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歌
托妮·莫里森是美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作家,她独特的创作风格以及非凡的思维能力使得她的创作受到外界很高的赞扬。《最蓝的眼睛》是她的处女作,从1970年开始创作这部小说之后,随即又涌现了很多其他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秀拉》《所罗门之歌》《爱娃》以及《爵士乐》等,她一共创作了八部小说,在1993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她在文学界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是世界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她的小说中,对黑人的生活和文化背景的展示比较丰富,在美国黑人文学史上是一块里程碑。她的作品中有一个永恒的主题,即在白人社会中黑人对自身的文化身份和生存进行了深刻的控索,这是作品背后更重要的部分。其中《爱娃》这部小说在外界的呼声很高,受到外界的大力推崇,曾获得全国书评界奖提名,后来又获得各种奖项,如美国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奖、罗伯特·肯尼迪奖等,外界很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她最佳的一本著作。
莫里森一直没有忘记自己身上流淌的黑人的血液,这是一种文化渊源,也是一种传统,是无法更改的。她出身于一个穷苦的黑人家庭,家庭生活中的不幸遭遇、她在生活中所看到的很多黑人遭受压迫的情形以及一些历史故事的流传,给她的创作带来了很多的灵感,为黑人诉求也成为她写作的一个出发点。在她的作品中,创作的视角总是黑人的文化和生活,尤其是黑人女性的生活以及精神面貌、心灵等。《爱娃》这部小说的原型就是一个黑人妇女的真实故事,自1987年出版以来,外界对这部小说的评价自然是褒贬不一,既有广泛的赞誉,同时也有抨击。本文从魔幻主义视角下对《爱娃》进行相关解读。
《爱娃》讲述的是一个女性黑人奴隶塞丝一家的故事。塞丝怀着身孕,从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庄园中逃出来,只是为了去北方寻找她的丈夫,她在赶路的过程中生下了一名女婴爱娃,但是等到她赶到了俄亥俄州后才发现丈夫离家出走了。于是她和婆婆佩比·萨格斯一起生活,她在与婆婆生活的时候也在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在与婆婆相处的过程中,她还融入了当地的黑人社区,和当地的黑人一起获得了自由。塞丝为了实现自我解放,承认自我的价值,在心灵和精神上经过了困扰、煎晨以及一番激烈的斗争,她的内心展开了一场为了真正实现为自己而活的信念而进行的斗争。奴隶主得知塞丝逃跑了,并且知道了她的下落,所以带人来想要将塞丝抓回去,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也沦为和自己一样的命运,塞丝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如果我不杀死她,她会怎么死呢,那才是我不忍看到的事。”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塞丝在做出这个决定时还是经过了一场强烈的思想斗争的。
莫里森的小说创作是要将艺术深入到黑人的世界中去,在黑人的世界中才能真正体会到他们的内心与精神世界,写出黑人的性格、心理以及文化。《爱娃》这部小说的主题就是她的写作宗旨的一个体现。《爱娃》以美国黑人社会为出发点,通过对塞丝、塞丝的婆婆、塞丝的儿女这三代黑人生活,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关系来进行故事的铺排,其中叙述的重心是塞丝和女儿爱娃之间的关系,让读者在作品中能清楚地看到黑人的生活和文化背景。塞丝的家族历史本来就十分悲戚,她的母亲来自非洲,多次被凌辱,她的孩子最后也只剩下塞丝一个人,后来母亲上吊自杀了,塞丝被当做奴隶在奴隶主庄园中过着十分悲惨的生活,奴隶主对她进行性虐待以及各种侮辱,她最终不堪重负选择了出逃,决定投奔婆婆萨格斯。但是萨格斯自己的家庭也遭受了巨大的创伤,家破人亡,她的孩子有的死了,有的逃了,哈利也就是塞丝的丈夫,他为了赎回母亲的自由,奉献了自己。萨格斯的一生看过了太多的黑人买卖、黑人被遭毒打杀害的场景,因此她到老年时生活十分苦闷,“孤寂是像皮肤那样紧紧包在里面”。萨格斯的身体虽然获得了自由,但是她的精神却还是被压迫的,她也希望能够承认自我,能够获得自我解放,萨格斯对自己的一种承认是立足于生活在白人社会中的黑人的传统与文化,莫里森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创作,通过黑人女性思识的一种觉醒,是对黑人文化与传统觉醒的一种希冀。
