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委组织部
洪湖市积极创新干部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建立干部监督“关爱提醒”机制,化被动监督为主动作为,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今年以来,已发出《关爱提醒书》12份,发出《函询通知书》6份,组织开展谈话8次,其中实施诫勉谈话3次。
注重收集线索。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注重加强与执纪执法等部门的联系,拓宽信息渠道,主动沟通协调,形成内外结合、渠道畅通、及时迅速的信息汇集网络。信息来源主要包括: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单位或个人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或投诉、执纪执法监督机关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在民主评议和干部考察中反映出的问题、被相关媒体披露的有关舆情信息、领导交办需要及时提醒的其它问题等。
实施提醒、函询和诫勉。针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组织上认为有必要个别提醒以引起干部本人注意的,就相关问题向涉及对象个别发出《关爱提醒书》,告知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跟踪了解;针对有举报反映干部问题需要作适当了解和澄清但线索不明不便查处的,向涉及对象个别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涉及对象对函询事项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对在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对群众有反映并经组织初步了解核实,以及对实施提醒、函询措施没有引起重视或改正不明显、继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的,对涉及对象组织诫勉谈话,要求限期改正并做好谈话记录。
组织开展谈话。落实分管领导谈心谈话、组织部长约谈、廉政谈话等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针对发现的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提醒引导,帮助解决。
督促整改提高。建立结果报告制度,提醒对象对提醒事项不重视、问题没有解释清楚或整改不到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建立结果运用制度,将关爱提醒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