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我县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按照市农委相关工作要求,县农委积极谋划,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家庭农场准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等一系列规范文件。2013年12月11日,县农委召开了首批家庭农场认定颁证座谈会。首批26名家庭农场经营者及农委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农委副主任陆锦辉主持会议。
家庭农场的认定旨在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产业特色鲜明、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推进全县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崇明家庭农场分设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产业综合型四种类型。会上,县农委党委书记顾圣德宣读了首批家庭农场名单,并颁发《崇明县家庭农场登记证》。三星镇白山羊养殖户张卫勤、庙镇蔬菜种植户俞飞琴等26个农户成为我县首批家庭农场主。会议还就家庭农场准入条件、认定程序、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等进行了解读,并听了与会家庭农场主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存在的困难和今后的打算。
县农委主任袁刚出席会议,并对家庭农场今后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一是要摆正心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相关的政策扶持;二要把握“度”,要发展与自身生产力相匹配的生产规模;三要闯出一条路,家庭农场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的配套设施和政策尚未完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合力推进家庭农场发展。 (崇明县农委 马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