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海 刘 阳 曾令勇 吴贵强 张 波
四川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绵阳 621000
脑胶质瘤术后行同步放化疗临床效果观察
张 海 刘 阳 曾令勇 吴贵强 张 波
四川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绵阳 621000
目的 探讨脑胶质瘤患者术后进行同步放化疗的临床效果。方法 选取脑胶质瘤患者89例,随机分为2组,其中对照组43例,观察组46例。对照组患者术后仅给予放射治疗;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同时给予化疗。对比2组患者治疗效果、不良反应和生存率。结果 观察组患者治疗效果达完全缓解47.8%和有效89.13%,明显高于对照组27.91%和60.47%;观察组仅有2.17%治疗之后病情仍然进展,明显低于对照组25.58%,上述比较2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分别有34.78%、10.87%和32.61%发生胃肠反应、脑水肿加重以及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与对照组25.58%、9.30%和39.53%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1 a生存率为89.13%,与对照组为74.42%(P>0.05),观察组患者3 a生存率为47.83%,明显高于对照组20.9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脑胶质瘤患者术后实施同步放化疗可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提高患者生存率,同时并不会加重患者的不良反应,是一种安全而有效的治疗手段。
胶质瘤;手术;放疗;化疗
脑胶质瘤是常见的颅脑恶性肿瘤,发病率高,约占脑肿瘤的50%[1]。其具有较高的侵袭性,术后易复发,预后往往较差。通过对46例脑胶质瘤患者于术后进行同步放化疗辅助治疗取得较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08-01—2010-01我院收治的脑胶质瘤患者89例,随机分为2组。对照组43例,男25例,女18例;年龄22~71岁,平均(49.67±5.30)岁;肿瘤位于幕上34例,幕下9例;肉眼全切27例,肉眼残留26例;病理分级Ⅱ~Ⅲ 级29例,IV级14例。观察组46例,男27例,女19例;年龄23~72岁,平均(50.03±5.41)岁;肿瘤位于幕上36例,幕下10例;肉眼全切及残留各28例;病理分级Ⅱ~Ⅲ 级30例,IV级16例。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肿瘤位置、分级以及手术处理等方面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 方法
1.2.1 对照组:实施单纯放疗治疗。于手术之后2~4周开始进行放射治疗。每周进行5次全脑照射治疗,2.0Gy/次,连续照射4周。然后缩小照射范围,继续进行治疗,连续进行2周。
1.2.2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实施同步化疗。给予患者75 mg·m-2·d-1替莫唑胺口服,连续治疗6周。在放疗2周后开始给予维持治疗,剂量为150~200 mg,连续治疗5 d,停止用药23 d,然后重复治疗,以28 d为一个疗程。2组患者治疗期间无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均常规给予对症治疗。
1.3 观察指标 2组患者治疗效果进行评价:以肿瘤完全消失,且至少4周无新的病灶出现为完全缓解;以肿瘤体积缩小一半以上,且至少4周无新病灶出现为部分缓解;以肿瘤体积缩小超过1/4但不足1/2为稳定;以肿瘤体积增大或者有新病灶出现为病变进展[2]。以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为有效。统计2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随访3 a,统计2组患者生存率。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临床疗效 观察组患者治疗效果达到完全缓解和有效者均明显多于对照组,病情进展患者观察组明显少于对照组。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 [n(%)]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
2.2 不良反应 2组不良反映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2组患者不良反应比较 [n(%)]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
2.3 生存率 2组患者1 a生存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3 a生存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患者生存率比较 [n(%)]
注:与对照组相比,@P>0.05;与对照组相比,*P<0.05
脑胶质瘤作为一种恶性颅脑肿瘤,以侵袭性生长为主,往往与周围神经组织的界限不清,由于其发生部位相对特殊,特别是部分肿瘤位于功能区,手术治疗时为了兼顾脑组织的功能而只能将肿瘤组织进行部分切除[3],如果不在手术之后给予患者其他治疗,肿瘤很容易复发,术后5 a患者的生存率低于1/4,甚至很多患者在术后6个月内即死亡[4]。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患者进行手术治疗的基础上给予积极的综合治疗。
放疗结合化疗,其治疗理论基础是放疗与化疗分别作用于不同的解剖部位和身体不同的空间位置,化疗在防止转移的同时对局部组织与放疗也具有联合作用;放疗有助于化疗药物透过血脑屏障;化疗能够使病变体积缩小,有利于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增加放射敏感性。
细胞对放射线的敏感性与其所处的细胞周期时相有关,G2/M期最敏感,而S期基本无效。化疗药物对S期细胞具有细胞周期特异性细胞毒作用,同步放化疗对细胞的杀伤具有互补性。放射线和化疗药物对细胞杀伤的靶部位是DNA,化疗药物能够抑制细胞对放射损伤的修复,从而增强放射线对细胞的杀伤作用,增加其细胞凋亡。对脑胶质瘤放化疗可以作用于不同氧含量、不同pH值以及处于不同细胞周期的肿瘤细胞,从而更为有效的减少细胞的增殖,避免在放疗终末间隙期内肿瘤细胞发生较为快速的增殖;而化疗还可避免放疗对细胞产生亚致死性或者潜在致死性损伤之后的修复作用,提高放疗的敏感性[5]。通过放疗照射,开放了患者的血脑屏障,有利于化疗药物在脑组织的分布。考虑到两种治疗方式各有其自身的毒性作用,因此我们以同步放化疗的方式对观察组患者进行治疗,避免了先进行某种治疗而引起对另一种治疗的抗性。
莫替唑胺是咪唑四嗪类衍生物,为二代烷化剂,具有极高的生物利用度,在进入体内之后无需经过肝脏代谢,而是在全身进行广泛的分布,并可通过血脑屏障[6]。该药物在体内可转化为一种细胞毒性药物,与肿瘤细胞的DNA发生甲基化改变,从而改变其RNA,进而干扰蛋白质合成,对于脑胶质瘤其作用优于其他化疗药物。
胶质瘤可占颅脑肿瘤的半数左右,其中绝大部分为恶性肿瘤[7]。经过手术治疗者具有极高的原位复发率,其中超过90%的患者复发部位距离原发肿瘤2 cm以内。随着肿瘤治疗的发展,对恶性胶质瘤的治疗越来越趋向于多学科交叉[8]。通过放射治疗可有效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降低复发率。单纯进行放射治疗,虽然可通过提高局部照射量来改善治疗效果,但是对正常的脑组织损伤同样加大,因此并不是理想的方式。本研究中观察组患者在手术的基础上实施放化疗同步治疗,其有效率达89.13%,而单纯进行放射治疗的对照组患者有效率仅为60.47%;观察组患者3 a生存率为47.83%,对照组为20.93%,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传统的烷化剂胃肠道反应和骨髓抑制是最为常见的不良反应,而莫替唑胺作为新型药物,其毒性较小,而且甚少在体内蓄积,所造成的骨髓抑制可以逆转[9],因此我们观察到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对照组相比并无明显差别。
总之,脑胶质瘤患者术后实施放化疗同步辅助治疗可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提高患者生存率,同时并不会加重患者的不良反应,因此是一种安全而有效的治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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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2013-09-12)
R739.42
A
1673-5110(2014)01-00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