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琴 赵志华
(河北经贸大学 人文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61)
无论是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还是有科研任务的公司、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在都积极或无奈地从事一项活动——申请科研课题;做完立项课题之后就要忙碌另一件事——参加课题评奖。而相应的单位则或明或暗地出台种种政策对此鼓励、表彰,甚至以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想尽一切办法,争夺立项课题、追逐科研奖项。
拿立项课题、立项课题评奖本身无可厚非,此制度的目的也是以此来激励和帮助学者进行科学研究,以期出现更专注、更投入的科研行为,并有所建树。从制度执行看,主要的激励机制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以科研成果为评价核心的晋升机制,另一个是以成果转让效益提升成为核心的奖金机制(后者因其特殊性在此不予讨论)。在以科研成果为评价核心的晋升机制中,衡量单位和个人科研业绩的重要标准就是课题立项和获奖。此二者成为衡量单位科研水平高低、衡量科研人员水平和业绩优劣的硬性指标。在几乎所有上级对科研单位的考核体系中,在单位对科研人员晋升的考核制度中,最重要的标准,就是课题立项和获奖的数量。
一个单位、一个科研工作者课题立项多、获奖多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因为缺乏科学性,在很多情况下追求的只是数量,只片面强调论文数量“多”,而不注重评价、培养研究人员长远的科研素质,致使科研成果本身所具备的意义没有谁去真正关心,科研成果自身的社会价值没有谁真正关注,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下,浪费了宝贵的科研资源,制造了大量的学术垃圾,甚至衍生了腐败现象,进而造成学术界声誉日益毁损,学者的思想境界日趋庸俗,科学独立精神日益弱化。科研立项和评奖这两种原本用来激励和帮助科研人员,使其更专注地投身于科学研究、开展科技创新的制度,在执行中逐渐演变成了一种追求名利的器物,使原本单纯的学术研究变得世俗功利、逐末忘本。
近5年来,中国研发经费投入实现了每年20%左右的增长,2012年已达10298亿元,其中财政科技支出5600亿元。按照汇率计算,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目前位居世界第三,投入强度在新兴发展中国家居领先地位。然而,与此相悖的是,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却逐年下降。以科技投入得出的论文产出为例,据ISI公布,这两年全世界有6466名高引文科学家,其中美国4127人,500~100人的依次是英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瑞士和荷兰。中国仅39人。这39人中,香港20人,台湾14人,大陆5人,其中还有2人在美国进修和工作。我国的科研劳动生产率本来就相当低下,从每万名R&D人员国际科技论文数看,中国基础研究领域的科研劳动生产率,大致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1/5。从每万名R&D人员发明专利数量看就更低。但从投入产出比来看,我国每篇论文投入的成本则远远高于这些国家[1]。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们先明确什么是科研课题立项和科研经费。科研课题立项就是科学研究或学术研究时针对具体研究课题进行项目、资金、人员、研究方法、操作过程、完成标准等进行设置、论证的第一道程序。此程序一经通过即可获得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科研经费,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用于科研项目的费用。此费本应专款专用,而且有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但在现实中由于科研经费使用的特殊性、支出方式的多样性及隐蔽性,加上监管制度严重滞后甚至缺位,造成科研经费使用漏洞百出,浪费现象严重。具体表现如下:
其一,有的科研人员在申请课题之初就不是为了科学研究,而是“功夫在诗外”。眼睛盯在了立项成果数量多带来的评职、晋升等诸多好处上,将部分科研经费用在了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上。在立项制度的“漏洞”被人看破之后,甚至还出现了跑立项、拉关系的“科技经纪人”——他们本身并不参与学术研究,只是利用自身的人脉资源,为他人拿到项目资金后从中提成[2]。
其二,从披露的数据看,虽然我国科研经费的数量每年都有大幅增长,但真正用于科技开发的比例却相对较低。科研经费被大量用于请客送礼、开会出差、单位福利、旅游娱乐……资金数目庞大的用于改善住房条件、修建豪华办公场所。更有甚者,则贪占、挪用科研经费,化公为私,中饱私囊。近三年审计机关对国家各部委、各省份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涉及“问题科研经费”的至少有39例,问题均发生于2007年至2012年这五年之内。这一定程度上说明科研经费被挪用、浪费现象严重。2013年10月11日,在国务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说:“即使按照比较‘宽容’的尺度,我国的科研经费恐怕至少有三成以上的支出有些‘不明不白’。我国去年整个社会的科研经费投入已达万亿元,就算三成计算也已经是一笔庞大的资金,这些经费的支出必须说清楚。”[3]
高一飞曾披露过一位担任某大学党委副书记的教授,在2003—2004两年内,竟拿了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13项!有谁相信他能在当好党委副书记的同时,还能进行13个项目的研究工作!试想,在这样的科研经费使用状况之下,高效益的科研成果从何谈起[4]!
