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多
论TTIP协定谈判对TTP协定谈判的影响*
许 多
2013年6月,美国与欧盟启动了TTIP协定的谈判。这是美国继加入并主导TTP协定谈判以来,启动的另一个重要的特惠贸易协定谈判。美国希望通过TTIP协定的谈判建立新的全球贸易规则,并摆脱目前TTP协定谈判的困境。但是,TTIP协定谈判进展并不顺利,反而对TTP协定的谈判产生了负面影响。TTP协定谈判方因此陷入困境。如何摆脱困境,选择适合的路径,是TTP协定谈判方需要思考的问题。
TTP协定;TTIP协定;美国;特惠贸易协定
自从WTO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以来,学者对未来世界经济格局(特别是贸易整合)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①虽然WTO于2013年12月7日所达成的“巴厘一揽子协议”被视为多哈回合谈判12年谈判僵局的历史性突破,但必须承认,WTO成员方离形成最终的新的全球贸易自由化、一体化规则,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反观在区域经济整合的道路上,WTO成员方却正大步向前迈进。其中,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积极推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以下简称RCEP协定),和以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以下简称TPP协定)是目前最受关注的两个区域性多边特惠贸易协定。目前,RCEP协定与TPP协定仍分别在积极的谈判过程中。但从谈判的进展来看,还没有哪一个协定能在短时间内结束谈判,并成为未来亚太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of Asia-Pacific,以下简称FTAAP)的蓝本。APEC成员方对这两个协定谈判的态度也并不十分明朗。如何选择,是很多APEC成员方领导人谨慎思考的问题。而就在这两个协定进行积极而又谨慎的谈判进程之时,TPP协定的主导者美国于2013年6月开始了另一个特惠贸易协定的谈判,即与欧盟展开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以下简称TTIP协定)。TTIP协定谈判的开始意味着美国把自己的贸易谈判精力同时置于WTO多哈回合谈判、TPP协定谈判、以及TTIP谈判之中。这种分散谈判精力的做法无疑会对现有的各协定谈判产生不小的影响。而最为令人关注的,是TTIP协定谈判的启动,是否会对目前本已陷入困境的TPP协定谈判产生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进而影响未来的亚太经济整合?
2013年6月,美国总统奥巴马与欧盟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宣布美国和欧盟将正式启动TTIP协定的谈判。②同年7月,双方在华盛顿进行了TTIP协定的第一轮谈判。不过,早在双方启动TTIP协定谈判之前,美国和欧盟就已经对建立一个跨大西洋的美欧协定进行了多年的讨论和研究。
最早的设想并非由美国提出,而是加拿大在二战后提出了希望北约作为一个军事联盟的同时亦成为一个经济联盟的设想。可惜这一设想被当时的欧洲所拒绝。随着GATT体制不断的成熟与完善,美国与当时的欧共体也就并没有对建立一个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产生更多的想法。但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在冷战结束的大背景下,美国与欧盟签署了TTIP的前身《跨大西洋新纲要》,似乎一个令人瞩目的跨大西洋自由贸易区即将建立。但随着WTO的成立和美欧双方对自由贸易区设想的分歧,这一纲要并没能带来最终的成功。直到2013年,由于WTO多哈回合谈判的停滞不前,以及金融危机与债务危机给美欧双方带来的巨大压力,才使得TTIP协定谈判被提上日程。
到目前为止,TTIP协定谈判已经进行了五轮,从已透露出的信息可以看到,谈判主要围绕着货物贸易、纺织品与服装、非贸易壁垒、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电子商务与信息和通信技术服务、投资、海关与贸易便利化、政府采购、劳工、环境、知识产权、国有企业、中小型企业、透明度与反腐和竞争、以及争端解决等十六个方面展开。③以上涉及的十六个谈判议题并不陌生。其与美国所主导的TPP协定谈判议题十分相似。在TPP协定谈判中,同样包括了类似的货物贸易、纺织品、服务、投资、劳工、环境、电子商务与通信、竞争政策与国有企业、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透明度与反腐和竞争、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和原产地规则、政府采购、争端解决等十五个议题。④稍有不同的是,由于TTIP协定仅涉及美国与欧盟两个谈判方,且双方均为发达经济体,因此谈判并没有包含发展与贸易能力建设这一议题。
TTIP协定谈判是美国继开启TPP协定谈判后启动的又一重要的特惠贸易协定谈判。TPP协定在未来可能成为改变全球贸易体制的协定,⑤而TTIP协定也同样如此。与之前美国加入并主导TPP协定谈判相比较,美国此次与欧盟共同启动的TTIP协定谈判在一些方面带有了很强的类似于TPP协定谈判的“美国模式”。
表1 美国货物贸易伙伴排名⑥ (单位:亿美元)
