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惠敏
摘要:作为欧洲封建制度的中心,法国封建化的过程和原因都具有重要意义。封建制的确立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封君封臣的形式起源于日耳曼人的亲兵制,从查理
·马特实行采邑制开始,法兰克正式开始封建化进程。封君封臣的确立需要行臣服礼,从国王以下层层分封致使国家分裂,中央权力削弱,至此,法国最早确立了封建制。
关键词:法兰克;封建制;采邑;封臣
中图分类号:D75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1
大革命以前的法国,是欧洲大陆典型的封建专制国家。按照为学术界普遍接受的观点,西欧的封建制度是罗马因素和日耳曼因素相互结合的产物。罗马因素包括大地产制和隶农制,日耳曼因素包括农村
公社制度以及亲兵制度等。罗马崩溃后,日耳曼人在西罗马帝国废墟上建立的众多的“蛮族”国家,其中法兰克王国存在的时间最长,封建化过程完成得最早,对西欧的影响也最大。著名史学家J.W.汤
普逊曾对封建主义作过如下定义:“封建主义同时具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种政府形式,也是一种社会结构,又是一种经济状态,还是一种政治社会哲学。”[1]马克垚先生总结了封建制度的定义:一
、封建主之间形成了特殊的封君封臣关系。二、形成了与封君封臣相适应的封土制度。三、中央权力衰落,各封君在其领地内有独立的政治权力。[2]
一、法兰克人的亲兵制度
法兰克王国是由日耳曼人的一支部落建立的,早在塔西佗的时代,日耳曼人的君主就有所谓的“侍从”,“每一个君主有一群人拱卫、随从,他们彼此之间存在着一种奇怪的争胜新,要在君主身旁,超
类拔萃……在战争中,君主的勇敢不如人,是可耻的;侍从如果没有君主这种品德,也是可耻的;在君主死后仍然活着的话,是永世的羞耻。……你劝他向敌人挑战。经受危险,要比劝他们耕种土地、
等候岁时的收成容易些。他们对能够用鲜血获得的东西,就不愿用汗珠去换取。”法兰克人扈从制度(亲兵制度)对封建制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在日耳曼人之间,是只有封臣而没有采
地的。要是说采地,毋宁说就是些战马、武器和餐膳。”[3]有些学者认为,日耳曼人早期的亲兵制度是中世纪封君封臣制度的滥觞,这一观点不免偏颇,此时的亲兵制度是在长期作战征服中形成的传
统,君主与随从的权利义务也没有正式确立,更没有土地的分封来维系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自由农民成为农奴,对立阶级形成
公元五、六世纪之间,克洛维带领法兰克人入侵高卢,获得大片的土地,并将土地分配给自己的亲兵和随从,法兰克的封建化自此开始。他们对没收的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日耳曼人氏族内部发生分化
。一部分土地分配给日耳曼人公社,由公社按习惯再分给各家庭使用,之后农村公社的耕地不再定期分配,而是交给社员世袭使用,成为“自主地”。大部分土地被掌握政权的军事贵族占有,他们按传
统又将土地赏赐给自己的亲兵和侍从,这些人得到土地和财富,权势和地位不断上升直至从氏族中脱离出来,成为新的统治阶级——封建主阶级,一般氏族成员仍保留自由民身份,但是他们的实际地位
已发生变化。
法兰克王国初期,田地荒芜、百废待兴,农民遭受贫困和战乱的威胁,为了生存不得不投身大地主门下,成为农奴为其服劳役。另外,军役的沉重负担也是农民寻求领主庇护,从而丧失自由的重要原因
。于是,越来越多的自由人通过订立契约将自己的人身依附于封建主,文书如下,“众所周知,由于我无衣无食,所以请求您的恩典,允许我委身于您的保护之下。为此您应帮助维持我的衣食,我将尽
一切力量服务于您并使您满意。在我一生中,一定给您一个自由人的服务于尊重,并且无权脱离您的权力与保护。”[4]墨洛温王朝时期王权很弱,封建主之间时常混战,普通平民面临严重的人身和财
产威胁。一些自由民虽还保有自己的一块土地,但由于各种原因也难以经营,被迫将土地呈献给封建主,然后,再以纳租服役为条件,将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作为“恩地”领回。在他的土地获得了封建
主的保护的同时,其人身自由也同时失去。接受“委身”和“恩地”的,除了世俗大地主,还有教会和大修道院。
三、封君封臣关系制度化
在封建化形成的过程中,查理·马特(714—741)作为一个重要人物常常被提及。作为法兰克王国的宫相,他最大的贡献不是平定内部的叛乱,也不是阻止阿拉伯人的入侵,而是实行采邑制度,而这一
制度的确立也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在墨洛温王朝(481—751年)时期,法兰克军队的主力原是自由农民组成的布兵。随着玛尔克公社解体,自由农民日益破产,无力负担兵役,于是查理·马特改变
法兰克王国初期无偿分封土地的办法,开始建立以服兵役为条件的土地分封制度,且不得世袭。后来由于土地不足,查理·马特没收教会财产以分封。采邑制的实行解决了骑兵缺少的问题,巩固了王权
。但是后来大地主也采用这种分封形式,壮大了自己的政治势力,反而使国家分裂,王权削弱。采邑制的发展使一部分自由人成为封臣,另一部分则变成领有土地的依附耕作者。马克垚先生认为,把农
民的自由地变成向地主负担义务的持有地、把自由的农民变成人身依附于主人的农民,是封建化过程的基础。
查理大帝时期,法兰克王国不断扩张版图,封臣数目大为增加,不仅国王实行封臣制,而且大的封臣下面也吸收小封臣并分授他们以采邑。封臣制与采邑制紧密结合,受封采邑以当封臣为条件,如不完
成封臣义务则没收采邑。同时这种制度从法律上肯定下来。封君与封臣关系的建立渐形成一种正规的仪式,这种仪式我们称之为行臣服礼(主要是封臣合掌置于封君掌中的动作)和宣誓效忠。
四、封建制度确立
查理帝国分裂之后,法兰克王权逐渐衰微。在公元980年至1030年期间,加洛林王朝处于崩溃的边缘之中。在政治混乱的过程中,权力转移到了地方诸侯手中,形成了诸侯割据与封建混战的局面。加洛林
王朝奉行的采邑分封原则——“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不仅造成了普遍的离心力量,而且形成了自下而上层层挑战的分封结构。随着王权的衰落,权力落入了众多封建诸侯手中,而诸侯也需
要面对下一层封臣的离心力量与挑战。一系列连锁反应的结果是权力的支离破碎,以及诸侯割据力量的形成。在加佩王朝初期,王国形同众多诸侯之中的一个诸侯,甚至不是一个强大的诸侯。
公元8世纪下半叶——9世纪上半叶,特恩权的广泛推行使法兰克封建制度最终确立。“特恩权”是指封建主在领地内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权、收税权、铸币权、行政权等等,而所有这些权力都随同领
地世代传袭,国王的官吏被禁止进入领地行使职权。大封建主凭借这种特权,强化对农奴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使农奴制成为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于是,法兰克封建制度最终得到确立。
西欧的封建化是以法兰克王国为中心扩展完成的,因此,法国封建制的形成具有典型和代表意义。
参考文献:
[1]James Westfall Thompson.The Middle Ages 300—1500[M].New York,1972.
[2]马克垚.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1985.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4]夏继果,世界通史教程:古代卷[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