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雍乾时期的贵州山地文化观

2014-09-10 07:15黄才贵
贵州文史丛刊 2014年3期
关键词:山地贵州民族

黄才贵

摘要:清代康雍乾时期派到贵州地方官员的奏折、疏言、著述和皇帝的上谕、朱批、圣旨等所构成一系列对治理贵州的决策及实施过程,正记述了对贵州山地、山地民族和山地文化及其特征的认识过程,形成了独特的贵州山地文化观,在贵州社会历史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贵州 山地 民族 文化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14)03-50-56

清代康雍乾时期,将贵州纳入全国的统筹视野,改土归流,卫所改制,“化外”转型,扩大政区,移民垦殖,注重“苗例”等一系列对治理贵州的决策和实施过程,正记述了对贵州山地结构复杂、山地民族多元和山地文化多样性的认识过程。三朝皇帝及其派到贵州的地方官员,从不同视角认识贵州山地文化特征,形成了对贵州的不同施政理念和价值取向,构成具有时代特点的贵州山地文化观。

一、解读山地特征,转变施政理念

贵州山地是“具有一定海拔、相对高度和坡度的高地及其相伴谷地、山岭等所组成的地域。”其地域的特点,又取决于诸多要素的总和及其与地方差异相联系的社会多样性,以此形成山地文化特征及其机制。认识贵州山地文化特征,析难择易地破解其要点,对转变传统观念包括施政理念和价值观念都有重要作用。

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首任贵州巡抚赵廷臣,谙熟黔“地皆蛮夷,山多箐穴,水不涵淳,土无货殖……从古不入版图”;明永乐十一年(1413)建立行省后,仍是全国既“非无田之患,而无民之忧”又“风土艰于禾稼,惟耕山而食”的荒服高原。他特向皇帝疏言:贵州“盖教化无不可施之地,而风俗无不可移之乡”,务必深入改土归流和加强卫所改制。康熙时来到贵州的地方官员,多强调其山地文化特征中的“耕地”、“人口”、“道路”等不利因素,借以说明地理环境与无作为的关系。康熙三十一年(1692)底,调任贵州巡抚的阎兴邦认为:黔省为“割楚粤川滇之剩地……十一府皆苗多民少,椎髻侏口……则风俗难同也”。而且,黔地“土田确硗,户口寥落”,“同于瓯脱”。上任三年后的贵州巡抚陈诜上奏:贵州苗人“各种相聚不一,其(地)方隔一重山即换一种苗,故各就其类,设土官以统率之……通省土司、苗蛮,地方居址疆界。”特别是“九股生苗……其地颇肥饶,然阻绝声教”。康熙朱批:“土司种类最繁,风俗各异,自古王法不能绳,若以内地民情治之,断不能行,历来如此……只以不生事为主,若多事,必致尾大难收。”在此之前,对于“生事”的封疆大吏云贵总督蔡毓荣和贵州巡抚卫既齐,康熙帝皆加以严惩。同年十一月陈诜又奏:黔境“山多陡绝……古荒童秃,全省皆然,所劝垦辟……代年耕废,民不以为恒业,故未敢令其报垦”。因此,多向朝廷讨要优惠政策,增加拨款。贵州巡抚刘荫枢曾奏:“黔省山多民少,地丁税课每年征收仅八万有奇……去年连具二疏,请于三十八万之外多拨二十万两到黔……则地方兵将官民俱受宁静之福矣。”雍正继位,全国人口已超两亿。他深感“数十年来,户口日繁,而土田止有此数,非率天下农民,竭力耕耘,兼收倍获。”特谕各省“尽地利,尽人力”,劝民垦殖。贵州荒地甚多,地方官员观感山地文化特征中“自然经济”、“资源先占权意识”、“排他性”和“保守性”等因素,寻找有作为的切入点。雍正二年(1724)十二月,贵州巡抚毛文铨、云贵总督高其倬和贵州提督赵坤上奏:古州八万“其地历来未入版图,不纳赋税……其内稻田甚多……闻其内总头目……向时风俗极为浑朴并不多事……然颇收留湖广、江西之汉奸及贵州犯事逃入之苗不肯放出,其中识字者甚是敬重……臣等现在暗暗密行设法查得其确情,如果应防范或可招降即再行会同密商。”雍正朱批:“极好之举”,“慎重而行”。石礼哈到威宁任总兵,几个月后就向皇帝连上十几条密奏,讲到各衙门对新开垦地亩和收粮数目都有秘账,建议全省清查。还建议开辟威宁府“地土平沃”的稻田坝和阿底八仙海子以及开采铅锌矿等,在贵州山区找到了贯彻落实雍正垦殖足食的国策,皇帝大加赞赏。世宗宠臣鄂尔泰更以亲身经历密奏:雍正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由贵阳省(城)起程,过威宁镇至东川府,此三百六十里内,人烟俱寂,鸡犬无闻,并无村寨,并无民居……田皆蒿莱,地尽荆棘,耕种不施,渔樵绝迹者,则以地近凶彝,徒赍粮以资寇盗,故民不肯为,官不敢问,而近城数十里内肥沃之土亦半抛荒。”地方官员所报情况,为雍正开发贵州山地提供了决策依据。

