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枪决
○三年夏至的那一天,周同带着他的几个同伴去看死刑犯的处决。他们吃喝、赶路、扒火车,一路上说笑,询问沿路的人,最终找到一片荒草地,茫茫无边际,远远在山的一边。
“我爸爸是不会怕死的。”
周同说这话时阳光耀眼,他眼睛陷入一片光晕,耳朵边响起金属颤动时的嗡嗡声。枪决的时间就要到了,他和他的伙伴们却迷失在山路、麦田与荒草地里,“分头找吧!以口哨为号!”最后周同不得不说,他自己一个人朝了一个方向,拨开草丛向前走去。
草越来越高,越来越密,有些都要触碰到周同的脸颊,它们坚韧的侧面伸展开,像一个个拿着刀的战士,在周同裸露的肌肤上勇猛地划出一道道口子。
他浑然不觉,机械地向前走着,脑子里浮现出他父亲的一张脸。
他父亲眉骨是很突出的,眼窝陷进去,瞪着眼提着眉的时候,看起来很凶,那深藏在眼窝里的眼珠发出一点光,总让人觉得是绿色。那凶恶的神态吓坏过不少人,他记得自己幼时趴在父亲的背上,看见过对面的人露出害怕的眼光,这眼光像只躲闪的兔子,第一次让幼小的他感到自己附着野兽的力量。
他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他父亲是十六岁就和他母亲生了他,听说他母亲那时还是个学生,把他生在医院后边草地里头之后就走了,没有消息。他对比过自己和父亲的身体和五官,觉得自己处处不如父亲,矮小,有些微胖,面部的棱角也不像父亲那么突出,他由此猜想他母亲大概是不怎么样的。
他在邻县的祖母家长到六岁,祖母过世了他才被人送来给父亲,是没爹的孩子,他小时候没少受其他孩子欺负。所以,他后来发现自己有这样强大的一个爸爸,是很惊喜且深感幸运的。可惜好景不长,他到父亲身边几年后,这传说中的地方一霸就变得软弱起来。
父亲当年的事迹,他多半是从一些当年跟随父亲的叔叔们那里听来。父亲如何以寡敌众,如何单枪匹马杀入敌阵,又是如何率领自己的一帮人与另一帮进行火拼,这些被夸张得像封神榜一般的剧情让幼时的周同无比崇敬向往。但父亲总是不愿意说,也玩笑似地叫那些叔叔不要再提,说是小时候的事情,有什么可说,那些人却还是不放过,上家里来聚会喝酒,父亲最后只得黑起脸来请他们出去。父亲原有一份保安的工作,也就这么被搅黄,之后又做起女人的事情,在家门口煎饼,摆摊子烤肉。周同那时候十四五岁,已经在中学念书,有了一帮小兄弟,时常吹嘘自己父亲的声名,经过家门的时候却要绕道走。拿刀的手如今拿着铲子,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周同怕父亲被人认出,为他买了白帽子和大口罩,告诉他做早点要讲卫生,建立起信誉才能博得好口碑。他父亲啧啧称奇,连声夸好儿子,如此聪慧,将来定会有出息。周同跟他乖乖一笑,自己仍旧倒腾自己的,他身手灵活,会打架,嘴甜心狠,在职中里很受欢迎,身边围绕了一帮留守少年。他觉得自己父亲的血液在身体里流淌,他父亲周胜体内的血液就要干枯,但他会取而代之,生命就是这样延续下去的,这不算是死亡,只是新生。况且,拿着铲子的了无生趣的手,那样活着本就是一种屈辱,倒不如死了,作为一个神话被传说。
他想着,无方向地在草地里走。他开始觉出脸上和手上的疼,那是一道一道被草叶划开的小伤口,从里面渗出新鲜的血液来,瞬间又凝固。
听说枪决的人,或者是打在脑袋,或者是打在胸口。无论是打在哪儿,都会轰出一个大洞,随后便会飘散出一种只有动物才有的呕人的腥臭,或许就像熊场里的熊一样。周同见过的,栖安镇里唯一的熊场,那是父亲周胜当年一个要好的兄弟开的,他们都找到赚钱的活法,都比周胜要强,去年他邀请过他们父子去参观那熊场,还未进门周同便几乎要呕出来,他为了测试自己的勇气抢在父亲前面进了门,却只看见一只熊,只有一只便能发出这样浓烈的腥臭!他用手电照着,看见那熊的肚子上插着管子,周围的皮毛上尽是结成块的脓汁。那黑熊低着头不停地晃荡着巨大的无精打采的脑袋,气味一阵一阵荡漾开来,周同竭力控制着自己向上翻滚的胃酸中半消化的食物,看见自己的父亲也闭紧了嘴,眼睛里竟是泪光闪烁的,他顿时觉得丢了脸,很勇猛地直起背来吸了口气。“这就是有名的活熊取胆啊!”那位叔叔炫耀地说,“听说被枪毙的人,发出的味道就跟这个一样。”
周同心里想着,胃里又有酸味泛起来。
他父亲是否也会散发出这样的味道?他想,他父亲长久以来身上都只带着油烟的气息。这味道,是否会比这油烟气更英雄些?他想,却不由自己地一阵干呕。
起风了,麦田和青草的气息灌入周同的鼻孔,周同用力呼吸着。他周围的荒草好像在生长起来,越来越高,挡住他的视线,他辨不清方向,他害怕了,他怕他冷不防就会在这荒草里撞见他父亲死亡的躯体。他看不到自己的同伴,听不见他们的声音。在这里只有草木、鸟、虫,还有风,还有他自己。他想吹口哨,却发不出声音。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他猝然向前扑倒,无力地落在了草丛里。
暴雨来了
不知道是从七月的哪一天开始,栖安镇的上空开始接连不断地降雨,在降雨持续十天之后,沿河的住户们终于在一个暗黑的夜里,借着微弱的月光,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床板浮了起来,随后,便是他们的饭桌、砧板、锅碗瓢盆,还有煤气罐、电视机、洗衣机……原本一切严整有序的摆设此刻都在一片暗夜中轻轻跳动起来,毛笔和带鱼、木锯和台灯、煤球和香水……这些本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物事如今都碰了面,好奇地互相撞击着,享受着自由的乐趣。
“跑哇!”不知谁喊了一声,人们像是梦醒了一般,都敲起铁脸盆来,大咣小咣声霎时连成一片。罐头厂18号姓方的住户家里飞奔出来一个少年,他是从窗户里矫健地一跃而出,但落在齐腰的水里后就完全失去了灵活性,他细瘦的长胳膊和长腿在水里无助地扫着,像是在水里挣扎的一只树蟋。他徒劳地抓着各种水中的漂浮物,最终傍上一棵树,便牢牢抱住不动了。
黎明的微光渐渐泛起来,他眼前的世界渐渐清晰,他看清楚自己抱着的是西门路口的那一棵大树,而树的四周也都牵扯着各类的污物,他不忍多看,这时候有人开始嚷嚷,水退了水退了!水往医院那边拐了!又有人说。
栖安镇医院那边近期正在建新楼,挖地基,又陷下一个天坑去,水就顺道填那一边去了,罐头厂街道的人们顿时松了口气,但其中一些人猛然想起家中有人住院,又跳脚往医院那边跑。医生护士们得到消息,都把病人推到楼顶上去了。病人们久居病房,忽然上了开阔的楼顶,又听闻洪水要来,都怀着些世纪末的喜悦,兴致盎然地等待着。有几位老人,平时奄奄一息,说话都困难,现在竟也聊了起来,说着八七年的洪水,九八年的洪水。“最多呀!也就一楼那么高,我们在上面还看不见呢!”一个像核桃那么皱巴巴的老人蜷在轮椅里头说。旁边一个老太太也露出期待的神色,说:“显圣了!这是主啊!要洗清人间的罪了!”于是一双双老眼都专注而期盼地望着医院楼下。可惜那水一层一层涌来,却越来越低,填了天坑,都陷入地下去了。由于抽取地下水而导致的天坑,此时又被水填满。老人们都有些失望,只有那老太太依然高兴,嘴里依然说着,显圣了,显圣了,这是主在拯救你们啊……
传言说是百年一遇的洪水,就这么过去了。
失踪人员不明,死亡人员不明。人们都投入洪水之前的生活中,沿河的住户比较麻烦,因为他们的房屋在水退之后都积压了半人高的河泥,室内的电器和家具受损也最大。他们振作了精神,纷纷拿起铁铲动手挖出屋子里的河泥,只有罐头厂18号家的孩子方知道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的父亲埋在这河泥里。他略略收拾了一下家里还算值钱的东西,他父亲把它们放在一只老式橱柜顶上的皮包里,房产证,离婚证,一只手表,一条金项链,几张黑白照片和一些杂物。他看一眼离婚证,掏出房产证,手表和项链放在书包里,其余的仍旧不动,他搜索他父亲留下的衣物口袋,一无所获,他家里已经没有一分钱。
几个年轻人在外头喧闹,很不客气地打开了他家的竹篱笆门,他们手里抓着笔,拿着几张纸,挎着牛仔包,来调查受灾情况。方知道看着他们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畏畏缩缩的女孩,那女孩走到门边便止住了,不安地在外头转着圈焦急地等待。调查人员都很年轻,看起来都不超过二十,一边填调查报告一边嘴里跑火车开玩笑,方知道被要求配合了半天,又填了调查问卷,问他们有多少补助。他们却都嘿嘿笑起来,说:“要补助?找政府啊!”方知道懵了,他们拿出个学生证一晃,说:“我们是东汉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洪灾是我们的暑期调查报告。”方知道露出无助的样子,说房子里头积了半人高的河泥,没法住。一个大学生笑,说:“有困难,找政府。”另一个故作严肃,说:“等我们当政,这事肯定给你解决!”说完几个人哄笑一阵拿着报告便走。方知道看着他们的背影,低低骂了句妈了个逼。
院子外边那个女孩见人走了,欢快地转身走进来,方知道看见她衣角飞起来,他的喜悦也飞起来,但是他告诉女孩不要进来。里面一屋子的河泥,他说,会弄脏你。
零号房里的依雯
职校里的人都知道,繁华街有座未上漆的小砖房。上面没有门牌号,里头住着一个女孩子叫依雯,她那个地方好些男孩子都去过,因为没有门牌,所以就被叫做零号。“繁华街的零号”常常出现在职中男孩子们的黄色笑话里,这样的状况在职中的小老大周同住进她家之后结束。依雯的名字是周同给她改的,她刚来的那会儿十三岁,还叫做阿雯,阿雯和爷爷住在一间废弃的祠堂里,如果不是九月里的一场火,她恐怕不会知道,越过这座烧掉的老房子,街对面就有一所学校,正是栖安镇职业中学。
阿雯这样年纪的孩子,大多都在学校。但是她不能去,爷爷供不起她,她也不忍心让爷爷供。阿雯的爸爸妈妈在美国,这本是爷爷骗她玩的,但爷爷年纪大了,老是记错事、说错话,下一次阿雯问起来,爷爷又不记得,说在山西、在湖南、在安徽。但阿雯相信爸爸妈妈就是在美国,因为美国最远,美国最好。最远,所以回不来;最好,所以不回来。所以下次阿雯再问时,便只问美国怎么样?美国在什么地方?爷爷说,远,在太阳那一边,咱们这是白天,那边就是晚上。
阿雯从小便跟着爷爷四处走,爷爷是泥瓦匠,给人盖房子、修屋顶、糊水泥,哪里有活就哪里干,可是村子里现在出去的人多,住的人少,瓦房也渐渐少了,爷爷也老了,再没有人找爷爷做活。刚来这镇里的时候爷爷身体还好,阿雯和爷爷每天都在四处捡砖,这地方也四处在拆,沿河的老房子都被推倒,一堆砖散落在河沿,都长了青苔,爷爷都叫阿雯捡回来。爷爷看中的是一条老街里的一个破祠堂,这条街里到处都是这样的破房子,木的,砖的,半木半砖的,爷爷看过这破祠堂无主,便打算利用这祠堂角落里的一面墙,搭出一间房来。
人活着只要不懒,就不愁没有饭吃。爷爷总是这么说,他指着街边一些乞丐,告诉阿雯,都是懒的,不要同情。阿雯从心底里佩服爷爷,爷爷真是个好泥瓦匠,他就用这么一些人家不要的破砖,给阿雯造了一间小房子,阿雯快乐地把自己的铺盖放进去,四处瞧一瞧,摸一摸。新造的墙面松,老祠堂的墙面却坚实,阿雯四处敲敲,突然看见这墙上有一个小小的圆圆的洞,刚刚够阿雯的手指头伸进去。爷爷说,这是弹孔,阿雯的眼前便倏地掠过一颗子弹,再把手指头伸进去,多了几分崇敬的感觉,弹孔粗糙地摩擦着她的手,竟感觉到有了热度。爷爷见她那样子,笑她,稀罕什么!上面还有好多!
