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康华
召开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传达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二是布置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4年,要从三方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会议精神,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学习,吃透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元月13日至15日,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元月20至21日,省纪委召开十三届四次全会,要求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的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抓好组织管理和组织纪律的执行,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全省扶贫和移民系统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吃透精神;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通过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促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完善教育机制,着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去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爆发了挪用扶贫资金的特大扶贫系列腐败案,涉案总金额达830万,此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全省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吸取发案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法规法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案件事故警示教育,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的宣教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讲廉政党课。把新制度、新规定的宣传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到“了解全局性制度、熟知本部门制度、精通本岗位制度”,把遵守制度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要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崇尚清廉、鞭挞贪腐的政治氛围。
(三)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转变职能。今年。省办将按照省纪委部署,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重点抓好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对纪检监察的“三转”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水平。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的工作各部门要不推诿、不扯皮,认真做好对接。纪检监察部门也要注重上下沟通,按照省纪委指示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实行统一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做到善于监督、敢于执纪,切实承担起组织赋予的监督责任。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省纪委明确指出:谁要收送红包,谁就准备丢官帽。因此,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对重大案件和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纪检部门要转变办案方式,注重快查快结,立足抓早抓小,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做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查案创造有利的条件。各业务部门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彻底整改,不留隐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不纠、整改不力甚至有案不报。有案不查等严重破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就要曝光一起。并追究领导责任,以严厉的惩治手段彰显反腐败工作的坚定性和严肃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制度建设始终处于根本性的地位,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的作用。只有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才能堵住“权、钱、人”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而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完善制度,深化制度改革。发挥制度建设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是保证制度建设本身科学、合理。制度的制定既要适应扶贫业务和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注重制度自身简便易行,防止朝令夕改。为保证制度科学有效,应该着重把握好两点:第一,要体现系统配套的原则。即:既要重视基本制度建设,也要重视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的完善配套;既要重视大额扶贫移民资金的风险防控,也要重视重大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调控。要定期做好制度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努力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彼此协调、不留空白。第二,要体现创新属性的要求。要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实现反腐倡廉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有机统一;要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更加具体的制度,实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上下互动和深入发展;要积极探索新的扶持方式、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融合的途径和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扶贫移民资金风险防控网络。例如,去年省办对14项扶贫移民管理制度,20项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统一,并下发了《实施办法》,全省各级扶贫移民部门要依据《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使项目、资金的管控更加规范合理。
(二)完善服务,严格规范扶贫移民资金管理。从2013年全国扶贫系统发案情况看,案件又有反弹,这也充分暴露出个别地方仍然存在风险控制不力、管理松弛、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要想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必须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要认真做好扶贫移民资金的分配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扶贫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将扶贫移民资金进行分解。并将资金分配原则及分配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要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各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对擅自改变规划和年度计划;违反规定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未及时拨付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违反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的程序;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并依法依规坚决查处。三是要实施有效监管。每年省办将通过绩效考评对上一年扶贫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通过聘请第三方对各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四是严格奖惩措施。对扶贫移民资金的考核检查情况。省办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全省。并以此做为下一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廉洁是公信力的基石,公开透明是公信力的关键所在。要想使扶贫移民资金的使用更加民主,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就必须执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主动公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扶贫移民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各级扶贫移民资金的分配要在网上接受群众监督,要从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各个环节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听取贫困群众、库区移民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塑造廉洁高效的扶贫移民队伍
加强作风建设,既是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重大而紧迫的现实工作。2012年底,中央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新一届领导集体为端正党风政风率先垂范,于2013年6月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此次活动充分表明了中央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应当说,扶贫移民系统的作风建设状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作风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少数部门和单位在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仍然随意性较大,帮扶重点产生偏差;个别单位存在项目资金拨付迟滞,贫困群众的满意度有所下降;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在反腐倡廉工作创新上还有差距等问题。因此,全省扶贫移民系统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抓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作风建设作为改进和树立扶贫移民形象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通过抓领导带群众、抓机关带基层、抓党风带行风,促进队伍作风转变,全面推进全省扶贫移民系统的各项工作。
(一)抓领导带群众,树立领导干部的表率形象。抓作风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自身抓起。领导作风对身边工作人员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对整个单位的党风、行业作风也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中央颁布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严格执行。作为领导干部,做到行动要先于一般干部,标准要高于一般干部,要求要严于一般干部,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第一,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对各项廉政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听得进,记得住,做得到,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第二要做科学决策的表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扶贫移民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违规操作。第三,要做厉行节约的表率。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继续抓好“红包”治理工作。
(二)抓机关带基层,树立基层至上的理念。对基层而言,领导机关的思维方式、决策方式、运行方式,都具有导向性。因此,领导机关特别要严格自律。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形象,才能有号召力、影响力和说服力。一是要有服务意识。要贴近贫困群众,服务基层贫困村,多做为贫困群众和水库移民雪中送炭的事情,少做锦上添花的面子工程,真正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扶贫移民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有务实精神。要杜绝形式主义,不制定脱离实际的工作目标,不实施脱离实际的扶贫移民项目,不提出脱离实际的工作要求。今年,省办将重点对扶贫移民项目安排、规划实施、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监督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以制度化的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三是要有效率观念。扶贫移民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指导基层扶贫部门工作要统筹兼顾、井然有序。要加强横向联系,遇事多商量、不推诿,保证扶贫移民工作顺利进行。
(三)抓党风带行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扶贫和移民系统的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主动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落实制度等方面亲力亲为、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表率意识,主动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敢管、能管、善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坚持“一岗双责”,自觉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主动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通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和行业作风建设,保证各项业务和权力的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刘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