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
安·兰德是美国有影响的知识分子,以其富于弹性张力的伦理学在世界思想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她的伦理学主张、见解,主要集中表现在其著名长篇小说《阿特拉斯耸耸肩》,也散见于其他一些论著之中。兰德的同道人、英国人塔拉·史密斯精心创作的《有道德的利己》,其内容重点就是梳理、评价兰德的理性个人主义道德哲学,并在此基础上解释个人如何创造幸福的人生、自利的生活。正如史密斯先生在本书《导言》中说的:“这是一本关于理性主义者应该怎样生活,怎样道德地生活,以及怎样地为维持生存而生活的书籍。要自我更新,自我维持,并在长期意义上获得真正的幸福,一个人必须在尊重自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理性原则做出理性判断并据此行事。那七个主要美德就具体阐释了这样的行为。”
在考察、浏览兰德的七种主要美德之前,必须首先搞清楚这七种美德的基础和前提,即理性,以及理性与道德、价值、幸福共同构成的一个完整的关系链条。她不忘告诫人们:如果一个人希望保持自己的个人利益,并且宣称自己有权获得个人利益的话,他必须同时承认别人也具有同样的权利。理性的真正的个人利益之间并不矛盾。一个人的幸福并不是通过伤害别人或者造成别人的损失而获得的,因为人类的福利不是一个总数为零的游戏。一个人从竞争体系中获得的好处远远比他因为竞争失败而“失去”的要多得多,因为“没有得到满足的欲望本身并不会带来任何损失”。比如说,一个人面试求职被拒并不会使他当前的境况变得更糟糕,只是仅仅失去了一次机会而已;但是如果比起我,另一个人更适宜做那份工作,这确实会使我们大家的生活更好一些,因为人们的理性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当两个人在竞争同一目标但是只有一个人能够获得时,他们的利益并不存在任何矛盾。只有马基雅维利意义上的所谓政治家才会把别人的成功当成自己的失败,或把自己的胜利建立在别人的失败的基础之上。
大致清楚了史密斯为我们整理的兰德的思想光谱及其内部几个板块的关系链条,接下来再看书中第三章至第九章的详细解析的七种主要美德,就能更好地理解作者之旨意了。
兰德认为,理性是最基础的美德。理性“意味着对理由的认识和接受是一个人的知识的唯一来源,是人们对价值的唯一判断和行为的唯一导向”。进而言之,“人不能怀着侥幸心理试图摆脱矛盾,实现神秘的幻想或者放纵自己”。兰德还指出:人类如果要维持生活的话,就必须尊重现实的本质。而理性则是我们尊重现实本质的方式。理性是人类发现世界本质的能力,人类据此认识实体、属性、条件、关系、过程、事件、情感、观点等一切存在的事物。
人(类)需要理性,除了客观原因,还有人(类)固有的原因,即人(类)易错的本质。兰德和史密斯均认为:自由意志就意味着人(类)犯错的可能性。自由意志就是每个人都想按着自己的信仰、追求或利益进行选择,都想由着自己的情绪、想法、偏好举手投足。但由于人(类)的思想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是正确的,拒绝按照事实和逻辑去思考和做事的现象也很普遍,种种忽视现实的行为会影响到一个人价值的获得。虽然说对现实的了解不一定保证我们能够成功,但忽视现实的非理性行为是一定会导致失败的,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标准避免犯错。“我们必须用理性来约束我们的思想”。
七种主要美德之二是诚实。兰德认为,诚实意味着一个人“绝对不能以任何方式伪造现实”,而“伪造”则是指“假装事物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而不接受它们的真实面目”。诚实的含义非常直接:诚实拒绝伪造现实,拒绝任何方式的脱离、扭曲或者误解现实。兰德之所以主张诚实、反对伪装,是因为伪装是徒劳的,因为不管再怎么伪装,一个人都不可能创造出另一个现实,也不可能按照他的意愿去改变一些事实。生命并不是一个人自己导演的一出戏,他不能任意删减或者添加任何镜头。虽然一个人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他并不能任意操控事实。说谎者可能会获得暂时的利益,但是从长期来看,他是得不偿失的。因为说谎者试图在调和现实和非现实的矛盾,而这是永远无法做到的。每一个新的谎言都和事实相反,这样现实和非现实之间的距离就越来越大,就好比他双脚各自所在的土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而他最终将无法成功站立。
