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艳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党在农村的一贯政策。多年来,辽宁省朝阳县各级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土地政策非常重视,而我们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为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很好的效果,广大农民群众十分满意。
朝阳县共有27个乡镇,294个行政村,耕地总面积6.4万hm2,农业人口53万人;耕地面积人均0.12hm2/人,因近年来,县政府提倡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从而促进土地流转。截止到目前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约0.16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2.5%,较前几年土地流转面积有较大提高。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等。其中转包方式流转土地0.11万hm2,占流转面积的68.1%;转让方式流转土地133.33万hm2,占流转面积的8.5%;互换方式流转土地333.33万hm2,占流转面积的21.3%;出租方式流转土地33.333hm2,占流转面积的2.1%。
朝阳县土地流转处于初级阶段,缺少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乡镇农经人员缺少指导而忙于其他事务,思想上不够重视,导至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大部分土地流转没有到村和乡镇备案。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书面协议很少,双方的权责利没有明确约定,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协议纠纷。
所有乡镇没有建立流转台账。即使有的签订了合同或协议,也没到村备案,更没有到乡镇农经部存档和备案,至使农经部门对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难掌握,一旦发生土地纠纷,由于无依据,无法进行审核,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
近年来征用土地频繁,大多数农民为了征地补偿款,不愿意流转。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补贴后,一些私下转出土地的农民,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也有的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就会没有依靠和不安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土地。
一要尽快成立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流转服务站,固定人员、明确责任、制定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纠纷调解、合同签订及鉴证等工作,为流转双方搞好服务;二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行政推动作用,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家庭农场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监管规模经营土地或成片调剂土地,让农民直接参与农村的土地流转市场。三是强化规范,依法合理流转土地。一要正确引导农户平等协商、“自愿、依法、有偿”流转土地,流转双方要经过村民小组同意、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大户要到村委会备案、到乡镇政府登记;二要制定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在全县推行使用统一的制式流转合同;三是将县乡土地流转中心业务管理部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能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