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永兴
自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下发了十一个以“三农”为主题“1号文件”,其一条政策主线就是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更好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理念,引领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以及“三化同步”的方针,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格局。近十多年来,中央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和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农田水利、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台了包括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等、建立起政府主导模式——“三农”政策资金支撑体系,形成“三农”投入主体多元化新格局和新机制,更好地运用“三农”政策资金”,发挥其“强农、惠农、富农”最直接、最有效的一项政策刚性化作用,构筑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最稳定、最可靠的资金支撑体系,从而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实现“三农”中国梦。对此,针对近十多年来,“三农”政策资金使用管理经验与教训,要创造性优化“三农”政策资金管控途径,笔者认为,主要从如下方面着手。
按照中央“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的要求,努力增加财政“三农”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县市“三农”投入的同时,通过考评激励和奖惩激励等措施,将支农资金分配和各地投入力度挂钩,引导镇村各级组织不断加大“三农”投入,防止出现财政“三农”支出“上进下退”现象,确保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
当前国家财政“三农”政策资金将向五个方面倾斜:一是向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投入倾斜,二是向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倾斜,三是继续向装备农业、设施农业投入倾斜,四是向农业农村项目整合倾斜,五是向“老、少、边”区扶持倾斜。因此,要认真研究新时期国家“三农”扶持政策,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产业化及专业化、装备设施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加大“三农”项目资金申报力度,注重“三农”政策项目资金的整合,大力推行整体推进、连片开发。
积极运用市场运作、资金整合、贷款融资、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等机制,逐步将财政资金由分散支持向整合使用转变,由简单补贴向以奖代补转变,由财政直接投资向财政贴息扶持转变,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功能和放大效益,充分发挥农村土地使用权、林权、基础设施的使用权等产权因素,引导产权要素有序流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支持发展包括农村小额信贷在内的各种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微型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农业担保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投资和社会捐资向“三农”投入,让“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措施成为新农村建设投入的重要力量。
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的,切实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等方面的投入和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是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按照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重点支持现代种业繁育推一体化发展,积极争取资金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粮棉油高产创建、基础农技和示范县等项目实施范围,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二是继续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畅通转化应用通道,增强科技对农业生产的支撑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新机制,完善以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为重点的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业部门承担农技推广项目,建立政府投入与服务绩效挂钩的农技推广激励机制。四是完善农民科技培训支持政策与机制,重点支持农村农技人员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五是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力度,增强合作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研究建立涉农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支农项目和承担“三农”政策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健全“三农”政策资金项目资产管护长效机制。
围绕中央“三化同步”要求,按照“集中投入,突出重点,连片开发,做大做强”的思路,建议继续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一是继续支持粮食、油菜、生猪、水产四大农业产业,加大对四大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二是建设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四个一批”工程建设,支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通过积极整合资金和持续投入,支持打造一批具有优势特色的农业产业精品,实现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转变。三是积极支持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变,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农超对接”、“订单生产”等模式,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用现代管理经营农业。四是积极支持农业品牌、地理标致产品创建。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系统集成、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多渠道“三农”政策资金,逐步形成投向科学、结构合理、管理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资金使用管控机制。整合的资金范围包括:除救灾性和具有特殊用途资金外,市级所有支农资金,包括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各项预算资金;中央、省、地(市)部门的专项支农资金,包括财政、发改、农业、水利(饮水安全)、林业、国土、环保、交通、移民、扶贫、科技、能源、商务、供销、住房城建(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农办(新农村)等部门的“三农”项目和资金;市(县)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支农资金。一是设立整合平台。依据该市农业、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来设立“三农”政策资金整合平台。二是严格“三农”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把关。每年各涉农部门根据已建立的整合平台来申报财政“三农”项目,由市“三农”政策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报批,没有整合的项目不予申报。三是加强整合“三农”政策资金管控,严防不按项目要求实施、严防整合资金不按规定程序使用。凡属整合范围的所有“三农”政策资金,必须推行“三农”政策项目管理责任制、公示制、招标制、监理制、委托中介机构检查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确保“三农”政策资金管控与治理规范、安全、有效。
一是全面加强“三农”政策资金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全面清理、完善现有的各项“三农”政策资金和农业财政管理制度,及时填补制度建设上的“空白”,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三农”政策资金治理制度体系。二是不断加大制度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支农惠农的“三农”政策,努力使广大农民朋友心里始终有一本明白账,大力推行财政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财政”,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三农”政策资金管控使用奖惩机制。在严肃查处问题和问责的同时,大力表彰和奖励“三农”政策资金管控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是建立“三农”政策资金责任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建立违规违纪问题登记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地方,除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外,在安排“三农”政策项目和资金时予以挂钩,增强财政和涉农部门“管钱”、“用钱”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严格“三农”政策资金责任追究制度。建议严格推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某省“三农”政策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救灾资金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筑起“三农”政策资金红线,时刻亮起“三农”政策资金红灯,确保广大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健康发展。
通过重点涉农政策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全面开展“三农”政策资金监督检查,及时查找涉农政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防范“三农”政策资金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建立“三农”政策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从而逐步实现监督检查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行动转变,从集中治理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充分利用社会舆论、媒体和审计监督,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下基层调研、交叉检查、绩效考评、审计监督、专题调查、信访调查等方式结合起来,把上级检查与本级自查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来源:北京农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