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月起排污费翻倍征收

2014-08-15 00:42:48
杭州化工 2014年1期
关键词:浙江省政府排污费当量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调整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与此前相比收费标准均翻倍。

此次调整内容包括: 水污染物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下同)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7 元调整为1.4 元;大气污染物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6 元调整为1.2 元;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中五类重金属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由每污染当量0.7 元和0.6 元统一调整为1.8 元。

据了解,浙江省此次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未涉及固体废物和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

猜你喜欢
浙江省政府排污费当量
《环境保护税法》与《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是否有实质性差异?
浙江放宽人才落户政策
人民周刊(2017年17期)2017-10-23 09:11:06
环保税来了!排污费将退出历史舞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轻纺(2017年12期)2017-04-06 01:41:23
山东省正式发文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
天津造纸(2016年3期)2017-01-15 14:03:40
浙江丽水通过“上门三服务”积极创新排污费收缴服务举措
黄河之声(2016年24期)2016-02-03 09:01:52
浙江活禽市场将不卖“活禽”须宰杀后交付购买者
水禽世界(2014年3期)2014-09-27 18:18:23
超压测试方法对炸药TNT当量计算结果的影响
火炸药学报(2014年3期)2014-03-20 13:17:39
环空附加当量循环密度的计算方法
断块油气田(2014年5期)2014-03-11 15:33:50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探究:以浙江省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