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三团体挑起非法“公投”

2014-08-25 12:55
环球时报 2014-08-25
关键词:崔世安澳门特区政府小团体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 蓝由澳门民间团体发起的所谓“民间公投”24日举行,这也被特区政府认定是违法行为。台湾“中央广播电台”24日报道称,澳门将在8月31日由4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下一任特首,现任特首崔世安是唯一候选人,预料将顺利连任。澳门3个民间组织“澳门良心”、“澳门青年动力”与“开放澳门协会”效仿香港反对派,自24日起举行所谓的“民间公投”。依照他们的规划,“公投”将分为网络与实体投票两部分,其中网络投票自8月24日开放投票至30日;实体投票则分别于24日和30日在澳门5个投票所进行。这次“公投”包括两个问题,分别是“你是否赞成2019年澳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及“你是否信任2014年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唯一候选人崔世安成为行政长官”。投票结果将选在澳门特首选举日8月31日当天公布。“开放澳门协会”理事长周庭希声称,本届特首选举有400名选举委员,是由大约5000名选民选出的;只要“公投”参与人数超过5000,结果已比特首选举的认受性更高。有报道称,澳门私隐专员公署派人到位于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的所谓主投票站,把信件交给“公投”负责人,称他们违反个人资料收集的守则。“开放澳门协会”理事长周庭希被警察带走。现场还有一些人举标语反对“公投”,称“公投”违反《基本法》。一名中年男子称,澳门特首崔世安做得很好,而全澳门60万人都有权投票太乱了,就像香港现在有太多声音乱得一团糟。澳门的这次所谓民间“公投”早就被认定为违法行为。7月8日,澳门特区政府发出严正声明称,澳门是法治之区,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在澳门均无宪制性法律依据,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基础,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声明还说,澳门特区政府注意到澳门有三个小团体发起筹备所谓的“民间公投”,目标针对澳门选举制度及即将举行的第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对于个别小团体意图挑战澳门法治基础的行径,特区政府坚决反对。澳门个人数据保护办公室还发出新闻稿称,根据日前终审法院就上述事宜做出的裁定,在澳门现行法律制度下,澳门居民没有权利进行“民间公投”,也没有任何团体有权利在本澳举办“民间公投”活动,“在此特提醒组织相关活动的团体,不得以民间公投为目的而处理个人数据,否则有可能因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法》而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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