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学军
(武夷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福建 武夷山354300)
任何纪实影像都具有事实性的意义,可由此而推断其为客观真实,那就未免绝对化了。纪实影像加上其他的信息来源能反映一个事件的诸多真实面,并能引导人们对事件做出“真实的”判断,但只有当事实与意义相符时,才能被认可为真实。不幸的是影像或者纪实性影像从生成的那一刻起就因是否能赋事实予以意义而导致受众对其产生歧义,那么造成纪实类影像歧义性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如何避免呢?
随着数码技术的普及,影像成为人们交流信息、获取资讯的重要手段,是现代人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纪实影像(在本文仅指用纪实手法拍摄的照片)就是用机具(照相机)截取流逝时空的一个断面,以特定的瞬间永恒的方式记载和传递信息,其重要的本质属性之一就是影像中面对镜头客体的事实性。现实生活景象(拍摄目标)的时空状况是纪实影像(作为符号存在)的前提。
图1 新闻照片《挟尸要价》
关于影像的科学定义,查阅《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解释,即:物体反射或辐射电磁波能量强度的二维空间记录和显示,而《词海》中对影像的解释:①希腊文的音译。②摄影术语。纪实影像是指用影像对事实进行记载纪录,它取材于现实生活景象,是由特定设备(摄影机)拍摄、录制而形成的图像或图像及其伴随声音(本文仅指图像照片),目前被广泛应用在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中,具有直观性、现场感、易阅读等特性。以2010年颇有争议的获奖纪实新闻照片《挟尸要价》为例(如图1),尽管因其极易产生爱憎判断的标题引发了一系列歧义性争议,并曾一度上升到道德审判阶层,但在那个特定时空切片下,影像中客观、事实的人物与景象却在受众者中不容置疑。不难看出纪实影像是摄影者直接用光和电子数字或化学介质描绘现实社会中的人、物与环境的一种方法,是一种瞬时面积成像,它的形成与其特定的时间、空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人们最终所看到的纪实影像(符号)必定是曾在镜头前客观存在的事实场景,生活景象的原本时空状况是形成纪实影像的根本前提。
现代传播学认为信息的传播过程具有五个基本要素:传播者、信息与讯息、媒介渠道、受传者和效果,需经过信源、编码器、信道、解码器和信宿五个环节,就纪实影像而言,从影像的产生到在受众面前展示其事实及属性是视觉信息传播转换的过程,是传播者(摄影师)对现实社会景象、现场等诸多视觉要素(信源)进行选择、建构和“复制”(编码器、信道),并给受传者一种“身临其境”(解码器、信宿)的体验过程。显然现实生活景象是客观真实存在的,而纪实影像是“复制”社会活动生活景象中某一瞬间时空切片,即摄影师(信息采制者)手中的信息传播媒介(表意符号),其中掺入了摄影师自身对信源理解后在拍摄时所采用机位、角度选择及画面构图的经营等主观要素。一些摄影者出于自身的利益集团和立场观点利用视觉形象的说服性来影响受众立场、观点及判断和思考,从而导致受众中获取的“亲眼目睹、身临其境”体验已被过滤和加工过,造成其客观真实性的相对性。因此尽管作为影像中个体的视觉要素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但从摄影师操作机具选择影像构图的那一刻开始,纪实影像客观真实的有限性、相对性就随之诞生了。
“纪实”一词为格里尔逊(John Grierson)于1926年所创,原指一种电影的类型。[1]83电影与纪实影像的标志性区别在于:纪实影像是流动时间点的一个截面,而电影及我们今天的电视是连续的时间流。尽管纪实影像中的“纪实”一词在《词海》和《现代汉语词典》中均查无出处,但《词海》对“纪”的13种解释中,有关“纪:年岁。纪年的单位,若干年数循环一次为一纪,历史上以百年为一世纪,或泛指较长的时间”的解释道出了“纪实”不仅是简单地对客观事实进行记录,还要将其随时间延续的变化一同记录下来,这也正是电影纪录片的基本要求。用影像语境记录、记载事实是纪实影像最重要的功能之一。纪实影像要求拍摄者具有时间延续理念,用纪录现实社会生活在时间流逝过程瞬间的断面来向人们展示人与社会环境的生存方式,使观看者能了解当时社会的事实状态。它不像新闻影像强调短、平、快,而是注重用影像语言叙述今天发生的事实,记载讲述明天的历史。它借鉴了纪录片的方式,大多采用专题系列或影像叙事的方式,用组照在不同的时间点上从不同的侧面、视角来展示和呈现客观事实。
纪实影像在传播转换视觉信息过程中,捕捉了时间流逝空间上某个点的截面,其画面中的事件曾经存于世,但影像连续性的断裂、传受者所处的不同语境空间及生成影像技术的局限性使得其存在的意义或真实性充满着歧义。
