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振刚 □文宗太 □陈亚辉(洛阳市水务局)
近年来,洛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规范内部管理,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打造出了一支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队伍,执法水平逐年上升,营造了良好的水事环境,为洛阳水务大发展作好了基础保障。
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最直接、最外在的反映,为此制定了《队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十不准”规定》,对水政执法的行为规范、仪容举止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努力从执法人员的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2013年以来,先后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达五次之多。
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认真在全市水政执法队伍中开展查摆、整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年初就由支队领导与各水政监察队员签订了目标任务书,并对任务书的内容逐项进行了分解、细化、量化,按照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在日常工作和定期考核中,按照《洛阳市水政监察绩效考核办法》规定进行评分,考核水政监察员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考核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管理水平,考核水政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出勤情况,身体素质和事业心。
在全市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争当行政执法办案能手和执法标兵”、“模拟案件查处”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并多次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军训和知识竞赛,大大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执法能力。近年来,荣获河南省水政监察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水政监察文明示范窗口等五项表彰,连续被评为“洛阳市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等。
在日常工作中,提出了“准、紧、实、勤、廉、好”的六字工作方针,有了“六字”方针的定位和促进极大地触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也使洛阳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
制度是规范队伍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有效保障。为此,建立健全各项队伍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化管理体系。
提高班子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增强班子抓大事、议大事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形成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强化日常学习基础上,组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执法工作“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即全系统水政监察人员实行统一集中培训,水行政许可审批统一受理,水行政处罚案件统一材料审核把关,水政执法文书统一规格标准,重大水行政执法行为统一集中研究。新进入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接受集中培训和上岗考试,对外的一切水行政执法文书必须有负责人签字盖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一切执法行为必须遵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各项制度。
通过看视频、看展览参加政治学习等形式,经常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和教育广大执法人员坚定正确的立场和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行政执法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职业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队伍的形象和威信。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责任、职业道德、执法纪律教育,要求大家做到公正廉洁、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认真学习军队建设和管理经验,对执法队伍的仪表、言行举止、工作作风进行严格的规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明的组织纪律、高效的行动指挥、优良的作风、规范的行为举止为内容,强化日常管理、队容风纪管理、执勤管理,纪律作风管理,提高队伍的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文明执法是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从抓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文明礼貌、热情待人的工作态度,严禁简单粗暴和野蛮执法。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严禁违法执法、越权执法。
切实落实好听证和复议制度,重大案件在“听证”或“质证”之后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采取重大案件集中讨论,实行重大处罚备案制度,法律文书多级审签、网上办案等方式和方法,使案件处于多次审核和监督之下。
通过设置举报电话、意见箱、发放意见卡、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聘请监督员。把人民群众请进来“打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考核执法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以来,发放问卷调查80份,聘请监督员10个,开展评议活动2次。
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廉政办、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式的监督网络,保证依法履行职责。
以洛阳市水政支队为中心,9个直属大队之间内部执法联合,在遇重大或突发水事案件的情况下,各大队在市水政监察支队统一指挥下相互提供执法支持和配合,形成了人员优势,产生大兵团震慑效应,凝聚执法合力,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针对行政执法强制措施薄弱,强制手段滞后的特殊性,以及普遍存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屡受威胁、挑衅的实际问题,经多方沟通协调,印发了《洛阳市水务局洛阳市公安局关于成立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办公室的通知》,建立起水利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每次执法行动中,由公安机关人员全程参与配合,一旦出现暴力阻挠执法事件,配合执法的公安人员首先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然后以妨碍执行公务,对阻挠执法人员采取治安处罚措施,有效解决了执法保障薄弱的实际问题,暴力抗法现象得到了根本遏制。
针对水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效果不明显的实际问题,采取与国土、公安经侦、税务稽查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办法,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实行证据共享,齐查并处,达到了借力严惩的目的,极大增强了执法威慑力,有效解决了执法手段单一问题。
针对在执法工作中暴露出本地执法人际关系网复杂、“人情关”难过实际问题,把全市水政监察队伍联合起来,9个局直属大队及11个县(市、区)大队全部挂“洛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如栾川县)大队”牌子,实行垂直管理、综合协调、市(县)联合、异地执法的办法、互调执法,全市水政监察一盘棋,使洛阳市(县、区)水政监察工作实现了全面提升,共同提高。
经过努力,洛阳市水政监察支队从成立到现在只用4年时间就在素质能力、制度保障、作风机制、文明执法、砂石管理等多方面处于全省前列,特别是洛阳市水政监察队伍一盘棋机制更是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洛阳不单单是支队一枝独秀,而是市(县、区)齐头并进,各有亮点。全市水政监察队伍充满了活力和希望,为洛阳市水利事业真正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