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灰色收入实际上主要是腐败、钱权交易、垄断,以及利用制度漏洞进行寻租等行为的结果。灰色收入与权力关系密切,在垄断性行业、国企和公共服务部门广泛存在。
王小鲁说,长期以来政府官员工资不高,但工资以外的收入很高。医生工资不高,但医药回扣收得很高。这很不正常,鼓励了腐败。事实上如果腐败不能制止,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控制不住,合法收入也很难提到合理水平。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是制度不完善,同时长期以来很多制度也没有认真执行,这是因为执行者本身的既得利益问题。因此既要有严格的制度,也必须通过制度改革解决外部监督的问题,通过制度安排,让老百姓能够监督政府、监督官员和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