乾隆元年(1736)七月,高宗鉴于新辟苗疆出现的苗民起义及其表现的“崇尚个性”和“天命观念”的贵州山地文化特征,发布“永除新疆苗赋”的谕旨,强调“苗民风俗与内地百姓迥别,嗣后苗众一切自相争讼之事,俱照苗例完结,不必绳以官法。”并对驻守弁兵,严加管理,谨守法度,“毋得生事扰累”。乾隆二年,协办吏部尚书事务顾琼奏:“贵州于深山邃谷招募屯田,尽夺生苗衣食之地。目今残败之余,潜居岩穴,觅食维艰,待至秋成,必聚众拼命为变”。高宗责成贵州总督张广泗“留意”处理。乾隆六年,署贵州总督云南巡抚张允随奏称:“黔省地鲜平畴,凡山头地角,零星地土,及山石搀杂,工多获少,或依山傍岭,虽成丘段,而土浅力薄,须间年休息者,悉听夷民垦种,永免升科。”同年,又有黔湘桂苗民起义,高宗深感这三省之地“一事甫定,一事又起”,“看来苗疆之地,未得善策”。雍乾两朝要员湖广总督孙嘉淦奏:有说“楚粤滇黔皆有苗瑶,时或蠢动,佥谓野性凶顽,难以驯服。今臣亲至苗寨详加视察,乃知苗瑶之可悯而易化也。苗人最善种田,山头石角无不垦艺,兼善盖屋,曲室重楼,结构完密,比户皆有事业,以长子孙。又其语言文字,皆与华通。臣尝传集其头人而训诲之,凡臣所言,皆能通晓。所过峒寨……其愿谨如此。本不应叛逆之事,而时或有之者,则由经理之未善也。”

二、把握施政方针,切实对贵州经管

贵州从建省时的“蜂腰”型版图,到雍正十三年(1735)扩展成“荷叶”型版图,既是康雍乾三朝在释读贵州山地文化特征中对其施政理念的具体升华,又是从社会多样性走向社会一致性的典范,反映了中原文明缘何与西南高原文明相处的历史事实。

贵州山地的战略地位,在唐宋至元明清显得极为重要,曾起到“东阻五溪,西控六诏,南连百粤,北距三巴,绥服要区,坤为重镇”的作用。元代效法秦汉推行的“郡国并置”和唐宋时的“羁縻”制,在取得云南后即实行土司制,建立连接“大都”的“站赤”。明代为取得云南,先实行土司制,再实施卫所屯田制,后进行改土归流,建立贵州行省,强化“一线道”及与邻省的驿道建设。但自建省以来其财赋一直名列全国倒数第一,“不及中州一大县”,曾有撤消贵州行省的争议。终因上不违祖宗之成法,下不贻边境之后患,“以其肘腋咽喉乎四省”而得以保留。巡抚田雯曾建议增益幅员以摆脱困境,但条件不备而作罢。