当然,史密斯也指出,兰德理论中的道德原则都是具有情境性的,道德原则的具体要求依情形而定,当面对“特殊情形”,道德原则的坚守者、实践者也要善于变化。比如面对暴力、暴政,就没有必要再诚实,因为“在暴政下是没有道德可言的。暴力的开始就是道德的终结……在危机情况下,任何人的行为都不受道德约束。由于生命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之上,在暴政、暴力统领下的社会,道德规则无法被应用”。所以对坏人撒谎算不上失德行为。
七种主要美德之三是独立。在兰德看来,独立是“一个人对形成自己的判断的责任和依靠自己的判断生存的接受”。独立的人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能够自我支持,他注重独立思考并且采取有效的行为去维持自己的生存。判断一个人是否独立,要从根本上看他是从哪个方向去寻求维持生存的方式、他的知识和价值的基本来源以及他所认为为了实现幸福必须满足和尊重的最高权威。一个独立的人是根据自己对现实的判断行事。别人不是她的“动力、支点或者目的”。兰德认为独立的反面是依赖,一个不独立的人“认为别人的判断高于自己的判断,高于现实”,他把别人看做是价值来源和行动导向的基本框架。在不独立的人看来,别人是其最终现实。兰德笔下的依赖者包括如下类型:独裁者、小偷、乞丐、揩油者、变色龙、吸血贵、吝啬鬼、谄媚者、马屁精。其小说《源泉》中的独裁者基廷的精神“是一个需要别人来填满的空位……他的目标是成为别人眼中的英雄”。通过对《源泉》中的人物盖尔·怀纳德的戏剧性描绘,兰德指出“追逐权力的人”是“最糟糕的依赖者”。兰德笔下的依赖者还有一类叫做“利他主义”的人,因为这些人的行为完全由他人的需求来决定,兰德称之为“动机上的寄生虫”。总之在兰德看来,通过购买别人的物品或服务而独立维持生存的人与通过武力、谄媚、欺骗或者占小便宜等行为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在道德上是不能等同的。endprint
兰德思想的另一个同道者裴科夫从深层结构也看到,独立的人才是真正的个人主义者。他说,由于心灵决定了一个人的思想、行为、性格甚至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因为身体状况取决于他的日常行为),因而心灵是把一个人和其他人区别开的唯一方式。把别人的判断看得高于自己对现实的把握,依赖者其实在根本上把他人看得高于自己。不管依赖者采取哪种依赖方式,服从他人也好,剥削他人也好,人云亦云也好,他都不是根据自己对现实的评价,而是被动地根据他人的观点来行事。而一个独立的人不会让社会权威来决定自己的生活,不管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权威,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权威。因而那些专说别人爱听的话的人、因为上级压力放弃自己主见的编辑、为了保住支持率而迎合大众观点的政治家,都算不上是独立的人,而是依赖者。当然,兰德所说的独立并不要求一个人一定要与众不同,她认为特地表现得和别人不一样,只是另一种形式的依赖。她指出独立的标准是客观性,如果一个人得出自己的结论是基于客观性,那他就是独立的,反之则不是。她还认为独立并不是要求一个人应该漠视或者仇视他人,也不代表一个人应该拒绝他人的意见,她认为人既不是“孤独的狼”,也不是“社会性动物”,而是“契约性动物”。
七种主要美德之四是正义。正义的实质,正如裴科夫所言,是“这样一种美德,客观地评价人的品行并相应行动,给予他们所应得的”。根据牛津英文字典,“应得的”指“值得报偿”,比如,根据好的或坏的品行给予奖赏或惩罚。现实中,按照他人应得的对待他们意味着,给予积极的品行以奖赏,给予消极的品行以惩罚。奖赏是承认某人的美德或成就并给予相应的正价值,惩罚是给予恶劣品质或错误以负价值。那么人(类)为什么需要正义这种美德呢?因为一种事实,即人必须对自身周围的事物、人物和事件进行评价,因为一个由衷地致力于追求自己幸福的人都必须考虑他人对他的可能影响。他必须客观评价他人,并以服务于他的价值的方式对待他人,支持那些有助于他的生活的人,反对或至少避开那些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的人。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自己的幸福,他就不能逃脱判断他人并按他们应得的对待他们,相反则会背离他的价值和幸福。正如克拉格·比德尔在《爱生活》中指出的:“我们能从富有成效的人那里受益颇多,但从寄生虫那儿什么也得不到。我们可以相信诚实的人,而不是不诚实的人,我们可以信赖诚信的人,却不可信赖伪君子。我们可以从独立的思想家那里学到新知,却不能从‘二手的思想家那里学到任何知识。”兰德也说,有道德的个体增加了世界上价值的总量,不只是提供了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也提供了榜样角色、灵感、鼓舞和乐观的理由,更温暖的社会氛围。一个人可能单单从知道“好人”在做什么好事就能得到精神的能量。我们必须为创造价值有所付出,简言之,一个人应该欢迎创造价值的人,避开不创造价值的人。
