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生
(烟台大学人文学院 ,山东 烟台264005)
负面新闻是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其使用范围早已超出新闻界和学界领域,无论是在官方还是在民间,在正式文件中还是在非正式场合,都较为常用。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却存在不同的理解,代表性的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负面报道聚焦于那些与现行社会秩序和道德标准相冲突的事件以及一切反常现象,一般说来,犯罪、性、丑闻、性攻击、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一类事件往往是它的报道重点。对于具有社会内容的负面报道来说,它的目的不在于歌颂光明或倡导精神,而在于反映和暴露社会敏感灰暗的一面,以使公众瞩目、警醒和震惊。[1](P138)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新闻报道中传播的新闻信息对受众产生了消极的、破坏性的影响的报道就是负面新闻报道。虽然这些报道的素材未必都是负面事件,但即使报道的不是负面新闻信息,也在报道中传播了负面价值,制造了负面效果。[2](P43)
很明显第一种观点是从新闻报道的内容属性做以区分,第二种观点是对新闻报道的社会影响和效果所作的区分。无论是新闻报道内容还是新闻传播的效果都有正面负面之分。
一般来说,正面新闻内容产生正面的社会效果,负面新闻内容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而另外两种情况,即产生负面社会效果的正面新闻内容和产生正面效果的负面新闻内容则较为少见。而正面新闻内容产生负面社会效果的情况最为少见,例如,一些地方官员频频出镜、为自己歌功颂德、夸耀政绩的新闻,本意是想产生正面社会效果,却会令广大干部群众反感,产生负面社会效果。
上述关于负面新闻的第二种观点,即根据新闻的社会影响标准来定义负面新闻,有几个难以克服的问题。首先,容易将客观事实是正面的新闻归类为负面新闻。其次,容易将本来不是正面的新闻予以“正面化”,例如,假设某地区报道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了很大成绩,但其统计数字却是注水的,在大多数受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了振奋人心的正面效果。第三,有些新闻其社会影响效果的定性也有难度,对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属于正面效果还是负面效果,是支持还是反对,往往有分歧和对立,这时候很难超越主观性和时空性来判定这类新闻的正负属性。所以,我们认为,对于负面新闻的第二种观点有失偏颇,而基本赞同第一种定义观点。
在此分析基础上,网络负面新闻的概念则容易明确,就是区别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在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中上传、登载、传播的关于社会负面题材事件的新闻报道。
从概念之间的属种关系来看,网络新闻和负面新闻都是网络负面新闻的属概念,而网络负面新闻是网络新闻和负面新闻共同的种概念。也就是说,网络负面新闻既是网络新闻,也是负面新闻,兼有网络新闻和负面新闻这两个规定性。负面新闻为其新闻内容的规定性,网络新闻为其新闻传播载体的规定性。作为负面新闻,其以网络为传播媒介;而作为网络新闻,其传播的内容是负面的。所以,要了解网络负面新闻的传播特点,首先应分别了解网络新闻和负面新闻这两个属概念的传播特点。
1、即时性。网络传播是一种数字化传播,其传播的介质是比特,而非原子,它不受印刷、运输、发行等因素的限制,通过互联网高速迅速传播并实时传播,时效性极强,新闻题材上网的瞬间即可同步被受众接收。
2、多媒体性。《数字化生存》中指出:“比特会毫不费力地相互混合,可以同时或分别地被重复使用。声音、图像和数据的混合被称作多媒体,这个名词听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上,不过是指混合的比特罢了。”[3](P29)网络媒体整合了以往传统媒体所有优势,有效地实现了文字、图片、声音、图像的结合,使新闻的报道更加生动形象,增强了感染力和影响力。
3、超文本性。超文本性是一种非线性的信息组织方式,即设计成模拟人类思维方式的文本,在数据中又含有与其他数据的连接,用户单击文本中加以标注的一些特殊的关键单词和图像,就能打开另一个文本。超文本性大大增强了新闻报道的综合性、可选择性和自主性,受众在浏览新闻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思路,实现新闻内容的“跳转”及表达方式的转换,更好地体现读者的主体地位及联想的思维规律。
4、可储存性。传统媒体的新闻储存受制于物理性因素,难以方便地储存,更难以长期储存。而网络新闻可以很方便地保存在电脑和其他外联储存器中,几乎所有的新闻网站也都储存了数不胜数的新闻,这样增强了网络新闻的后续传播和影响。
5、交互性。人们在传统媒体前是消极被动的接受者,而在网络媒体面前则成为积极主动的参与者,不仅是看什么新闻和什么时候看新闻,网民有充分的自主权和主动性,更重要的是,网络通过聊天室、电子邮件、专题论坛等方式为网民提供了交流互动和发表观点的平台。通过网络互动交流,相关网络新闻进一步引起人们的关注,增加了社会影响力。除此之外,网民个人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很容易地发布网络新闻。
