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志敏
(黄山学院 外国语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
根据 《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大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是全面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学生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1]1据此很多高校为了顺应时代要求,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针对非英语专业学生开设了英语口语课。
黄山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出发点,自2011年9月面向2011级非英语专业学生开始实施英语口语教学。采用分类教学模式,根据学生不同的英语水平和不同专业要求,以40人左右的小班开展口语教学。到目前为止,口语教学将近两年。通过随堂听课和教师学生访谈,发现目前各个级别的英语口语课堂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单一,课堂气氛不活跃;2.学生语言输出能力有限,语用能力薄弱,中国式思维及其相应错误表达明显;3.学生在口语表达方面有畏难情绪。这些问题导致了在口语课堂教学上,学生和教师无法交流,相互脱节,没有达到良好的口语教学效果。
其实,如何在英语口语课堂上引导学生开口、调动学生口语表达积极性以提高语用能力,让学生得到有效的口语训练,也成为广大高等院校教育工作者目前研讨的热门课题。章晋新(2005)通过实证分析,统计出让学生畏惧开口说英语的主要因素是发音不准、不习惯开口等,而这所有因素中比重最大的因素是学生的词汇量过小。接近一半的学生认为自己开口的最大制约因素是词汇的缺乏。[2]55曹月秋(2011)指出目前广大高校口语教学中制约英语口语教学效果的主要障碍是学习动机的缺乏、自卑情结的影响、环境的制约、母语的影响这四个大方面。[3]50
其实在以上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借鉴支架式教学法的模式,改变现有口语课堂的设计,让学生真正进入口语课堂。
支架式教学是在前苏联著名心理学家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教学方法。最近发展区又称为“潜在发展区”。该理论认为学习者存在两种学习水平,一种是独立完成的水平;一种是在他人指导下完成的水平。而在这两个发展水平之间的区域,就是“最近发展区”。而最近发展区是动态的,其状态由教学决定。所以教师必须走在发展的前面,不断地把学习者的知识结构从一个水平引导到另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当前流行的支架式教学融合了情境教学、合作学习、最近发展区等多种理论,它以理论整合为特征,以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最终目标,借助建筑行业中的“脚手架”做为形象化比喻。它的主要教学环节如下:搭建脚手架,即教师围绕当前学习主题,按“最近发展区”的要求建立概念框架;进入学习情境,即教师将学生引入一定的问题情境,也就是概念框架中的某个层次;独立探索,即学生独立探索问题情境中所蕴含的意义,思考问题的本质,并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学生进行小组协作学习,小组协商、讨论,在共享集体思维的基础上达到对当前所学知识比较全面、正确的理解,即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构建;效果评价,即学生个人的自我评价和教师有针对性的评价。
任何学习活动设计的实质都是以学为主的教学设计,支架式教学主要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依据,认为学习者对知识的学习与掌握不是通过教师的传授和机械的记忆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与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源,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支架式教学也因此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的方法,认为“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教师则是意义构建的帮助者、促进者”。[4]50同时支架式教学理论强调教学的本质特征不是在于训练和强化已经形成的内部心理机能,而在于激发、形成正处于成熟过程中而又未完全成熟的心理机能。[5]268
考虑到目前口语教学中学生的词汇障碍,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支架式教学的方法,在教学开始时导入相关词汇,为学生建立起自我发展的框架,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目的。以下是《流畅英语口语教程》第四册第九单元Law中的教学探索过程。
Law是《流畅英语口语教程》第四册第九单元的主题,旨在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相关的口语知识。提到法律这个话题,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严肃,离我们日常生活很远。在教学设计中,首先是要降低学生的畏惧心理,因此采用了头脑风暴的教学方式。在课堂上给出Law这个主题后,就让学生开始联想法律相关的词汇并大声说出来。学生很自然地想到抢劫 (robbing)、 谋 杀 (murdering)、 法 庭 (court)、 证 据(evidence)等词汇。这些属于学生原有的知识结构,但是这些词汇还是不够的。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联想进行了发散,引出更多专业词汇。比如学生说出抢劫(robbing)、谋杀(murdering)等犯罪行为的词汇后,教师介绍走私 (smuggling)、绑架(kidnapping)、贿赂(bribing)等同属犯罪行为的词汇;学生说出法庭(court)、证据(evidence)等词汇后,教师利用大家自然形成的法庭情境,引出原告(plaintiff)、被告(defendant)、证人(witness)、辩护(defend)等相关词汇,甚至进一步引出警告(warning)、罚款(fine)、拘留 (detention)、 没收 财产 (confiscation of property)、有期徒刑(fixed-term imprisonment)等词汇。这些词汇由教师介绍给学生,很自然地为学生搭建起学习本单元的脚手架。