阿雯便后退几步,仰头去看,果然这高墙上还疏疏落落散布着弹孔,有窗的地方就密集些。爷爷绕到墙的那一边,叫阿雯,你到这边来才好看,阿雯急忙跑过去,才一仰头,一万道光都刺过来,阿雯大笑着张开双臂,让阳光穿过弹孔射在自己身上,假装自己是个受伤的战士,叫爷爷来看。
两间小屋有了样子,爷爷就出去找活干,他在山上采摘野菜,也蹲在菜市场外头卖,只是没有人买,老人蹲在这陌生地方,眼睛里缺乏自信,灰扑扑的样子反而像个乞丐。阿雯则还是四处捡些砖、木头、钢丝什么的,等爷爷有空来充实这屋子,她也常常捡些塑料瓶、易拉罐什么的存着,有时候她捡到半张英文的报纸,或是什么破损的英文教材,很惊喜地收在口袋里,总觉得这和自己有些渊源。她还想学英文,她唯一会的两句美国话是“hello”和“byebye”。这是跟这条街上“夜来香”的老板娘学的,其实倒也不算学,主要是天天听见,也就会了。Hello张老板!byebye李老板!hello就是你好,byebye就是再见。
夜来香是一家洗头房,后来做大了些变成按摩厅,再后来又添上几个KTV包间,里头有很多漂亮的小姐,每个人都有一个植物的名字,比如小野菊,比如含羞草。与这些植物不同的只是她们在白日里休息,在夜里才放出斑斓的光来。夜来香的老板娘,是十二岁的阿雯见过的最厉害最有学问的人,她穿的衣服都鲜艳好看,有时候还印着洋文,她提的包上边也有些看不懂的外国字。她的店里总是放着外国电影,她的客人都被叫做老板。阿雯想,她一定去过美国,一定认识美国字,阿雯想和她套近乎,想要讨好她,想让她教自己几句美国话,让自己也看一看美国电影。但是夜来香在白天总是空无一人,门窗紧闭,而晚上又太热闹,阿雯没有机会去接近。
阿雯想要上学,想学美国话,她无数个夜里梦见坐在教室里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当祠堂对面的老木房子在九月的那个夜里被烧掉之后,第二天的正午,阿雯在耀眼的阳光下,被那一群穿着校服如潮水般汹涌而出的少男少女惊呆了。
栖安镇职业中学
阿雯看到的就是栖安镇职业中学。那时候栖安镇里一共只有两所中学,一所是普通中学,一所是职业中学,县政府以户口所在地来安排两所中学的生源:从火车站到农贸市场,归职业中学;从农贸市场到县政府,归镇中学。于是大部分火车站的居民都必须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职中去,职中由是成为了车站少年们的天下。在镇中学的老师和孩子们眼里,职校,几乎就是一座狼窟,那里的孩子乐衷于运用青春期极度发达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模仿各种成年人的犯罪。而正经要强的人家都拼了命托关系把孩子送到那所普通中学,剩下没有办法的人家只能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职业中学。
栖安镇那些年还没有什么居民们消费得起的娱乐场所,大多数的成年人都在打麻将,少年们就更加无处可去。火车站坐落在山与大片稻田的一边,蜿蜒驶出大山的火车每每让少年们生出些兴趣和遐想,车站因而成为了一帮少年混混的聚集地。这附近的孩子成长起来比别人快,见识也不一样,三教九流的中转站,总有些耸人听闻的故事,火车站的孩子们从父母或邻家叔婶那里听来,就添鼻子加眼睛地往外头传,吃过人肉没?人肉什么味儿知道吗?火车站的孩子就会告诉你,酸的!跟猫肉的味道差不多!
火车站的孩子们被周同收编,那是○○年的事,○○年有好多个称呼,又是两千年,又是千禧年,又是新世纪。家家户户的电视里喧腾的是世纪晚会,群星歌唱的是繁荣安定和谐进步发展,焰火绽放在栖安镇新年的夜空,这天火车站的孩子们没有香港电影和武侠片可看,纷纷装了零食在外头撒欢。或许是过分的热闹让某些绝望的人更加绝望,这天车站的孩子们看见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上铁轨去,对着远处的火车张开了双臂,那是一个拥抱的姿势。
这样的事情在铁道上并不稀罕,自火车通车开始就有很多人采取这样一种方式结束生命,能够观赏这样的场景给了车站的孩子们向同龄人炫耀的资本,他们由此证明自己高人一等的勇气,而自己和他人共同制造的一类气氛和幻觉更让他们觉得有理由在学校的同龄人中横冲直撞、颐指气使。
周同早就看不惯,他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学会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他在铁轨附近蹲点已经有好一阵子,这天他在铁轨的另一面从更近的距离观赏到了这一切,他清楚地看到一个倒霉的醉汉站到铁轨中间的情景,这个找死的人面向眼前逼近的庞然大物露出幸福的微笑,几分钟后他的一只断臂落在周同身旁,手里还牢牢抓着个破碎的啤酒瓶。周同打算用这个醉汉同这些喘着气赶来的小伙伴们开个玩笑,他笑着走向他们,向他们展示手里的一条碎肉,之后用手捏着顶端,缓慢地放进嘴里,缓慢地咀嚼,然后喉咙一动,吞了下去。“以后你们不要再说人肉是酸的,一点儿都不酸。”他说。
周同吃人肉的事情很快在职中里传开,火车站孩子们的臣服给他建立了威望,小混混们也主动过来叫上同哥,但负面的影响也有,挺严重——没有女孩子再愿意和他接吻。
你知道我是怎么和周同在一起的吗?依雯后来告诉方知道。很简单,我在铁轨上和他接吻。
周同在人肉事件后换了一个又一个的女友,理由都只有一个,她们不愿意和一张吃过人肉的嘴接吻,虽然她们很享受被叫做大嫂的风光,但一到关键时刻,总是扭扭捏捏,故作矜持,全身上下都可以摸,就是紧紧咬着牙关不放松,仿佛那才是最后一道防线。三番五次的,周同觉得好笑,故意在人多的时候逗她们,一帮人拥挤着要看周同和女友在铁轨上接吻,那女孩的脸憋得通红,依雯上前去将她一推,自己把嘴贴了上去。
在铁轨上的一吻,这是依雯至今想起来依然感到由衷快乐的一件事,她羡慕那一刻自己的勇气,也爱着那一刻的周同,她清楚地记得他那一刻的表情,眼神从来平静的周同露出了惊喜,他搂着她向那个目瞪口呆的女孩说,看到了吧?我和她是一样的人,以后你们不要凑热闹。由此依雯的人生在十五岁这年被周同划了一道界线,在这之前,她是供人取乐的破烂女孩阿雯,在这之后,她是周同的女朋友依雯,是职中全体小混混们口中的大嫂。
栖安镇被低低矮矮的山环绕着,周同曾经跟依雯说栖安是鼻屎一样大的地方,连山都没一点气派,窝窝囊囊,我将来肯定离开这儿。依雯想得到周同肯定要离开,周同有能力离开,她为周同能够离开而感到欣喜,她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经过栖安镇的火车在这里短暂地停下又匆匆上路,穿行在横贯两山之间的钢铁桥上,这是栖安镇最高的建筑,在上面可以俯瞰整个小镇的风景,但这个地方寂寞得只有拾荒者和铁道工偶尔出现,周同发现它之后,这又成了少年们玩耍和聚会的场所。对于十几岁的少年来说,无聊或许比死亡还要可怕,至少,他们把这样的句子挂在嘴边,也常常实践。栖安职业中学早恋的女孩子们有一半被男朋友带到过这里,这些男孩们借着火车经过时呼啸的风展开外套,把女孩们装进怀里,又对着远去的轰鸣发出自己的叫喊,内容大致是“某某我爱你”或者“某某我一辈子对你好”之类。女孩们这时往往羞怯幸福地低下头,主动地往男孩怀里钻,到此就完成一个栖安镇经典浪漫的恋爱场景。
依雯不喜欢这样,她能够想象有多少个女孩曾经这样让周同搂在怀里,她希望自己被记住,她和任何一个女孩都不同。她拽着周同跑上铁轨去,抱住铁桥的护栏让火车从她身后经过,她笑着问周同怕不怕死,怕的话就自己下去,山洞那一边响彻火车鸣笛的回音,她听不见周同的回答,只看见他在风中笑了一下,周同用自己的外套裹紧了她,整个铁桥都随着他们的心脏剧烈跳动起来,依雯的长发在身后强大的气流中飞起来,它们在车灯的照耀下闪烁,像是伸向夜空的一只只触手。你真美!周同在她耳边说。
这又成为栖安职中流行起来的经典段子,之后有一对情侣也去模仿,但不知是身体配合风向不对还是时差把握不好,那女孩的头发丝往反方向飘,结果被卷到铁轨下轧死了,那男孩被血肉溅了一脸,直到被发现时还死死抓着护栏,大小便糊了一地。
依雯还记得周同后来取笑自己,知道你不一样,犯不着这样证明。
周同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
周同
周同是个挺聪明的孩子,要是他不嗑药,要是他爸爸不曾是个流氓,他或许会在两三年之后考上大学,七八年之后找到好工作,十来年后小有成就,脱干净这小镇里的一身土气,咬文嚼字地跟他工作上的伙伴、事业上的朋友、生活中的伴侣在喧闹都市安静的咖啡馆里谈天。他眉头会时而舒展时而紧锁,嘴里会不时蹦出些幽默和智慧的火花,他会很快忘记自己成长过的小镇和自己年少时候做下的一些糊涂或者快乐荒唐的事,他会和其他一些没有到过这个小镇的城市人一样幻想自己生活过的地方,然后称它是“一座人迹罕至的美丽小城”。可惜上天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自己也没能给自己这个机会,他所做的事情将使他永远停留在青春期,停留在他对这个世界,对这个小镇狭小的印象里。
他这短暂的一生都在努力地复制他的父亲,他眼中的英雄,这个英雄最后用烤串的竹签子刺穿了客人的喉咙,判下了死刑。那个被刺死的倒霉蛋长得像头猪,在城市建设局工作,每次吃完都不给钱,他不知道父亲为什么对这种货色还要点头哈腰,他父亲左边兜里是一包大前门,右边兜里是软中华,每次见了这肥猪,都掏右边兜里的烟。周同想开个玩笑,有一回偷偷把烟给换了,父亲果然没注意,那肥猪却瞪起眼睛来,说这摊子的卫生差,又说羊肉串其实是老鼠肉,借着酒劲逞起威风,和手拿烤串的父亲推打起来。周同没有想到自己的恶作剧会带来这样的后果,他父亲用竹签子插进那肥猪喉咙的一瞬间周同甚至觉得无比快意。但这肥猪颈项里流出来的却不是白花花的猪油,温暖的鲜血在寒风中散发着热气,夜风中飘散的甜腥味惊走了所有的路人,那一瞬间全世界只有这父子俩和一个渐渐微弱的生命在寂静中站着,周同看见父亲转过头望着自己,睁大的眼里是说不清的恐惧。
父亲进监狱之后周同就成了职中的老大,虽然很顺利但还是经过了一些仪式,也就是象征性地跟学校里几个小老大单挑了一下,那些人都没怎么反抗。之后的日子里周同就在跟自己的各个小弟一起摆平各种事,比如小弟的女朋友被人抢了,就带一帮人去揍他一顿;哪个学生传了大哥的谣言,揍一顿;哪个人背后吐唾沫,揍一顿;哪个人给教务处通风报信,揍一顿; 哪个人看不顺眼,也揍一顿。周同揍人揍得拳头上都起老茧,渐渐觉得没意思,他离开了职中,就快要十八岁,他看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路可走,他父亲留下的钱已经不多,他所拥有的只是一个落满灰尘的烤肉摊。
你有我啊!女孩依雯提醒他,他似乎才发现这个人的存在,怔忡地望着她,女孩对他一笑,领着他把烤肉摊子往自己家里推。整整三天周同都在擦洗那个烤肉摊,女孩依雯打来一盆又一盆的水,撕下一段旧毛巾递到他的手上,他神情恍惚地接过来擦,鲜肉要赶早去买,蔬菜要一掐就出水,冻肉直接用刨刀方便,调料里面得有十三鲜,大刷子刷油小刷子刷酱……他擦着铁皮摊子上混着灰尘的油渍和铁锈,那些画面全都在他的脑子里闪, 十四岁之后周同从未和父亲单独相处超过十分钟,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够如此清楚地记得这些。
周同学什么就是什么,烤肉勾人的香气在整个巷子里飘,一到晚上,对面的夜来香就成为摊子上的最大客户,老板娘出来都是三十串、五十串的叫,渐渐地老板娘都不出来了,直接在里边叫,她不知道周同名字,叫阿雯老公,阿雯老公!101房间二十串羊肉二十串牛肉两只烤鱼!阿雯老公!202房间五十串里脊四只茄子!叫的是阿雯老公,跑进去送的是依雯,依雯是周同改的名字,现在周同却也觉得阿雯听起来更顺溜。从此依雯又变了阿雯,周同变成了阿雯老公。
○三年六月二十一号那天夜里,几个十几岁的少年略显稚嫩的脸出现在烧烤摊周同对面的袅袅白烟里。要什么?周同忙不迭地刷着肉,头也不抬。老大!对面几个低低叫了一声。烤肉在炭火架子上发出嗞嗞的声响,周同被烟灰呛出了眼泪,他低下头眯着眼仔细辨认牛肉和里脊的颜色是否熟透。老大!对面提高了声音又叫了一句。周同终于听出这声音是冲着自己的,直起腰抬起头来。老大!对面说,大叔上路的日子就要到了!我们都想去送大叔一程!