以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起点,我国的科研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在科研管理中实行课题立项评奖制度。科研立项和评奖的权力掌握在政府的相关部门。这样的制度设计,造成科研的目的越来越偏离了它应有的轨道,即得到科研立项并获奖,最关键的不是市场的需要、科研者的业务水平、科研项目本身的价值,而是能不能从相关管理部门拿到立项、拿到经费,科研成果最终能不能获奖、得到“承认”。
不可否认,上述制度制定的初衷,是想将有限的资源分配给那些有创意,且能够促进社会发展的科研人员,实现科技资源和人员的最佳组合。由于资源配置的权力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从课题的项目申报、内容的变更、审核评估检查、监督管理,以至于项目验收到项目评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这种过度行政化的体系迎合了两种需求:第一,因为权力掌握在行政部门手中,以立项评奖作为科研评价指标既简单易行又可各业通用;第二,大学、科研单位中的业务人员如果想得到职级晋升,其考核指标都是以科研立项、获奖和论文数量来决定,与单位和个人利益攸关。这就使一部分人对科研所应具备的创新不再感兴趣,而专注于科研立项的数量、科研评奖的级别,以及科研经费的多少,其研究目的也不再是真正的科学成果,而是如何做到名利双收,而对科研经费使用监管的缺失,则直接造成了一些科研人员钻制度的漏洞,大肆侵吞科研经费,并形成了一条“吃科研经费”的产业链。于是,在现行的制度之下,在科研立项和评奖过程中就出现了如下乱象:
其一,学术研究到腐败行为的逻辑链条。立项、评奖关系到科研单位的评估、个人的晋升。由于事关重大,原本应该清正脱俗、充满批判主义精神和社会正义感的学术界最终迷失了自我,课题制度下的学术研究变成了仅仅是谋生、晋升的手段。许多学者或者单位为了争取项目、获得奖励,不得不围着主管科研立项与评奖的行政人员转圈子,使用吹牛拍马、请客送礼,甚至重金行贿等手段,“跑课题”、“跑经费”、找熟人、托关系,目的的功利性驱使学者们从以往的“羞于言利”蜕变为“事必言利”。于是,从学术到腐败的逻辑链条由此确立起来。由于立项评奖和单位考评、领导晋升也紧密联系,所以各单位对上述行为也是大加鼓励,乃至于用物质奖励予以刺激。一个人得到项目,搞到钱,就能得到名和利;拿不到项目、跑不到钱,科研水平再高也是白费[5]。一时间,在大学和科研单位中不是专家而是能拿到科研立项的人成了红人、能人,甚至“科技带头人”。中国科学院教授吴邦贤说,科研中的不端行为已经远远不止抄袭、伪造、剽窃等,而更广泛地存在于科研课题的申请、执行、评审的全过程[5]。
其二,学术腐败到权力腐败的机会契合。由于科研经费的配置有不少潜规则,如科研经费补贴多少、按多少比例返还、单位的配套资金如何套取;如何违规干预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经费安排、经费提成等,已经成为学术界公开的秘密。由于一些科研人员把课题当成了“圈钱”的手段,学术腐败自甘成为权力腐败的附属品。在大学和科研单位,“能力最强”的人是能拿到科研项目、也就是说能搞到钱的人。搞不到项目和钱,科研水平再高也无用武之地;能搞到项目和钱,什么都不做甚至没有科研人员都没有关系,因为在现行的体制下,只要有钱,科研项目可以“承包”下去。
其三,学术腐败对知识分子的形象伤害。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以弄虚作假为手段,套取、私吞国家资财,成为学术腐败的主要形式。这几年,学术腐败行为累累曝光,其中唱主角的是大学教授、科研院所的知识分子群体。这种现象不仅严重伤害了知识分子形象,也让人们对社会发展的未来感到担忧。最近,某省科技厅长和省会城市科技局长双双落马,就是这种过度行政化管理导致系统腐败的结果。中科院候选院士段振豪因“风流韵事”牵出贪污案,后被查出贪污130余万元科研经费。为炒黄金和期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党政办公室原主任孟江涛,被控贪污27万元、挪用237万元科研经费。2013年3月,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在杭州受审,检方指控其授意学生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将1022万元科研经费占为己有……[6]这一系列学术腐败案件的发生,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这些一向被视为神圣、纯洁的殿堂失去了圣洁的光环;这些沾染腐败病毒的科研“带头人”、专家教授,让许多科技工作者高尚的灵魂被玷污,知识分子长期坚守的刻苦钻研精神被无情践踏。
爱因斯坦曾对学术自由给出过一个著名的定义:“我所理解的学术自由是,一个人有探求真理以及发表和讲授他们认为正确的东西的权利。这种权利也包含着一种义务:一个人不应当隐瞒他已认识到正确的东西的任何部分。”20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迈克尔·波兰尼在他的著作《自由的逻辑》中认为,“学术自由在于选择自己研究问题的权利,不受外界控制的从事研究的权利,以及按照自己的意见教授自己课题的权利。”综合中外学术观点可以看出,所谓学术自由包括两个含义:其一是社会自由,即整个学术研究领域不受外界控制或干扰;其二是个体自由,即研究者个人在研究活动中所拥有的不受外在力量所影响的高度自主或自治。反观我们的科研激励体制,可以说在社会自由和个体自由方面都是有失偏颇甚至缺失的。
