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价格对经济的约束及提升路径—以辽宁省为例

2014-09-01 09:22:58许婷婷张大为
人民论坛 2014年5期
关键词:辽宁省工资价格

许婷婷 张大为

(作者分别为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沈阳药科大学讲师)

辽宁省人力资本价格的现状

辽宁省人力资本价格的总体分析。辽宁省作为经济起步比较早的省份,在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后,经济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人力资本价格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下表统计了2008年~2012年辽宁省和全国职工工资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3》,《辽宁省统计年鉴2013》

上表显示,2008年~2012年,辽宁省生产总值在逐年上升,由2008年的13668.58亿元上涨到了2012年的24846.43亿元,职工工资总额也在逐年增长,由2008年的1396.4亿元上涨到2012年的2466.9亿元,但辽宁省职工工资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由2008年的10.21%下降到2012年的9.93%。就辽宁省自身而言,说明在辽宁省生产总值增长的同时,工资水平并没有得到相应程度的增长,这也反映了目前辽宁省工资总体水平偏低的情况,与辽宁省经济的高速增长极不相称。

与全国水平比较分析,全国职工工资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较稳定,一直呈持续的增长趋势,2008年较低为11.2%,随后的几年一直保持逐步增长的趋势,2012年最高达到13.67%。全国的职工工资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在逐步上升,说明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全国职工的工资总额也在相应的增加。而辽宁近几年这一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呈现下降趋势,说明辽宁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工资平均增长速度,没有赶上经济发展的速度,经济发展了,但工资却没有涨上来,工资水平整体上还偏低,这一问题十分突出。

辽宁人力资本价格各行业分析。具体到各个行业比较辽宁省的人力资本价格,按照企业、事业和机关划分,见下表: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3》

由上表可见,辽宁省企业、事业和机关的人力资本价格全部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辽宁省机关平均工资比全国平均工资低两个百分点,企业则低五个百分点,事业单位差距最大,低5.6%。如果与沿海发达省份的平均工资进行比较的话,这个差距更大。可见辽宁省各行业的平均工资低已成为普遍现象,问题十分突出,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技术工人工资现状。辽宁省是我国第一个工业基地,制造业在辽宁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技术工人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全省技术工人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为50.33%。从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来看,辽宁省技术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925元,其中初级工为1321元,高级技师为3223元。与上海市相比,辽宁省初级工的工资水平仅为上海的50%左右,高级技师的工资水平只为上海市高级技师工资的60%。而辽宁省与上海市的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差距并没有这么大。由此可见,辽宁省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是比较低的。

辽宁省人力资本价格偏低的原因

第一,它是由辽宁省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由于辽宁省是以传统工业为主的重工业生产基地,辽宁经济的发展主要由重工业支撑,冶金、石化、机械制造、电子是辽宁省的支柱产业,尤其是冶金和石化,抚顺是全国十大工业城市之一,有“煤都”之称,本溪和鞍山是闻名全国的钢铁城市,盘锦的辽河油田是中国第三大油田。辽宁省油田区和矿区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较高,油田区和矿区都属于资源枯竭型的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巨大的转型压力,在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中首次界定了262个“资源性城市”,其中辽宁省以15个资源型城市与河南并列排名第二,仅位于云南(17个)之后。其中有67个城市由于自然资源趋于枯竭,经济发展滞后,导致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被列为衰退型城市。由此看来,辽宁经济过度依赖重工业和自然资源,导致辽宁总体来看经济发展滞后,造成城镇居民质量不高,人力资本价格普遍偏低。

第二,它是国家政策和历史遗留问题。长期以来,特别是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后,国家对东北地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如2004年东北三省被确立为国家社会保障试点省份;2007年国家规定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尚未清缴入库的欠税予以豁免;启动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建设进行贴息等。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但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快速发展,由于历史欠账过多,补偿政策和支持力度仍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支持与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差距较大,造成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动力不足;对于国家重大项目的摆布和重要成套设备的采购方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倾斜力度不够;对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够,造成国企人员安置费用不够等。这些问题造成了企业发展负担重,职工工资普遍偏低。

第三,它是由失业人员过多,就业压力大造成的。虽然辽宁省新增投资和项目提供了一部分就业岗位,但整个地区企业重组和产业转型所排斥出来的劳动力基本抵消了新投资和新项目的吸纳能力。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辽宁省共有178.9万职工离开原企业,成为拥有下岗失业人员最多的省份。失业人员较多,社会吸纳能力差,导致劳动力市场竞争压力大,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拉低了东北地区整体的人力资本的价格水平。

人力资本价格低对辽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易滋生贪污腐败问题。人力资本价格过低,使得劳动力的生活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容易催生贪污腐败现象。贪污腐败是社会和国家的毒瘤,它严重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坚决防治的问题。由于工资过低而导致贪污腐败的报道屡见报端,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应适当提高人力资本的工资,这会加大贪污腐败的成本—既损失收入又受到社会和道德谴责,使贪污者三思而后行。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工资越高越好,人力资本定价应充分反映人力资本的价值,这才是合理的。合理的人力资本价格即满足了人力资本的需要,又可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实现了个人和社会的双重利益最大化。

易导致效率的下降。人力资本价格偏低存在很多弊端,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不能对人力资本形成有效的激励,导致人力资本缺乏工作热情,使生产效率不能得到提高,最终严重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如果辽宁省人力资本价格偏低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将极大影响人力资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得磨洋工现象严重,这将造成生产效率低下,人力资源成本增加,不利于辽宁经济的发展。因此,为调动员工作的积极性,辽宁省必须扭转人力资本长期偏低的现象,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使得人力资本收益与企业绩效利益能够有机结合,并在保证资本增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这样才能保持工作积极性,实现高效率。

