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铮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改革开放二十年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也逐步形成,商业银行的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是本身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风险。
据审计机关对商业银行的审计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风险有:(1)盈利能力不足,人均利润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金融违规与金融违法的行为屡禁不止,且案件时常发生,这些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揭示了我国金融业在内部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机制方面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一些银行以风险和成本为代价,盲目地扩张业务数量和扩大市场份额,因此在处理风险创新与管理上缺乏经验,造成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出现了漏洞,从而导致金融犯罪。(3)银行信贷资金通过财政向房地产、城市设施的建设转化,这些贷款资金过于集中,且规模大、周期长,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从上述的内容来看,商业银行的问题主要存在于:金融机制不健全,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行政机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薄弱,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措施,对人员未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同国外的专业银行时期相比较,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的组织结构上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联系且呈现垂直管理的“金字塔”型的机构,这种架构长期以来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动,主要表现为:由总行领导管理下的一级、二级分行、支行和营业网点之间,以及由机构内部的行长领导管理下的科长与经办人之间的责任分级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相比于外资银行这种组织结构在纵向和横向管理方面都存在不足,如:对纵向而言,管理的链条较长,而对横向而言,则分工与制衡之间的关系略显不足。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意识到纵向、横向的不足,各级分行陆续成立了资产保全监管部、风险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和贷款风险的评估,改变了之前由信贷部垄断统治信贷业务的格局,这样银行间的内部结构调整,对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仍然不足,审贷部门仍然承担着信贷管理和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
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原因,工作重点仍在化解存量风险上,并没有对早期的风险防范充分重视,也就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对自身的内功修炼不足,如商业银行该如何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企业所处的行业形势等方面则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更缺乏细致全盘的考虑,如银行资产怎样科学搭配、怎样合理运用和怎样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等;但是在借款企业是否合规方面的审核反而较为重视,如企业执照、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及对外投资比例等,也就是说对于借款企业的审核还属于表层,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多数信贷资金集中在少数贷款大户手中。造成资金集中的主要原因是:不管国有还是民营、规模大还是规模小的商业银行,都在盲目对“大户、优质客户”争抢,导致新增贷款大量涌入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短期来看这样高度集中的贷款投向能明显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率;但是从长远来看,则放大了商业银行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的风险,一旦出现贷款损失,不仅对放贷银行,甚至可能波及整个银行业。这样的结果违背了经济学中最容易实现的“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的观点。国内商业银行虽然借鉴了外资银行对于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做法,也建立了相应的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只对在年初和新客户申请时进行,并不能及时反映风险,同时该系统与外资银行在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等方面也都存在一定差距。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内部人员的控制仍主要在贷款责任制上,贷款的审批权处于静态管理的状态,导致该情况的发生有两方面主要原因:一是商业银行内部没有建立起能够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二是财务方面的激励措施没有很好地落实。为了能够改变现状,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采用相应的制度,如建立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对于不良贷款的终身追缴制度,同时还制定了详细的、完整的考核办法和处罚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能对信贷人员随意加大违规成本的放贷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如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这些要求和规定虽然近乎苛刻,但能有效制约信贷人员违规放贷的行为;同时一些银行还规定如果是员工的过错而形成的不良贷款,银行会立即与经办人员解除合同,与此同时也会采用行政处分的手段来处罚有关负责人。尽管制度再严格、细致,对于道德风险也无法做到完全的防范,层出不穷的信贷人员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便是明证,这些都说明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主要掌握在行政职务级别较高的人员手中,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手中的自主决策权是有限的,因此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采用传统的方式,过于单一。目前各商业银行依旧采用绩效进行考核的方式作为激励手段,只是由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儿的做法不但没有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反而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重贷轻管”,在贷款发放后没有后续管理,等到问题出现之后,信贷人员和相应的信贷行才开始被动研究对策,即使能减少一部分损失,但是风险出现之后,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坏账或呆账的可能就会增加,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使用。在借款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作为债权方的商业银行并没有想办法帮助企业解决目前的困境,而是急于抽回贷款,主要手段表现为对抵、押物的处置或采取司法诉讼,这对借款企业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严重时可将企业置于死地,这些做法不仅没有很好地体现商业银行信贷服务于企业的宗旨,反而成了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或破产的最终推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对于怎样确保金融安全,采用何种方法准确把握和有效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由于近几年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我国在金融产权制度方面、经营管理方面都出现了明显的不适应,同时在信贷风险的控制理念和行为方面也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这就为信贷资产的不良率一直居高不下提供了温床。因此加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要想使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有所下降,需要建立相应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
