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金鹏,邵晓波
(1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2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 济南 250358)
自中央16号文件下发以来,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问题一直受到高度关注。2005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强调:“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这是教育部首次对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提出要求,为高校辅导员提高职业认同、规划职业生涯和实现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尽管党和政府、高校都意识到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并做了大量工作,但作为一种职业的社会需求来说,至少还存在以下两点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1.“教辅岗”的尴尬——学生工作从属于教学工作
高等教育以教学为中心,强调一切为教学服务,2007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使教学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凸显。如前所述,教育部尽管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但从全国的情况看,学校领导层对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仍显不足。在教学科研主导的情况下,学生工作还从属于教学工作,被看作是服务于教学的辅助,地位不高,这从高校每年都进行的人才招聘简章中可以明显看出端倪,很多高校的辅导员招聘往往都是安排在“教辅岗位”招聘一栏中,这明显与教育部提出的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要求相违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高校辅导员“教辅岗”的尴尬。
卡尔·雅斯贝尔斯认为,科学研究是大学的第一要务,而作为真理传播的教学处于第二位,他强调“除了单纯的事实和技巧的传授之外,教学和科研还应该有更多的追求”,这个追求就是大学的“目的应该是塑造整全的人,实现一种最宽泛意义上的教育。”[1]高校重视教学科研无可厚非,然而,教学质量高不代表教育质量高,单纯的专业知识传授和技能教学活动不能实现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一个具有高深专业知识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教学”是传播知识和真理的手段,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做显然本末倒置。高等教育质量是个综合命题,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是其主要功能。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只是人才培养功能中的一个方面,高校的管理和服务也是促进学生成才的重要因素。只有切实把“以教学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努力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有机结合,才能切实做好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
2.“过渡岗”的无奈——个人成就感差,岗位流失率高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辅导员一直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工作,岗位对人才的吸引力差,甚至个别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也认为辅导员是吃“青春饭”的过渡性工作。1984年1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由于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要求比较年轻,因此这支队伍要有计划地更新,并对各高校提出要求要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去向,采用分流到党政干部、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师和业务课教师等岗位上去,转岗成为辅导员的必然去向。甚至到2000年,中共中央、教育部党组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还提出要求,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任期一般为四至五年。这实际上从政策层面变相承认了高校辅导员岗位的“短命”,不利于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当前,很多年轻人迫于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把选择从事辅导员工作当成留在高校工作的“过渡”,从一踏入工作岗位就开始考虑如何离开,造成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差。有些从事时间较长的辅导员担心长期从事这项工作影响今后发展,一旦有机会就迅速转岗,其积累的丰富的学生事务管理经验和能力也伴随岗位的转变而浪费。
另外,高校在招聘辅导员时的条件要求相对于专业教师动辄博士、海归的要求较低,大多数辅导员为留校本科生或刚毕业的研究生,由于学历水平低,入门之初就决定了他们的姿态放得比较低,再加上他们资历浅、职称低,今后的职称晋升、职业发展等方面都无法与专业教师相比。然而,由于高校辅导员同样面临着成家、买房、深造等迫在眉睫的问题,因此,他们承受的压力相对来说更大,面临的困难更多,这种工作待遇与工作强度的不平衡导致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认同度普遍较低,其流失率较高。
职业理念不成熟。受传统师道尊严的传统教育观影响,高校辅导员管理者的角色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央16号文件又特别强调要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但事实上,受各种因素制约,学生在高校民主管理和学生工作中参与的空间较小,积极性较低,情况并不理想。尽管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教育界提出了“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的全面、自由的发展”的学生发展观,但由于这些理论还处在一个完善和发展的阶段,作为“职业理念”还不够成熟。因此,现实条件下,缺少一种成熟的职业理念成为制约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职业定位不清晰。我国高校辅导员管理实行直线的职能式、科层级的管理模式。辅导员隶属于学生处(部)、教学院系双重领导,这一传统模式在探索发展时期确实对辅导员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其活力渐失,导致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低。他们是教师,但不具体从事教学工作,是管理者,但整天处理的是琐碎的学生日常事务。作为高校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对上处于学生处、团委、招生办、公寓服务中心等涉及学生的众多机关单位的管理之中,对下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党团、就业工作等。这种“保姆式”的“全才”工作导致辅导员职业定位逐渐模糊,工作疲于应付,根本无暇顾及职业发展。