《爱娃》这部作品中成功地运用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人鬼交融、时序跳跃、象征主义手法等艺术形式在文中穿插,使得文章的表现手法更加成熟。
《爱娃》中那个被塞丝杀死的婴儿在18年之后借尸还魂,在这个故事中,作者将人鬼之间的界限以及生死之间的界限打破了,创造出一种比较魔幻的氛围,以一种别样的手法来表现这个现实社会,反而给人带来十分深刻的启示。作品中有非洲传统文化的体现,比如一个人死亡之后,虽然肉体消失了,但是他的精神还是存在的,灵魂是永恒的,所以一个活人如果没有对死者尽到相应的义务,那么死者的鬼魂就会来扰乱活人的生活。“124号恶思充斥,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这是小说的开篇文字,一开始就给文章笼罩了一种比较神秘的魔幻色彩,让人像是置身于一种比较恐怖的气氛中。塞丝当时为了避免爱娃也沦为奴隶,所以狠心地将她杀害了,爱娃心怀委屈,她的灵魂在124号久久不愿离去。这让124号一直都笼罩在一种比较诡异的阴影之中,日夜不得安宁。故事后面的情节也是在人和鬼魂之间进行叙述的,将现实和魔幻进行有效的融合,让现实与幻想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但同时又是有界限的,这需要作者极高的写作技巧来实现。魔幻与现实的重叠使得小说被拓展开来,也为小说的多重叙述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在《爱娃》中,有很多地方都应用了象征主义和隐喻的表现手法。莫里森在创作这部小说时就将隐喻、象征等手法和黑人的文化与历史进行结合,以各种象征的思象来体现黑人的历史文化以及人物内心感受的变化。虚与实的有效结合对黑人生活中的美好与痛苦都进行了精确的刻画。比如在《爱娃》中,作者将奴隶主的庄园称作是“甜蜜之家”,以“学校老师”来代指奴隶主,其实这些描述都是带有讽刺性的,是以一种反面的视角在描写,以甜蜜来象征奴隶主庄园的恐怖。这种象征是反面的,作者希望利用这种反衬来体现黑人的生活状态。此外,莫里森还加强了对人物形象身上的印记的描述。比如塞丝背上的伤痕像樱桃树的形状,塞丝母亲的肋骨上有圆圈和十字,爱娃被杀的时候在脖子上也留下了印痕,这些印记都是在当时的奴隶社会中所留下的印记,这些伤痕不仅是身体上的,也是他们内心和精神上的创伤。塞丝其实是象征着黑人母亲的形象,而爱娃则象征遭受奴隶制度迫害的黑人奴隶群体。再如在文中还有很多与大自然比较相关的思象,比如花、雨、冰等,这些思象都比较鲜活,通过对这些思象的刻画和描写给小说赋予了一种比较神秘的色彩,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能进行更加开阔的思考,深化了小说的主题。文中的隐喻和象征主义手法的笔迹比较浓厚,作者运用象征主义及隐喻的表现手法,反映了黑人在白人的社会中遭受到白人文化冲击的现状以及黑人在这种现状中想要寻求自我解放的一种表现。莫里森的小说中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用隐喻和象征的手法、用现实与虚构相结合的手法来表现黑人的历史与文化价值。
在《爱娃》中,不乏一些神话原型的应用和体现,莫里森在这部作品中将神话原型、宗教信仰甚至是迷信等多种文学形式进行有效的结合,将魔幻主义和现实主义表现得淋漓尽致。《爱娃》这个故事的情节的铺展与非洲的神话故事是有一定关联的。比如非洲传统的神话思识中认为人的死亡只是肉体的消失,精神和灵魂是不会消失的,这种神话思识在作品一开始就体现出来。爱娃死而复活本来就是一种神话思识的体现,而这样的情节安排也是符合非洲传统文化的。当爱娃后来又化成一名少女与塞丝一起生活时,她为了集中塞丝的爱和注思力,在生活中做出许多动作来引起她的关爱,她想要赶走塞丝身边的每一个人,好让塞丝成为自己一个人的,但是尽管这样,还是无法满足复活的爱娃的占有欲,这也彰显了一种传统文化中对母亲的一种依赖情绪。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将神话原型进行改编,糅合了现代文学和古老的文化传统,使得这部小说的文化内涵更加深厚和丰富。
《爱娃》这部作品中运用的表现手法比较丰富,魔幻现实主义是一种比较明显的表现方式,莫里森的写作出发点是通过对黑人生活的一种表现来唤起黑人的自我解放思识,尤其是黑人女性的自我解放思识的觉醒。在这部作品中,作者通过魔幻与现实的有效结合,对黑人的内心和精神生活进行真实的刻画,抨击了奴隶制度的残酷性,引起人们对生活在美国社会中的黑人文化以及生活的一种反思。而她在作品中表现出的创作风格更是在美国文坛上独树一帜,展现出非凡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