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敏
[摘要]建国初期,川北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川北区党委、行署正确贯彻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大胆而妥当地解决了当地复杂的民族、宗教问题,成功地开展了对民族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民主建政,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建国初期;川北区;民族政策
建国初期,川北满目疮痍,百废待兴。要迅速打开局面,必须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团结各方面的力量。以胡耀邦为首的川北区党委、行署非常重视民族工作的开展,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运用统一战线这个法宝,成功地开展了对民族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团结和争取了一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大胆而妥当地解决了复杂的民族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党在川北区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巩固新生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恢复战争创伤,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争取和团结民族上层人士,顺利开展民族工作
建国初期,民族上层的统战工作事关全局。首先,西南地区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各民族在长期的共同开发和争取民族独立自由的过程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但是,由于历史上封建统治者长期在民族地区推行不平等的民族政策,事实上造成了民族间的隔阂、对立甚至仇视。在这种情况下,建国初期,党要迅速取得少数民族群众的认同、信赖和拥戴,就必须消除民族隔阂,而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是本民族的公众领袖,同本民族群众有密切的联系,在本民族群众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传统影响。西南不少民族直至民主改革前,还处在封建农奴制、奴隶制甚至部落社会等较低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传统的血缘身份关系仍强烈地影响、约束其成员,民族上层对新政权的认同程度直接影响本民族的大多数群众,因此,争取民族上层人士,团结他们合作共事,是建国初期川北区顺利开展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
其次,我党能够与西南民族上层结成统一战线。在旧中国,少数民族上层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们既是本民族内部的统治剥削者;另一方面,他们同样受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统治的压迫和歧视,具有反帝、反封建压迫的强烈要求,这是民族上层与我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鉴于西南地区社会矛盾的复杂性以及民族上层人士的特殊作用,建国初,我党开展西南民族工作的重点是“疏通民族关系,团结民族上层,团结一切愿意与我党合作的人士,搞好民族团结”。只有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并通过他们团结各族人民,才能最大限度孤立打击国内外敌人,顺利开展民族工作。
川北区有回、藏、羌三个少数民族。其中,回族12000余人,2300余户,主要散居在阆中、青川、广元、盐亭四县;藏族6974人,1300多户,主要聚居在平武,分黄羊、白熊、虎牙三大部落;羌族人数较少,主要居住在北川。尽管人数不多,但民族关系问题是一个严肃问题。解决好民族问题,关系到全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民族的团结与繁荣,因此区党委仍然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工作。解放前,平武藏区还存在显著的部落社会的特点,上层人物是土司、番官、头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对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非常拥护,但他们对党的民族平等政策仍存有疑虑,因而处在观望、动摇和犹豫之中。
针对一些民族上层的这种心态,川北区党委广泛、深入地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各级党政军领导干部亲自做有影响的民族上层人士的思想工作。1950年5月,筹备召开川北首届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平武藏区选举两名藏族代表来南充开会。但由于反动统治阶级长期推行大汉族主义的民族压迫政策,造成了很深的民族隔阂,藏胞思想上顾虑很大,怕去了回不来,时任川北行署主任的胡耀邦要平武县委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向藏胞讲清楚党的民族政策。1950 年 6月23日至7月1日,川北区第一次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川北行署驻地南充市隆重召开。胡耀邦亲自接见了前来参加会议的平武县少数民族代表段加、陈则修,王蜀屏,向他们详细询问了解平武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的具体情况和困难,要求他们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加筹建民族自治委员会的工作。大会期间,胡耀邦还单独接见了参会的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长刘福亮,满怀深情地嘱咐他:“平武有少数民族,在我们川北地区是十分宝贵的,你们一定要把少数民族工作做好”。
