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促进信息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

2014-09-05 00:56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4年3期
关键词:住房全省信息化

每次业务管理的变革,都为信息化应用提供了有利的机会和切入点。以信息化手段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促进新型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高度融合。

以信息化为特征的第三次浪潮文明正风起云涌、势不可挡地推进人类社会向信息时代过渡。区别于与前两场浪潮的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以体能和机械能为主,信息化、智能化是第三次浪潮文明最为显著的特征,由此带给人们思想观念、感知认知和传统的工作模式的转变,不谛于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与使命,赋予信息化前所未有的责任与使命,分析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业务形态特征,以信息化手段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促进新型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的高度融合,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奉献智慧与力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时也势也,顶层设计刻不容缓

海量的数据集中与交流、快捷的信息传递与处理,对传统的思维方式带来挑战,给传统的工作模式带来变革。信息技术的应用意味着传统业务流程的再造,但人们往往容易受思维定势的影响,更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这无疑是信息化推动过程中的无形障碍。但信息化已经渗入社会的方方面面,不管主观愿不愿意,信息化已经影响着我们的思维和观念,改变着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因此,信息化影响我们的同时,我们自身的每一次改变也同样影响着信息化的推进。可以说,每次业务管理的变革,都为信息化应用提供了有利的机会和切入点,意味着把握好时机可以推动信息化建设顺势而上、事半功倍。河北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之初,我们利用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及时推广使用数字住房保障系统,在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能的同时,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更加方便、快捷,实现了政府更好地服务于民、关注民生的目标。

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机制完善是保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种服务性工作,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管理机制的顺畅是推进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在行业信息化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统一规划管理、省市合理分工协同推进。对于重要的信息化项目,省级统一制定推进计划,统一信息化标准,统一项目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各市建设管理部门使用统一开发的系统软件,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所辖县建设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上下联动、齐推共进。对于各市独立开发的项目,同样分工明确。这样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标准统一、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上下一盘棋的局面。

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建设模式的转变迫在眉睫,而新型信息化的基础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以往的信息化建设,通常只考虑单个业务系统的建设,按照单个系统的需求进行设计和开发。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业务系统数量的不断增多,系统间数据共享和交换的问题被摆到了突出的位置。信息化建设模式由面向应用、面向系统,转变为面向数据、面向资源迫在眉睫。我们本着统筹兼顾、优化资源的原则,将住房城乡建设信息资源按照行业进行细分、按业务进行组合,现已建成涵盖10万余条建筑市场各类企业、人员信息,65万户住房困难家庭、26.7万户已保障家庭、3000多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12万套保障性房源信息,及7大类40余个图层的住房城乡建设空间信息库,为各类业务系统的建设及数据交换、共享使用搭建起平台。

我们还深深地认识到,信息化推进的成败关键是“一把手”。用信息化来优化传统的工作模式是一场革命,会涉及人们的观念、认识、工作习惯改变,甚至是既得利益的调整,没有部门“一把手”的决心和组织推动,是不可能成功的。为保证信息化工作顺利进行,我厅成立了一把手厅长任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三落实,形成了业务部门提出需求、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市建设管理部门相继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了省、市沟通与联系,对促进全省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远虑深谋,顶层设计“两化”互促

信息化建设忌单打独斗,不成体系。为稳步推进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我们坚持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实施的战略。加强信息化工作的统一管理和规划,先后出台了《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等文件,确定中长期目标任务,提出“研究一批、开发一批、推广一批、运维一批”的工作思路。在省政府《河北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单列了信息化工作内容。自2009年起,每年制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工作要点》,并印发至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执行。自2011年起,每年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库》,有重点、分批次推进厅机关和行业信息化建设;年终组织召开厅信息化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评估信息化建设项目库执行落实情况。

在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坚持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先行。在制定信息化项目建设具体决策时,我们努力跳出局部环境的束缚和影响,站在整体和全局高度,充分分析业务间的相互联系及业务可行性和技术可行性,形成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1135”总体框架,减少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绩效失控、投资黑洞等问题。在信息化建设推进中,按照先理顺工作机制,再规范业务操作,最后研发信息系统的思路,研究制定了《全省住房保障业务管理操作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系统信息共享框架研究报告》、《河北省县级数字规划建设技术导引》等一批业务操作规范和数据标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顶层设计包括“1135”,即一套保障体系、一个数据中心、三个基础平台、五方面数字化应用,如下图所示。

在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引进平台理念,提高系统研发效率。积极探讨系统集成平台化,打造电子政务、空间信息、网站管理三大平台,逐步形成“三位一体”的研发模式,发挥集成倍增作用,解决了传统开发模式所面临的开发周期长、成本高、业务需求应变能力差、业务承载能力弱、运行维护繁琐等一系列问题,不仅开发部署快,推广迅速,融合方便,而且提高了信息化应用的主动性。如基于电子政务平台定制研发了行政审批系统、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将建筑业企业管理的各项业务集成在一个平台上,实现了人员查重、业绩核查等,健全了业务联动管理机制。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化顶层设计

一套保障体系是电子政务建设、更新、运行、维护和管理的保障体系,包括制度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

一个数据中心是电子政务建设的数据基础,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库。

三个基础平台包括空间信息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和网站管理平台。

五方面应用包括数字规划、数字住房、数字城管、数字建筑市场及机关办公。

树立标准化理念,促进信息化建设。我厅2004年开始贯彻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办公标准化建设,规范了机关办公程序,按照管理程序化、程序标准化、标准电子化的方法,以信息化手段固化标准化的成果。这种“两化”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模式,充分体现了信息化不仅靠技术驱动,更要靠政务创新、政务应用驱动,自2011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我厅做法。