阿雯老公!102间十五串鱿鱼八对鸡翅!对面在叫。几个少年迅速交换的眼色游动在浮光夜色里,闪烁在周同腰间的围裙和向上翘的油腻发梢间。
阿雯老公什么也没有听见。
方知道
方知道是旮旯里头的一只灰老鼠。
他异乎寻常的普通几乎赋予了他隐身的能力。火车站的孩子们不知道他,栖安职中的孩子们不知道他,就连罐头厂街道的人们都不知道他。
他的父亲是个比他还要不起眼的酒瓶底眼镜,坐在街角捣弄着各种自行车零件,一身油污加上从未洗干净过的脸使人毫无兴趣看清他的相貌。或许十年前会有些人知道他的母亲,那个一身肥肉的女人却有着一张娇小的圆脸和一对杏眼,她不知凭什么本事闹到了职中外头一个废弃不用的临街小间,在那五六平方米的地方开了个大窗,做起了零售。因为被职中的小混混喝出矿泉水里半个饭粒,零售店外的水泥墙上被涂改液写满了“婊子”二字。之后不久,职中一老一少两个保安被捉住在零售店里头鬼混,他母亲便坐实了婊子的称谓。
酒瓶底从那时候开始怀疑方知道不是自己亲生,他先是无心修车,整日里叹气呆坐,以前他虽然脏,但是认真勤恳手脚不停的样子至少还让人觉得他有几分专业,现在他一脸一身的脏污,泥菩萨一样蹲在一堆破零件里,在路人眼里看起来简直是个收废品的了。他的生意一日少过一日,修理的技术也越来越差,他的心长到眼睛里,修车摊子往职中对面挪,想看看哪个男人长得像自己儿子的父亲,结果被自己的老婆发现,当街左右开弓打脱几层脸皮。
酒瓶底的老婆搬出那个比零售店大不了多少的罐头厂18号,住进了零售店,她是个有良心的女人,她把五岁的儿子方知道也带去了。酒瓶底过了一段以泪洗面的日子,终于决定自己要做个男人,他闯进职中外头的那个小零售店,指着那对母子结结巴巴地说出这一生他最大胆的一句话:“你、你、搬到这里、好、好做、婊、婊子是吗!”他老婆坐在一张狭小的铁床上,激动得满身肥肉都颤抖起来。他又乘胜追击地指着方知道说:“这、是、是老子的、种、种吗!”
很快职中外头的小商户住户以及职中里头的保安都听见这小似鸡笼一般的零售店里传来各种打砸的声音,一个女人尖厉地呼喊着“杀人啦”,外面看热闹的人围了三圈,不时有人将目光投向穿了制服的职中保安,他们却都红着脸躲进了值班室。
那天除了五岁的方知道谁也没有受伤,方知道的右眼皮上被穿了一颗钉子,酒瓶底和他的女人都被吓傻了,谁也解释不清混乱中钉子是怎么穿过孩子的眼皮的,总之方知道被送进了医院,他回来之后右眼皮再也合不上了,即使睡觉也像被吊着一只眼皮,那只眼睛没有再看见他的母亲,他满身油污的父亲从此睡在了他的身边。
谁也不知道这只睁着的眼睛整夜整夜地都在想着什么,方知道在五岁之后十五岁之前都在打人和被打,他吊着的一只眼让他显出了几分与其他孩子不同的凶相,他也用他父亲对待他的方式去对待其他的人,很多时候都有效。时间长了他找到了更加便捷的诀窍,就是向人攥紧拳头,同时瞪起眼睛,做到这两步基本上就没错,他的眼睛因此成为他的护身符和他的骄傲,而这一切则结束于他唇边的绒毛开始变得坚硬浓密的时候。
他是职中里第一个注意到阿雯的人。他在罐头厂边的垃圾站见到她,两年前她也有这般高,却还梳着小辫子,一副小孩的样子,五月的天气,她穿一件不合身的棉服,松松罩着,里面隐隐约约露出一件男式背心。他从小到大也没在合适的季节穿过合适的衣服,这装扮让他心里隐隐约约对她生出些亲切。那时候他也偷着捡破烂换点钱用,在街上看到个塑料瓶就假装踢着玩,没人的时候再捡起来藏进书包,有时候空空的路上就那么一个瓶子,他就给它踢回家去。冷不防碰见她,这个女孩拎着个比自己还大的蛇皮袋子,眼巴巴地望着他脚下那个塑料瓶,可怜兮兮的。他便装作不在意,一脚把瓶子踢开,自己吹着口哨走开,却紧张得吹不成个调子。
那以后方知道便像是见了鬼,三番两次地跟她碰见,才发现是她故意在学校外头转悠。她眼睛盯着上下课的人群,谁都觉得她在看自己,方知道也这么觉得,心里头慌,脑袋恨不能转得像电风扇,好让她看不见自己那只吊眼睛。方知道为解决这个问题费了大心思,他在一个早晨偷了他爸的酒瓶底眼镜,结果他爸像个瞎子似地摸到学校把戴着酒瓶底同样跌跌撞撞的他揍了一顿,最后终于在香港影视剧“古惑仔”热播之后,方知道找到了解决办法,他要留一个像陈浩南那样的头,这样就可以用一边的长刘海挡住那只吊眼,而在头发长到那个长度之前,他决定都躲着阿雯。
遇见周同之前
当又一年的春风吹蜕了栖安镇职业中学少年们厚重的棉衣裤,空气中照例滋生出一些令人不安的情愫,一些男孩在刚刚经过的冬天里身高飞窜,一些女孩则在渐渐变薄的毛衣里加上一件小小的胸衣。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女孩阿雯也开始出现在职中校园里边,方知道在上学放学时常见她在校门口张望,体育课上也能见到。她几乎在每个班每节体育课的时候都出现在操场,大概是来学校里捡塑料罐,一上体育课,可乐矿泉水瓶子都不少,她总能有大收获,这么来来去去,职中里倒有一大半人见过她。学校里的学生盯着她看,她也看人家,目光对上,她总能看得人败下阵去,看到人家走了,目光还跟到教室里。到了夏天,她戴一顶爷爷编的大草帽走在操场上,身上大汗淋漓,穿的还是那件男式背心,不知道洗了多少遍的背心,薄得能看见刚刚发育的一对乳房的轮廓,风一过胸前那两点就尖尖翘起来。课间女孩子们拿着棒冰可乐遛弯,见了她就笑,就躲,指指点点,见她盯着自己手里的饮料,像是恶心似的,咕嘟咕嘟一口灌下去,远远一丢,让她去捡。男生们倒故意去买了可乐、雪碧什么的,眼睛乜斜着她,故意喝得慢慢的,瓶子拿在手里把玩,逗引她过来要,有时候还准备几个笑话,连瓶子一并送了她。时间一长,阿雯看女孩的目光怯怯的,看男孩的目光热热的,仿佛晓得只有男孩子会对她好。
方知道那时候头发已经留到额前,总想在阿雯眼前晃荡晃荡,只是没有钱买饮料,不知道怎么去吸引她的注意。他不知道阿雯已经学会从饮料罐子的价格上看人。那时候他一个矿泉水瓶子还要留着装开水,心里却想,要是有一瓶饮料他肯定连瓶子带饮料一起给她,才不会像那些男生一样慢慢地喝,让她一边在太阳下面渴着一边等。这种心思被方知道写在了脸上和一只吊眼睛里,女孩阿雯对来自他的注视感到极度反感,她敏感地察觉到方知道是一个不受人群欢迎的人,她憎恨他对自己的注意。于是一种女孩与生俱来的本领使女孩阿雯完全忽视了他的存在,并成功地做到在他的面前展现出自己对其他异性的好感。
捡破烂的女孩阿雯竟跟操场上那帮男孩子调笑打闹起来,这在一开始就成为了奇观,但似乎又极其自然,很快她就开始穿男孩子的衣服,跟着他们跑,并且管他们叫哥哥。她性格开朗起来,说话也大声,奔跑起来很有存在感,栖安职中里头的人便常听见她在操场上尖着嗓子叫,整个操场,这个也是她哥,那个也是她哥。女孩子们由此更加厌恶她,经过她的时候故意捏鼻子,拿个练习本子扇来扇去,不停地说骚,真骚。
方知道真想揍她们一顿,这些装腔作势的东西,但他确实成功地被女孩阿雯刺痛了,他知道他的长发并不能完全挡住他这只眼,他由此恨上了他的父亲酒瓶底。
方知道从此不再尾随着女孩阿雯,女孩阿雯却不知道这正是自己悲剧的开始。一个虫鸣风清的夏日黄昏,在碎煤渣跑道上踢着自己夕阳下倒影的女孩阿雯,在喝过“哥哥们”递过来的汽水之后,接受了他们的邀请,去他们的出租屋里看一场电影。
女孩阿雯本来有很多机会可以跑,因为这些“哥哥们”觉得她脏,甚至让她先回家去洗个澡。他们体贴地问她想看什么电影,他们去碟片店里租,女孩阿雯很仔细地考虑了,然后欢喜地告诉他们想看美国片。
女孩阿雯确实很久没有洗澡了,她被提醒之后也闻到了自己裤子上带着尿骚味的汗臭。她到家里拿了唯一一件干净的衣服,找到了栖安镇的河边,那条小河叫做安溪河,从西边流去东边。女孩阿雯在水里荡漾开半块毛巾,用力地搓洗自己的小身子,天边的云彩像鲜血一样红,倒映在粼粼的河水里,倒映在阿雯通红的皮肤上,女孩感觉到快意,不自觉地在温柔的流水中哼起歌来。
当女孩阿雯洗完澡,半湿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出现在男孩们的出租屋时,男孩们都是一愣,其中一个甚至红了脸。面前这样一个干净漂亮的女孩,让他们无法联想到半个小时前那个捡破烂的女孩阿雯,他们顿时变得有些手足无措。
算了吧?有人说。什么算了?有人回答。不过是看个电影而已!有人在笑。是啊!我们看电影吧!女孩阿雯说。对!有人笑起来,我们看A片吧!不看美国片吗?女孩阿雯说。就是美国片,一个声音说。A片就是美国片!对!A片就是A-me-ri-can!你先还是我先?有人说。拉窗帘和锁门先!有人回答。抽皮带和脱裤子先!有人补充。
那天是令女孩阿雯难忘的一天,她就这样被彻底纳入了职中少年的群体。半年之后她在铁轨上遇见了周同,不久之后周同也约她去看电影,那是栖安镇唯一一家电影院,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小放映厅。但那一次女孩阿雯看的是一部真正的美国片,她甚至连那部电影的名字都不记得,因为她从电影的开始到结尾一直在哭,那只不过是一部搞笑的喜剧片而已,周同觉得莫名其妙,但他还是很好地尽了男友的职责,一直握着她的手表示安慰。