同时,胡耀邦了解到在平武县藏区很有影响的白马路三大番官之首杨汝,因心存顾虑,称病不出席这次会议,便亲自多次带口信动员杨汝。1951 年 6 月,杨汝终于参加了川北行署在南充召开的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联席扩大会议,在会议期间的小组座谈会上,胡耀邦亲切地说:“共产党关心少数民族,你们有什么话尽管说出来。”杨汝深受感动,消除了顾虑。
在川北民族地区逐步建立各级民主政权的过程中,区党委贯彻《共同纲领》关于民族平等、自治的精神,注意吸收民族上层代表人士到各级政府机关工作,并对他们给予充分的信任,安排实质性的职务,团结共事。1950年7月30日,“平武县藏族自治区政府委员会”成立,世袭土司王蜀屏任主任委员,大番官杨汝任副主任委员,随后陆续成立乡自治政府。1951年9月25日, “平武县藏族自治委员会”改为“平武县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王蜀屏任区长,杨汝任副区长。 1952 年,杨汝光荣地当选为平武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副主席,并到北京参加了当年的国庆盛典,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二、贯彻和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民主建政
川北行署遵照《共同纲领》精神,实行民族聚居的区域自治及建立民族联合政权。根据平武藏族的要求,取消了国民党在藏区的乡保制度,恢复原有的土司、番官、头人制度。[1]1950年7月在平武区实行了民族聚居的区域自治,成立了平武县藏族自治区政府委员会。[2]1950年9月,行署发出《关于指示各地少数民族进步人士参加当地县、区、乡政权办法》的指示,要求:“凡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民族自治机关或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及各代会、农代会等群众组织中,如已有相当名额的代表,应报行署备案;如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尚无相当名额的代表,应即选任补充,或保留名额待选补充”,“专署和各县市应视当地民族聚居或杂居的人口多少,分布状况,其在300户以上者,设民族事务科,300户以下者,在民政科内设民族干事,负责办理少数民族事务,均就当地少数民族中进步人士选任之”。[3]
1951年2月,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出《关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及建立民族联合政权的意见》,[4]要求:“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暂就其所在行政区,分别建立各级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少数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就其所在行政区,按民族人口比例选出相当名额的代表,组织各族人民联合的政府”,“民族自治区及民族联合政权区行使政权的机关,为各该区各族人民代表大会,在各族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以前,得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各族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各族人民联合的政府即为行使政权的机关。”
根据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指示,1951年2月,川北行署通令各县按人口比例选出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1951年3月在北川藏区成立了自治乡政府。经川北行署批准,1951 年 9 月 25 日,“平武县藏族自治委员会”改为“平武县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藏区各地各代会及部分县的常驻委员会,都吸收了藏、回民族的代表参加。据统计,到1952年,17个县市各代会已有少数民族代表66名,县以上政权机关已有少数民族干部94名。为了满足少数民族各项建设的需要,先后从革大,西南民族学院、及其他干部学校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111名,[5]并且还在藏区及各地群众运动中培养了大批的少数民族干部,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建政提供了干部基础,并协助自治区政府,召开了两次藏族人民代表会议。
三、消除民族隔阂,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遵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及西南局刘伯承主席《关于西南区工作任务》的报告,1950年8月在行署民政厅设置了民族事务科,专门负责全区的民族事务工作,川北区首届各代会少数民族代表马腾九任科长。[6]
川北行署认真执行中央和西南局“稳进慎重”的方针,以加强民族团结、消除隔阂为目的开展工作。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同志曾于1950年7月强调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所有一切工作,都要掌握同少数民族商量的原则,一定要得到他们大多数人的赞成,特别是上层分子的赞成。在实际行动中严格执行纪律,不侵犯他们一丝一毫的利益。”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各民族工作队开展工作时,都注意与当地头人平等协商,征得他们的同意,凡未获得他们同意的工作都暂缓实行。一些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共西南局及各级政府都在多次征询民族上层人士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比如“少数民族地区暂不搞土改,也不反霸”的决定,就是根据当时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及尊重大部分民族上层人士的意愿作出的。在贯彻党中央、西南局的土改政策及结合川北实际的基础之上,川北区党委在实施土改的过程中,鉴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的特殊情况,提出平武、北川等藏、羌民族地区可以推迟进行土改。胡耀邦在《关于1951年争取基本完成全区土地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川北区在1951年内基本完成土改工作,但平武、北川两县藏、羌聚居地及其它个别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推迟到1952年实行土改。
