: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森林蓄积量增加0.63亿立方米。

“十二五”规划基期年(2010年)贵州省森林覆盖率为39.93%,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应达到45%,即五年需增加5.07个百分点。根据贵州省林业部门落实的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面积、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认定的成林年限、核查成林率,以及对森林自然恢复面积的调查结果计算,2013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8%,为五年新增量的159.17%,即用3年时间完成了5年任务量的159.17%。

贵州省林业部门把国家的林业政策和贵州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结合起来,努力培育林业特色优势资源。依托退耕还林工程、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等,2011年至2013年,新建油茶、茶、厚朴、核桃、刺梨、柚木、楠木等经济林、用材林、药用林基地570万亩;建设了69个以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经营为主要标志的油茶、珍贵树种、中药材等种植示范基地,为发展特色优势资源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森林植物保护方面,2011年以来,贵州省林业部门组织完成了一批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队伍建设、能力建设、责任制度建设取得了新成果,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保护成效明显提升。2011年、2012年、2013年,森林火灾成灾率分别为0.127‰、0.068‰、0.055‰,均低于1‰的控制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06‰、0.2‰、0.1‰,均低于3‰的控制指标。在良种繁育方面,全省建成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50个,其中,2011年以来新建5个,总面积42870公顷,2013年全省种子基地可供种216万公斤,需种量约为260万公斤,良种基地供种率可达83%,为2015年目标值的98%。

2013年第四批贵州省林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龙头企业共认定80家,为“十二五”60家任务目标的133%。现有37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涉及人造板加工、五倍子加工、刺梨加工、棕纤维加工、金银花加工、桐油加工、松香加工、竹笋加工、竹材(浆)加工、花椒加工,以及花卉、绿化苗木种植,水果、中药材、珍稀树种基地培育等经营业务。2011年至2013年,贵州省新增农林专业合作组织334个,总数达到1655个,主要经营经果林、苗木、林下种养殖、森林旅游等。endprint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2011年以来,一是采取制定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等,推进流转规范化;二是指导林农专业合作社制定和完善合作章程,提高林农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水平;三是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2012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性森林保险补贴3.5亿元,大幅扩大了贵州省森林保险的范围,增强了社会发展森林资源的信心,并为资源资本化运作创造了重要条件;四是编制了林下经济发展规划,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扩宽了林农利用森林资源增收、就业的途径;五是加强了林权纠纷调处的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解决了一批林权纠纷;六是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锦屏、雷山被列为国家林业局的试点示范县。

2011年以来,贵州省林业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主战略,加大了在城镇周边、交通沿线、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村寨实施绿化美化工程的力度。一是组织指导一批城市(镇)编制了绿化规划;二是2011年和2013年通过省级投入带动其他投入共计3.1亿元,在重要城市周边等区域实施绿化美化面积达5.36万亩,不仅有力改善了重要城市(镇)、园区、景区等区域的生态环境,而且大幅度提升了这些区域的景观质量。

加大力度 推进林业大发展

为推进“十二五”林业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贵州林业部门把国家对林业发展的要求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找准定位,既按照责任分工履行职责,又围绕大局主动工作,使林业建设的空间全面扩宽,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

贵州林业部门先后编制了《贵州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贵州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等一批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林业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途径和措施。

2011年以来,贵州省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年均增长率15%以上,包括建立了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开了省级退耕还林(草)项目、低产林改造、油茶产业配套、造林补贴等专项。

在此基础上,贵州大力调整林种、树种结构,使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双增”目标与经济需求更好结合起来,使林种、树种布局更加符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大力提高工业原料林、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在整个林业产业体系中的比例,使林业一、二、三产更加协调,互动发展。努力提高良种壮苗的使用率,加强示范建设、能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增强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林农经济合作组织、大户参与林业建设。组织开展了森林覆盖率监测工作,初步建立了森林覆盖率的考核制度。把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排的重要工作任务在省林业厅内部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制定了检查考核办法。继续坚持营造林工程项目实行县(市、区)自查、国家和省核查制度。加大了林业资金检查的力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资金检查工作。

随着生态建设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推动林业发展存在的困难也显现出来。贵州地处云贵高原,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火灾、病虫害、旱灾、凝冻、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造成林木受灾严重。据初步统计,2011至2012年贵州省人工造林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面积达到51.12万亩,占全省营造林面积的6.12%。贵州省90%以上国土为山地,且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加之贵州省财力薄弱,资金缺口大,对补植补造和后期管护带来影响。

由于剩余的宜林荒山荒地地处偏远、分散、立地条件差,加之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幅抬升了林业建设的成本。从投资使用结构看,虽然林业投入总量增加,但近一半是用于非实物量的补偿、补助,而社会对新增实物量的投入需求大幅增加,且很多是上级要求的重点扶持对象,形成了极大的工作压力。从林业与其他部门的投入标准看,同样建设内容和实物量,林业投入标准要低25%至一倍以上。从不同林业项目投资标准看,一部分建设内容或实物量基本一样的项目之间投入标准差距很大,给工作协调、平衡带来矛盾,如地方公益林与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相差若干倍,造林补贴与其他造林项目投入标准相差近一倍左右。

建设生态文明,贵州尝到了很大甜头,既保住了绿水青山,又收获了金山银山。这也使贵州林业部门努力探索,寻找到了破解困难的良方。一是通过采取计划调控、完善检查验收制度、加强系统管理等措施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二是进一步开展好石漠化治理检测、森林碳汇储量监测、森林覆盖率监测等基础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更为全面、科学的依据。三是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增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展林业的责任感。四是坚持把林业“双增”目标和农民群众、社会经济主体发展经济的需求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林业产业发展。五是继续加大国家对贵州省林业的投入力度,特别是争取在良种基地建设、退耕还林工程、林下经济、森林抚育、重点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增加。

(责编:耿国彪)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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