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烂醉及陪酒致命

2014-08-22 09:19邓海建
杂文选刊 2014年9期
关键词:酒局恩施年轻干部

邓海建

7月14日晚,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然身亡。但当记者设法多方求证时,涉事单位态度漠然:或推诿,或冷漠,或失语。

兔子和骆驼的故事告诉我们,“一旦被钉了骆驼掌,就很难自证自己是兔子”。湖北恩施干部疑似陪酒死事件,恐怕难以自证清白,洗脱“酒精考验”的嫌疑。两个细节令人浮想联翩:一是媒体联系的所有部门,几乎无一例外表露出推诿冷漠的姿态,这是欲说还休抑或欲盖弥彰?二是湖北省地税局发文称,“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下发了《关于重申和明确有关禁酒规定的紧急通知》”,且“责成恩施地税局对肖某身亡事故相关责任人按党风政纪进行处理到位”。

没责任,自然不需要处理;没喝酒,自然无需重申禁酒令。

几个问题令人如鲠在喉:一者,在反四风如火如荼的当下,如此酒局究竟因何而设?有多少人在陪酒与被陪?谁埋单谁享受?二者,逝者家属的安抚工作怎样进行?究竟赔偿了多少钱?赔偿款由谁垫付?如果是单位赔偿,这些资金怎样纳入财政预算?三者,参与陪酒和被陪的人又是怎么处理的?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年轻干部陪酒忙,此般例子不鲜见。前几日,安徽六安市寿县隐贤镇大学生“村官”马亚辉猝死单位宿舍,传闻“陪酒致死”,此后被指源于“脂肪心”这种罕见疾病。但连日来,又因其尸检报告中“超过醉驾标准”的血液酒精浓度值,引发更多猜疑。随后,尸检鉴定机构发布情况说明,称工作人员因“打印及校对失误”,误将尸检报告中的酒精浓度值提高了一百倍。

2013年年底,中央纪委对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一起为,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被处分,级别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更典型的例子是去年9月,浙江一母亲在微博上发文称,在国税局工作的儿子不能喝酒,却常常陪领导喝酒,并求助时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的蔡奇。彼时,“年轻干部被陪酒”,一度成为民众关注的公共议题。

“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酒不是祸水红颜,因为先有烂醉的权力,后才有陪酒死的恶例。不能说每一场酒局都带有原罪,但既然都能喝死年轻官员,问责的板子可以绵柔暧昧吗?何况,官场酒文化,往往氤氲着某种“勾兑”的意味。酒可怡情,亦可丧志,还可亡国——这是历史的忠告。官场醉态太多,权力拥有者真要难得糊涂?

【原载2014年7月31日《燕赵都市报·公民发言》】

题图 / 又到年终 / 王彦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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