从社会自由角度看目前的科研立项评奖制度,存在着不利于实现科研自由的限制因素。今天的科研体制是一个高度集中的行政体系,在这个行政体系中,首先,每个环节都只是将科学作为促进生产的手段,通过课题的项目申报、课题内容的变更、课题的审核评估检查,以至于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到项目评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科研项目行政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只是将科学作为某种项目,而没有真正把科学求真本身当作目的。其次,从事科学探索活动所必需的经济保证,即科研经费又与管理制度紧密相连。拿不到立项(我国科研资金目前只有这个渠道)就意味着失去了必须的资金支持。这种体系将科研活动所需要的学术自由和必须的经济条件加以严格控制。科研人员要想从事科研活动,必须花费大量精力先和管理部门建立良好关系,以期获得经费支持,否则,科研环境就不会呈现出应该具有的“自由空间”。而上述体制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我国科研环境出现了值得警惕的世俗化倾向。
其一,国家在科研资源配置上明显的功利化,导致学者的科研活动日趋功利化。改革开放后我国科研事业的基本方针是: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要求把握以下原则: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以科技进步为主要推动力,科技工作要把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目标。在这个方针指引下,科研立项和资金投入随之发生了方向性变化,具体表现就是科研经费大多用于当下可以获取利益的实用型研究项目上,经济上见效慢的基础理论学科被慢待,基础学科研究的价值被忽视,造成基础学科研究经费严重不足,而不产生经济效益的人文社会学科研究更是资金匮乏,举步维艰。其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基础科学研究愈发薄弱,创新能力日益衰微。由于资源配置功利化的影响,学者的科研活动也日趋功利:首先,科研立项、评奖和科研人员职称、待遇挂钩,一旦有立项且再获奖,职称评定上去了,工资待遇也可以大幅提高。其次,获得的科研立项奖励又成为申请其他立项的条件。如此环环相扣,循环往复,使得一部分科研人员将获奖变成科研的最终目的,科研的过程就是报课题、争课题、做课题、外包课题、汇报课题、课题报表、课题获奖,没有人认真思考科学研究的真正意义。有人说,如今科研工作者最大的学问就是如何拿课题,就是如何找发票。一句话,就是如何获取最大的名和利。
其二,科研管理上的过度行政化,造成科研环境轻学术、重职位。我国的科研立项评奖制度从本质上讲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我国古代讲“学而优则仕”,在今天的科研体制下可以说是“研而优则仕”。有了学术研究的高级奖项,除去职称、工资待遇享有的好处不说,还能获得专家称号和相应级别的行政职务,而后者又使其在以后的课题立项与评奖中居于有利地位。“封官”成了对学者的最高奖励。而专家以学术权威的身份进入行政管理阶层,往往将学术偏见与行政权力结合起来[7],反过来对科研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一是科研立项有时盲从这些学术官僚的意见而脱离科学的评判;二是由于课题立项申请制度的安排,只有手中有一定权力的专家才能够获得足够的科研经费,成为课题立项的主持人。而年轻的学者,即使有能力、有思想,但因其资历、前期成果积累等弱势,很难获得充足经费去完成自己的科研梦想。这种“官本位”的科研环境使大量有一定建树的学者放弃专业走向官场,成为“学术官僚”,也使一些年轻学者不得不屈从于学术“潜规则”,放弃自己的学术理想,不能、不会真正地献身于科学。
其三,学术研究的浮躁和学者精神的异化。真正的科学研究需要时间,需要自由,需要全身心的投入。而现今的科研立项评奖体制,则使学术研究屈从于权力意志:科研经费由国家提供,科研项目由行政部门管理,科学家在研究选题、研究方式、研究内容、成果完成以及成果的应用上都受到严格控制。急功近利的管理要的是效益,而最容易体现效益的是数字。立项的完成不是看是否对所涉及的课题有真正的富于创意的成果,而是数量:论文的数量、研究报告的数量、专著的数量、获奖的数量,等等。这就促使多数科研人员规避创新度高、风险大的研究工作,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平庸重复和易出成果的工作中去。在这种行政管理制度、浮躁学术风气的诱导下,科研活动变成了完成政府要求的某项任务,学者变成了专业技术的工具。既是工具,就失去了作为知识分子应有的自由灵魂和批判精神,他所具备的知识素养、专业技能、人生追求只能退化为谋生的手段。正如贝尔纳指出的那样:“科学家即使过去曾经是一种自由自在的力量,现在却再也不是了。他现在几乎总是国家的、一家工业企业的、或者一所大学之类直接间接依赖国家或企业的半独立机构的拿薪金的雇员。由于他需要维持生计,因而科学家真正的自由实际上仅限于支付薪金的人所容许的活动。”[8]450学者的精神世界至此堕入凡尘。
