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设(开封市城区水利局)
土柏岗乡位于开封市市区东北部,隶属顺河回族区,西临东郊乡,北、东、南部分别与开封县的袁坊乡、杜良乡和兴隆乡相邻,106国道和大广高速贯穿全境,交通便利。土柏岗乡总面积50 km2,地势平缓,自西北向东南微倾,土地肥沃,耕地面积1467 hm2,大部分是黄河水自流灌溉,以种植水稻、小麦为主。全乡总人口2.38万人,下辖12个行政村(19个自然村),共有106个村民小组。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投资〔2010〕852号)文件精神,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决定解决该乡群众长期饮用氟超标水的问题,计划涉及前朱、北神岗、南神岗、高庄、小董庄、土柏岗、齐砦、岗西、杨砦、沙牛岗、大杜砦等11个行政村,总受益人口1.74万人。
开封市城区水利局深入土柏岗乡各村进行饮水安全工程走访调查,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访问的方式,发现群众对改善当前饮水水质现状的愿望十分迫切,愿意承担群众自筹费用,为工程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各村两委会支持并自愿签定“保证书”,乡党委、政府也积极支持该工程的实施。开封市城区水利局根据该乡自然情况、地理地势状况,全面重点考虑经济条件、水源、用水需求、人口分布和群众的实际饮水状况等因素,采取“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考虑长远,整乡推进”的原则,委托具有水利行业乙级资质的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中心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书的编制,并通过了开封市发改委的审批(汴发改农经[2011]403号),决定在土柏岗乡建设万人千吨集中供水厂工程。
在土柏岗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程中,开封市城区水利局紧密结合顺河区政府、土柏岗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精神,落实工程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制,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用工程施工队伍和设备、管材生产厂家、专业监理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成立了顺河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亲自挂帅,城区水利局、顺河区发改委、财政、环保、卫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开封市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为本次项目的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协调、沟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办法》的规定,专账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到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上。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程序,狠抓《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落实,建立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受益单位参加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与不定期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了各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市级领导、项目所在区、乡领导多次到工地上检查指导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建管局领导积极响应,针对施工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该工程从2010年10月开工到2010年12月竣工,历时3个月,工程顺利完成。
新打深井2眼。自动化中控、监控和消毒设备齐全;安装50 t压力罐4台(套),安装5 t沉沙罐2台(套),安装100 KFA变压器1台(套);铺设各类PE塑料管道共计22.02万m。土柏岗水厂占地2000m2,新建附属建筑物12间,室内办公设施齐全,版面完整规范;院内地面硬化干净卫生,院外墙喷涂饮水安全标识、宣传标语和服务热线。
饮水安全项目竣工验收按照有关规定先由区、市进行初验,再报上级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顺利通过了顺河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的工程初步验收。2011年3月,开封市水利、发改委、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委员会,通过“听、查、看、评”的方式对开封市城区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初评为合格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为了工程更好地发挥作用,使群众长期受益,把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城区建管局在项目建设前,就与区、乡两级政府结合,组织有管护意愿的人员到外县学习先进成熟的管护经验,落实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
工程经过几年时间的运行,自动化供水机电设备运行平稳、操作灵活;输水管道接头严密、无冻胀、漏水现象,满足了实施方案的设计要求。
土柏岗乡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城区建管局按照《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其整体移交给土柏岗乡政府,该乡政府通过公开竞标择优选择了工程管理单位,成立了土柏岗乡中心水厂,具体负责工程设施的管护、维修,水费征收等工作,建立健全了供水财务制度,供水工程管理制度、供水运行制度等,实行自主管理,合理收费。为确保饮水水质符合要求,由水厂委托开封市顺河区卫生防疫站对饮用水质每季度做1次水质化验分析。
土柏岗乡饮用水水费本着“微利经营”的原则,在开封市城区水利局、顺河区物价局、土柏岗乡政府的指导下,经初步核算,供水水价上限1.50元/m3,水管员每两个月统一征收,专门管理,专款专用,每两个月向用户公布1次账目,接受群众监督。
土柏岗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一是彻底改变了当地的饮水条件,使得农村居民和在校师生用上了水质达标、清洁卫生的自来水,降低了因饮水原因的发病率25%,人均年可减少医药费支出45元;二是大大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缩小城乡差别,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三是不但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而且对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