纪实影像的歧义性不在于被摄事件的瞬间,而在于被记录的瞬间和时下观看者之间不连续的时空。纪实影像记录保存了时空的一个瞬间,就记录者或现场目击者而言,影像没有多大的歧义性,是因人类记忆中的印象(即感觉过的事物在人的头脑中所留下的迹象,属感性认识阶段。[2]405)能将这些不相关的、孤立的瞬间联系起来,使中断的瞬间得以持续。而就大多数非现场目击者而言,因事件记忆印象的缺失或不全,加上缺乏对中断影像瞬间相关背景信息的了解及对其中文字注释理解程度的不同,导致影像产生歧义。我们仍以《挟尸要价》为例,摄影记者报道展示的是捞尸公司打捞人员要求交钱才能交尸的瞬间,而船主(影像中的主人)解释这是正在指挥船靠岸的瞬间。客观事实是,捞尸要价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是存在的,但仅凭这一瞬间影像,就绝大多数非亲历事件现场的目击者而言,对影像所表现的事实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并产生分歧是显而易见的,除非使用录像方式(连续影像)并伴有录制时的同期声。
纪实影像是时、空的瞬间切片,是由胶片或数字信息构成数字图像来“固定”的一个现实瞬间。纪实影像呈现一般需要经过3个过程:人眼的选择过程、技术的控制过程和后期的制作过程。影像拍摄制作者的语境空间,即摄影师试图通过对拍摄瞬间选择的信息去传播、说服受众,并赋瞬间予以过去和未来的意义,因而对影像歧义性的产生具有主动的要素。首先,影像真实是有限的。主要表现在:出于某种需要,故意造假,如导演摆布,对场景根据某种需要进行为人的“精心”设计和构建,对影像及文字注释的编辑进行“所谓的”加工等;迎合某种要求,隐藏观点,在实事面前,应用摄影的技艺法选择瞬间,在貌似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传递带有主观倾向的立场和观点。其次,影像真实是相对的。面对客观事件,拍摄者拣选需要的、符合自身利益需求的瞬间情节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常见影像拍摄制作过程产生歧义性的有摆拍,经事先设计、构思好的影像以现场抓拍的形象呈现在受众面前,构成影像视觉上的欺骗;调序,对系列照片进行影像叙事时,通过调整变换正常的时间次序,误导受众,从而造成对事实的误判;选裁,在影像的制作过程中对大景别的照片进行有选择地局部展现,给受众造成错误的理解,或裁剪时不尊重客观事实,甚至以偏概全,造成影像所表现的和客观事实“南辕北辙”;误解,对影像中的人物、事件做出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解释和说明。
众所周知相机获取的只是被摄对象表面的可视形象,而隐藏在对象后面的那些不可见属性即所谓的“影像盲区”,比如人物的姓名、籍贯、经历、事件发生背景及人物心理状态等,为影像歧义的滋生留下了空间。为此,纪实摄影影像一般都配有标题和文字注释,将图像中这些“盲区”信息做一补充。可见影像中所显示和传递的信息因受众个体与被拍事件之间的关系不同而存在差异,从而造成受众对事件真实性的判断及“影像盲区”的理解产生歧义。受众者语境空间对影像歧义性产生具有被动的要素。首先是受众与影像中内容的关系。若受众与影像中的人、物有直接的关系,如照片中人物是受众亲属、朋友或是身边熟悉的人物、相近年代的事件或经历,则影像中不可见属性所产生的歧义性概率就会大大降低;其次是受众的自身知识经验积累和文化素质。具备较高的“内心素养”和“视觉素养”并且建立这种“心理模型”的受众,能在充分调动自身的“心理模型”时较为正确理解和还原影像真实性,读懂有深度和难度的影像作品。第三是亲身经历或感悟体验。受众是否曾现身于影像现场或者有过类似亲身经历对影像真实性的判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人类是最相信自己的眼睛的,素有“眼见为实”之说法。现代科学研究表明,人眼观看景物时是通过眼角膜接受光线,由晶状体将景物在视网膜上聚焦成像并产生神经脉冲,再由大约100万个光学神经纤维传送到大脑并记录和存储。但大脑中能留下的清晰记忆印象并不是人眼看到的全部,而是有选择的记录和存储。人眼是主观真实有选择地“看”,而摄影机具镜头却是被动、客观真实不带有偏见地“看”,这直接导致纪实影像产生歧义。此外,因摄影机具感光材料或电子元器件与人眼对自然景物识别宽容度的差别、镜头影像呈现的静态焦平面(焦点透视)和人眼观看时的动态焦平面(散点透视)、不同镜头焦距和光圈及拍摄距离不同带来的景深变化、对焦点和角度及曝光量差异、失焦和模糊拍摄方式、超广角镜头和变焦镜头产生的不可思议的视觉冲击、高速和慢速拍摄的选择都呈现出人眼无法看到或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影像,这些人眼看现实世界与机具看“超现实世界”的差异也是产生影像歧义的另一重要原因。还有影像后期制作中过度使用数码技术对照片整体或局部色彩和明度的调整而至使影像所传达信息与事实情况产生重大差异也是造成纪实影像产生歧义的原因之一。
上述分析看出,纪实影像本身是纪录一个事件,讲述一种经历,这些影像被当作一种事物表象的真实再现,也是我们要求被接收的真实,但它并不是简单地对机具前所发生之事的记录和“复制”,其影像反映的“真相”在视觉上总是带有主观性。那么如何规避纪实影像的歧义性,尽可能地减少其主观性,并在最大程度上还原客观事件的“真相”呢?