雍正四年十月,鄂尔泰总督云贵事务,拟将“化外”转型为重点,改土归流、卫所改制、扩大政区、移民垦荒,详筹缓理,一并解决。他密奏:云贵两省地少山多,水旱均平,荒年甚少,荒地甚多,又近苗界,“若果土司遵法,彝人畏伏,将不招而来者自众。故臣必以制苗为先务,而尤以练兵制苗为急务,诸事不防迟,但心不可懈,不可促迫为之。”雍正圈点赞同,逐一实施。

1.“化外”转型

清初,贵州除流官、卫所和土司统辖地及少数边界零星的“生苗”地外,还有在历史上形成集中连片的三块“化外”之地,即以今苗族、布依族、侗族等民族为主的又以村寨为基础的由寨老及议榔或合款头人为首的“各有风俗,制法不同”的自立自主区域。也就是黔中南麻山和花山地区,黔东南雷公山和月亮山地区,黔东北腊尔山地区。雍正采取剿抚之策,设厅驻兵,占地屯田,编户征赋,以达到求新求变和光耀史册的转型目的。

黔中南“化外”地,共有“生苗”两千余寨,“周围千余里皆为生苗盘踞”。鄂尔泰用兵的首选地长寨,以前任在此设防受“仲苗”阻拦为由,于雍正四年(1726)五月兵分三路,在一个月里取得速胜。对所报奏折,都得到雍正朱批赞赏。遂设长寨营,移贵阳府同知分驻,并配合周边改土归流一同治理。

黔东南是贵州三片“化外”地面积最大者,“广袤二三千里,户口十余万”,地处黔湘桂三省要冲,是世宗经管的重点。雍正五年三月,先重兵会剿三省坡“谬冲花衣苗”,使周边十余寨归附纳粮。同年十月二十八日,贵州巡抚何世瑾奏:“臣同督臣鄂尔泰会,饬文武加意抚恤,古州八万一带生苗感动,其向往自新之机以徐议,夫绥缉整饬之法经臣指奏明,嗣闻该地生苗有愿受约束之意……黎平府知府张广泗、黎平协副将李登科、申称职等,于九月二十五日进至八万里古州地方各寨,苗人无不远来叩接,齐集款场……申明条约……八万里古州理属生苗,而地方平坦,咸勤耕凿,各有生产;缘向无管辖,不隶版图,不供赋役,几同化外。八万里古州之外尚有九股黑苗,地广寨多……设法招徕……尽化为服教奉法之民”。雍正朱批:“欣悦览之。”

实际上,升任贵州按察使的张广泗已在不断用兵推进。鄂尔泰更以“封疆大吏不可推委之责”,主张“如长寨、如泗城、如乌蒙镇雄、如镇沅威远、茶山卓里等件,虽多人劝阻,诸务艰危,而立意不回,誓欲扫荡者。”雍正认可,支持鄂尔泰、张广泗用兵,“静候捷音”。接着,鄂尔泰奏疏:“贵州土司向无钳束群苗之责,苗患甚于土司。而苗疆四周几三千余里,千有三百余寨。古州距(居)其中,群砦环其外,左有清江可北达楚,右有都江可南通粤,皆为顽苗蟠据,梗隔三省,遂成化外。如欲开江路以通黔粤,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抚不可,此贵州宜治之边夷也。”随即,雍正部署贵州及周边省的兵力进剿,欲调江南几省兵力作后备,并派钦差督察。从雍正六年由张广泗率兵围剿八寨,至雍正十一年贵州提督哈元生平定“高坡九股苗”止,历时五年,经大规模用兵围剿,先后设置“新疆六厅”,分属镇远、黎平、都匀三府。各置土弁管理,同设九营、二十九汛、七十八塘,将全省半数以上的兵力移驻苗疆镇守。除都江厅置上江协外,其他五厅均加置卫堡,占地屯田。其中,古州厅设左右两卫辖30堡,共安军2519户,每户授田24亩,“尽夺生苗衣食之地”。