正义有正价值,非正义则只会有负价值。兰德说,如果抛弃正义标准,不客观评价他人并按照他们应得的奖惩对待她们,比如当我们忽略高效的工人而把岗位留给所谓需要工作的工人,高效工人合乎逻辑的应得奖励被拒绝给予,也同时剥夺了如果他受到奖励我们可能进一步得到的好处。许多人认为这只是对待遇的直接接受人不公平,而我认为会给所有人制造麻烦。不能按个人应得的对待他们,是违反人类生存要求的。读兰德此言,偶想起了鲁迅的话: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们有关。兰德重点谴责的有两类人,即“抑制对人们恶行的蔑视”的“道德上的制造伪币者”和“不表达对人们善举的赞美”的“道德贪污犯”。
七种主要美德之五是诚信。兰德认为诚信是一种普适的美德,是理性的利己主义的工具,保持自己的诚信对达到客观价值和自我发展极为重要。兰德指出,诚信的人不会允许身体和心灵、行动和思考、生活和信仰之间的背离,在环境的压力下,诚信需要勇气的支撑,在“炮火下”,诚信需要穿上勇气的外衣,因此兰德不赞成无原则、没勇气的妥协,她说:”善与恶之间的任何妥协,只有恶可获益。”妥协只能让恶受益,因为恶没有任何东西(客观的价值)可以失去,因为恶不能产生客观价值,相反,善从妥协中什么也得不到。善只能从善处获益。
兰德及其同道主张的七种主要美德中最别具心裁的当首推把生产力定性为美德之一种,她认为,生产力是“创造物质价值的过程,创造商品或服务”;生产力是“人类对自然的适应”,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利用周围的元素,改变它们,并把它们用于特殊的、促进生活的目的。一个人造船、造桥、修鞋、编制软件、作曲、做生物研究、做手术、修草坪、卖保险、用船运货、承办宴会、校对、报道新闻,都是在生产。她还补充指出:并不是每一个个人参与的对他有利的活动都是生产力。唯有创造物质价值构成生产力。
生产力的美德是对这样一个事实的认识:生产性的工作是人类思考、寻求生存的过程,这个过程使得人类从像动物一样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的必然性中摆脱出来,可以有能力改变环境,使得环境适应自己。生产力要求的最重要的特质是理性,生产力的实现有利于主体在精神上建立自尊,并养成一种效能感、价值观。因此“个体应该努力做既有极大的物质奖赏又有极高的精神奖赏的生产工作”,“生产性工作应该是理性利己主义生活的中心目标”,是个体通往幸福的主干道。“这条主干道对富人和其他人一样必不可少”。兰德强调。
骄傲被兰德们视为七种主要美德之一也会令人耳目一新。《圣经》旧、新约均把骄傲定义为七宗罪之一;斯宾诺莎说的“骄傲是人们过高估量自己时所获得的快感”,也无褒义。而在兰德们看来,骄傲是人们“致力于达到个体道德的完善”,是一种“道德抱负心”,是对个体需的。“骄傲是种美德,因为个体对自己的基本评价会决定性地影响他在生活里成功与否”。自我本质是心智,自尊是尊重心智。骄傲本质上要求个体做到最好。
讨论完七种主要美德,在第十章《对其他传统美德的启示》中,兰德们又对其他四种传统美德如慈善、慷慨、善良、节制进行了辨析,其观点与我们习以为常的结论颇有些出入。如她说慷慨既非美德也非恶行。在给定情景下,慷慨行事是否合适,完全在于个体给予什么,给谁,为什么给。如果个体有足够的东西与人分享,并且分享可以促进他的价值,自我利益实际上会要求慷慨。兰德承认善良孕育善良,却不视之为是一种美德,因为她认为“有些人不值得善良地对待。对骗子、忘恩负义者和罪恶的操纵者,是不能运用善意的。对他们运用善意是一种自我毁灭,会对行动者的幸福不利”。学术探讨永无止境。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兰德们的观点,亦是理性的基本要求。
([英]塔拉·史密斯著,王旋、毛鑫译:《有道德的利己》,华夏出版社2014年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