职业周期不完善。Melton Thompson(1986)将一个典型员工的职业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初学者、贡献者、指导者和支持者。[2]从一个刚刚踏入职场摸索的初学者到能够适应职业要求、积极参与的贡献者,从初级专家到最终在该职业领域成为卓有成就的高级专家或领导,这是一个职业发展周期的完整轨迹。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大部分人在从事辅导员几年后要么转岗成为专职教师,要么应聘进入学校行政管理岗位,极少人能够一直从事辅导员工作。可以说,很多人基本上是在经历了职业发展早期后就退出了岗位,极大地阻碍了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由于管理体系不健全,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再加上思想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等都具有极强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对极少数试图走职业化、专家化发展道路的人来说,同样任重而道远。
职业组织不健全。辅导员职业缺乏健全的规范化组织和职业培训。当前,我国的思想政治研究会、学生教育管理研究会、教育研究会学生工作分会等也是近几年刚刚成立的组织,即使是最早的行会组织——全国高师院校学生工作研究会成立也不过短短十几年,还没有形成规范和严谨的管理运行机制体系,对辅导员职业发展推动力度不够,对高校约束力不强,对相关学科建设贡献不大,不足以支撑一个职业的发展。尽管中央“16号文件”对专职辅导员应具备的能力进行了规定,但综合高校在辅导员招聘和实际管理中的要求发现,辅导员缺乏严格的准入机制,没有明确的职业标准,没有认可的评价体系,其职业发展科学性值得探讨。辅导员的培训和进修由于受经费等多种因素制约,形式单调、内容陈旧、缺乏实践经验、随意性较大,不能做到系统性和连贯性,这与高校辅导员行业协会组织发展不健全,体系不完善有很大关系。
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设立,思想政治教育成为独立完整的二级学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所应当成为其分支学科,然而,由于当前的学生工作主客体和环境的变化,单纯依托一个学科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目前,我国涉及学生工作、教育行政学、学生事务等相关的专业学位或专业课程还极少,远远不能满足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的理论需求,因此,急需加强学生工作相关专业学科的建设以满足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理论需求。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高等教育面对着一系列新的变化和挑战,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的学生工作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不适应到适应,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之路要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在各种力量的冲突与融合中寻求突破。
中央16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的出台从国家政策高度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阐明了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定位,即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学生发展理论,明确“学生事务”(学生工作)与“学术事务”(教学工作)的并列地位,改变“以教学为中心”为“以学生为中心”,将学生事务与教学事务进行有效融合,实现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内在统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只有基于这样的国家政策支撑,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内容重要地位才能得以凸显,其职业化发展之路才能焕发活力和希望。
教育家顾明远指出:“社会职业有一条铁的规律,即只有专业化,才有社会地位,才能受到社会的尊重。”[3]没有专门的学科知识体系,辅导员职业化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重要职责,但辅导员同时还承担着学生资助、心理辅导、生活顾问、学术指导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工作常涉及心理学、精神卫生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单纯依靠一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远远不能适应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要求,因此,从国家角度单独设立融合各种相关知识体系的单独的学生工作学科,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可以为我国学生工作源源不断地培养和输送人才,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质”和“量”的提高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学生工作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学术研究、探讨和继承教育的平台,推动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提高整体的学术水平。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在私人生活中,一个共同的利益自然而然地引起一大群人去采取共同行动的情况极少;只有掌握了共同行动的技巧,才能去进行这种行动。在政治方面,结社的机会随时都可以从政治生活中找到。但是,结社的重要作用只能在规模巨大的社团中表现出来。”[4](P646)因此,在国家行政体系之外积极搭建高校辅导员的社会支持系统在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考察当前辅导员行业组织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辅导员协会。以服务辅导员、促进个人素质与综合能力的提升、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的规范(职业)化和专业化、增强职业归属感为宗旨。