牛仔裤、溜冰场
女孩阿雯和周同在一起的消息长了翅膀一般在职中里飞,方知道看见女孩阿雯穿上了紧身牛仔裤,和周同一起进出镇里唯一一家溜冰场,那个夏天方知道过得像冬天。
职中的校园里女孩子们穿的牛仔裤有三种,萝卜裤、喇叭裤和紧身裤,男孩子们穿的有两种,直筒裤和阔腿裤,这几种裤子大致可以把职中里的男女学生们都分出类来。穿萝卜裤的女孩们大多还只是贪嘴不知事的小孩,她们的牛仔裤大多是贸易市场那边买来的大号童装,膝盖上往往有着各种花样,卡通形象或是布娃娃,那种裤子里面可以同时塞下一条棉毛裤和一条“开司米”,走路时磨擦出声响,不管冬天夏天,这种裤子让人完全辨不出她们的性别与身材,因此它们的主人也完全不在异性的目光里。穿喇叭裤的女孩则是刚刚开窍,属于左右摇摆不定但具强烈右倾倾向的类型,喇叭裤很好地诠释了女孩们臀部和大腿的线条但到膝盖之下便温婉地松散起来,夸张者仿佛裙摆随着步子摇曳。这一类的女孩们就如同她们的喇叭裤一般徘徊于开放与保守之间,是职中的男孩们重点攻克的对象。至于服贴到底的紧身裤,则属于职校里的女王级别,不是什么人都能够驾驭,紧身裤的主人在心理和生理上都需要相对高一档,既要勇于面对目光的聚焦,又要有姣好的身材经得住这目光的推敲。一个女生从脱下萝卜裤到穿上紧身裤,往往就走过了她的花季雨季青春期,还有些女生终其青春期,也未穿上一次紧身牛仔裤。而男生们就很好区分了:混?阔腿裤。不混?直筒裤。
萝卜裤们偶尔与直筒裤们打交道,基本上不参与阔腿裤与紧身裤们的社交,但却是最热情的谣言制造和传播者,方知道从她们这里知道阔腿裤们和紧身裤们最常去的娱乐场所是一家叫做1984的溜冰场。
这是半个篮球场大小的一家旱冰场,怪异地夹在一座单元房的二三楼之间,从外部看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只有熟悉的人能够凭借一地的烟头或者地板的震动进而找到它的位置。五元一小时的价格使它隔绝了大部分职中的学生,那个时候五块钱在栖安镇的网吧可以上五个小时的网,在游戏机室可以买二十五个游戏币,在冷饮店可以请妹子一起喝两杯奶茶加两串炸鸡排两串豆腐干,在夜宵摊子可以吃两碗米粉丝和水煮笋片千张豆腐皮卤鸡蛋。总之,花五块钱去溜冰场玩一小时是不划算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只有对生活质量追求较高的阔腿裤和紧身裤们才会做。
方知道在数次目睹女孩阿雯和小老大周同进出1984溜冰场之后也萌生出这样一个念头,去一次溜冰场。
方知道没有钱,也没有阔腿裤,他看见溜冰场楼下的停车场上总是纠集着一帮人,黑压压地在角落里骚动,缭绕的白烟是他们在吞云吐雾,明明灭灭的是散落一地的烟头,人声叫骂声嬉闹声混成一片,方知道决定从这里开始。在黑暗中他挤进去凑个热闹,有人递给他一支烟,问他是哪一派的,他说不是,那人又问他来帮谁,他说不帮谁,那人便火了,提高声音说那你凑什么热闹滚一边去!方知道闭了嘴,闻到墙角一股浓浓的尿骚味,便说,我是来撒尿的。那人还瞪着他,他便慢慢踱到墙角,悠悠地撒出一泡长尿。
方知道很快有了自己的外号,“吊眼”。他没有费什么力气就很自然地融入了一个松散的少年帮,这让他大大意外。那些少年们,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就攀上他的肩膀,叫他吊眼哥或者老弟,打架的时候都会说“叫上吊眼”,吊眼也有兄弟了!吊眼也穿阔腿裤了!吊眼也进溜冰场了!吊眼打架的本领还没有忘,吊眼又学会了抽烟喝酒,吊眼如今也是个人物了!
吊眼喜欢职中小老大周同的马子依雯,那女孩正在舞台中央的频闪灯下甩着一头长发,周围的人滑过来滑过去,谁都要向那女孩看一眼。旱冰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迅速滑动着的人们都是些跟随灯光和音乐穿梭的鱼群,而那个甩着头发的女孩,则是一只虚弱无力的水母,它随着频闪灯变幻着鲜艳的色彩,暴露在日光下,惨白干瘪如同一只环保袋。
表白
方知道有了自己的外号之后,也学会了抽烟。他吸过第一口,呛得很,又吐出来,一旁的兄弟告诉他,你这不叫吸烟,看我的,于是猛吸一口。方知道看见那烟头亮起来,很快短了一截,那人闭了眼,又微微仰起头,徐徐吐出个烟圈,露出享受的表情。方知道看得呆了,那人又说,要不要我教你?方知道连连点头,那人的手在他肩上一拍,给哥去买包烟!
方知道插在口袋里的手一抖,迟迟拔不出来。那人的脸色立刻变了,正要说话,却又被人从头上一拍,那人伸着脖子一扭一看又缩了回来,讨好地叫了声同哥。方知道这才看见周同,周同也瞥他一眼,似乎对他那只吊起来的眼睛好奇,旁若无人地用手在他额前的发上一拨,方知道的眼睛跟周同的眼睛一对,周同眼睛里闪的是一丝孩童般的好奇,方知道的眼睛却因为残疾而掩盖住了所有的感情;跟着周同随后走来的就是依雯,周围有人叫她大嫂,她憎恶地瞥了方知道一眼,同样也辨不清那只奇怪眼睛里的温情。
依雯收到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那是郑愁予的一首诗,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般的开落。这一页薄薄的纸就粘在她家的粉色窗帘上,纤手一拉,它就随着清晨的阳光掉落下来。她没有念过中学,不知道这是中学课本上的一篇课文,她把它小心翼翼地折好收起来,目光停在“亦愁予”的落款上,这真是一个诗意的名字,她不得不对这名字的主人做出一番想象。只有学校里的女孩子们才会收到情书,所以依雯认定这也是学校里的男孩子写的,是谁这样大胆,敢向小老大周同的女朋友表白,这一点就足以让这个女孩心动了,况且,周同也不曾有这样情意绵绵的诗。女孩依雯的生活从此开始了一些隐秘的变化,如果说周同是她在被动状态下不得不主动做出的聪明选择,那么这一封小小的信件则给了她另外的希望。她以前总像块泡泡糖一样黏着周同,现在却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落他,周同不以为意,这就更坚定了她的决心。她为自己挣得了独立的时间,便去职校周边四处转悠,她绕开才子文具店,从职校的后门进入,到周同等人不会去的煤渣操场,悠闲地坐在低低的护栏上,晃动自己纤细的腿,她在四处寻找,目标便是那个把自己当做目标的人,她垂肩长发迎风动,眼波流转千回,看她的人是不少,只是直到夕阳把她影子拉长,风也转了凉,也没有一个人上前去跟她说句话。最后她踢着落叶走回家,已经没有半点来时的骄傲,费心穿上的一条短裙子,却让她受了凉,不断地打着喷嚏,灰心丧气地走到门口,伸手一拉,门缝间掉落下一颗纸折的心来,她一惊一喜,忙冲进去问爷爷谁来过,爷爷靠在一张破藤椅上睡着,半睁着眼看了她一下又闭上。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依雯不管他,自顾自高兴。接下来的一些天里,她隔两天总能发现些新东西,有淡淡香味的小纸条、小信封,在晾衣服的竹竿上,在墙角竹扫帚的筒子里,在窗外肥皂盒的盖子里。她和这个不相识的小情人像是玩起了游戏;在不同的地方寻找这些小纸条的踪迹,成了依雯每天最快乐的事。阿雯想和什么人说说这件事,有时候像只小麻雀一样欢喜地跳到周同身边,周同问她什么事,她差一点就要说出口,但这样一种喜悦怎么可以和周同分享,过后她只庆幸自己没有得意忘形。她决定静静地保有这样一个秘密,她对写信人的身份做出了各种各样的猜测,从他细瘦的笔迹,从圆珠笔迹在纸张上散发的淡淡香气,从他的每个字里猜测他的性格、喜好甚至是身高和长相。 她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童年就有的模糊形象,事实上那来自于她看的不多的宣传画包装袋广告和电视剧,总之那是一个很不错的男性形象,她相信给自己写信的就是这样一个男孩,这男孩总是在默默关注她,他会在信里告诉依雯,今天穿裙子的她像是公主,或者说,看见她在某时某分倚着窗子发呆,在想什么呢?有没有一点是想我呢?信中的那个人终于也蜕去羞涩耍弄起情趣来。依雯很满意有这样一个追求者存在,他呼应了自己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幻想,她值得这个,这叫做,她想起一个普通但从未和自己扯上关系的词:浪漫。她终于感到自己和过着校园生活的那些青春少女没什么不同。她害怕又期望周同也知道这件事,周同成日里都在外面打架,她觉得周同眼里并没有她,或者周同能因为信中人重新发现她的价值,她依雯在别人眼里也不是一钱不值的,但信中人又怎么办?万一周同发了火找出信中人打一顿,那不是害了人家?可自己和信中人这样传递来往,又会发展成什么样?女孩依雯每天就被这么一些问题搅扰得睡不着觉。所幸,这个写信的人并没有要求进一步的发展,依雯每一次看信又松一口气,之后却也有些怅惘。也许偷偷见一面也不是坏事?她努力压抑着自己心中的这个想法。
