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文玲
(济南职业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党中央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大学生村官自2006年在山西省局部试点实施以来,就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今大学生村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培养基层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村官在服务农村建设的同时,也面临聘期满后出路选择的诸多困境,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探讨大学生村官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为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发展,培养农村城镇化建设骨干力量,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于2006年开始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今年是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第8个年头,先后选聘了2.9万名大学生村官,目前在岗的仍有1.6万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政策,但任期满后的出路是否顺畅,将影响着整个大学生村官机制的长效性和稳定性。[1]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期一般为3年,以高平市为例,采取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问卷调查。在调查问卷大学生村官最为担心的问题中,担心3年后出路不畅择业困难的占59%,担心浪费青春时光不适应农村生活的占25%,担心政策不稳定的占13%,担心自身婚姻状况的占3%。不难看出,对出路的担忧是大学生村官极为关注和担忧的问题,也是影响大学生村官是否要坚定选择扎根农村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少数村官在刚开始任职时,就开始思考以后的工作发展方向。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指明了五条出路。但3年任期届满后,何去何从仍然是每个村官必须面临的选择。特别是合同即将期满的村官认为,想到还要再次择业就会焦虑忧愁,所以努力解决村官的前途恐惧症是完善村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调查的情况看,高平市大学生村官总量较大,2012年至2015年合同期满人数分别为142人、105人、153人和137人,总数达537人之多,要妥善解决这些大学生村官的出路仍然面临不少问题,村官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留村任职是指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委会的选举。但现阶段农村实行的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村的人才有参与选举的资格,而大学生村官基本上不是本村人。即便少数是本村人,可是由于大学生村官资历不深、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和经验较弱,在村民中难以树立威信。因此,乡镇(街道)党委和农村党员群众对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干部会有所顾虑,担心他们镇不住局面,办不了实事。同时,由于宗族姓系利益、参选资格条件限制等因素,使留村任职的制约条件比较多,大学生村官参选村(社区)“两委”的难度比一般村民还要大。
此外,高平市村“两委”干部待遇比较低,村干部补贴在800-1000元左右,低于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若竞选成功进入“两委”班子,不仅意味着收入上的减少,也会影响大学生村官参选“两委”成员的积极性。因此很多大学生村官表示,留村任职这条出路很难走得通。
随着高校扩招后毕业生数量的急剧增加,大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每年国考、省考的报考人数持续创记录,录取比例几乎达几百比一。虽然从2010年开始,山西省开始在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但3年来分配给高平市的名额分别只有5、14、24个,而招录范围则面向全省大学生村官。由此容易看出,公务员录取名额少、报考人数多,竞争压力大,考取成功率较低。
况且大部分村官到村任职后都会忙于处理农村复杂事务,再从现实状况来看,更多的大学生村官是被所在乡镇长期借用的,这在当前也是普遍存在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已经做了3、4年的村官来说,考录公务员根本不具备挑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能力,除了精力时间不允许外还有公考年龄的制约条件。有的还能幸运地参加一两次考试,有的甚至连一次参加的机会都没有。这就出现了:做村官年限越长,处理农村事务越多,基层工作经验积累越丰富,而公考中备考应试的能力却越弱。要实现从村官到公务员的身份地位变化,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出路也是行不通的。
根据2011年中组部、民政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通知》(组厅〔2011〕39号),高平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政策,要求通过定期举办创业培训讲座、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开设技术咨询服务、建立创业园地等举措,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各政府普遍重视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村民也普遍反映,在实际操作中,要找准一个要把大学生村官特点和农村实际结合起来,且切实可行的创业项目的确存在困难,加上创业资金不宽裕、创业技能经验较少、市场竞争压力大等因素,大学生村官创业普遍面临项目不易选定、资金筹集困难、技术支撑落后等问题,自主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2]
大多数事业单位例如乡镇卫生所、农业技术合作社、各类学校等,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较强,招聘人员普遍有专业限制,尽管这些事业单位缺兵少员,却无法从大学生村官里选拔候补。同时,各级事业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大量临时人员,他们已经工作长达数十年。所以各事业单位往往会根据省政府政策,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采取自行招聘的办法,解决编外人员的身份问题。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大学生村官如果在聘期中工作表现优秀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但很多大学生村官表示,经过几年在农村的锻炼,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复杂问题的能力大有提高。但是备考和临场发挥的能力却有所下降。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家庭负担的加重,工作几年后再花时间精力准备考研,他们普遍认为吸引力不高、动力不大。所以选择继续深造学习不实用也不实际,村官中能走这条路的人是少之又少的。