第一,从谈判的主体来看,美国此次仍然将目标放在了世界的主要经济体上。同时希望通过建立特惠贸易协定,加速协定成员方的贸易往来。欧盟在全球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无需多言。而美欧之间的贸易往来也十分密切(见上表1)。从货物贸易额的总量上看,2013年,美国向欧盟货物贸易出口总额达到2621.51亿美元,仅次于加拿大。而进口总额更是达到了3875.91亿美元,仅次于中国。这是一个十分巨大的数字。但如果结合2012年的数据来看不难发现,美欧之间的贸易额增长十分缓慢,甚至在出口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负增长。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中美两国间的贸易总额变化(进出口分别涨幅达到3.5%和10.2%)。可见,美国十分希望通过与欧盟签订TTIP协定,来扩大美欧之间的贸易。美国在与欧盟进行TTIP的谈判,在谈判主体上与TTP协定谈判十分类似。以表一为例,美国两个最为主要的进出口贸易伙伴,加拿大和墨西哥,都是TPP协定谈判的成员方。不仅如此,在全球经济、特别是在亚太经济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日本,也是TPP协定的谈判方之一。这些都表明了美国在挑选特惠贸易协定成员方时,十分重视其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来往。另一方面,美国也需要通过特惠贸易协定的签订,加速与协定成员方之间的贸易往来。美国与TPP协定谈判成员方之间贸易增长过慢是一个例证。美欧之间则是另一个例证。
第二,从协定谈判涉及的议题来看,美国并不满足于签订一个简单的特惠贸易协定,而倾向于签订一个高标准的、市场更加开放的、涉及全球经济21世纪问题的贸易协定。⑦这点在TPP协定的谈判议题中体现的十分明显。TPP协定谈判并不仅局限于传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关税、原产国规则等领域,而是加入了诸如知识产权标准、劳工、环境、反腐、透明度等“WTO+”规范的谈判。这是近年来美国在特惠贸易协定谈判中一个明显的“美国模式”。考虑到WTO多哈回合的停滞,以及完善现有WTO规则、特别是TRIPs规则存在的困难,美国正视图将精力由多边体制转向区域体制,并通过主导特惠贸易协定的谈判,在规范上使现有的特惠贸易协定超越WTO,超越贸易本身,从而达到再次主导世界经济规范的目的。此次与欧盟启动的TTIP协定谈判,也可以看做是美国重新定义全球经济规则的一次新尝试。TTIP协定谈判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规则、劳工与环境标准,都是这种尝试的体现。美国可能希望通过TPP协定和TTIP协定的谈判,创造一个更多国家一致赞同的一般性贸易规则。⑧不过,虽然美国签订的特惠贸易协定在规范和标准上已经远超WTO规范,但事实上,这些协定中的“WTO+”规范却仅占了很小一部分。⑨因此,总体上说,TPP协定和TTIP协定谈判中的“美国模式”仍然是一个贸易协定,这也意味着其仍然要符合WTO对特惠贸易协定的规范要求。TTP协定和TTIP协定是会改变全球贸易格局,但同时,美国也需要保持其符合道德与法律规范。⑩
第三,从协定谈判的规则创设目的来看,美国启动TTIP协定谈判,仍然保留了其很强的主导全球贸易规则创设的目的。这和美国主导TPP协定谈判极其类似。美国加入并主导TPP协定谈判的一个重要动因,就是美国希望通过TPP协定的谈判来改变现有的亚太格局,建立一个以“美国模式”为主导规则的未来FTAAP。而目前中国正视图通过RCEP协定的谈判,也正是出于与美国相似的目的,即使RCEP协定能够成为未来建立FTAAP的模板。美国加入并主导TPP协定谈判,正是希望弱化中国在亚太领域的规则主导权。与此类似,美国此次与欧盟进行TTIP协定的谈判,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能与欧盟一起,创设全球贸易的新规则。借助TTIP协定的平台,美欧形成合力,增加对中国的谈判筹码,最终既可将中国纳入西方构建的新多边贸易体系,又可择机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
以上的三个方面都表明TTIP协定是美国TPP协定“美国模式”的一次再拓展。美国希望同时展开TTP协定谈判与TTIP协定谈判,从而达到其创设全新贸易规则、并再次主导全球经济格局的目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TTIP协定谈判的启动,必然会对本已停滞不前的TPP协定谈判带来不小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又很有可能直接导致TPP协定谈判的成功与否。
1.美国的困境。诚然,TTIP协定谈判的启动对TPP协定目前的谈判还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目前的谈判现状来看,TTIP协定谈判的启动对TPP协定谈判所起的负面阻碍远大于它的积极效用。特别是对TPP协定的现有各谈判方,TTIP协定谈判的负面影响甚大。首当其冲陷入谈判困境的就是美国。
