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务院副总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张高丽在北京出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4年年会开幕式并讲话。
本次年会以“绿色发展的管理制度创新”为主题。在国合会中外双方副主席致辞后,张高丽发表了讲话。他说,中国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在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张高丽指出,中国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一是强化环境准入、环境标准硬约束,发展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充分发挥优化经济结构的治本作用。二是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创新,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大力发展环保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三是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切实抓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环境法治的规范保障作用。四是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工作,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政府的统领引导作用。五是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局面,倡导良好生态环境人人共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
张高丽表示,国合会成立20多年来,提供了一个中外开放对话的重要平台,打开了一扇把国际可持续发展经验带入中国的大门,架设了一座中国与国际社会在环境与发展领域交流的桥梁,为推动中国绿色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国合会发展。希望国合会继续发挥智力密集优势和双向交流平台作用,为中国和世界绿色发展作出贡献。(据新华社)
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全面启动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广四川、山东等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验,部署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王宁出席会议,分别就5年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陈政高指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党中央、国务院所期,中央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广大农民所盼,农民群众要求治理“垃圾围村”的基本要求,必须要满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环境保护所需,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予以解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我们所能。当前,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经济实力、有财力解决这一问题;四川、山东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有着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广大农村干部也有积极性,有广大农民的支持,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万事俱备,我们一定能抓好这项工作。
抓好5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工作繁重。陈政高要求,一定要突出重点、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做好汇报,争取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当地领导亲自抓,是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保障。二是一定要建立稳定、可行、高效的体制和机制,将这项工作长久抓下去,确保经费、人员、运行可持续,达到并保持质量、水平。三是一定要有经费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仅要争取到资金支持,更要用好这笔资金,让它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四是一定要有一支队伍,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五是一定要实行垃圾减量化,既可得到资金,也可减少垃圾处理的成本和压力。六是要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七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作为,更要勇于担当,千方百计完成治理任务。八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定期通报情况,定期督察、约谈,必要时还要和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情况。逐省组织验收、发证,逐省推进治理工作。
王宁指出,各地要学习推广四川、山东等地经验,破解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题;明确全国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大力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完善法规和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会上,四川、山东等地交流了经验,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环卫中心介绍了不同地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实例。中宣部、中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全国妇联有关司局代表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跟踪整治到位、畅通监督渠道、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成果。
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对本地区公园内上一阶段排查出的私人会所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各城市对有关场所分类处置、彻底整治,防止其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对公园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保持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高压态势。要认真受理公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对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查制度。
通知强调,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结合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复查工作,对各地落实《暂行规定》、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检查中发现确实存在公园中设立私人会所等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公告撤销其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称号或取消其申报、考核资格。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
通知提出了“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基本原则,明确要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必要性,合理确定建设时序,以遏制当前个别城市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建设的现象。
为解决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以及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使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通知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并要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同步编制线网规划,做好协调与衔接工作。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线网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通知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期限、范围、规模、布局、成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启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