吊眼做了周同的小弟
方知道不能与依雯见面,他把这一切归咎于周同,但他那只有伤疤的吊眼才是真正的阻碍,陈浩南的发型并不能完全遮挡他的本相,只有六百度近视的人才会觉得他还不错。他心中的郁结无处发泄,眼睛盯着才子文具店里的周同,那个有着一张白净小脸的家伙似乎也为自己过于白净而苦恼,方知道看见周同叼着烟仰着脸在太阳底下晒。还想晒成古天乐?方知道掐着自己的膝盖,他想或许他应该找周同打一架,至于打一架会带来什么结果,他不清楚,也没想过,反正他身体里就有那么一股力量,推动他所有的细胞去进行挑衅。周同和他的小弟们长期盘踞在职中门外朝东的才子文具店,方知道就成天把几个混混往朝西的霸王鸡排店引,这样就形成一种与对面周同的团伙势均力敌的视觉假象。周同几个老是坐在文具店柜台后边抽烟,方知道看不见他们,但能看见站在柜台前的老板娘身后升起一圈圈烟雾,他藏在宽大裤腿里的腿抖动起来,极不自然地撇了撇嘴,对旁边的人说,欸,你也去买包烟。老花我们的钱,自己买去!那人回敬。方知道无奈地把手伸进兜里,他只有中午吃饭的五元钱,这已经是酒瓶底的大方了。打架都是我上,你怎么不说!方知道挣红脸说了一句。那人瞥他一眼,方知道吊着一只眼只是看对面。行!那人摸摸屁股口袋,一摇一晃走进零售店。等等,方知道说,上那边买!他指着对面的才子文具店。
麻烦!那人嘴里嘟囔,还是走到才子文具店。买包烟!他一边走一边叫,在柜台上丢下五块钱,柜台底下坐着的几个人都抬起头来了。周同穿着件职中里的人还没见过的大风衣,食指中指间夹着七块五一包的某牌香烟,眼微微眯着,露出半个眼珠,他的几个同伴,都穿得很嘻哈风,头发像刺猬一般竖起来,眼睛也都微微眯着,其中一个很享受地向上吐着烟圈。
买什么?柜台前的老板娘问。烟……买包烟。那人有些自惭形秽,只想迅速离开这里。我说什么烟!老板娘说话居然也不客气。但他失了勇气,只小声说,随便。老板娘在柜台里摸出一包五块的红双喜,随意一丢,一只手接起来啪地又给它丢回去了。要那个!方知道出现在他的身后,又拍出五块钱,指向一排十元价格的烟。
柜台里的人都抬起头来,无声的那一瞬间画面定格,在飘散的烟圈中倒计时五秒,柜台里的少年和柜台外的少年都腾空跳起来,柜台里的少年是向前跳的,他用一只穿了假耐克的脚踢中了柜台外少年的前胸,柜台外少年是向后跳的,这一动作使那只脚的力量削弱了一半,之后两个人都半蹲着稳稳落地,看的人都在心里叫了声好。有两下子,柜台里跳出来的少年周同笑了,其他几个在里边抽烟的也慢慢出来,摔着烟头说,怎么样,揍他?方知道身边那个人早跑了,方知道看着他们几个,甩甩自己额前的刘海,说出自己练习已久的台词,有种单挑。
小老大周同真的接受了和这不知名的吊眼单挑,时间定在夜自习课后,地点定在才子文具店边的停车场。职中的人都很久没见过周同的身手,纷纷前往观赏这一盛况,才子文具店的香烟瓜子差点卖断货,人们里三重外三重站着,只是看的人站在路灯的光明里,打的人站在停车场的黑暗中,看的人只听见自己在嗑瓜子,打的人只感到突然的一点疼痛。只是架势这么大,不见点血怎么好意思出去谢幕呢?方知道被周同一只脚踩在墙角里,鼻子里呼吸着一种陈年累积的尿臊气,他感到自己左半边脸和后颈上都湿湿滑滑的,不知是墙角积留的尿垢还是尿垢滋长的滑腻青苔。周同一只脚踏着他的脸,不是很用力,两个人都似乎在走一种形式,方知道的手四处摸索,摸到半块砖,他向上抛去,没有砸到周同,他听见周同用手挡了一下,那砖又跳起来落到很远的地方去了。好像没什么意思!周同忽然说。方知道在黑暗中点点头,周同似乎感觉到他的配合,松开了脚,又伸出一只手把他拉起来。回去洗洗,周同说。方知道点点头,向出口处走了几步,见到一丝光亮又连忙退了回来,周同笑了笑,说,从后面也能出去,让那帮傻逼白看吧!方知道也笑了。他莫名其妙地被周同的笑和语气感染,甚至生出些感激。他们一道向着停车场的黑暗深处走,又从黑暗走进光明,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长又缩短,周同用手攀住了方知道的肩膀,方知道一路上嗅着自己头发和脖颈上的尿臊气,周同的手搭上来,他不由一抖,他感觉到周同的手掌轻轻在自己肩上按了按。唉!他听见周同叹了口气,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
方知道的春天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方知道还真没有想过,他跟周同的第一次正面接触就是打架,但打完以后他发现自己一点都不讨厌周同,即使自己被周同踩在和着尿的泥地的那一刻,黑暗中他与周同两个人也都很平静,连呼吸都没有乱。周同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无意义的事情,而周同本身也是一样,他似乎是很不情愿甚至是逼不得已地把脚踏在了自己的身上,当周同轻声说出对不起的时候,方知道心里感觉不到怨恨。周同长得一点都不像个流氓,他穿上衬衫把校服拉链好好拉上,就应该走到升旗台上去拿奖状,他拿上话筒戴上眼镜,就应该去主席台上朗诵讲话,他甚至也没有什么力气,方知道感觉到,记忆里在黑暗中压住自己的那只手也柔柔弱弱的。周同一点都不愿意过他现在的生活,即便那是方知道梦寐以求的,周同过不了他自己想要的生活,那么他和方知道就一样的无助可怜。这样一想,方知道就更加没有理由怨恨他。他乐得跟周同在一起,他做了周同的小弟,现在的生活跟他理想中的差不多,方知道现在每天都可以见到依雯,他也得叫她一句大嫂,里面有一种旁人听不出的轻佻,而依雯对他却总是视而不见。方知道跟着周同的日子里,没有再给依雯写信。
没有半点繁华的繁华街,一间灰扑扑的无漆砖房里住着女孩依雯和她的爷爷。岁月敌不过,人一老起来就特别的快,这位老人身体功能的退化从耳朵开始。一天早上醒来,依雯看见她的爷爷在窗口张望,依雯一边收拾屋子,一边问爷爷吃什么,老人只是呆望,半天后转过来看见孙女的脸,目光移到她的唇上,才说,煮点稀饭。依雯不知道爷爷是从什么时候起听不见的,当她从一个小孩长成一个少女,和老人之间的话就越来越少,她不再天真幼稚地问美国日本飞机坦克,也不再关心从未见过的父母,不再在意入冬时分一些昆虫动物的死活。她的担心从具体的变得更具体,抽象的变得更抽象,具体如哪个学校的塑料罐多,哪个垃圾站给的价钱高两分钱,哪个米店可以买到最便宜的米,哪里找一块磨刀石来磨一磨生锈的菜刀;抽象的如对面按摩店里放的流行歌,唱着我的未来不是梦,唱着再靠近一点点我就跟你走,唱着一千个伤心的理由。
她不可能和爷爷过一辈子,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长大的猫,总是孤寂地在屋顶上走,她想要有自己的群体,但是和她差不多大的人都在学校里,那是另一个世界。
她把周同带回来的时候爷爷是很高兴的。女孩大了就是要跟人走,在爷爷眼里,阿雯已经够大了,他看见她,并不记得她是十几岁,但是她身子也长大了,洗衣煮饭,已经是一个女人的样子。
方知道做了周同的小弟之后,送给依雯爷爷的见面礼是一只小公鸡。依雯爷爷眼睛里有惊喜,依雯记得周同见爷爷的第一次,送的是烤鸡和黄酒。那时候爷爷也高兴,但比起烤鸡来,爷爷似乎更喜欢这只活的小公鸡。在依雯眼里这只公鸡真是无比的丑,既不像母鸡那样温柔饱满、羽毛光泽,又不像大公鸡那样趾高气昂、威风凛凛,有彩虹般倒垂的大尾巴。这小公鸡又瘦又长,两条腿笔直,眼睛瞪着,一副呆相,毛色又枯又杂,走起来脖子一伸一缩的。最讨厌的就是鸡,又脏又臭,到处拉屎!依雯在方知道面前毫不掩饰她对这只鸡的厌恶。但爷爷喜欢,爷爷说你别看这小鸡现在丑,嗓子又哑,将来毛长齐了好看得不得了,就像那些大公鸡一样,身上红的黄的墨绿的毛会发光,嗓子也会又高又亮,方知道听了,好像老人在夸自己一般高兴。依雯见了更加生气,指着那只小公鸡骂,蠢东西!高兴得脸红脖子粗!我们家没有米给你吃!爷爷还是高兴,他只看见依雯指着鸡骂,觉得这时候她又像个小孩子了。
小公鸡待在依雯家,却还是方知道养,他每天在家里的米缸里抓一把米放在口袋里,像一个慈母一样去依雯家里喂养小公鸡。周同总是不在的,依雯见了他也立刻走出去,他就只能见着依雯的爷爷。依雯的爷爷喜欢他,叫他阿道,方知道不知道跟老人说什么话,只是扫扫地,拿米逗鸡,喂了鸡也不愿意走,眼睛四处看。这房子异常简陋,饭桌是两张学校里的旧课桌拼成的,墙上钉着几个生锈的钉子,挂的是人家丢掉的旧挂历,一面简单的塑料框镜子悬在旁边,一只红得刺眼的塑料小梳子插在两颗突出的钉子上。方知道走过去,看到镜子里的自己蒙着一层灰,便用手掌擦去了,又看到梳子上有一层污垢,依雯怎么能用这样脏的梳子呢,他又捡了一只破牙刷把梳子刷干净。老人眼睛追着他,嘴里常常不停说话,也听得不是很清楚,他努力地听,听懂了就答,听不懂就笑,有一回老人指指他的眼睛,他惭愧地低下头去,老人又连连拍打他,他抬起头看见老人不停地摆手,嘴里似乎说没关系没关系,后来一句话方知道听清楚了,听得很清楚,老人说,你比阿同还要好!