美国启动TTIP协定谈判至少包含了两个方面的考量。第一,作为同为发达经济体的美欧,在贸易标准和规则上存在的分歧较少。美国如果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成TTIP协定谈判,有利于建立一个新的贸易规则,从而结束目前TTP协定混乱的状况。也可以利用特惠贸易协定多边化的优势,使全新的贸易规则适用到全球贸易中,推动并主导WTO规则的完善谈判。第二,TTP协定谈判的停滞不前,使得奥巴马政府从国会获得贸易促进授权(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以下简称TPA)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因此,奥巴马政府希望TTIP协定的谈判可以促使其从国会获得TPA,从而尽快结束TPP协定的谈判。然而,以上两个方面的动因却恰恰使美国自身陷入到了TPP协定谈判的困境中。
第一,TTIP协定谈判并没有像美国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美国启动TTIP协定谈判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美欧两国同为发达经济体,双方在贸易规则上的分歧较小,TTIP协定谈判能够在短期内结束。在谈判启动之时,美国曾对于在2014年年底前结束谈判充满了信心。但经过五轮艰难的谈判之后,双方的分歧不断显现,美欧双方均意识到,短期内达成共识结束谈判绝无可能。在知识产权、农业、以及一些非贸领域,双方仍然有着较大的分歧。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主要来自于如何统一双方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目前欧盟成员国对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自身还未形成统一的标准。此前,法国对外贸易部长妮科尔·布里克就表示,法国在音像文化产业上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因此音像文化产品不容谈判。而法国的新内阁将对外贸易事务从财政部并入外交部,也被其国内社会党人士认为不利于法国在TTIP协定的谈判。而在农业领域,如何处理众多的补贴条款,是双方头疼的问题。甚至在本以为分歧不大的关税问题上,美欧双方也开始出现不同的声音。由于美国在农业补贴上的坚持,欧盟已将牛肉、猪肉、鸡肉等产品从降低关税列表中删除。这些分歧不仅仅使TTIP协定谈判陷入停滞,更为重要的是,它使得美国希望借助TTIP协定推动TTP协定谈判的目的化为了泡影。美国深陷TTIP协定谈判其中,严重牵扯了其进行TTP协定谈判的精力。如何在统一两个协定谈判标准的前提下顺利推动谈判,成为了目前美国方面一个最大的难题。
第二,TTIP协定谈判的停滞不前,使奥巴马政府从国会获得TPA的可能性大大减小,也从而降低了TTP协定谈判成功结束的可能。TPA被称为贸易“快车道”,它是美国国会给予美国总统在互惠贸易协定谈判中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美国总统签署新的特惠贸易协定,而国会无权修改协定的内容,仅能投票批准或否决新的特惠贸易协定。TPA的好处在于,奥巴马政府所谈成的特惠贸易协定能够更容易被国会所批准,而不用担心协定内容被修改。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没有TPA,奥巴马政府将不得不游说于TPP协定其他谈判方和国会之间,寻求协定批准的可能平衡点。到目前为止的实践也表明,在没有TPA的情况下,美国还未能签订任何一个令其他谈判方和国会都满意的协定。这意味着,如果奥巴马政府想要结束TPP协定的谈判,TPA必不可少。但原先的TPA在2007年7月1日已经到期。因此,为了使TTP协定的文本能顺利通过,奥巴马政府才视图通过启动TTIP协定谈判,来向国会争取授权。但奥巴马政府忽略了TTIP协定谈判的难度。事实上,目前TTIP协定谈判的艰难,使国会给予奥巴马政府授权更加谨慎。这让奥巴马政府陷入了一个往复循环的怪圈:究竟应该先拿到TPA,还是先结束TPP协定或TTIP协定的谈判?先取得TPA对奥巴马政府而言必然更为有力也更为重要,因为TPA的取得意味着TPP协定和TTIP协定谈判被强行确定了谈判的最后期限。奥巴马政府必然要在TPA过期前结束协定的谈判。但国会在授予奥巴马政府TPA的同时,也会要求奥巴马政府设置一个明确的谈判目标,而奥巴马政府现有的谈判目标无法令民主党满意。因此,美国参议院民主党领袖里德也表示在中期选举前不会考虑TPA。
TTIP协定谈判的停滞不前,以及短期内期待TPA无望,都让奥巴马政府期望TTIP协定谈判助力TPP协定谈判的希望落空,也为TPP协定谈判的未来又蒙上了一层阴影。然而,TTIP协定谈判的启动不仅仅让美国陷入困境,它也让TPP协定的其他谈判方陷入到困境之中。
2.其他TPP协定谈判方的困境。如果把TTIP协定谈判的启动看作是美国主动“引火上身”,使原本就十分艰难的TPP协定谈判更加步履维艰,那么,TTIP协定谈判的进行对其它TPP协定谈判的谈判方而言,就是被动的陷入了新的选择困境之中了。
除美国外,TPP协定谈判还包括了十一个谈判方,分别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以及越南。在这些谈判方中,加拿大与墨西哥是NAFTA的协定成员方;澳大利亚、智利、秘鲁、新加坡分别和美国签订了双边特惠贸易协定;越南在2007年与美国签订了《贸易投资框架协定》;文莱自身的贸易量很小。因此,无论TPP协定谈判成功与否,以上八个TPP协定谈判方所受到的影响都不会很大。而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则是TPP协定谈判成功与否的可能受影响方,也是对TTIP协定谈判进程最为关注、对TPP协定谈判态度最为“暧昧”的。
