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洪 □梁红真(柘城县水利局)
柘城县水利局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紧抓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机遇,以项目为支撑,以机制为基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着力建管并举,实现了高水平管理,规模化发展,促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形成了一套责任明确、服务优质、收费合理、管理科学的农村饮水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县饮水安全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亿元以上,建成供水工程35处,其中水厂8处、供水站27处,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47%。
柘城县地处河南省东部、商丘市西南部,总面积1048 km2,耕地面积7.07万hm2,辖22个乡镇(办事处),494个行政村,101万人,其中县城人口18万人。
涡河、惠济河、蒋河等主要流经境内的河流,由于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导致许多地方浅层地下水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安全标准。经调查,全县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达69万人,其中饮用污染水0.12万人、苦盐水26万人、高氟水40多万人。为此,柘城县水利局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新型社区建设相结合,科学选择水源地,并编制了《柘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划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截至目前遍布乡镇的8个水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柘城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县水利局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拥有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指导权,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奠定了基础。柘城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水厂管理工作,并成立了农村自来水有限公司,把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推向了市场化、商业化运作模式。
一是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建设监理制,工程所需的材料、水泵、机电设备、水表等主要材料设备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二是规范工程施工。工程批复后,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工程形式。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要设立项目公示牌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向社会公示。三是严把工程质量。柘城县水利局抽调30名技术人员,派到各水厂、施工标段,积极做好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现场协调服务;柘城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县饮水安全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并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的方式,搞好督查工作。同时发挥由监理、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位一体”督导体系的作用,加强督导和监督工作,有效确保工程质量。
柘城县水利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农村供水厂和供水站区分管理,一是对以行政村为单位的集体供水工程,在与收益农户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依托工程所在村委会组建用水协会,实行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亏盈。目前,全县27处供水站依托所在村委进行自主管理,效果良好。二是对8个大型农村水厂由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每个水厂安排5~7名工作人员,负责水厂运营、管理、值班、维修、服务、收费等正常工作。水费由水厂管理人员统一征收,统一开具票据并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收水费统一上缴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其中75%作为水厂费用,主要用于水厂电费缴纳和各个行政村内支干道的维修、养护、管理;25%作为全县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主干道以及水厂内机电设备等维修费用。
结合工作实际和水厂运行现状,柘城县水利局先后制定了《农村供水职业道德模范》《供水厂厂长职责》《管理人员职责》《财务管理制度》等,并在管理过程中,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同时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和《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要求,成立了农村饮水水质检验中心,专业从事水质检测,定期取各供水厂水样化验,确保用水户能够长期饮用安全水,同时还成立了柘城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抢险大队,负责对饮水安全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在实践过程中,柘城县水利局既着力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又积极总结经验,把好的作法形成机制,以健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柘城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已经步入科学化、规范化道路,运行良好,确保了广大农村居民能够真正吃上放心水、安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