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农
【摘要】分析当前广西高职院校职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广西高职院校应完善职业指导体系,重视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采取科学的方式提高职业指导的教学效果,使职业指导教育在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中实现全程化。
【关键词】广西高职院校职业指导工作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6C-0157-02
当前,高职学生基础知识较差、自控能力较低、缺乏学习兴趣、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职业生涯规划目标。高职院校应对学生开展职业指导,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指导体系,帮助学生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政策,了解自己的职业兴趣,规划自己的未来职业生涯,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最终顺利走上职场,实现人职合理匹配。
一、开展职业指导的重要作用
对于“职业指导”一词,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这样定义的:职业指导是为求职者就业、就业稳定、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过程。开展职业指导的重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毕业生人数连续增加,就业压力大,职业指导及时介入可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以广西为例,2013年,广西高职高专毕业生人数为10.6万余人,2014年,广西高职高专毕业生人数预计为10.4万余人,高职高专毕业生人数相对2013年有所减少。但是2014年广西全区大学毕业生总数预计为18.5万人,相比2013年增加近7000人,另外,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727万人,比2013年增加28万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学毕业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就业压力大大增加,如果解决不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势必带来严重的社会隐患,同时也是对人力资源的一种浪费。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有助于大学生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政策以及社会的用工状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二)职业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分配。目前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职业岗位多种多样,不同岗位对劳动者的能力与素质要求也差异很大。目前的大学生基本属于“90后”,他们的思想活跃,个性独特。不少“90后”大学生对职业的理解有偏差,在就业过程中没有正确地摆正自己的位置,片面地认为留在大城市当公务员、进事业单位或国企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一些急需人才的基层单位、中小企业尤其是偏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需要人才却招聘不到合适的大学生,这种情况的存在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意向与社会需求不匹配的矛盾。
因此,高校有义务、有责任通过职业指导,使学生了解到自身的个性特质、现有和潜在的资源优势,并进行科学的分析,着力培养某些职业特质,并在此基础上树立适合自身情况的职业发展目标和职业理想,规划自己的学习,指导自己的实践,制订合理的行动计划,不断增强职业竞争能力和求职技巧,实现自我价值。
(三)职业指导关系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就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影响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要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学校必须从各方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展好在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使学生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提前了解社会,了解今后将要从事岗位的特点,尽可能地结合学生的专业、兴趣、爱好、理想,实现人职匹配。只有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学校才有好的口碑,也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职业指导可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创业意识是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培养出来的,创业的过程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实践过程,也是发展提高创新的过程。然而学生通常受阅历、经验的限制,缺少一定的动力及勇气去创业。因此,加强开展职业指导有利于培养高校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激发其创业热情,增强其创业动力。
二、广西高职院校职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高职院校对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视度不够,职业指导的主体和内容缺乏系统性。有相当部分的高职院校是重“进口”轻“出口”,重视招生工作而忽视就业工作,这主要表现在一些高职院校把主要的工作精力放在招生规模的扩大上,对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重视不够,没有专门负责就业工作的部门,在人、才、物的配备上不足。如一些高职院校的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没有达到l∶500的要求,或是把就业工作放在学工部门或者是教务部门,而没有单独地设立一个专门负责就业工作的部门。在这些学校,由于就业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或就业工作从属于学工部门或教务部门,在对学生开展就业指导工作时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此外,一些高职院校在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时没有认识全员参与的重要性,职业指导教育主体缺乏系统性。职业指导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展职业指导教育不仅是就业工作部门、职业指导教师的责任,也是辅导员、班主任、其他任课老师共同的责任,因为每一个教师都应该有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另外,还有一些高职院校的职业指导教育的内容不完整、不连贯,没有有机地将大一至大三的职业教育衔接起来。
(二)高校职业指导师在目前的体制内缺乏应有的尊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的教师,应该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由本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予以聘任,聘任后与本单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出于种种原因,广西的高校只认可职称系列证书,如讲师、教授、工程师、经济师等职称,我国其他不少省份也是如此。这些省份的高校人事部门只是将职业指导师系列证书作为一个继续教育的经历备案登记,而不将其与工资、待遇作相应挂钩。由于职业指导师资格证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不少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老师只将其作为可有可无的证书,而不愿意花费过多的时间、精力等接受专业的培训。
(三)职业指导队伍缺乏专业性。在西方发达国家,从事职业指导教育的人员一般要经过严格的考试和培训,并且还要具备心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职业经历。但在我国,一些高校的职业指导课要么是由未经专业培训的其他科目的老师担任,要么就是由刚刚跨出校门担任辅导员的老师担任。由于这些老师缺乏专业的培训和经历,对学生开展的职业指导教育水平无法得到有效地保证。
(四)职业指导教育没有贯穿始终。目前许多高职院校采取的是“2+1”的教学模式,即学生在校学习两年,最后一年前往企业参加实训。应该说这种模式是经过实践检验,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它实现了学校、企业、学生三者间的无缝对接。但从各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高职院校在学生出去实习的最后一年,学校主要是关心学生的安全问题及什么时候能签订用工合同,而忽视了对学生的职业指导。事实上,最后一年的职业指导教育对学生而言才是最有效,最有用的。
三、对策
(一)完善职业指导体系,重视职业指导工作。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到就业工作与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关系,把职业指导教育工作作为大学生教育的重要工作之一,要充分落实就业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统筹,系部就业办公室为基础的院系二级就业工作体系,并保障“人、财、物”三到位,通过设立就业咨询室、远程面试室、在线咨询平台和就业信息查询室等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职业指导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指导作用。
(二)重视职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并在制度上予以保障。可以通过对现有职业指导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选派相关就业工作人员前往相关企业挂职锻炼,亲身体验职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指导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水平。对有志于从事职业指导教育的年轻教师,可以由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水平的高级职业指导师采取传、帮、带的形式对年轻教师进行一对一地培养。
此外,学校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考取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人事部门应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对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证的或中级职业指导师资格证的,要参照同类职称系列予以认定。
(三)有教无类,分层指导,采取科学的方式提高职业指导的教学效果。高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及本科生,而且这些学生的素质也是有差别的。因此要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对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要怀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理念对这些学生进行分类分层的职业指导。对于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以鼓励他们升入本科院校就读;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则要引导他们客观地评价自己,给自己合理定位,帮助他们树立起“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对于一些有想法,有闯劲的学生,可以引导、鼓励他们在大学期间尝试自主创业。
此外,高校在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时要改变“说教式”或“上大课”的方法,应结合高职高专实际特点采取合适的方法开展职业指导,使职业指导和职业教育有机结合。同时,聘请校外职业专家、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来校讲课,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职业指导教师团队,确保职业指导的教学效果。
(四)创新方法,使职业指导教育在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中实现全程化。由于高职院校教学模式与本科院校有所不同,因此学校可以创新思想改变方法,加强对外出实习学生的职业指导。例如,在实际工作中,除通过传统的实习检查、电话抽查等形式与学生保持沟通和联系外,还可以通过班级QQ群、微信、微博等形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为学生今后的就业指明方向。
总之,当前高职院校职业指导工作在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时要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找到一条适合自己人生发展的道路,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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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