黔东北之“化外”地,“周千二百里”。地势险要,东达湖湘,西通黔桂,北连渝鄂。从康熙九年(1670)至康熙四十三年(1704),多次征剿,设置军事行政建制,于黔东北正大营置铜仁理苗同知。雍正八年(1730)再次讨平,移正大营铜仁理苗同知为松桃理苗同知,并移铜仁协驻松桃,湘鄂渝地亦同时治理。

凡“三不管”地方的苗民,迫于清兵的威力陆续归附,至雍正朝完成了对贵州的同一政区建置。特别是黔东南“化外”地,当雷公山区还硝烟未息,鄂尔泰已疏报:“黔省黎平、都匀等处生苗,共二百七寨,归化供赋。”在雍正朝测绘的《皇舆十排全图》中,于先《皇舆全览图》对应空白处填上了新归化的八寨等地名。

2.改土归流

土司领地,实质上是“别立君长者”的“化外”区域,占有大量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在贵州,明代设置大小土司220余家,清初曾减到170余家,到清乾隆以前又增至250家,但位高权重者先已改流,当地少数民族首领者数量大减,而保留土司多受当地流官监控。尽管如此,贵州改土归流的区域仍较广,相当于全省大部分所设府州县之辖地。除明代贵州建省前后的“废思”和“平播”外,清顺康雍三朝是贵州改土归流使政区变化最大的时期。顺治十八年(1661)“平马乃”设普安县隶安顺府,康熙三年(1664)“平水西乌撒”,设的四府及康熙二十四年平定三藩后对参与作乱土司进行废土设流,均依前代之法运作。维雍正时的改土归流,则纳入一揽子计划操作。

雍正四年七月,鄂尔泰在取得长寨后,将地处云贵川桂交界的乌蒙、镇雄和泗城三个土府一举改归,既将东川、乌蒙和镇雄脱川改滇,又解决黔西北和黔西南的土地归属问题。先拿下东川,又在20日内剿抚乌蒙、镇雄,驻兵弹压。雍正朱批:“筹划甚是妥帖,今滇黔数处改土归流而新定苗夷正资弹压,安南展界,乌蒙、镇雄等处地扩甚广。”同时,不仅威宁稻田坝和阿底八仙海子的开垦顺理成章,更有威宁府米粮“有田播种”,风俗渐可还淳。雍正五年五、六月问,泗城土府岑映宸获悉乌蒙、镇雄改流,星夜撤兵,缴印献土,以其原领地的红水河为界,江北属贵州,江南属广西,贵州境设南笼一府、永丰一州,解决了两省土目长期仇杀的问题。同时排除了黔中南地区因东面有“长寨‘仲苗可以党援”、南面有“泗城土穴可以逃匿”的后患。当长寨“宁帖”,“泗城改流”后,“乘机招徕,渐次开导,并未示以兵威而踊跃向化者,盖接踵而至,亦势所必然”。实质上,雍正在“新疆六厅”设置的几十个土弁以及前代遗留的土司和土目,到辛亥革命时方被铲除,威宁地方的土目残余直到1949年才彻底灭迹。

3.卫所改制

到清代,在全国只有贵州等五个都司还领有管辖地域和户籍的实土卫所,都是明代建立的军屯建制。其改制的实质是由军向民的转变,因地制宜,就地“消化”,有改卫为县、并卫入州县或二卫合为一县等。康熙十年(1671),准将龙里、清平、平越、普定、都匀五卫应俱改为县;以安庄卫归并镇宁州、黄平所归并黄平州、新城所归并普安县。二十二年割湖广镇远、偏桥二卫隶贵州,省镇远卫入县。二十六年准将贵州15个卫、10个直属千户所分别裁改。雍正三年改湖广五开、铜鼓二卫隶黎平府为开泰、锦屏二县,五年又割湖广平溪、清浪二卫来属,改为玉屏、青溪二县。至此,全省卫所改制为行政系统顺利完结。虽然雍正在“新疆六厅”设置的卫堡与明代的卫所既有继承性又有变异性,则纳入了行政系统管理。