随着服务期满的临近,大学生村官不得不面对再次择业的痛苦和无奈,他们期望能有个编制的工作,妥善解决村官退出问题也由此显得日益紧迫。若村官出路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必将影响着村官政策实施的整体效果和持续性,甚至会构成社会新的不安定因素。为了使大学生村官制度顺利施行下去,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从调查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的原因来看,村官选择去农村工作的原因是多种的:一是毕业时严峻就业压力的被迫选择;二是村官相应优惠条件的吸引,如优先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等;三是自身主观上为进入公务员或事业干部队伍,希望通过村官这个跳板获得更多的基层工作经验。所以,个别大学生村官最初选择这一岗位时掺杂着一种无可奈何的不理性因素。由此可见,部分村官对期满后的出路考虑不多,再次择业的思想准备不充分,大多数则寄希望于各级政府对他们的出路给予安排和照顾。
由于大学生村官既没有编制又不是农村户口的尴尬身份,再加上社会工作经验不足、对农村环境不熟悉等不利条件,大学生村官始终难以真正参与村里重大事情的决策。长期来看,这样的局面直接导致了大学生村官在村“两委”副职岗位上往往一无所成,不知道自己能适合做什么,也不知该如何开展工作,更谈不上自己干得怎么样。同时,个别大学生村官在农村任职期间,由于缺乏了敢闯敢拼的勇气,思维比较单一,扎根基层的思想也不够稳定,上述原因导致村官自身能力不高,最终也未能很好发挥自身优势,造成任职期满后的选择余地不大,出路自然也就相对狭窄。
中组部等相关部门为使大学生村官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了大学生村官任期满后的出路。但是这五条出路只能是表面上的扶持与鼓励。实际上,对于大学生村官期满后的使用和安置,还没有出台十分明确的政策,且操作性不强。如留村任职的村官选举资格问题,以及当选后村官的户口问题等。因此,很多大学生村官觉得自己的前景渺茫,从而把主要精力和时间都用于备考公务员上,希望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来解决出路问题,以求实现安稳就业。
为维护大学生村官的切身利益,减少未来出路的不确定性,建立职业规划辅导机制是促进大学生村官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机制之一。大学生需要在村官岗位上有一个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并在此基础上提供良好的后续辅导培训,保障大学生村官的后续发展,例如大学生村官的婚姻大事,调查中仅有39%的人未婚有恋人,未婚无恋人的占61%。而现阶段,大学生村官制度本身并没有建立相应的职业培训体系,也没有引入职业生涯规划。由于职业规划辅导机制不健全及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分离,便产生了无人关心大学生村官职业培训和长远发展的消极现象。[3]
2008年是山西省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的第一年,当时的宣传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以后,如果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给予笔试加分优惠。但2013年就修改为不实行加分政策了,而是采用“单列计划”形式。单列,即单独列出一些岗位单独针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录。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各地的招考都是将以前一直实行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志愿者及“一村一大”(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村官”,一些地区自主招聘的人员)等基层服务人员放在一起进行考试。这样的政策不仅直接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而且对村官的出路也增加了难度。
除了以上因素外,部分大学生村官在就业观念上也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他们只是简单地把村官视为过渡性、临时性岗位,希望最终能入编进入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认为只有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才是最好的工作选择。这种观念上的误区,使得村官在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失利后,宁愿单一地选择续签合同,也不愿意选择五大出路。
为有效地解决大学生村官合同期满后的出路问题,确保大学生村官出得去流得动,提出如下建议:
按照上级的相关政策,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和尽力解决村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问题;另一方面要采取从事工作年限、工作业绩与生活补贴挂钩等办法,来进一步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的积极性。具体做法就是要:
第一,在政治待遇方面上,要出台和完善优惠政策,如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以直接选进乡、县干部队伍,并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中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等。虽然公务员考试由省统一部署管理,市、县(区)并没有自主招聘权,但市、县(区)在上报招考职位时,对部分涉农部门和乡镇(街道)招聘岗位,要在招考条件上注重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为大学生村官考取公务员创造有利环境。同时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事业单位根据编制空缺情况,要拿出部分名额对大学生村官实行定向招聘,作为公务人员招聘的主要对象之一。
第二,要坚持“双向选择”、“人岗相应”、“一人一策”的原则,对每名大学生村官的升迁去留提供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不同的出路选择要有不同的政策扶持。而且,要进一步改善续签合同的政策,在续签期限至少1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效合同模式。
要鼓励村官参加竞选村“两委”干部,进一步加大组织培养力度,把工作表现优秀、干部群众一致认可的大学生村官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合适人选,通过进一步重点长期培养,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要积极鼓励其参选村(社区)“两委”班子。同时,扩大农村组织经费保障比例,提高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和村干部补贴标准,缩小和大学生村官收入差距,进而提高大学生村官竞选“两委”的积极性。