首先是日本。日本是现有TPP协定谈判成员方中最晚加入TPP协定谈判的。其加入谈判很大的因素是因为安倍晋三个人的推动。但是,日本对TPP协定谈判一直保有一定的担忧。这种担忧在日本加入TPP协定谈判前就体现的十分明显。之前,日本一方面对是否支持美国重回亚太犹豫不决,另一方面又十分担忧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将使中国主导未来FTAAP的构建。这必将对日本未来的亚太地位不利。因此,日本除了参与ASEAN+3之外,其最积极的就是参与RCEP协定。其目的显而易见,即通过扩大成员方数量来削弱中国未来构建FTAAP中的主导性地位。日本的这一举措应当说是正确且富有成效的,但当美国宣布加入TPP协定谈判之后,日本又犹豫于一个新的选择:是否加入TPP谈判。当然,加入谈判不意味着必然放弃RCEP协定,但加入谈判与否,仍然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加入TPP谈判,意味着日本将很有可能签订一个与自己期望的特惠贸易协定模式不同的协定(事实上,美国的特惠贸易协定模式和大多数APEC成员方的特惠贸易协定模式不同);但如果不加入,日本则将在世界贸易中损失一个很大的份额。安倍之前的野田内阁曾表示日本将加入TPP的谈判,并主动派出代表团赴华盛顿特区与美国进行了两次有关TPP谈判的会谈,但这两次会谈并没有涉及日本加入TPP谈判的最核心问题——汽车制造业、保险、以及农产品。这足以表明日本在加入TPP协定谈判前就已经对该协定的谈判透露出担忧。而在日本加入TPP协定谈判之后,其仍存有两个谈判阻碍。第一个即关税减让。和其他TPP协定的谈判方相比(加拿大和墨西哥因为NAFTA而不计入内),日本的农产品税率是非常高的(见下表2)。TPP协定的签订意味着将大幅减免农产品关税,这对日本的农业影响将十分巨大。如果日本在谈判中坚持农产品的现有税率,或者提出农产品例外,则将给谈判带来极大的阻力,这不仅和TPP协定的宗旨与目标不符,而且,例外或者保留都容易让其他谈判方提出相类似的要求。反之,如果日本提出以农产品关税减让为条件,要求其他国家相应减让某一类别的进口关税税率(例如新西兰乳制品、美国汽车制造业等),都可能遭致其他谈判方的不满。这也是为何在日本加入TPP协定谈判之后,美国多次与日本单独展开双边谈判的原因。第二个阻碍来自于其政府的不稳定。自2000年以来,日本已经更换了7个首相,而内阁改组更是高达19次。特别是自小泉纯一郎之后,新任日本首相都没能在位子上坐满一年。面对TPP协定谈判目前停滞不前的状况,安倍晋三内阁究竟能否坚持到谈判结束,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对于日本来说,TTIP协定谈判进展缓慢使其需要再次审视加入TPP协定谈判前的问题:TPP协定谈判是不是日本未来的出路?很明显,TTP协定谈判能否成功,TPP协定最后能够达到怎样的高度,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TTIP协定谈判的进展。日本所担心的是,如果美欧在TTIP协定谈判中形成了不利于日本的高标准规则,那么日本就失去了加入TPP协定谈判的意义。反之,如果美欧无法在TTIP协定谈判中达成一致,那么TPP协定谈判也必然很难形成新的贸易规则,日本就无法达到在亚太地区牵制中国的目的。因此,日本仍始终保持参与RCEP协定和TPP协定的谈判,或许是对其身处TTP协定谈判困境的最好解释。
表2 日本与其他TPP谈判方的关税比较 (单位:百分比)
表2 日本与其他TPP谈判方的关税比较 (单位:百分比)
国家关税减让覆盖率单纯平均进口关税农产品关税非农关税澳大利亚97.12.81.33.0文莱95.32.50.12.9智利1006.06.06.0马来西亚84.38.010.97.6新西兰1002.11.52.2秘鲁1005.46.35.2新加坡69.70.00.20.0美国1003.54.93.3越南1009.817.08.7日本99.74.417.32.5
与日本相类似,马来西亚和新西兰也有着同样的担忧。但和日本略有不同的是,两国在其他方面也身处不同的困境中。
马来西亚虽然加入了TPP协定的谈判,但一直都不是TPP协定的绝对拥趸。美马早在TPP协定谈判前就开启了两国间的特惠贸易协定谈判,但一直没有成果。而马来西亚之所以加入TPP协定谈判,很大因素也只是为了改善与美国之间的关系。但随着TTIP协定谈判的启动,到谈判的陷入僵局,马来西亚也陷入到了困境之中:面对自己本就不十分有兴趣的TPP协定,当下是否应该在态度上有所变化?奥巴马虽然在2014年4月亲自访问马来西亚讨论TPP协定谈判事宜。但很明显,马来西亚对于接受让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相同条件下竞争的改革面露难色。TTIP协定谈判亦包含了国有企业的议题,但同为发达经济体的美欧,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不会很大。马来西亚显然十分担心TTIP协定涉及国有企业的谈判成果会被用于TPP协定。如果未来真的如此发展,那么马来西亚唯一的出路就是重新将谈判精力放在RCEP协定上了。
新西兰的困境来源于乳制品关税问题。美西此前未能达成特惠贸易协定,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美国《奶制品出口激励项目》和美国对乳制品采取的进口关税配额限制。在TPP协定谈判中,这一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更加令新西兰感到担忧的是,美欧TTIP协定的谈判在乳制品问题上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分歧。这对未来新西兰在TPP协定的谈判是十分不利的。鉴于此,新西兰也因为TTIP协定的谈判,需要考虑如何走出目前在TPP协定谈判中所处的困境。作为RCEP协定的谈判方之一,新西兰完全可以转而将谈判精力投放于RCEP协定谈判。中国与新西兰在2008年签署了双边特惠贸易协定。此协定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解决了新西兰乳制品关税的问题。中新双方并不存在实质上的分歧。因此,或许加快RCEP协定的谈判进程,是新西兰摆脱在TPP协定谈判困境中越陷越深的途径之一。