4.省界调整

清初在全国四大省界调整中,雍正对贵州省界的调整尤为重要。一是对卫所改制的同步调整。有前述青溪、玉屏二县归思州府,开泰、锦屏两县属黎平府。二是按自然界线调整。雍正五年八月,红水河两岸勘界完成,于长坝设州治,东北罗斛等四甲设州判,西隆州所割册亨等四甲设州同。并将原属安顺府的南笼厅提升为府,辖新设州地数百里,并划入安顺府所属之普安一州,安南、普安二县。还把长坝新设州改称永丰州。雍正七年,以赤水河北大康里归川,以赤水河南夷屯归毕节,原属贵州的永宁县划归四川。三是就近管理。雍正五年,割原“平播”后设的四川遵义府及所辖遵义、正安、绥阳、桐梓、仁怀五州县隶贵州,天柱县由湖南靖州改隶黎平府。雍正十年四月,将原属广西庆远府的荔波县改隶贵州都匀府。此外,还对一些政区级别的调整,除改南笼厅为府外,雍正八年复以大定州为府,改威宁府为州,同黔西、平远、毕节三州隶府。至此,雍正朝共领全省13府、14州、34县、6分防同知和5通判,纳入全国行政系统化管理;与明末贵州布政司领10府、9州、14县和1宣慰司及76长官司和贵州都司领20卫及2所相比,政区明显扩大,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三、权衡价值取向,推动社会发展

1.三要素与贵州山地文化观

康雍乾三帝及派到贵州地方官员的言行所构成一系列对治理贵州的决策及实施过程,都记述了对贵州山地、山地民族和山地文化三大要素的构成关系,形成了延续130余年的“观念幸相续,庶几最后明”的贵州山地文化观。

山地结构的复杂性与发展余地。前述中,他们以时代语言描述了贵州地处边疆,属全国典型的岩溶地区,全国唯一没有平原农业支撑的山地省份,溪峒稻田肥饶,山原地土平沃,有很大的发展余地。

山地民族的多元一体与发展空间。他们又描述了贵州山地少数民族成份较多,几乎包括了现今的17个世居少数民族,全省人口较少,有许多的发展空间。“苗民”生存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多元一体,自强不息。

山地文化的多样性与传承性。他们还描述了世居贵州高原的各民族风俗各异,装束不同,语言各别。居住岩溶地区者多耕山而食,居住溪峒者最善种田。各民族地区的土司制、议榔制、峒款制等制度文化丰厚,各有章法。当地主经济在贵州得到发展时,必然变革支撑领主经济的土司制。而以村寨为基础的自立自主的议榔制、峒款制等,则伴随社会的发展具有本能的变容性和传承性。

面对贵州三大要素架构,康熙帝着眼于全国边疆的稳定,告诫封疆大吏以大局为重,管好地方。雍正帝着眼于全国户口日繁,劝民垦殖以求生存,瞄准贵州山地发展的余地和空间,极力开发利用。乾隆帝继位,首先面对“雍乾苗民起义”,接着是“乾隆苗民起义”,继后还有“乾嘉苗民起义”,终其一生难求“善策”。而创造贵州山地文化的各民族人民,伴随全国社会历史发展,世代守望贵州高原,期待“乾坤自有转头时”。

2.统管与“善策”

康雍乾时期对贵州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及其实施的政策,不仅体现了国家大一统秩序在社会多样性的贵州高原的具体落实,还体现了国家与地方长期互动过程中的复杂认识,最终实现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使中原文明与山地文明互补交融。特别是雍正治理贵州的决策,先以先帝“不生事”、“惟以和平安静为务”的文治教化,后受稻田坝对改土归流和解决军粮的启示、剿抚长寨和缪冲对“化外”转型的尝试,为光耀史册,取急功近利之法,由迟疑、犹豫到坚定用兵惩创等措施,使贵州蛮荒之地变为国家统管之地,屡获垦殖丰穰,缓解了全国的人口压力,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了西南边疆。然而,这种国家统管和地方发展,则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鄂尔泰承认“肆行反覆,扰累腹地”,于雍正十三年七月被削去伯爵。就连乾隆帝也不得不承认,用兵的结果损失极大,剥夺广大“苗民”的生存权益,总是“未得善策”,而他终其一生也无法改变这种局面。