要尽可能在本地选拔及任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才能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践证明,异地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村民委员会存在法律上的问题,而且从大学生村官的任职表现相比较而知,本村任职更能很好发挥作用。因此,要逐步完善大学生村官选拔任用政策,对于有意向留下的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所涉及的户口问题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要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力量,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经验不足、缺乏资金、不懂技术等具体问题,探索一套包括政策激励、项目遴选、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等帮扶机制。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思想引导。一是广泛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让大学生村官明白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进而把农村作为创业的大舞台,把创业视为服务农村的平台,积极招商引资带领百姓致富;二是通过开展优秀村官报告会,宣传村官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使其他大学生村官创业学有榜样、行有目标,切实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大学生村官评优选模、培养提拔时,要把创业情况作为重要依据,而且从申请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村官中遴选政治素质合格、深受人民群众信任的村官进入乡镇干部后备人选。
第二,注重创业技能培训。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或外出参观学习,以加强大学生村官创业技能为目的,重点培养和提高村官创业项目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管理与协作能力、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能力,针对不同的创业项目,结合优质高效创业项目库建设,要做到因材施教,逐步提高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档次和水平。同时,为提升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规避风险的能力,还要加强创业风险意识培训,使其正确认真对待投资和创业中的风险。[4]
第三,加快创业配套政策制定,强化政策支持。从技术、时间、资金、销售及售后服务上切实为村官创业铺路架桥。一是政府应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基金;二是工商和税务部门应在税费上予以优惠,比如依据创业规模的大小,允许从注册登记日起3至5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要加大服务力度,除了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外,还应在项目引导、信息搜集、利润核算、技术创新等方面帮助村官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为项目开发和发展提供建议,努力发挥金融部门的优势,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
为正确引导大学生村官的就业择业观念,要将择业观念转变作为重要教育内容。对于聘期考核合格,且有另行择业想法的大学生村官,要大力支持和帮助其择业就业。建议通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大学生村官职业规划,免费提供就业信息以及就业面试、职位技能培训,帮助大学生村官全面掌握招聘信息和择业就业技巧。通过定期举办“大学生村官-企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经济效益好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招聘单位,优先选聘大学生村官,逐步建立企业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渠道。
要实现流得动、出得去还需要各级政府的共同联动,相关部门也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实践活动,为村官五条出路创造优越条件。1959年美国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赫兹伯格提出了著名的“双因素理论”,其在大学生村官出路中的运用阐述如下:
各级党和政府作为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应积极探索应用双因素理论,区分其中的保健和激励因素,对当前大学生村官出路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政策,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村官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出路。
1.保健因素视角。在出路选择中,如果保健因素缺失,大学生村官会产生极大的不满情绪。
首先,各级党和政府应健全政策法规,应有相关制度保障村官出路的可操作性,实现大学生村官角色的合法化。其次,政府要从大学生村官退出机制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正确引导,为大学生村官流动性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情感投资,消除对前途的疑虑。最后,要积极落实相关待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大学生村官的基本生存和安全需求,使其在农村待得住干得好,以更好地为村民办实事,理性选择出路。
2.激励因素视角。在面临聘期满后的出路中,大学生村官更需要激励因素,当这些激励因素能很好发挥作用时,人们的满意度就会大幅度提高,从而激发大学生村官留任的热情。
第一,有关部门应积极拓宽大学生村官出路的培训途径,提高创业本领,提升择业就业能力。第二,政府应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团队等方面要搭建发展平台,对大学生村官每条出路提供良好服务,不仅使村官在服务农村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工作的幸福感和成就感,还有利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第三,在大学生村官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对那些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并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的大学生村官给予加分奖励等。[5]
随着大学生村官群体数量不断增加,聘任期满后很多人在思考“路在何方”,因此引导村官期满后有序流动,是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既需要我们从实际条件出发,不断探索实现村官出路的具体新路径,也需要调整村官理念、制度与行为等上层设计,并保障出路选择的可操作性。完善的村官退出机制,可以使村官真正能很好适应农村生活,做出一番事业,扎根农村;同时实现村官能流得动,从而促进大学生村官政策具有可续性和持久的吸引力。
[1]耿相魁.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几点思考[J].大连干部学刊,2008,(10).
[2]方伟.中国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新探索[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5):60 -63.
[3]洪传尧,陈科.大学生“村官”创业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分析——以海南市乐东县为视角[J].中国集体经济,2009,(12).
[4]谷丽萍,丁晶晶.中国公益扶持青年创业的系统创新——以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的扶持系统为例[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2,(5):108 -113.
[5]杨卫国.宿迁市大学生村官的实践和思考[J].组织人事学研究,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