循次渐进,稳步推进见实效

通过信息化工作的统一管理、规划和顶层设计,消除了信息化建设重复建设、孤岛效应,形成全省一盘棋的良好格局。在工作模式上,逐渐形成管理程序化、程序标准化、标准电子化,信息化促业务形态升级转变的好势头。

数字规划全面提升。一是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印发《河北省数字规划建设技术导引》等10余个全省统一的标准规范。各市在全省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当地相关制度标准100余项。二是信息资源库逐步充实。按照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建立起涵盖基础地形、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遥感影像、城市风貌特色、历史建筑及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等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涵盖现状数据、规划数据、业务数据、文档资料数据、共享数据、其他数据六大类数据的信息资源库。三是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监测。制定利用遥感影像实施城乡规划动态监测技术规程,搭建软硬件和数据处理专业技术环境,每年采集11个设区市遥感影像与基础地形图数据,对比提取年度变化图斑,形成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电子专题图,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执法专项检查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四是创新理念提升规划审批效能。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市引入“大项目”管理模式,以建设工程项目生命周期为主线进行规划审批,实现审批地块从选址、用地、建筑工程到批后的一体化管理,各相关部门并联审批,综合查询申请资料和档案,提高了审批效率和科学性。五是数字规划范围拓展。全省55个县(市)启动数字规划建设,其中,统筹管理的县和县级市全部启动数字规划建设。

数字住房惠及民生。在住房保障方面。一是强化住房保障业务管理规范化。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房源、准入退出管理等7类表单,形成全省统一的《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标准》、《全省住房保障电子档案数据标准》等。二是建立住房困难家庭电子档案。针对全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棚户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三次开展全省范围内的住房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和需求调查,实现了各类住房困难家庭一户一表、各类住房保障家庭一户一档。三是住房保障规划成果实现电子化。将住房保障规划分解到各年度、各市(县),做到规划落实到项目,项目落实到地块,地块落实到地图。依托地理信息系统,综合展示住房保障现状与规划,通过与城市基础地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空间信息的叠加,为规划的科学“落地”、项目的科学布局,提供参考。四是动态监管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各市、县(区)定期报送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形象进度图片,细化到每栋单体建筑,系统自动统计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督导调度各地工作的参考依据。五是全面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建立“河北住房保障”网,实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房源和已保障家庭信息,及时发布各类政策信息,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建成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联网,部、省两级监管,提升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在房地产市场方面。各设区市全部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石家庄、承德、廊坊、衡水等市完成了房地产纸质档案数字化。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建立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与部联网监测。

数字城管建设逐步扩展。一是设区市数字化城管全覆盖。2010年11个设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受理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环卫等问题的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起到了服务于民、方便于民的作用。我省成为全国首个设区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全覆盖省份。二是搭建省级数字城管系统框架。制定了《省市数字城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要求》等,将各设区市部件、事件、案件城市管理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单元网格、部件空间数据定时采集至省级数据库,能够按照问题来源、事件发生频率、部件发生频率等综合评价城市运行状况。三是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区资源实现数字化管理。完成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系统和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建立起4400余株古树名木、170余个古树群及1200余个风景名胜区电子档案,实现了古树名木资源和风景名胜区资源在电子地图上的定位与查询。四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向县级延伸。37个县(市)已建成县级数字城管系统,38个县(市)正在开展系统建设。

数字建筑市场不断完善。一是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统一信用征信机制、统一信用评价方法,建成了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实现了在冀建筑业企业全域覆盖的实时动态评价,打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信用环境。二是建筑企业劳务用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成全省统一的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了建筑劳务人员的备案、派遣考勤和工资发放管理。目前,全省共备案人员50万人,发放建工灵通卡17万多张。三是规范进冀建筑业企业管理。开发应用进冀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进冀建筑业企业准入备案、项目备案的网上办理及证书打印等,建立1500多家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电子档案。四是企业、人员、项目网上审批。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统计调查等业务实现了网上审批;建造师、结构师等10余类16万从业人员实现了网上注册;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业务环节实现了网上办理。五是施工图审查网上办理。研发完成施工图审查系统,实现了审图机构内部业务的网上管理,全省所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系统审查勘察设计文件,加强了对项目审查的实时动态监管。

机关信息化提高效能。一是机关办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2002年建成厅机关办公系统。2006年结合机关办公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厅机关工作过程和记录表单进行全面梳理,对厅机关办公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做到了收发文、信访、建议提案、情况报告、工作请示、会议纪要、督查督办等网上流转,实现了办公介质从有纸到无纸、工作过程从无形到有形、业务流程从人工传递到网上传输的转变。截至目前,通过系统办理收发文3万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00余件,信访600余件,督查督办100余件,发布工作动态、内部通知等信息4万多条,有效保障了机关办公标准化运行。二是行政审批实现网络化、电子化。结合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效能监察要求,2003年建成行政审批系统。经过3次系统升级,系统应用不断拓展,实现了厅所有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每一个环节按时限完成,各环节“闭合式”联接和高效运转,同时,做到了申报和审批材料全部电子化。机关各处室每年办理案卷达6万余件,每件案卷平均办理时间从10个工作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工作效率提高50%。

任重道远,信息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

信息化建设还是项永远“在路上”的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是新型城镇化的排头兵,是民生事业的实践者。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业务形态的不断丰富、变化,对行业信息化必将提出新的要求,信息化推进工作必将面临新的要求与挑战,真抓实干,促进信息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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