你比阿同还要好!方知道带着这句话回到栖安职中,回到才子文具店,站在周同身边,整个人神采飞扬。周同笑他,什么事情高兴成这样?依雯也难得地出现在文具店,她站在周同身边,狠狠瞪了方知道一眼。
失恋的一千种可能
方知道已经可以每天见到依雯,他在人群里远远见到依雯,目光不由自主就胶着,等到依雯走近了,又故意把眼光转开,余光却不放过。他在依雯到身边时微微往她那边一倾,手指掠过刚好擦到她袖子的一角,他心里便也一动。依雯跟周同走在一起,他也和其他人一样跟在后面或是走在旁边,只是总要贴得近一些,脚步急一些,有时候就轻轻踢到依雯的脚后跟,他望着依雯的白色帆布鞋后面被自己踏脏的一点点印迹,心里又是一动。他起初不敢和依雯说话,见了她就往右边躲,好让她看见自己完好的左眼,但大家叫惯他吊眼,时间长了他也无处可躲,这时候他又开始像个强迫症患者似地故意在依雯面前露出带着疤痕的右眼,这和一个人明知牙齿上有韭菜叶还非要笑给人看不同,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女孩面前展示自己无法掩藏的残缺,是自觉有些勇敢和真诚。
依雯有些伤心,她还不知道那个给她写信的人是谁,却不再收到信,她的幻想没有因此减少,反而愈渐增多。她怀疑是自己的回应太冷淡,不够热情,或是字句上不合适。她有些羞愧,自己并没有念过几年书,只会写简单的句子,她只能写得少一些,以免写出更多病句。她对对方不再给自己写信的原因做了一千种设想, 开始徒劳无功地陷入抑郁,眼前蒙上一层灰,看什么都是黑白的,黯淡的,鼻子动不动就感觉一阵酸,眼泪就要往下掉,莫名其妙,她说自己,为了什么难过呢?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可笑,她骂自己是神经病。没有理由的难过更让她自觉可悲,或许她就是想要难过,一直都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现在终于抓到这么个理由,她没有放过,便好好地同情了自己一把,或者也期待些其他人的同情。
随之而来的结果却令她深感厌恶,周同完全没有察觉到她有什么不同,方知道却成天向她投来忧郁而深情的目光。这目光在那张丑陋的脸上显得矫饰而做作,有种令人恶心的热情。依雯避之不及,在心里做出连自己都觉得害怕的毒咒,让这个丑陋的东西死去吧!她甚至会想,他的目光脏了自己,全是不愉快的回忆,她在记忆中找出了这个身影,那个在她十二岁时就老是在不远处徘徊的身影,那个和她一样喝不起可乐,拿着被开水烫得变形的塑料瓶装自来水喝的人,那个在路上提着空矿泉水瓶,见了她便不好意思地跑开的人,就是他。
要怎样让这蠢东西明白自己的厌恶成为依雯最头痛的事情,她无法直视他超过三秒,见了他也只有躲的份。她本以为这样就够了,可在方知道眼里,这却有可能是害羞。方知道对依雯的了解停留在那简短的几封回信上。信中可以提取的信息少得可怜,但怎么看都不是讨厌。方知道决定要在现实中去接近她,他每封信都写得辛苦而尴尬,并且从她回信里那歪歪扭扭的笔迹中,也体察到她一样的心情。
他现在每日只靠一个心思活着,去跟依雯说句话,或是碰一碰依雯的什么东西,然后仔细回味着每一个细节,这一天便值了。他每天早晚跑来依雯家里喂一喂鸡,擦桌子扫地,一次来得早了,就见依雯端着盆子在过道里洗脸洗头,依雯头倒着伸在水里,双目瞪着他,脸通红,胡乱弄几下就把头发甩起来,水全泼在他脚上。他躲也不躲,依雯就更生气。他回家去自顾自高兴,再来时却总见不到依雯,他只好拖着时间在这屋子里待着,擦桌子扫地,捡到些长头发丝,都趁老人不注意揣在自己兜里,带回去洗了灰尘,夹在笔记本里。
依雯发现方知道做了田螺姑娘,整天把自己家弄干净,她发现自己的毛巾被洗干净,梳子上的污垢也被清理了,再也无法忍受。她去找周同,想要周同把方知道揍一顿。
你给我揍他一顿!依雯说。谁?周同问。那个独眼,依雯说。你说方知道?周同问。对!依雯说。为什么?周同问。依雯说不出。
他怎么你了?周同问。依雯想了想,摇摇头。周同看着她笑了一下,笑意里的轻蔑让依雯心里一痛。这是周同惯有的表情,但依雯还不曾在他注视自己时看见过。她清楚自己有些失态,这破坏了周同心目中自己的形象,可是她不再想要维持,她无须扮演什么单纯善良的角色去讨人喜欢,她就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一次,话已经说出口,她也不必再收回。她深吸一口气,更坚定地说,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你去给我揍他一顿。周同再一次转过脸看她,她专注而愤怒的神情让他记起在铁轨上的那一次亲吻。他笑了,站起来说,好。
依雯走在前面,周同跟在后面,两个人没有说话,一直走到依雯家的小砖房。方知道真的还在那里,拿米逗着小公鸡,依雯的爷爷在一边坐着和他聊天。周同走过去跟他们笑了,然后对方知道说,对不起了兄弟,我今天得揍你一顿,她的意思。周同说,指指依雯。方知道望望微笑着的周同,又望向他身后的依雯,依雯这一次并不躲避,恶狠狠地盯着他,那目光让方知道震惊过后感到绝望。揍他!依雯说,死死咬着下嘴唇。周同又笑了,好像是他自己觉得好笑,这态度把愤怒的依雯和痛苦的方知道都变成了傻瓜,他笑着对方知道解释,是她的意思,我得揍你一顿,不过揍完之后,咱们还是兄弟。
方知道服从地点点头, 他放下小公鸡之后把口袋里的米掏出来撒在地上,跟着周同走到了后面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他们选定一个墙角,方知道刚刚站定,回头就被周同一拳打在脸上,他一个踉跄肩膀撞在灰砖墙上,又被抓住一只胳膊掀翻在地,随即周同的皮鞋在他的臀部不轻不重地踢了几下。好了!周同说,快意地拍拍手,拉起地上的方知道,拍着他肩膀上的灰说,这不算什么,我们还是兄弟。
这一次三人的游戏里,输的是依雯,因为这游戏结束后,什么都没有改变,周同依旧整天在外游荡不知何为,方知道依旧成天跑到她家去喂鸡,扫地。只是他现在只跟依雯的爷爷说话,依雯或是经过或是在一边做些什么,他一概装做看不见。
方知道的秋天
七八天前罐头厂18号从来没有外人踏足过的篱笆门被一个伸着脖子的邻居推开,哎哟哟我还以为没有人住哩!那女人说,看着那小砖房子里拱出来的酒瓶底。酒瓶底还是一身油污,手里拿着个扳手和一个破铃铛。那女人说,你有没有看到我家的鸡呀?旁边几家都没有,是不是飞到这里来了?没多大的一只鸡!酒瓶底摇摇头,那女人大着胆子将屋子四周都看了,又咯咯叫几声,既没有得到活物的响应,也没有看见死物的羽毛或是骨头,她怏怏地往外走,回头看酒瓶底几眼,又问,烂铁锅你收不收的?
酒瓶底又把修车摊子挪到了职中对面,他一边摆弄着车轮子一边往职中校门口看,方知道天天早上六点就出门,但七点左右才晃晃悠悠在学校旁边出现,方知道在家从来不说话,也没问他要钱,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条臭气熏天的破牛仔裤穿在身上,走路的样子都开始变了。酒瓶底看见他的儿子走路时先晃动左肩半个圆周,然后伸出右脚呈八字型向外迈出,随后右肩和左脚以同样的方式跟上,这样的一种步子使走路的人看起来行动缓慢,但是酒瓶底看着他儿子的背影,不但没有觉得可笑,反而看出几分优雅。他愣愣地盯着方知道,这孩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高大了许多,两条竹竿似的长腿在阔腿裤里扫荡出风,酒瓶底望一望自己的罗圈腿,越来越确定方知道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他拖着自己的修车摊子往回走,全身都失了力气,步子踩在棉花上,冷不丁软下去,酒瓶底的酒瓶底眼镜摔碎了,酒瓶底摸到家,摸着米缸洗手做饭,发现米缸又浅了许多。
方知道的口袋里总是附着一层白色粉末,酒瓶底这一天看见他儿子从米缸里掏一把米带走,干什么!他叫住方知道。方知道身子在原地转了两转,眼睛扫他一眼算是回答,又往外走。你手拿出来!酒瓶底说。方知道不理他,继续往外走,他冲过去使了力气拽,方知道已经比他高了,但还是被拽得踉踉跄跄向后倒了几步,口袋里的米撒了满地。方知道瞪眼看着他,他一巴掌拍在方知道的脸上,方知道用猪油定型的刘海被打散了,披披扒扒挂在脸上,像个怨愤的女人。酒瓶底突然想起那个圆脸杏眼的胖女人,婊子,他说,杂种,他又说,我打死你,他又说,抓起一个自行车后座往方知道背上砸,砸了二十来下,方知道被砸得跪在地上,酒瓶底开始喘气,丢了自行车座,觉得仪式还没有完成。他想了想,又踹了方知道一脚,说,叫你不读书!这时候方知道突然把脸抬起来了,定定地看着他,他吓了一跳,方知道给他一句莫名其妙的回答,人活着为了什么呢?然后站起来用水抹了抹头发,刘海拨到一边,在米缸里又抓了一把米,出去了。
方知道像是中了邪,酒瓶底跟着他一路走,看见他走到繁华街,走到一间没有门牌的小屋里,抱出一只鸡,后来又走出一个老人,方知道就和那老人一起,在太阳底下喂鸡。方知道对那鸡的态度像是对亲爹,老人对那鸡的态度像是对亲儿子。倒是祖孙三代。
真是中了邪了。
这一天依雯回到家,老人一声不响地坐着,家里没有鸡。鸡呢?依雯说,四下里找了找,没有更好!脏死了!永远别再来!依雯说。
这一天方知道回家,听到熟悉的咕咕声,酒瓶底在喂小公鸡吃烂菜叶。
方知道一连几个月都没再去依雯家。
周同的冬天
周同在繁华街停留的次数越来越少,常常几天见不到人,依雯不得不去栖安镇职业中学外面找他,看见他叼着烟,失神地坐在才子文具店的柜台里,叫他一句,他应一声,眼神里没半点热情,态度上也没半点欢迎,旁边几个人都看着依雯,见周同不热情,也不与她招呼,她只得又悻悻走回去,自己生着闷气。她不敢问周同什么,周同向来都是这样,高兴与不高兴永远都是不咸不淡。她一个人走在路上,路边的干货店里在放流行歌曲,唱着你怎么舍得我难过,她听着听着就那么哭了,走得离干货店近的时候,借着放大的歌声,她还狠狠抽泣几下,干货店的音响却突然停了,她被自己的哭声吓了一跳。小流氓!拔我插头!身后响起一个中年妇女尖锐的骂声,一个熟悉的身影闪在依雯眼前笑。哭什么?周同说,笑着,伸手在她眼睛边上一弹,她好像觉得有水滴飞出去,立刻笑了。
回家收拾收拾东西,我带你去玩,周同说。去哪儿?依雯问。
九龙湖吧!周同说,那边在下雪!
九龙湖是栖安镇附近一座山上正在开发的景点,因为还未开发完全,路也没有修好,又是冬天,就连管理人员也没有一个。依雯跟着周同坐了六个小时的大巴到了那里,依雯惊喜地叫出来,真的在下雪!
