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贵成
“要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作为区委书记,你认为应当如何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眉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祝云对东坡区委书记李明舟提问。
“作为区委书记,我认为首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区委的总体工作规划,第二要纳入区委书记的重要议事工作,第三是纳入目标考核,第四是纳入区纪委监察局的工作决策和工作步骤。我认为通过‘一把手抓‘一把手,才能做到全覆盖、全执行。其次是重在预防教育为主,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教育我们的干部算好‘五笔账……”李明舟进行了现场回答。
接着,彭山县委副书记、县长梁磊,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熊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峰,岷东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灵贵依次上台进行了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了市纪委委员的提问。
2014年2月13日上午,在眉山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第二次会议上,5名县(区)和市级部门党政“一把手”述责述廉正在进行。今年再次切合新形势,将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廉政风险防控的情况,纳入“考廉”,让述责述廉内容更加具体和丰富。述责述廉对象现场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80%的,将被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当天,5名县(区)和市级部门“一把手”依次登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回答市纪委委员的提问,并接受 “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管理服务对象组成的“考官团”的民主测评。
眉山在全省率先并连续5年开展县(区)和市级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已安排5位县(区)委书记、5位县(区)长和市发改、住建、交通、规划、国土、民政等重点部门“一把手”共25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干部监督的创新举措
“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解决部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述职多、述廉少,肯定成绩多、总结问题少等问题,我市创新述责述廉形式,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推行县(区)和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祝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把手”向纪委委员述责述廉,正是眉山干部监督的创新举措。眉山市委高度重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重视支持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2009年10月,市委在研究制定《中共眉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 时,配套出台了《眉山市领导干部述廉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市纪委全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2011年8月,市纪委又出台了《区县和市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述责述廉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以及结果运用作出具体要求,规定每年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3—5名县(区)和市级部门正职作为述责述廉对象,报经市委审定后,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
眉山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宋梅告诉记者,述责述廉内容为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个人廉洁从政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并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入私人会所、廉政风险管控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述责述廉实行书面报告和口头述责述廉相结合,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管理服务对象和市纪委监察局各室主任列席会议。
变“自律”为“他律”
“有了登台述责述廉的经历,让我时时记住自己承担着‘一岗双责的政治职责,只有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洪雅县委书记陈万忠说。
“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主战场的领导干部,容易侧重抓业务工作,述责述廉给我们套上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箍咒。”青神县县长胡国民感慨地说。
“一把手”述责述廉和接受纪委委员现场提问后,促使自身对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解决了以往一些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由下属代拟,上台夸夸其谈念完了事的问题。同时,述责述廉由以往党员领导干部“自律”变为了纪检机关的“他律”,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
述责述廉会议在严肃、庄重的氛围中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得到较好开展,述责述廉对象都从中深受教育,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得到增强。仁寿县委书记冉登祥在述责述廉后说:“在专门的时间、专门的场所,接受委员们的提问,使自己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
眉山市纪委委员杨德志说:“纪委委员的监督权不是花架子,不是用来鼓鼓掌、举举手就了事的,纪委委员要用好监督权,述责述廉就是这样一个有效途径。”述责述廉充实完善了纪委全会和纪委委员的监督职能,通过述廉报告、现场提问、民主测评,纪委委员的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都得到了更好的落实,监督职责更加明确、监督内容更加广泛、监督方式更加多样化。
通过这种方式,眉山市委、市纪委对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县(区)、单位部门及领导干部本人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有了较全面、具体的掌握。通过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关口前移,可以较好地抓早抓小,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市教育局局长徐井万说:“述责述廉给我们增加了压力,警醒干部不要违规违纪,同时也是我们向组织汇报工作的平台,让更多的同志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眉山市纪委常委梁昌秋认为:“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述责述廉是落实责任制的有力抓手。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党委高度重视是述责述廉取得实效的关键,纪委坚持逗硬是述责述廉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通过几年的持续开展,我市述责述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果。”
建章立制营造清廉环境
“区县和市级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变以往的书面述廉为现在的口头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提问和测评,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了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强化了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促使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解决民生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眉山市纪委负责人向记者这样介绍。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是“三高”行业,高风险、高压力、高强度,面临很多的利益诱惑。2011年的眉山市纪委全会上,有纪委委员就提出“在眉山市交通运输环节上,群众对汽车超重超载反映强烈,交通局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整治”的问题。对此,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了很多措施。“现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在述责述廉会上,我承诺一定要把眉山的道路修好,不在路上摔跟头。”时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的龙学渊这样回答记者。
“我们注重述责述廉工作实效,将述责述廉对象落实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述责述廉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眉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魏文彪谈道。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年来,眉山市实施“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发挥了纪委委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眉山市长期坚持这一制度,并将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程序,着力加大了对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委员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评价力度。(责编:赖飞)
新闻背景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省《实施办法》已于1月27日正式公开发布实施。
《实施办法》主体结构分为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科学预防和加强领导五个部分,对我省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37个大项任务,既有长期规划又有年度安排,既有宏观要求又有具体任务。除了中央规定动作之外,在四川自选动作中,我省也进行了创新。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建立述责述廉制度,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要把板子打在“一把手”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