第一,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控制的组织架构体系,以确保内部各机构之间能科学有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二,依据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的要求,不断地落实和完善信贷贷前、贷中、贷后的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管理制度以及风险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切实做到每个岗位都有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同时保证每个流程规范操作,做到真正合法合规地经营。
第三,加强内部审计的力度,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与预警系统,尽可能地把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同时,为了避免内部操作人员作案,需要建立健全岗位轮换制度和强制休假制度,从各个方面控制损失。
第四,规范商行内部人员的行为,健全内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制度,避免权力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防范人为风险。防范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对员工素质的提高进行相应的培训,加强他们防范风险的意识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重新建立信贷风险管理理念就是对信贷风险控制系统优化理念的建立,也就是对整个贷款周期都要加强风险管理,即针对借款人所属的行业、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以及借款人财务状况等方面的风险信号,按照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追查的具体要求制定出符合借款人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风险监控机制。
一是针对借款企业建立承贷能力分析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建立能够分析企业的贷款规模和企业最大限度的负债能力,同时还可以分析出借款人是否有可能出现过度投资和资金被移做他用等现象,从而降低贷款的风险程度。二是利用借款企业提供的财务指标,分析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是分析借款企业盈利能力。盈利能力被看作是长期借款企业的贷款是否安全的根本保障。四是评价借款企业的综合贡献。根据借款企业的信用、贡献情况的不同,对借款企业的授信等级来评定,并以此为依据对借款企业进行贷款投放和管理决策。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流程的再造分为基本层面和操作层面两个层次。基本层面是为了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分别在审贷分离、分级授权、授信合理、贷后管理等四个方面表现;操作层面是对基本层面在操作过程中的进一步阐释,分别体现在:针对不同的借款企业和不同的授信额度,优化审批流程,畅通审批渠道,提高审批效率。
再造后的信贷业务流程在基本层面上分为业务受理、审查与审批、签订合同、放款和贷后管理五大部分,其中我们要重点加强防范的是贷后管理,贷后管理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方面,贷后日常跟踪管理,在日常检查的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并及时调整贷款形态。其次,信贷业务到期管理,信贷业务如到期还未归的客户,则要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对借款企业和担保人进行催收;如果是由于特殊原因到期无力偿还贷款的客户,可以要求客户申请办理贷款展期。最后,信贷风险资产保全管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转移信贷资产的风险,同时对不良资产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出现问题,采取快速反应机制来处理不良资产。
不管我们的管理框架是多么完美,如果没有优秀的人才配备和有效、科学的激励机制,都是没有现实意义的。因此,各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体系内采用建立“风险经理制”的方式来完善风险岗位的设置。根据级别设立了首席、资深、高级、中级信贷主管以及信贷主管助理五个业务职务序列。“风险经理制”的主要职能:以风险控制和防范为责任,使管理风险在贷款审查、检查和不良贷款中降至更低点。根据风险经理的级别和职能授予相应信贷业务审查、审批的权限,同时还建立了以“一个层次审查,双人会签审批”的信贷审查、审批模式,保证信贷、审贷人员及贷审委员会中的成员,能够从多角度、多层面的揭示贷款风险点。因此,“风险经理制”的建立从机制上保证最终的审批人不主导审查,从而进一步强化了“集体决策、个人负责、权力制衡”的风险防范体系。
第一,通过政府的力量,将公共资金注入,即在资本市场上筹资。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改,国家先后向建行、中行注资450 亿美元来提高流动性和弥补资本金不足,其他的商业银行是否也可以效仿国有商业银行的做法,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部分用作清理不良贷款,来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从而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益,也能给投资者更好的回报。
第二,地方政府发挥相应的作用。首先,完善地方的法规,改善信用环境,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提高其机构的诚信和服务质量,建立完善有效的不良资产的评估、拍卖、法律服务的中介市场;其次,可以直接参与不良资产的处置,如参与债务重组、债券股、资产转换等,这样更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也利于提高重组的成功率。
第三,通过市场的手段来处理不良贷款。首先,将不良贷款打包出售,这样银行可以迅速回收资金,提高流动性。将不良贷款打包出售,这就需要建立不良资产二级市场,成立商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和不良资产投资基金,同时放松对银行不良贷款出售的限制,这样一来参与交易的银行就能根据自己的债权情况在人行批准的市场上挂牌出售,而且出售的价格还可以根据债权的风险程度和附带的现金流来确定。其次,将资产证券化,这种方法对于很多商业银行都使用,但笔者认为商业银行采取该措施最重要的策略是:建立特殊目的的实体,建立破产隔离机制,加强信用等级、评级和担保体系,引入权威服务机构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最后,产权多元化,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不良资产的存量处置更为重要的一种方法,这对于完善银行的治理结构、信贷预算的约束硬化、阻断政府干预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四,通过自身的力量来解决不良贷款。首先,思想上提高加强风险的意识,并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评估机构对于抵押物的评估,以此来摆脱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其次,增加商业银行的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并将大部分的风险准备金由商业银行的总行来集中统一使用,集中解决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
[1]杨 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2]赵晓菊.银行风险管理[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王 芳,张宗梁.银行风险与防范[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4]刘锡良,罗得志. 论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根源——信用金融层面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1(10).
[5]戴相龙.加快改革 迎接挑战 促进中国银行健康发展[J].求是,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