不利于自主创新。人力资本价格偏低,可能导致辽宁省企业陷入“低技术陷阱”中,导致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因为如果人力资本价格比较低的话,企业的利润获取可以主要通过投入大量的人力来维持,企业很容易通过对劳动力数量的增加来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此时企业就不愿进行科研经费的投入,因为科研经费的投入数额要远远高于企业增加人力资源的数量的金额,企业投入成本的增加,同时进行科研创新的投入并不能保证未来一定能够获得理想的收益,由于未来的收益的不确定性,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企业抱有得过且过、安于现状的思想,这将严重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不利于辽宁省企业的发展。

人才流失严重。作为一个装备制造业大省,辽宁省企业发展最需要的就是技能人才、技术能手。然而由于辽宁省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差距较大,技能人才近年来集中向发达地区流动。据调查,在辽宁省企业中,41.29%的技能型人才是因为收入低而流出;另有34.61%和30.5%的人才是因为发展机会少、待遇低而流出。高技能人才的流失必然阻碍辽宁省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严重影响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如果不能适时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将会导致企业高技能人才间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辽宁省企业的发展。

导致消费水平较低。近年来,国家一直大力提倡“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但对于辽宁省来说这已经成为一个尴尬的话题,辽宁省人力资本价格偏低,使得消费乏力,总需求只能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辽宁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着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市场潜力也十分广阔,如住房、旅游、第三产业的发展等方面,但要把这些潜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需要开发的首先就是消费。没有消费这一切就无从谈起,而扩大消费的直接途径就是增加收入,这也要求我们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人力资本价格。

导致社会贫富差距增大。人力资本价格过低对经济起步阶段来说有利于资本的原始积累,但长期的人力资本价格偏低将导致社会财富大量集中于一少部分人的手里,使得贫富差距加大,引起不满情绪,危害社会稳定。因此,改变辽宁省人力资本价格偏低的现状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迫切要求。

提高辽宁省人力资本价格的路径

第一,转变观念,全社会要充分认识到低工资的危害性。长期以来,许多企业家认为按最低工资标准付给工人工资天经地义,认为只有低工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据调查,辽宁省员工的工资收入占企业成本不足两成,仅为18.87%,而辽宁企业储蓄占GDP的比重却高达50%以上,这说明企业并没有把获取的巨大利润转移成员工的养老、医疗保险等支出。如上文分析,忽视人力资本价值而长期采取低工资模式必然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恶化劳资关系、大量人才流失、企业效率低下、创新能力差等等,这些问题短期内可能不会马上对经济产生严重影响,但长此以往,最终必然会导致经济发展缓慢,甚至会产生社会不安定的问题,近年来辽宁屡有发生的群体性时间就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只有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低工资的危害性,才能切实采取措施来改变这种局面。

第二,政府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首先,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抛弃不合理的低工资政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7月日辽宁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辽宁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调整到1300元,这是改变人力资本价格偏低问题的有益探索,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尽管辽宁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在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排名中位于第10位,落后于新疆和山东等省份,与北京、上海等地差距仍然较大,因此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举措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其次,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行为。引导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出保障机制、工资指导线制度、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劳动定额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等。再次,改变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要让价格充分反应商品的真实价值,同时又反映供求关系,要使物价水平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使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相适应,工资上升幅度高于物价的上升幅度,逐步提高劳动力的价格。

第三,企业方面,应该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强调企业应对其利益相关者程承担社会责任,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如消费者、供应商等,也包括内部的利益相关者如企业员工,企业员工是企业发展主要推动力量,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能一味的降低工人工资以此来获得企业利润,而应更多关注于加大研发的投入,提高工人工资,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也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可以避免人才流失,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另外,企业家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转变企业的经营理念,关注赚钱的同时兼顾为社会做事,努力提高员工待遇,激发他们的才智,同时也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双赢。

第四,工会组织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商作用。对于劳动者而言,企业是相对强势的一方,而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和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发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显示,工会组织率高的国家其低工资劳动者所占的比例只有那些工会组织率低的国家的一半左右。工会组织具有集体谈判的优势,通过集体谈判,能够加强工资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联系,也有助于缩小工资差距。集体谈判覆盖率较高的国家,人均GDP每增长1%,其平均工资增长可达0.87%,由此可见工会组织在提高人力资本价格方面的巨大作用。辽宁省要努力提高人力资本的价格,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作用,主要包括:工会积极参与政府工资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制定;基层工会尽可能吸纳更多的职工,并代表职工与企业展开工资的集体协商,使企业合理提高员工工资水平;对企业执行工资法律法规和履行工资集体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等。

要提高人力资本的价格,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它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非常复杂,但可以肯定的是,提高人力资本价格,符合辽宁省全社会的整体的利益,有利于辽宁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努力去实现这一目标。

【注释】

①②黄越钦:《劳动法新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71页,第74页。

③王益英主编:《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5页。

④洪芳:“完善集体合同制度 促进劳资自治”,《法制博览》,2014年第2期。

⑤董保华:“中国劳动基准法的目标选择”,《法学》,2007年第1期。

⑥常凯,董保华:“WTO给我们的劳动者带来什么”,《新华文摘》,2002年第1期。

⑦常凯:《中国劳动关系报告: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与趋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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