6、全球性。网络传播实现了无阻碍化,完全打破了物理上的空间概念,真实的地球距离不存在了,国界等限制也不存在了,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利益集团都没有办法通过某种技术来控制和限制互联网,互联网为不同国家之间的跨文化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条件。网络传播的全球性使得网民可以很容易地在世界范围内选择其喜爱的新闻网站,增加了政治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对此,国际上有学者谈到:“世界正面对一个几年前开始的新进程,其特征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网络的建立。……由于空间失去了连接和边界,失去了灰色地带,这一进程开始之前,恰是国界消失之日。”[4](P5)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而言,相比于正面新闻,负面新闻更能满足大众的好奇心和求真欲,更能吸引受众,使之具有完全不同于正面新闻的传播特点。
1、快速性。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负面新闻曝光后,能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继而引发相应的社会舆论与媒体的跟踪报道和详情剖析,在短时间内传播半径不断扩大,受众大量增加。
2、渲染性。负面新闻报道的一般是社会中的异常事件和大众中的偏离行为,报道中为了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吸引人们的眼球,增强新闻的轰动效应和影响效果,往往对事件的异常内容和行为的偏离程度,予以重墨描写和叙述。
3、冲击性。负面新闻中事件的异常性和行为的偏离性大多出人意料,往往与人们的生活常态和对相应群体的社会期待形成较大的反差,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冲击着受众原有的认知和观念,再加上媒体的渲染性报道,会加大负面新闻的冲击力和震撼性。
4、跟风性。同一类型负面新闻在社会生活中往往较多地存在,某一负面新闻报道后,这一类负面事件很快进入公众视野,成为受众近期关注的焦点,媒体为了迎合受众的需求,会去挖掘和报道同类型的负面事件,特别是地方性媒体利用地方性优势重点发掘报道本地区同类型的负面事件,这样,很容易形成同类负面新闻的跟风性报道和重点传播的特点。
5、失实性。负面事件突发时,对事件的真实起因、过程、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涉事的相关人物,媒体往往缺乏全面准确的了解,但为了抢占先机,抓住新闻热点,就仓促做出报道,报道中很容易有失实内容。如果媒体从业人员为了追求轰动效果,利用个人主观臆断,报道中添油加醋,内容失实性会加剧,往往出现同一事件相去甚远甚至截然相反的报道内容。
网络负面新闻是负面新闻和网络新闻的交集,网络负面新闻的传播特点,是上述负面新闻和网络新闻二者传播特点交互作用的结果。因为负面新闻比网络新闻更早出现,可以说是网络负面新闻的传播特点,主要表现为网络新闻的传播特点从不同方面强化了负面新闻的传播特点。
1、网络新闻的即时性和全球性,使网络负面新闻的快速性更加迅捷。例如,有关地震、飞机失事等重大灾害或事故的负面新闻,借助于互联网,在发生几分钟时间内就可以在全球迅速传播。
2、网络新闻的多媒体性,使网络负面新闻的渲染性更加突出。例如,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事件,大头娃娃们的照片在网络上曝光,使无良商人制造的“无营养”劣质婴儿奶粉的危害性得到进一步渲染。
3、网络新闻的多媒体性和交互性,使网络负面新闻的冲击性更加强烈。大多数本来具有冲击性的负面新闻,在互联网传播后,带给受众的感官冲击和心灵震撼会增强到最大化,例如,北京“男子摔死女童事件”、山西“男童被挖眼事件”、河北农民“自锯病腿事件”等。
4、网络新闻的一系列特点,使网络负面新闻的跟风性更为普遍。如“三鹿毒奶粉事件”被曝光后,有关问题奶粉和不安全食品的负面新闻在网络中被更多的曝光。
5、网络新闻的即时性、超文本性和交互性,使网络负面新闻的失实性更为严重。负面新闻在网络中往往被多次传播,随着传播范围扩大,参与者增多,往往引发“广场效应”,不同版本,不同报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中多有失实者。而近来查办的有关案件曝光的网络推手公司和“大V”们,更是为了经济利益,以主观故意性,发布虚假信息,增强了网络负面新闻的失实性。
[1]张威:比较新闻学:方法与考证[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3.
[2]邓利平:负面新闻信息传播的多维视野[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3]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
[4]洛特非·马赫兹.世界传播概览:媒体与新技术的挑战[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