针对川北少数民族地区交通闭塞、经济困顿、文化落后的现状,川北行署专门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帮助、扶持当地人民发展经济,文化。1950年7月川北行署制定的《平武藏族工作计划》对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作了总体规划和设计;1950年10月和次年3月,行署先后派出民族访问团和经济文化服务队,前往少数民族聚居和杂居的主要地区,深入少数民族村寨,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开展医疗、物资救济工作。临行前,胡耀邦亲自和团员谈话,要求他们转达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关心少数民族的疾苦和困难,检查党的民族政策是否落实。访问团不辞辛劳,爬山涉水,访问了盐亭、阆中、平武、青川等九个县,慰问回、藏民15000余人,增进了少数民族对党的民族政策的了解,消除了他们的顾虑。提高了他们的政治觉悟,大多数藏民放弃了种烟,烟毒基本肃清,藏区的经济文化得到初步发展。行署还连续三年减免藏区公粮,并帮助整顿牧场,发展藏区畜牧业,专设土产公司提价收购藏区的土特产,在发放贷款中,特别照顾少数民族,帮助发展民族经济,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帮助培养民族干部77名,在南充、阆中、广元等地建立民族完小5所,初小17所,少数民族入学儿童1326人。阆中和广元的伊斯兰小学均改为公办立,民政厅多次选购图书赠与民族学校。1952年5月,川北区党委统战部对平武藏区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藏区目前的中心工作,应该是发展生产及文化卫生事业,并通过这些具体工作,加强爱国主义与民族团结的教育。”
这些措施,加强了与少数民族的联系,消除了封建统治阶级造成的民族隔阂,增进了民族间的了解和团结。少数民族群众在思想上对人民政府由最初的怀疑到有了信任。阆中回民代表林上清感动地说:“有史以来,只有人民政府才这样的关怀我们,爱护我们。”[7]
四、建国初川北区民族工作的影响
建国初期,党的民族政策在川北区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一、为川北少数民族地区顺利完成民主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0年代展开的民主改革是一场深度和广度空前的社会变革,深刻地触及民族上层的政治、经济利益,由于党的民族政策在川北区的正确贯彻和实践,到民主改革前夕,大多数民族上层的思想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消除了改革的阻力。正如1951 年 6 月,杨汝在参加完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联席扩大会议会后所说:“我今天来参加会议, 我已不是过去骑在人民头上的杨汝,现在我是为人民说话的杨汝。民族上层人士的这种转变,是和平协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自主权,实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的关键。
第二、川北区对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到位,落实较好,加速了解放初期少数民族地区对中共中央和地方政府合法性的认同,保持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为整个川北区政权的迅速稳定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三、促成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党与民族上层人士肝胆相照、长期合作统一战线的形成。许多在建国初期与我党团结合作的民族上层人士,亲身感受到党实行民族平等政策的真诚决心和巨大政治勇气。川北平武土司王蜀屏、薛衍、番官杨汝,大头人泽子修、俄柳瓦、羊华安在《致藏族兄弟姐妹的信》中,热情号召藏胞跟着共产党走。他们后来成为与党长期共事、赤诚相待的朋友,为促进西南地区的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1]孙雨亭.忆解放初期团结民族上层的工作[J].民族.1992,(9).
[2]一年来民族工作总结.川北政报[N].川北政报,1951.(6): 13.
[3]伟大的实践、光辉的思想—邓小平革命活动大事记[M].北京:华龄出版社,1990.
[4]川北区民族访问团.川北区九县回、藏民族的一般情况. 中共川北区党委办公厅.1951,(3):30.
[5]川北区党委统战部.对平武藏区工作的指示.中共川北区党委办公厅.1952,(8):347.
[6]郭荣华 、益当珠、马化麟.胡耀邦在川北.中国统一战线,2008.(6):58.
注释:
[1]四川省档案馆.两年来的民族工作,建北017.9-10-23.
[2]四川省档案馆.平武县藏族自治区政府组织及成立经过情况总结,建北017.15-31-32.
[3]四川省档案馆.川北人民行署指示各地少数民族进步人士参加当地县、区、乡政权办法,建北006.5-7-8.
[4]四川省档案馆.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及建立民族联合政权的意见.建北017.4-12-70.
[5]四川省档案馆.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川北分校第三期新增少数民族学生名单.建北017.4-12-13.
[6]四川省档案馆.川北行署民政厅有关民族事务工作报告.四川省档案馆案卷,建北017.2-7-10.
[7]四川省档案馆.川北行署民政厅1950年民族事务工作总结.建北017.2-13-14.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青年项“建国初期川北法制建设研究”(12SB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