TTIP协定谈判所展现出的美欧双方的巨大分歧,与TPP协定谈判方所遇到的分歧十分类似。美欧双方在规则上的分歧体现在不透明与相互猜疑,这是导致协定谈判无法顺利继续的最大原因。奥巴马政府所期望从国会得到的TPA,也因为TTIP协定谈判的僵局而化为泡影。更为重要的是,TTIP协定谈判停滞正给同在僵局中的TTP协定谈判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无论是美国还是TTP协定谈判的其他成员方,都在试图找到走出这一困境的路径。亚太地区经济整合的未来之路必然是FTAAP,TPP协定与RCEP协定都可能是未来FTAAP的良好模板。虽然TPP协定在目前更接近于整合亚太的自由贸易与投资,但其身处的困境仍然为TPP协定谈判成员方乃至APEC成员方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选择,可能是现有TPP协定谈判成员方所需要思考的。但无论如何,不可否认的是,TTIP协定谈判从当初启动,到现在陷入停滞,都会加速TPP协定谈判成员方的思考。
注:
①See John H. Jackson, Sovereignty, the WTO, and Changing Fundamentals of International Law,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Kyle W. Bagwell and Petros C. Mavroidis,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A Law and Economics Analysi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Jagdish Bhagwati, Termites in the Trading Syste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Gabrielle Marceau, Multilateralizing Regionalism and the Future Architectur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as a system of Law,AmericanSocietyofInternationalLawProceedings, March 25-28, 2009; C. O’Neal Taylor, Regionalism: the Second-Best Option?, Saint Louis University Public Law, 2008; Joel P. Trachtman, Towards Open Recognition? Standard and Regional Integration Under Article XXIV of GATT,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Law, June 2003; Joost Pauwelyn, Legal Avenues to “Multilateralizing Regionalism”: Beyond Article XXIV, available at 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region_e/con_sep07_e/pauwelyn_e.pdf, last visited 10 Sept 2014; and also Meredith Kolsky Lewis,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New Paradigm or Wolf in Sheep’s Clothing?BostonCollegeInternationalandComparativeLawReview, Winter 2011.
②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see Remarks by President Obama, U.K. Prime Minister Cameron, European Commission President Barroso, and European Council President Van Rompuy on the 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available at 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ice/2013/06/17/remarks-president-obama-uk-prime-minister-cameron-european-commission-pr, last visited 10 Sept 2014.