[5]这种组织目前还处在部分地区或高校内部进行探索的阶段,没有形成全国性的影响;第二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经国家体改委批准,于1984年12月成立。下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高校党的思想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等5个专题研究组及高校党校工作研究联络组。这是目前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校都基本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运行体系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业管理组织。但由于其定位和研究内容宽泛,涉及层面较多,对辅导员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职业标准的构建涉及较少,无法成为专门的辅导员行会组织;第三类是各类院校成立的学生工作研究会或挂靠在教育研究会下的学生工作研究分会。比如全国高师院校学生工作研究会、全国中医药院校学生工作研究会等,这些研究会针对本行业学生工作的特点进行研究,针对性强、范围小,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院校的学生工作发展,给辅导员交流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利于辅导员的职业化发展。因此,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发展辅导员行业协会组织,由行业协会组织不断完善辅导员职业的入职标准、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既可以改变仅仅依靠国家层面的行政干预力不从心的局面,又可以充分调动民间力量积极为辅导员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从国家政策和行业组织角度搭建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的社会支持系统都属于外因,要推动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最终还是要靠高校自身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将辅导员的职业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内涵的重要举措。一是要为辅导员职业化发展搭建平台,从职业制度和职业规范化建设上入手。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保障措施,健全奖罚制度,完善评价体系,以制度化的要求、规范化的管理,帮助辅导员正确认识角色,合理自我评价,增强职业认同度。二是要为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在提高辅导员地位和关爱辅导员成长上下功夫。辅导员具备“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工作中对上面对学校各党政机关,对下面对广大学生,这种身份认同不断转换的局面容易使其在职业建构中发生角色定位的异化和冲突。高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这支队伍的建设放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里面,在政策制定、措施保障、资金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辅导员要给予更多关心和关爱,为辅导员的职务和职称晋升创造条件,营造一个有利于辅导员成长进步的良好氛围。三是要为辅导员职业发展打造通畅的上升渠道,在帮助辅导员进行职业规划和完善职业发展周期上用力气。一个没有未来的职业绝不会是一份有吸引力的职业,正是由于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缺乏畅通的职业上升渠道,才导致其职业认同度较低,职业吸引力差。因此,高校要多渠道探索、全方位考虑,不断完善辅导员职业的发展周期,诸如在职务晋升上按照初级辅导员(底层多数)—学生工作主管(中层多数)—学生事务主任(中高层多数)—学生事务校长(高层少数)的模式进行,在职称晋升上按照助教—讲师—学生事务副教授—学生事务教授的模式进行,加强对辅导员岗位的后续培训,按照专家化、学者型的方向不断推动辅导员职业化建设。
“职业承诺”是一个职业心理学的概念,学术界从不同角度给予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本文采用彭文平等人的定义,认为:职业承诺是个体对所从事职业的认知,并基于对职业的认知所产生的对职业的热爱与认同度,并在行为上对所从事职业的卷入程度,表现为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实现职业目标的意愿。[6]
除却外部条件的影响因素以外,辅导员个人的职业承诺对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发展起到决定作用。第一,高校辅导员要增强工作使命感。高校辅导员工作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第一线,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其工作关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关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广大辅导员要不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以对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职业的崇高和使命的神圣。第二,辅导员要提升工作热情,在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新的形势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多,高校辅导员与学生接触的时间长,集教育者、管理者和服务者于一身,工作压力巨大。这要求辅导员要发扬奉献精神,坚持苦中作乐,既做学生的人生导师,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在工作实践中实现自身价值。第三,辅导员要增强干事创业的勇气和决心。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要把辅导员工作作为一项事业来做,要勇于实践,善于研究,敢于创新,不断推动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1]【德】卡尔·雅斯贝尔斯(邱立波译).大学之理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余莎莉.基于职业生命周期的知识型管理人员激励管理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0.
[3]蒋连霞.高校辅导员的身份认同危机及应对[J].中国成人教育,2011,(11):69.
[4]【法】托克维尔(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5]上海拟建高校辅导员协会[J].思想·理论·教育,2005,(19):58.
[6]彭文平,凌文辁,孙利平.高校辅导员高学历化及其职业承诺[J].江苏高教,200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