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鑫蕾
在微博、微信日渐普及的今天,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2013年4月5日,德清县一名网名为“阿娘瑜杀手”的网友为了吸引其他网友的关注,在百度贴吧“德清吧”上发布了一条标题为《德清发现禽流感,刚发现,现在转送杭州了》的帖子。在帖子中,他这样写道:“人民医院戒严了,貌似电影《生化危机》!”
帖子发出10分钟后,网警和相关管理人员采取了应对措施,并将这位散布谣言的“罪魁祸首”揪了出来。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谣言也在不断增加,成了互联网世界里的“病毒”——无事生非、不顾事实、扰乱人心,甚至影响社会安定,也严重威胁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像这位网友肆意散布谣言的行为,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良后果,扰乱了德清县的正常社会公共秩序。如果情节严重,这种传播行为还可能会引起人们对事件的误解与错误判断,会构成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每个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各有不同,但必须要正确分辨自己获取的信息的真假。否则信谣传谣,小而言之,败坏个人的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而且,网络的迅猛发展使一些谣言插上了“翅膀”,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大幅度增长,对拥有数亿网民的中国来说,网络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视。
网络谣言的存在和滋长,和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社会现象未能及时消除有关。当前社会上仍有个别人的心态极不正常,他们对社会某一现象、某一群体持有不满情绪。一旦看到或听到一些不合理、不公平事件或现象就紧抓不放,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加工、捏造,或歪曲事件,或添油加醋,以发泄不满。同时,我国网络法规建设还跟不上网络发展的速度,缺乏行之有效的网络监管办法。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谁造谣惑众,谁就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我们作为一个信息传播者,负有对所传播信息的审核义务。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因此,一旦一个人的言论侵害了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就应受到制止和惩处,以维护社会的正常公共秩序。
建设健康文明的美丽网络,杜绝网络谣言,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仅要靠法律,还要靠道德的力量、人们对网络谣言的正确认识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网络管理法制建设,完善互联网管理法规体系,及时展开网络审查,开展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同时,我们青少年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道德正义感,站稳立场、明辨是非,正确认识网络谣言,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让网络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要从自身做起,在主观思想上建立一道防线,抵制网络上反动、腐朽、不健康的内容对自己精神上的侵蚀,树立与之斗争的信念与决心。听从家长和老师的教育指导,自觉服从家长和老师的管理。
要努力学习网络知识、技能,提高操作水平,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建设网络文明,勇做倡导和维护网络安全的先锋。
要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自觉远离网络谣言,坚决斩断网络谣言的传播链。同时,掌握一些甄别谣言的基本方法,以避免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谣言的扩音器。如发现身边有人在发布谣言,我们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如果说对互联网科学、有效的管理是一场艰难的持久战,那么要在这场战役中取胜,就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在这场战役中,每一家互联网企业、每一位公民,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是每一个公民责无旁贷的义务。我们要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网上舆论氛围。
我们青少年更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持自尊、自律、自强,努力弘扬网络文明,追求健康、时尚的网络新生活,为社会的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让我们一起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杜绝网络谣言,精心打造健康文明的美丽网络!
指导教师:秦尊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