3.山地垦殖与人为石漠化

康雍时期,奠定了现今的贵州版图,使全省面积较明代建省时增加了71824km2,约占今总面积176128km2的41%。其中,四川划入面积占17%;依次为“化外”转型区占12%;广西划入地占7%,湖南划入地占5%。全省净增面积,为这一时期新划入贵州各县面积之和。

耕地数量,自雍正二年(1724)至乾隆十八年(1753)的29年问,贵州共增加1119025亩,增幅达77%;同期全国增加11581630亩,增幅仅为1.6%。贵州耕地数量的激增,与全国形成明显对比,短期间呈现了山地空间发展的正能量,为移民垦殖创造了良好条件。清代以前移入贵州的“军户”总约67万人,各府州县的“民户”共25万余人,合计共92万人。到乾隆十四年,移入贵州的“客民”已达35.75万人,比清代以前增涨了38.86%。雍正七年四月十五日,鄂尔泰奏:“今臣赴黔,目睹高低山坡俱已开挖成田,大道两旁空土亦俱耕犁种植。若以捐纳银两再招民开辟,将来自无旷土。”伴随山地垦荒和移民垦殖,造成水土流失而引起土地荒芜和石漠化的现象,在雍正后期已经出现。

雍正九年迁任贵州布政使的常安,尽力劝垦,两年后都没有实现当时要求一年内开垦土地数量达原额定荒田1/3的标准。原因是“民间田地或依山根,或傍溪涧,即现今成熟者,偶遇水涨石堕,不难顿作荒芜。况久经荒芜之亩,非山石蝗岩,即水沙壅塞,只可相势徐开,难以计时立就”。更严重的是新垦土地遭暴雨冲坍、沙压而废弃,面临人为耕地石漠化的生态问题。

“本来似田而难必其成熟者,如山田则泥面而石骨,土气本薄,初种一二年,尚可收获,数年之后,虽种籽粒,难以发生。且山形高峻之处,聚雨瀑流,冲去田中浮土,仅存石骨”。从自然石漠化的“古荒童秃”,到开垦耕地被“冲坍”成“石骨”,使基岩连片裸露成石漠化,再到乾隆时期引进玉米的扩大垦殖,就此拉开了贵州高原大规模人为石漠化的序幕。再经200余年来的延续垦殖,全省石漠化土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8.44%,主要集中分布在地势高峻的西部山地。脆弱的岩溶山地地貌一旦遭到破坏,平均每形成1厘米的土层需要8000年左右的时间。

4.文化濡化与自为地位

明代,当贵州处于“易动难安”时,已有屯军士兵被“蛮人”利用于“教与他种田”。至明末,原每卫屯军5600人的额定数只余1/6,相当多的人已就地谋生。还有,清初古州八万地方“收留湖广、江西之汉奸……其中识字者甚是敬重。”而且,该地“苗人最善种田……比户皆有事业”。历代,凡进入贵州地方的“汉奸”或“流寓者”,大都受过汉文化教育,他们带来的“教育因素”,很可能促使贵州地方从自在地位逐渐转变成自为地位。当主流文化交流受到障碍时,这种非主流的“文化濡化”实相及其社会机制的衍生,在宋代就已出现,正反映了长期以来贵州山地文化形成过程中的基本面。这种文化濡化的潜能,不仅对“化外”转型后主流文化的播化产生吸纳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当康熙帝对贵州山地民族“风俗各异”存在的认知和乾隆帝对“苗例”的认可,不仅理解了文化起源的共同性,在国家层面上还维护了当地民族生存的历史合法性和地方文化的多样性。清水江流域在转型前后产生的大量山林土地契约文书和形成的相关规范,从边陲走向“内地化”,“其语言文字,皆与华通”。“守我贫穷,天地岂无开眼日;任他富贵,乾坤自有转头时”。就反映了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习得汉文化后,同位表达所处自为地位的坚韧不拔的性格特征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乾坤观。黔人学子的研究成果《美丽生存——贵州》,就揭示了贵州世居民族所处的自为地位和维护我国南方两江流域生态安全所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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