漫山漫野的雪,九龙湖的上面结了冰,冰面上是蓝的天。真好看!依雯张开手挥舞着,小手冻得通红,周同拉过她的手,给她套上一对新的羽绒手套,依雯惊喜得要叫,又被围进一条大红的羊绒围巾里,这也是你的,周同说。依雯被包住半个脸,只露出两个眼睛弯弯的在外面笑,两只戴着手套的手像两个包子,只能夹住周同的手,周同反捉住她,她又挣脱出来,把手套也摘掉。你干什么?周同问。你的手比手套要暖,她拉住周同的手说。
周同就要从职中毕业了,职中的少年混混们又将被新一代所代替,他现在身上带着他父亲给他留下的所有的钱,只剩下两百五十一块。他买了大巴的往返车票,买了手套围巾,吃了两顿火锅,住了小旅店。离开之前,依雯说要再去一次九龙湖边,许个愿。许什么愿?周同问。电视里都是这样,有湖的地方,丢个硬币,许个愿。可是这湖是结冰的。那还不简单,依雯搬起一块大石头砸出个洞。周同笑了,给她一枚一元硬币,她举起来在太阳底下看看,硬币闪闪发光。她大声喊了一句,周同,我和你永远在一起!把硬币抛向湖面,硬币砸在厚厚的冰上,弹跳了几下,打了几个转,安静地躺下了,没有滚进那个洞里。噢,依雯有些沮丧。周同又笑,冰融化了就掉进去了,他说。
这是我最后一块钱,周同说。你还有我,依雯说。
都是子承父业
自酒瓶底把小公鸡抱回来以后,方知道没再跟他说过一句话,他没脸去依雯家,没脸见依雯的爷爷,他仍旧跟在周同后面,脸色阴晴不定。酒瓶底为了不让他用大米喂小公鸡,每天早上捡烂菜叶子把小公鸡喂好,又为了不让小公鸡乱跑,尤其是跑到隔壁,酒瓶底用一根塑料绳拴住它的腿,拴在吃饭的桌子脚下。小公鸡吃了烂菜叶,经常拉些绿色的稀稀拉拉的屎,臭不可闻,酒瓶底毫不在意,就着那味道吃饭吃得很香,他用一只自行车后座收服了坐在他对面的这个儿子,虽然这可能不是他的亲儿子,但这个比他高一头、壮一圈的少年被他收服了,他感受到自己的力量,感受到人生的胜利。
周同他们一批人就要从职业中学毕业了,方知道也一样,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要干什么,还是哪里来的回哪里去。栖安镇本地不需要这样一些人,居民们上上小班,打打麻将,养鸡种菜,没有多少课本上所说的第三产业,这些少年都得外出打工,栖安镇的小老大们也将由更年少的来代替。周同已经没有一分钱请客,他的小弟们也都忙着找事去,依雯拉着他摆上烧烤摊,从此他不去才子文具店里头买烟抽烟了。而方知道这边,他父亲酒瓶底告诉他,不管是不是亲生,酒瓶底养他十多年了,现在酒瓶底什么都不做,轮到方知道养他。
方知道不再需要去学校,他把酒瓶底的修车摊摆到了街角,为了不让职中的人认出,他还给自己戴了一顶大草帽。他尽量不抬头,或者装作睡觉,以免有人来找他修车,时间长一些后他发现自己是多此一举,他看起来根本就不会修车,没有人来找他,也没有少年混混经过街角的时候会去看他,他已经被遗忘了。
被遗忘的日子更加难熬,方知道每日望着人来车往扫起地面的尘烟,他想周同在干什么,依雯在干什么,依雯的爷爷又在干什么呢。他又每天在兜里装一把米了,他把小公鸡带到修车的摊子上去解闷。
一人一鸡的日子比单独一人的日子要热闹,而且小公鸡比人还要活泼得多,方知道把米撒成不同的形状让它吃,它就是不肯老实按线路来,用爪子把围成圆形或三角形的米粒都排开,脑袋左一下右一下地吃,只有直线型才能让它一路吃下去。真是蠢,依雯说的没错,这就是一只蠢东西。方知道抓起一枚石子丢它,它跳起来扑闪着翅膀躲避,又跳回来啄一啄石子看能不能吃,最后昂起头哦哦叫了几声,嘶哑而不连贯。毛还没有长齐就学人家打鸣,方知道笑了,这样一只蠢东西就只配像母鸡那样咕咕叫,方知道就给它起了这么个名字,咕咕。
方知道没有收入,酒瓶底开始收些破铜烂铁,他远远坐在街角的另一边,借着一个报刊亭挡着,偷偷观望着方知道和咕咕。观察咕咕成为方知道每日里唯一的乐趣,而观察方知道和咕咕则成为酒瓶底的消遣。酒瓶底对自己的人生几经怀疑,在这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可以信任,而这个不是亲生的儿子,不管他是爱是憎,反正是他生活中唯一的东西。方知道不肯跟他说话,他无法跟方知道交流,只能随身带着个自行车座,他用它敲打方知道的后背。去做饭!他敲一下。去洗衣服!他敲一下。吃饭吧,他敲一下。早点睡,他也敲一下。敲的时候只有轻重能够稍稍传达一些感情。比如用自行车座轻轻拍方知道的屁股,酒瓶底自觉是很温情,他不知道在方知道的眼里这却是羞辱。
而方知道,他只有咕咕了,咕咕身上的羽毛一天一天鲜艳光泽起来,倒映着他曾经一段美好斑斓的时光。
酒瓶底之死
栖安镇是个什么地方?地图里找不到,新闻里看不见,不是交通要道,不是能源重地,不是旅游景区,不是革命基地,它什么都不是。若干年前,或许有人为逃避动荡的日子而来这里隐世,却不曾想他们的后代也就永远隐在了这里。到了太平繁荣的年代,栖安镇便也是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地方,亦如栖安镇中的某些人,无足轻重到即使消失,也不会被人发现。
酒瓶底的好日子到头了,一天早晨醒来,他蹲在茅房里,屙出一摊像咕咕屁股底下一样的稀屎,妈的,他骂,用手纸擦了擦,才站起来没一会儿,又想拉,一天之内接连拉了四五次,浑身无力,这是吃坏什么啦,他想,躺在床上拿自行车座敲得哐哐响。那是暴雨降临的前夕,砖、瓦、墙壁、桌、椅、床铺什么都一层湿,方知道在罐头厂18号的家里,瑟缩着问酒瓶底要四十块钱的补课费。酒瓶底那时候已经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他的额头和全身都滚烫,闭上眼睛是红的黄的纷繁的梦,梦是小公鸡咕咕的羽毛,羽毛下面是一摊绿油油的稀屎,他的儿子长高长大,长出一脸的胡须,粗壮的手脚掐着他踩踏着他,给我钱,这粗壮的野孩子说,他鼓着眼告诉野孩子方知道,没钱!骗子!他喉咙里低低地发出声音,滚!他又说。方知道滚了,他回厨房去给酒瓶底烧茶水,做早饭,他家里用的是六十年代的土灶,他劈柴,木屑飞溅到眼睛里,他用手去揉,不得出来,更痛,他哭,把木柴粗暴地捅进火里,火星飞出来,燎在他的脸上,他浑身发烫,头顶如烧开的水一般冒着白烟,他哭着把那壶开水提到酒瓶底充满馊味的房间里,酒瓶底闭着眼,大张着嘴呼出难闻的气体,他抓起开水壶一把浇了下去。酒瓶底猛地睁开了眼,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嘴张大叫着,却发不出声音,咕噜咕噜地冒出白气,眼珠子要迸裂出来,看得方知道心惊,他哆嗦着把开水壶整个砸向酒瓶底圆滚滚的眼珠。
他做完这些事情就走,到职中去,照样上学,他甚至还去澡堂洗了个澡,把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他看人不再躲闪,走路腰背都挺直,他等着警察来抓他,他想好了,到时候只说一句话,“是我干的。”他可以以这种方式被记住,成为一个神话,或者一个段子,随便。他大摇大摆去操场上玩,摸了几个女孩子的屁股,被骂神经病,又冲到一帮打篮球的人中间,抢了一个球,跳起来灌篮,居然跳得那么高,进了,有人甚至为他喝了彩。他轻快地跳了几下,舒展了身体,走了,坐在教室里继续等待,但是一天、两天、三天,他要等的穿制服的人始终没来。他累了,饿了,只好回家。他推开门闻到一股恶臭,他去看了看他父亲,以奇怪的姿势倒在床下,脸已经烂了,旁边有老鼠,一见人就吱吱叫着逃开。那个倒在地上怪模怪样的物体并不能让方知道联想到自己的父亲,他除了恶心之外连恐惧也不曾有过,他去厨房铲了一铲灶灰,扑在那腐烂的脸上,就自己生起火做饭,他甚至做了两个人的饭。他一直安静地坐在灶边看,看着锅里白花花的蒸汽把板栗木的锅盖熏透。他揭开盖子盛出一碗白米饭,撒了些盐蹲在篱笆墙内的树墩上吃着,微烫的饭粒被他的口水包裹,他咀嚼出些亲切温暖来,鼻子用力一吸,眼泪鼻涕随着饭粒一起吞咽下去。
方知道在他父亲死去的那张床下挖了个半米深一人宽的洞,让他父亲的身体躺在里面,又把家里所有的被子床单衣服都拿出来压在酒瓶底身上。他起初是在夜里不敢进屋,后来到白天也不敢进,只能抱着公鸡咕咕一起蹲在鸡窝里,跳蚤蚊子让他脸上身上都起了红色的疙瘩,他整夜整夜地抓,挠出一道道血痕。
方知道要离开这里,他锁好了门,拿了钱,背了半袋米,走到繁华街去,他看中的是依雯和她爷爷住过的那个旧祠堂。
旧祠堂里留存着前人住过的痕迹,方知道从这里可以看见零号房外头飘起的白烟,曾经的小老大周同在烟雾缭绕中挥洒着汗水,挥舞着调料刷,女孩依雯给她的小丈夫系上围裙,戴上鸭舌帽和口罩,小老大周同皱着眉,眼睛里闪闪的水光。女孩跑前跑后地忙,老人坐在身后咳,没有人注意祠堂角落里盯着他们看的方知道,方知道抱着他唯一的亲人小公鸡。
小公鸡长大了
方知道不敢相信,不过他真是好久没看见依雯了。他那一次发现,依雯的肚子居然隆起来,像个小山坡,但身形还是一样的瘦小,她看起来不安得很,时不时就出门看看,眼里闪烁着慌乱,又像是以前捡破烂的阿雯,而作为依雯的骄傲全然不见。方知道看着她瘦弱的背影一摇一摇地去了,身后的小公鸡咕咕突然昂首啼叫起来,那是一声清亮婉转高昂的啼叫,是一只成年雄鸡的啼叫。
酒瓶底已经死了,方知道决定将小公鸡咕咕送回繁华街依雯家。他兜里揣着米,怀里抱着小公鸡,踱步到繁华街。正午的太阳晃着方知道的眼也晃着整个繁华街,依雯和爷爷那间没有上漆的灰楼在阳光下闪耀着,方知道不敢上前,躲进了旁边那座废旧的古祠堂里。
方知道在这祠堂里发现许多依雯留下的痕迹,灰白斑驳的漆墙上有依雯用铅笔拼写错的英文单词A-ma-li-ka、ha-llo,有她抄写的一首诗: “我打江南走过 /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 东风不来 ,三月的柳絮不飞 /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百多个字里一个错别字没有,这是他曾经写给依雯的情书,从教科书上抄下来的。那年夏天开学,学校里来了一批新老师,教语文的老师是新婚,女老师里就属她穿得最漂亮,每天上课都换不同的衣服,男生的眼光也都在她身上,她的眼光却也格外厉害,柔柔地往讲台下面扫,一个角落也不肯放过,方知道就这么被她挖了出来。当时学到这一首诗,她问他这首诗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什么什么意思?”方知道把头低得不能再低,整个人都弓成九十度,嘴里咕噜咕噜发不出连贯的声音。
“为什么说马蹄声是个错误?是什么错误?”女老师在笑,方知道听出那声音里的鼓励和友好,但他摇摇头,把头垂得更低。
“诗人说,不是归人是个过客,又说,是个错误,这是个怎样的错误?”女老师进一步启发他。方知道想说认错人了,听错了,含含糊糊嘟囔着,觉得不对,更小声了。女老师笑着让他坐下。她是唯一一个向他提问的女老师。方知道看着墙上那首诗,拿出自己的铅笔,在“错误”后面打了个问号,在“归人”后面打了个问号,又在“过客”后面打了个问号。
方知道在旧祠堂里一直坐着,他看见太阳往一边屋角落下去又从另一只屋角上升起来,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完全改变,与过去的一切割裂,那个职中外的小零售店,他母亲的那些男人。他母亲接待他们时对自己总是特别大方,零售店里平时不让吃不让玩的,这时她都拿出来给他,道仔,到门口去玩,有人来就说不在。他母亲说。现在想来,那些男人里面或许就有他的亲生父亲,他隐约记得的熟面孔有卖水果的老吴,煎饼的老蔡,还有校门口的老保安。老吴老蔡的水果和煎饼他没少吃,老保安最是小气,不过他期望过老保安是自己的父亲,因为老保安高大,有制服穿,看起来威风。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可笑,他想,反正酒瓶底不是他的父亲,他也看不起酒瓶底,除了酒瓶底给他右眼的那个永远的印迹,他们也没有什么关系。现在他完全自由了,他想要活得有意思,他在凉风中静静看着不远处那间没有门牌的砖房,那就是他接下来生活的意义。对面热闹的夜来香里投射出斑斓的光,安静的小屋上是斑斓的影,像是一个音乐盒,依雯安静地睡在里面,她醒来时就会是那个在盒子上跳舞的少女。之后夜来香的灯也暗了,早起的卖菜人和挑粪人的声音从未知的方向传来,小公鸡咕咕醒了,它有力地抖抖夜里沾上露水的羽毛,挺胸昂首啼了三声。好嗓子!路人一声叹,天彻底亮了。方知道揉揉眼睛,从袋里掏出一把米,细细撒成一条线直到依雯家门口,门边的铁皮水管凸出一块,又在上面撒了一小堆。他跑回祠堂,放下怀里急不可耐的小公鸡,自己跑开了,小公鸡咕咕一路啄着米,女孩依雯在里面帮爷爷穿衣起床,突然听见门外笃笃笃的声音。她疑惑地打开门,看见一只羽毛鲜亮红冠直挺的大公鸡。爷爷!她叫,来看,大公鸡!