什么是知识分子?《辞海》中是这样描述的:“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按照这个解释似乎有一定学历的人都可称之为知识分子。但是在西方学术界,并不以文化水平的高低来界定,而是认为:无论跻身于何种部门、或致力于何种知识领域,知识分子的内涵都应该具备这样两个要素:关怀人类社会和彻底的批判精神。这些人的行为有以下特点:人生目标不是为了名誉、利益的获得,而是为了人类社会的道德理想的实现,能清醒地观望和批判现实世俗社会,淡泊名利,具有人格的独立;不被物质、金钱所诱惑,保持精神的自由、思想的明晰、判断的准确;他们只尊重知识的权威和学理逻辑,而不是某个政治利益集团,因而,他们的人生理想就是对于那些被设定为不言自明的真理或准则表示疑虑、质询和颠覆,他们绝不为利益所驱使。
在这种意义之下,学术的独立与自由应该是科学研究的最高原则。只有在这个原则的坚持与维护之下,才能致力于真理的探索,才能在辨难析理的过程中将错误独断的假知识减低到最低程度,而有了这个原则,才可能一砖一瓦地建立起真理和知识的庙宇。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被称为“社会的良心”。而从本文罗列的一些现象可以看出,目前科研立项与评奖制度下的一些科研工作者几乎背离了知识分子应具备的特点,思想境界庸俗化。具体呈现以下缺陷。
其一,思想上的实用主义。科研项目的功利化追求,使知识发现应具备的自由独立之精神荡然无存。某些科研工作者为使自己的项目得到经费和奖项,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一些高校与科研院所,不论学识高低,只要弄上一官半职,就可以成为 “拔尖人才”,成为“学术名流”[9]。摒弃业务去当官似乎成了“科研”成功的不二法门。当官的期望在学者心中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
其二,行为上的世俗化。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为王国维纪念碑所写的碑文有一句话:“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在上世纪50年代的政治环境之下,陈寅恪先生对前来劝解他的学生说: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这充分表现出一个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和自主精神,体现出一种超越性的“道”与“义”的追求。学术精神的本质在于自由。学者应不为物累,不假外物,珍视独立人格,以真理为最高价值。但是在今天,心态越俗,越是少有人愿意在科研上下真功夫,越是少有人甘坐科研冷板凳。“跑课题”、“跑经费”、找熟人、托关系等成为不少学者成功的绝招。这种价值导向促使学者的行为世俗化、功利化。
其三,性格上的失魂与虚浮。失魂是指在现行的科研立项与评奖制度影响下,科研人员人格之中可能具有的些许人文色彩与自主性受到挤压而变形。知识分子应具备的“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独立、清高的人格精神被遗弃,迷失自我,随波逐流,缺乏主见。虚浮是指学者的这种世俗思想和追逐名利的强烈愿望,使其难以抵挡住外界的诱惑,社会上的浮躁风气、虚荣投机心理时时在侵蚀着学术界部分学者的人格,从而在具体的科研活动中常常表现出一种俗世的虚荣、浮夸。这种虚荣和浮夸现象,使科研项目内容虚化,原始性创新思想缺失,严重制约了科研学者的学术研究,导致学者的创新精神弱化,使其灵魂深处产生了一系列与科学研究独立、创新、严谨精神相悖的心态和行为倾向,最终制约了优秀创新人才和重大科学成果的产生,以致最终影响整个科学事业的发展。
[1]张碧晖.科技经费流失是制度问题[N].中国科学报,2013-11-11.
[2]汪挺.一位大学教授自揭高校学术造假内幕[N].中国商报,2006-04-18.
[3]樊大彧.科研经费运行缘何成为腐败高发区[N].北京青年报,2013-10-13.
[4]高一飞.中国学术领域四种变态——一个政治与法律的分析[J].社会科学论坛,2005,(11).
[5]刘彦.“1000亿科技经费资金如何分配”[N].文摘周报,2004-12-27.
[6]学术腐败触目惊心 科研反腐迫在眉睫[DB/OL].人民网.2013-10-13.
[7]马佰莲.从责任自由看我国科研体制的弊端及解决[J].科学学研究,2007,(5).
[8][英]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M].陈体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9]王锋.科学不端行为及其成因剖析[J].科学学研究,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