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倩 (广东省阳西县人民医院,广东 阳西 529800)
在基层医院里,护士与患者接触的环节最多,最密切。所以发生的护患纠纷在医院纠纷中占的比例较高[1],因此,尽量把护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临床护理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现报告如下。
1.1 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及护理人员架构不合理:在基层医院,由于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在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护士常忙于常规治疗和护理活动,不能及时处理患者需求。基层医院福利待遇方面不理想,导致每年护理人员流失或流动量过大,年资低的护士多,护理人员架构梯队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这与患者对医疗、护理服务的期望值形成反差,极易导致患者对护理人员服务态度的不满意[2]。
1.2 护士法律意识淡薄:基层医院对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缺乏有效的平台。护理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自身不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没有认识到护理工作中随时潜在的法律问题。
1.3 缺乏沟通能力:护士在服务患者时没有正确运用护理程序,缺乏沟通技巧,主动性不强,因工作繁忙与患者的交流沟通太少,不能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造成患者及家属不理解或误解,就可能对护理人员不信任而发生护患纠纷。
1.4 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护理核心制度在工作中具体落实不到位,如交接班制度、医嘱、护嘱执行制度、查对制度等,个别护士不太有责任心,没有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对规章制度不熟悉,或没有贯彻落实规章制度,或者在进行护理操作时没有遵循操作规程,易有打错针、发错药的现象发生。
1.5 患者及家属方面:患者对医生的诊治、用药、疗效等方面不满意,某些患者和家属不能正确对待治疗效果,存在不良动机,设法从中谋求经济补偿。往往通过对护理工作找岔,如呼叫应答不及时,语言上的不慎等借故发泄不满情绪。
2.1 稳定护理队伍,提升护理内涵质量:将护士从按身份管理逐步转变为按岗位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逐步建立激励性的用人机制。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和完善调动护士积极性,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有利于护理职业生涯发展的制度安排,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2.2 强化护士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职业行为:护士应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强化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护士的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护士自身的权益。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医疗机构要将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纳入护理人员继续教育范畴,结合护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培训,使广大临床护理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法、守法、用法。
2.3 加强护患沟通,改善护患关系:护士应该处处体现对患者的真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以此缩短护患之间的距离,融洽双方关系,建立心理沟通的基础。同时良好的人格气质、心理行为,着装举止和尊重、诚信的态度,最大限度给以亲切感、信任感,更好地维系护患关系。
2.4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护理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护理人员的素质。护理管理者要鼓励护士要有主动学习的意识,在专业理论上多钻研,在实践工作中要合理使用理论,将理论和实践密切结合,提高分析、判断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5 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医疗机构要对医患沟通做到“一个要求、两个技巧、三个掌握、四个留意、五个避免、六种方式”。一个要求,就是医务人员要有诚信,对患者或家属要尊重,具有同情心和耐心;两个技巧,就是多听患者的询问,多向患者介绍病情、治疗效果、用药和检查目的,关心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生活或不便;三个掌握,就是及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发展变化、医疗费用情况和患者的社会心理;四个留意,就是留意沟通对象的情绪、受教育程度和对沟通的感受、沟通对象对疾病的认知度和对沟通的期望值;五个避免,就是避免强求患者即时接受、避免使用刺激语言或词语、避免使用患者不懂的医学专业词汇、避免强求改变患者观点和避免压抑患者情绪;六种方式,就是预防为主的针对性沟通、互换对象沟通、集体沟通、书面沟通、协调同意沟通和实物对照形象比喻沟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主体沟通,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和对医务人员的理解。
对护患纠纷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地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护理对策,能够减少或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
在基层医院里,稳定护理队伍,提升护理内涵质量;强化护士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职业行为;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加强护患沟通,改善护患关系;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才能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真正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才能避免或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1]刘 鑫,张宝珠.护理执业风险防范指南[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50-122.
[2]陈 琼,张晓晴,王 娟.临床常见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11,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