周同不会回来
那天是周同最后一次摆摊烤肉,周同和几个少年坐下喝酒,商量着去看枪决的事。依雯送了十五串鱿鱼和八对鸡翅去了夜来香的102间,在端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发现八对鸡翅里有四对的一面烤焦了,十五串鱿鱼里则有五串没熟。她脑子里是周同魂不守舍的样子,来回在走廊上走了几步,到夜来香的冰柜里赊了一瓶啤酒,在102外面停了停,做好笑脸走进去。
包厢里面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听着声音闻着味道却像是有三十个,阿雯走进去就不由自主缩紧了鼻孔,她闪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么些人才点这么些烧烤,小气。她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女人,那个女人坐得离他们有点儿远,似乎不大高兴,低着头一言不发,穿着打扮流行得过分。她把东西放下就先赔笑说几位老板烧烤有几串烤坏了,怕耽误时间先端来,老板先喝啤酒,这是我送你们的。一个肚子大得够刮下几桶油来的胖子瞅一眼,抓起一只鱿鱼放进嘴里,呸,生的,他说。又抓起鸡翅,呸,焦的。他扔在地上。依雯赶紧开瓶倒酒,旁边两个娃娃似的跟班眼睛滴溜溜地转,起哄道,这又是什么酒,谁敢喝。依雯有些窘迫,眼睛看向包间里唯一一个女人,那女人不像是他们带来的,依雯猜想她是夜来香里的阿姐,她现在求助地向这个女人望着,希望她能为自己打个圆场,但那个女人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自己一口气喝了,我们就原谅你,胖子说。依雯说,我不会喝酒,我叫我们老板来给你道歉,说着就往外走,拉开半扇门就看见周同的脸。怎么还在这,周同说,今天生意不做了,回家准备一下。依雯松下一口气,头发却被人从身后一拽。周同对这个意外怒不可遏,他身后站着几个兄弟,他们冲上前去踹开门又反手关上,啤酒瓶话筒茶杯和拳脚一起飞溅在102。胜负未分之时对方报出家门,西城聋子是我老弟,有种我们约时间再战!
栖安镇少年们的混乱就从那天夜里开始,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先是西城聋子二表妹家生锈的铁门被踹断,接着又是东区胖哥川菜的玻璃窗被砸烂,紧跟着就有职中的少年在厕所里被恐吓要挟,混乱中少年们又迅速地拉帮结派,新的旧的老的嫩的各方认识的不认识的混混们都纠集在一起,就连方知道也因为一只吓人的吊眼而重新被人记起。
跟我们走!几个少年提着酒瓶对修车摊上的方知道说。我们要干件大的!
方知道拎着扳手就跟着去了,之后才发现很多人带的都是刀,战争开始的时候拿着砖头酒瓶木棍扳手的人都变成了挥舞荧光棒的观众,他们热情地在一边呐喊,直到钻进人群的血腥气终于让他们本能地感到不安。于是这年春天栖安镇的孩子们出了事,西城的一个老大被砍死在北门的大道上,据当时有幸并有胆在远处观看的群众描绘,原本镇中的一帮孩子是劣势,因为对方都是二十来岁的青年人,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两边都有人抽出了刀,一阵胡砍后对方阵营中有个人脑袋耷拉下来,其他人便都跑了,这个耷拉着脑袋的人不知被谁砍断了脖子,又被拖了一路,而杀红眼的孩子们还在拖着砍,血流了二十多米。验尸报告出来后,七十八处刀伤,致命伤只有一刀,就是脖子上那道,直直砍断骨头,颈上只连着一块皮。
混乱中每个孩子都挥刀砍了,不砍的不是兄弟,有个声音在那血腥中说,谁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大家都砍。砍一刀砍两刀有什么区别?砍在哪儿又有什么区别?既然砍了,索性就多砍几刀,人这一辈子,什么时候又能砍一次人?只是现在激情已过,要人命的就是这一刀,这一刀也将要了另一个人的命,是谁砍的呢?
始终都握着扳手的方知道很安全,但是周同却不见了。周同不见了,那一刀便是周同砍的,是周同,少年们众口一词。
大肚子依雯
女孩依雯终于挺着肚子找到了学校,那正是上午第二三节课的课间,全校都在大操场上跳广播体操。她在广播的音乐中跌跌撞撞走到人群里,向周围做着跳跃运动的孩子们哭,她泪眼模糊看见一张张脸上来又下去,你们为什么说是周同?她说,向着周围的人。不是周同,她说,我怎么办?她问。很快就有男生认出了她,借着广播体操的动作夸张地跳着,撞击旁边的男同学,说“诶诶诶!你老婆带着你儿子来了!”、“去你的!你儿子!”、“你爷爷!”、“你姥姥!”广播体操的队伍里一阵骚动,依雯在广播体操的音乐中哭得很凶,周围的人还是看起来很欢乐地跳着。看见没有,那个女孩,男孩们一个比一个跳得高。记得吗?就是以前在我们学校捡破烂的,她男朋友是周同。那个砍人的周同,他要死啦!
一张一张脸认真地辨过去,她知道人群里不会有她想找的人。伤害过她的少年们毕业了,喜欢过她的少年也该毕业了,她的年纪现在比这操场上跳着的孩子们都要大,她还大着肚子,这群人里再没人有兴趣引逗她,也没有兴趣欺负她了,她不再是个少女,而是一个没有丈夫的妈妈,谁来照顾她和她的孩子?她在这群孩子中间鲁莽地钻来钻去,她不辨方向,她希望这些跳动着的人们都来撞向她,撞向她肚子里的孩子,让她解脱掉这个负担,让这肚子里的蠢东西去死吧!她冲撞着跑起来,引起一阵惊呼,她只听见人们叫着小心孕妇,一只手伸进这慌乱的队伍里把她拉了出来。
她知道那个人是谁,眼睛一眨,掉下来一颗大大的眼泪。
周同会回来的,我陪你等他,方知道说。
方知道一路跟着依雯回家,他进门喂鸡,擦桌子,扫地,动作娴熟连贯像做着自家的事情。 没米下锅了,你帮我去买点米吧!依雯说。方知道很快背回来一袋米,她却已经把他祠堂里的铺盖包裹都收拾进来了,脏的衣服裤子也洗好,整整齐齐晾了一竿子。哎!你怎么就只买了米呀!还有油呢?菜呢?她说。他于是又出去了一趟,却空着手回来,我没有钱,他说。依雯笑了,她从兜里掏出钱来,问他,你会烤肉吗?
这天夜里,方知道也系上围裙戴上鸭舌帽和口罩站在了烟雾缭绕的烤肉摊子后面,对面夜来香的老板娘远远看见他,笑着打招呼,阿雯老公,又出来烤肉啦!他压一压帽子,用力点点头,依雯在旁边洗菜,切肉,穿竹签子,到了十点来钟,对面又有人叫了,阿雯老公!二十串烤肉十串豆干!阿雯老公!两只茄子三只烤鱼!
阴雨天气
夏天还没有到,栖安镇却燥热难当,周同一个人走在去刑场的路上,那是他父亲的刑场,他终于决定去送别他的父亲,尽管他父亲已经在两年前就被处决。
他还需要回去吗?不需要,他没有家。他只需漫无目的地走,不躲藏也不逃避,总会有一颗子弹来带他走。
他不再需要费心思索自己该干什么,或者干些什么有无意义,在孩童期之后青春期的一段时间内他的生活有方向,就是成为一个谁都不敢惹的大流氓。但他才在刚刚成为一个小老大时就失去了兴致。有父亲的时候他和父亲作对,父亲曾是个有名的流氓,却不让他做流氓,他和父亲水火不容地过日子,反抗父亲就是他成日里生活的全部,除了做个流氓外,这耗费了他全部的力气。等到父亲判了刑进了监狱,他一腔的怒气没有了去处,心里又变得空空荡荡。他与父亲就是一个矛盾的两极,一个反抗另一个,但一个消失了另一个也随之变得无意义。他在街头打架,打得头破血流,期望多事的人会跑去告诉他的父亲,他父亲丢下手里的事,会提着一只火钳来找他,他父亲不想他做流氓,但也只会用流氓的方式管教他。他被父亲追得满街跑,心里快意而充实,他会继续去找人打架,被打伤的人有时候会找到他的父亲,要求赔偿,他父亲会报复似地把他也揍一顿,要是他伤得重了,父亲就骂骂咧咧地送他去医院。他始终不愿意承认的是,他父亲为他活着,而他也为他父亲活着。
死亡这个词在他父亲被判刑之后第一次出现于周同的意识中,他从未发现死亡与自己如此接近。他没有去看过他的父亲,他想早一点适应他父亲的消失,他希望这个人从未存在过,他甚至不知道父亲的刑期。
老大,我们想去送叔叔一程。周同的兄弟们总是这样说。他是唯一一个有死刑犯做父亲的孩子,他带着他的兄弟们去看了枪决,但那是谁的枪决?他不知道父亲的刑期。他有时会惊恐不安地想,或许他父亲早已经被执行枪决了。
他父亲会在死亡前的一刻思念他吗?会想见到他吗?他不敢去想,直到他自己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他想,这就像是去送他父亲一样。在高而茂的草地里走着,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身边不紧不慢地跟着一颗子弹,它随时可以把他带向想去的地方。他抬起头,看见天空中有一股强劲的风挟裹着大团的乌云向栖安镇飞去,他知道栖安镇就要下雨,燥热将会结束。
两年之后,栖安镇的很多孩子们都听说一个凶残的案犯被捕获,这个人曾是他们学校里的小老大,他们成群结队来到烧烤摊子上,喝着啤酒,商量着去看行刑的事。烧烤摊子的主人戴着发黑的鸭舌帽和口罩,在白色烟雾里呛得连连咳嗽,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端着杯水闻声跑出来,“擦擦汗,喝水!”她温柔地说。“别管我,调料没了,赶紧去超市,去贸易中心的大超市,打车去,再批几箱啤酒!”那戴着口罩的人连连挥手,“快去!”他催。女人笑着点点头,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看那群叽叽喳喳兴奋不已的孩子。
这些孩子们在第二天的清晨就出发,他们都找到了行刑的那个地方,远远地站在树木丛生的山腰上,激动地等待那非同寻常的一刻。这一次要被枪毙的英雄,他们都认识,都曾无比地接近,看传说中的老大被枪决的经历,将给他们接下来的生活增添新的勇气。他们踮着脚,像猫鼬一样伸着脖子往前看,却什么都没有看见,只听见砰的一声响,无数的鸟儿从草丛里惊起,扑着翅向蓝天去。
有人带头跪下了,朝枪响的方向磕下头去,他们努力想要磕出声响,但这柔软的草地扫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