在这一环节,通过与学生对已掌握词汇的回忆,激起学生原有的知识存储,同时又进行了必要的语言输入,给学生搭建了进入下面学习环节的必要框架。
要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就需要有学生关心或者关注的话题。严肃的法律看上去似乎脱离现实生活,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很多看似普遍的行为,都有可能属于法律的范围。比如乱扔垃圾(dropping litter)、酒驾(drunk driving)等。
教学中,教师可以有意让学生通过举手发言讨论各种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引发学生的积极联想和参与。在学生的发言讨论中,出现黑客(hacking)、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swearing in public)、涂鸦(graffiti)、闯红灯(running the red light)等词汇。在教师带动下,所有人能够融入课堂,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为了鼓励学生开口,在这一环节,允许学生中英文混杂使用。学生利用中文表达后,教师进行相应的英文讲解。
进一步引导学生开阔思路,开始关注当前一些与法律有关的热点话题。首先用一个热点话题举例,提起最近新闻上曝光的假羊肉 (fake lamb)事件,并鼓励大家进行讨论。在前面参与的基础上,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不断有学生利用英文发言,教师在此时要进行深入引导,进一步表达出捣毁(break up)、犯罪团伙(criminal ring)、嫌疑人(suspect)、法律监管(monitoring)、指控(accuse of)、呼吁(call for)等法律词汇。
接着让学生列举目前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些热点法律话题,比如食品卫生(food safety)、交通违规(traffic violation)、贪腐(corruption)等,并让大家进行独立的思考,然后进行分组,让各组同学选择一个话题进行口语讨论。
这一环节的设计主要是让学生在自由的环境下充分锻炼口语。教师在此期间在教室内走动、答疑、解惑并提供帮助。实际教学中前面学生提供了比较丰富的词汇积累,各组学生的讨论也比较热烈,大家都能努力利用刚刚学到的词汇表达看法。同时发现学生们的话题在小组讨论时更加丰富,出现了中国式过马路 (Chinese-style road crossing)等热点问题,教师可以主动参与这一讨论中,引导学生通过探讨给中国式过马路下定义,并鼓励学生提出解决办法等。另外地沟油(illegal cooking oil)、复旦学生的投毒事件 (poisoning)、毒生姜事件(poisonous ginger)等社会热点都进入了学生的讨论范围。
通过这种小组协作形式增强了学生的互动性和合作性,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为学生创造了口语输出的机会。
各个小组最后采取代表汇报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陈述。这样每个学生自己从话题选择、表达形式、语言准确方面有了自我和相互的评论。最后教师针对每个小组的陈述进行点评,让学生更加清楚在语言表达方面需要提高加强的部分。
利用支架式教学理论指导英语口语教学的设计和开展,口语课堂中学生发言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同时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也有所改善。在教师积极引导下,学生能有效地调动已学资源,并在情境中进行独立思考和积极讨论,真正感受到口语锻炼的乐趣,课堂在教师的效果评价中结束。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口语课堂不再是教师的独角表演,而成为学生的参与舞台,学生能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体。
支架式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有本质的区别,它突出教学情境,注重教师有效地搭建支架和及时地淡出支架,强调教师的组织者作用。这种方式有力地扩展了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加速了学生的发展。同时营造出轻松、快乐、合作学习的学习氛围,使大学英语的口语课堂摆脱了沉默的现状,使同学们能够有话说,大胆地说,最后还能知道说得怎么样。总体说来,这一教学模式与现行的教学理念是一致的。教师扮演的是帮助者的角色。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体现,学生在口语表达上的进步也是巨大的。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大学英语课程要求教学大纲(试行)[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章晋新.大学英语口语教学实践研究[J].大学教育科学,2005(1).
[3]曹月秋.大学英语口语障碍分析与教学策略[J].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3).
[4]周跃良.现代教育技术[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5]李爱华.最近发展区理论对大学英语教学的启示[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