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7月发布《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公开七方面内容:建设计划。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乡(镇)、村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按层级公开。补助政策。公开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包括县、乡、村道及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补助资金。招投标。符合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其概况、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等应公开。施工管理。公开施工许可(以年度计划替代施工许可的小型项目除外)、资金来源、岗位职责(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质量安全控制、进度计划、主要原材料等信息。质量监管。公开质量管理单位或监督机构、主要职责、项目质监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结果等。资金使用。公开建设资金筹措、到位资金、计量支付、拨付情况等。工程验收。公开工程验收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及参建单位评价、竣(交)工验收鉴定书等。
从今年开始,利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逐步施行“七公开”,从明年起,所有利用公共财政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施行“七公开”。 并建成内容科学、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公开制度体系和管理办法,形成“七公开”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