就纪实影像的拍摄、传播者来说,有观点、有目的是正常和无可厚非的,关键是要通过机具(手中的相机)用纪实的角度去展现,用事实去说话,以事实为依据。从相机的视角成像来说,单幅照片只能观看拍摄到物体的一个面,难以全面反映客观事实,而多张不同角度、方位、距离的照片同时呈现,就能在平面上从多维立体空间更好地了解事实真相。在镜头的语言上,可应用镜头的“三观”即“宏观镜头”——交待事件的环境和氛围,“中观镜头”——反映人与物、人与人,人与景之间的相互关系,“微观镜头”——关注细节,以小见大,细腻刻画人、物的性格、特征。从拍摄的手法上可采用系列专题报道、影像叙事的方法,即用一组或若干组序列不同时刻的瞬间镜头叙述事件,并形成信息的有效传递,通过镜头呈现“可经历过程中的瞬间”给受众以一种仿真的人生体验。从传播者的角度上看,纪实影像具有不可否定的客观事实证据,但仅单独孤立地看,其意义还显得较为微弱,只有配上恰当的文字说明赋事实予以意义,且事实与意义二者相符,才能较好地给受众传递某种确定性的信息,因此准确到位的文字说明,方能使影像显得真实可信。
纪实影像是用镜头把瞬间画面呈现给受众,并力求在受众中产生可经历的回忆、体验和感悟,让受众了解事实的真相。尽管摄影影像用途有所不同,有用于科学探索,如医药学、物理学、气象学、天文学、生物学等;用于社会和政治控制体系,如档案、护照、军事情报;用于公共信息的传播手段,如各类媒体,但是人们通常认为影像的真实性——或者说这种真理发挥功能的方式——却是相同的。[3]83作为受众尤其是纪实影像的受众者,首先要打破被动的局面,面对影像主动了解甚至学习和拓展影像中相关知识、背景,用以往自身的经验和所掌握的知识做出判断,有可能的话亲身到现场感悟和体验。其次要注重提高个人的文化和艺术素养,对光线、影调、色彩、透视等影像的基本常识有一定的了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做到观看影像时,对其事件、情节不释自明。第三要用心体会标题及文字注释,尤其是当影像拍摄者对其心知肚明,而影像本身却超出受众认知范围或文化背景时,两者结合则显得尤为重要。
新闻类纪实照片能够通过摄影特质记录历史,用影像为事件和时代留下印记,真实再现由影像承载的社会价值信息,[4]154其中纪实类影像的显著特征就是要让事实说话。从拍摄技法的角度上要求纪实影像拍摄时不对现场和拍摄对象进行设计、导演和干预,不改变正常的几何光学成像方式,且在其后期的制作处理上不得使用增加、删减、覆盖、变形等手段改变或移动像素(或照片的元素),最终形成具有质感和透视特征的影像。但在保持影像内容和信息真实传递的前提下,允许以改善画质为目的对影像的反差、影调和色彩进行还原性的调整,其结果是让影像与拍摄现场的事实更加接近。但在具体的操控程度上尤其是数码影像的调整,如何科学地定量衡量,在规范纪实影像后期制作调整标准的度上一直是全世界摄影者尤其是纪实新闻摄影者们关注、探索的热门话题,对此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了相关的量化指标,如我国著名的摄影家、数码专家刘新宽就提出:从色彩改变的程度上看,“不得超20°范围内的调整”的限度。[4]163我国相关部门对此的技术管理也正在进一步探索、规范和完善,从《中国新闻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到《五大图片网站抵制虚假照片的联合公告》再到中国拍摄金像奖等活动组委会答记者问,直至2013年5月28日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联合推出《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为在现有科技水平下纪实类影像技术层面的衡量与评判及影像真实性的甄别提供了一个相对明晰的标准,为纪实影像的作者在充分享用数字影像技术的同时又不至于过度操作导致影像产生歧义给出了一个规范、可操作性强并具有自律性的“公约”。
总之,面对纪实影像的歧义性,从影像拍摄传播者的角度,要尊重事实,注重拍摄规范、后期制作、文字注释;从影像观看者即受众的角度,要重视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注重知识即经验的积累与转化,关注和了解影像背后的故事,让纪实类影像在提供证据的同时,赋予其现实和历史的意义。
[1](英)Liz wells.摄影批判导论[M].4 版.傅琨,左洁,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
[2]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3](英)约翰·伯格,(瑞士)让·摩尔.另一种讲述的方式[M].沈语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刘宽新.数码影像——核心理念与关键技术[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