③See U.S. Objectives, U.S. Benefits In the 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 A Detailed View, available at http://www.ustr.gov/about-u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14/March/US-Objectives-US-Benefits-In-the-TTIP-a-Detailed-View, last visited 10 Sept 2014.
④Se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Summary of U.S. Objectives, available at http://www.ustr.gov/tpp/Summary-of-US-objectives, last visited 10 Sept 2014.
⑤Deborah Kay Elms,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rade Negotiation: Some Outstanding Issues for the Final Stretch,AsianJournalofWTO&InternationalHealthLaw&Policy, September 2013, p.12.
⑥数据来源http://www.trade.gov/mas/ian/build/groups/public/@tg_ian/documents/webcontent/tg_ian_003364.pdf,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9月10日。
⑦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Summary of U.S. Objectives, available at http://www.ustr.gov/tpp/Summary-of-US-objectives, last visited 10 Sept 2014.
⑧Meredith Kolsky Lewis, The TPP and the RCEP (ASEAN+6) as Potential Paths Towards Deeper Asian Economic Integration,AsianJournalofWTO&InternationalHealthLaw&Policy, September 2013, p.7.
⑨Henrik Horn, Prtros C. Mavroidis, André Sapir, EU and U.S.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 Deepening or Widening of WTO Commitment, cited Kyle W. Bagwell and Petros C. Mavroidis,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 A Law and Economic Analysi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p.171.
⑩Paul F. Downs,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d Conflicting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Norms,GeorgetownJournalofLegalEthics, Fall 2013, p.682.
〔责任编辑:李杏〕
TheTTIPAgreement’sImpactsonTheTPPAgreement
XuDuo
The U.S. and the E.U. started to negotiate the TTIP Agreement on June 2013. This is the another important PTA the U.S. initiated after joining and leading the negotiation process of the TPP Agreement. The U.S. hopes to build new global trade regulations and pull out from the current TPP Agreement negotiation through the TTIP Agreement negotiation. Yet, the negotiation process of the TTIP Agreement hits a snag, and brings negative effects on the TPP Agreement which gets the TPP parties into trouble. Questions that the TPP parties face are how to get away from the predicament and choose their right paths.
The TTP Agreement; The TTIP Agreement; The U.S.; PTAs
*本文是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WTO规范下的PTA范式研究”(13FXC012)的阶段性成果。
许多,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博士 南京 210097
D997
A
1001-8263(2014)11-01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