仉惟嘉
仉惟嘉/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辽宁沈阳110164)。
金朝是以女真族为主体建立起来的多民族政权,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有金一代,进入统治阶层的渤海人势力是不容忽视的,曾涌现出许多著名人物,他们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在金代的政治舞台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名臣张浩就是其中之一。
张浩,字浩然,辽阳渤海人。生年不详,卒于金世宗大定三年(1163年)。[1]张浩先祖本姓高,是高句丽始祖东明王朱蒙的后裔,在曾祖时改姓张。张氏先人都曾在辽朝为官,张浩高祖乐夫任礼宾使,曾祖霸任金吾卫上将军,祖父祁任南海军节度使,父行愿任右班殿直。[2]在辽太宗时随东丹国南迁而移居辽阳。张浩一族是以大氏、高氏、张氏、李氏构成的辽东渤海四大族之一。张浩身仕金太祖、太宗、熙宗、海陵、世宗五朝,历任承应御前文字、秘书郎、户部侍郎、工部侍郎、礼部侍郎,礼部尚书、太师、尚书令等职,始终受到重用,尤其在海陵、世宗两朝,担任宰相长达十余年。其间从海陵贞元三年(1155年)至正隆六年(1161年)七年间独任宰相,为金代所仅有。曾著有《华表山人集》,现已佚。[3]张浩有五子,除三子汝能“进士出身,仕不达”外,其余四子都入朝为官,长子汝为官至河北东路转运使,次子汝霖官至平章政事,四子汝方曾任秘书郎,五子汝猷官至宣徽使。[4]张氏一族与辽东渤海四大族中的其他三族、甚至与皇室都有姻亲关系。[5]在金朝具有十分显赫的地位。
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相当激烈,但是张浩能身仕五朝,宦途无大的波折,最终被拜为太师、尚书令,封南阳郡王,[6]即使去世后也享有很高的声誉,于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配享世宗庙廷,泰和元年(1201年)图像衍庆宫。这些都与他的家世背景、从政能力和老练的处世方法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
金代辽东渤海人汉化较深,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又熟悉中原汉族制度和契丹制度,同时在女真人看来,渤海人和女真人“本同一家”[7]。在女真建国前后,由于完颜阿骨打对渤海人安抚政策的成功,取得了渤海大族对金政权的信任,正因为如此,渤海人在金政权中取得了特殊的优异地位。张浩正是渤海人中的一名突出代表。张浩在天辅年间(1117——1123年)受到太祖赏识,任承应御前文字,太宗天会八年(1130年)赐进士及第,授秘书郎,从此开始了近四十年的仕途生涯。由于张浩出身官宦之家,所以他较常人更懂得为官之道,能够适时进退。
熙宗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十分尖锐。右丞相韩企先死后,实权派人物宗弼开始排斥韩企先一派的原辽朝旧官僚,起用原北宋时期的部分官僚,蔡松年就是其中之一。田珏原是韩企先提拔的,任吏部侍郎,韩企先临终前向宗弼推荐他做宰相,结果被宗弼所杀,有很多人因为这件事受到株连。由于“张浩与蔡松年友善”,[8]所以“田珏党事起,台省一空,以浩行六部事”。[9]后来张浩为躲避中央统治集团内部的政争,以有病为借口出任地方官,曾任彰德军节度使、燕京路都转运使、平阳尹等,出任地方使张浩的政治才能得到充分施展。田珏事件后,张浩“行六部事。簿书丛委,决遣无留,人服其才”。[10]张浩在任平阳尹时,当地治安不好,“平阳多盗,临汾男子夜掠人妇,浩捕得,榜杀之,盗遂衰息。近郊有淫祠,郡人颇事之。庙祝、田主争香火之利,累年不决。浩撤其祠屋,投其像水中。强宗黠吏屏迹,莫敢犯者。郡中大治”。[11]史籍载:“张浩治平阳,有惠政。”[12]不难看出,张浩不但深谙为官之道,而且其政治才能也非同凡响。
张浩是一位敢于在关键时刻给统治者进谏的大臣。由于他处世老练,所以进谏的方式比历史上的一般诤臣更灵活和高明。
海陵王是金朝历史上颇具改革精神的皇帝,在他统治的十二年(1149——1161年)中,进行了比熙宗时期更加深入的一系列改革,大大加速了女真民族的汉化。由于他极力主张女真民族汉化,所以他十分看重封建化较深的渤海人,张浩就是其中之一。海陵时期的几件大事都是由张浩主持的。如,天德三年(1151年),海陵王命张浩到燕京与燕京留守刘筈、大名尹卢伦监护,增广燕京城,营建宫室。为从上京迁都来此作准备。海陵王在统治后期为南伐宋朝准备再次迁都汴京,于是在正隆三年(1158年)派张浩和敬嗣晖营建汴京宫室,[13]等等。
但是,因为海陵王的刚愎自用,顽固拒谏注定了他的统治是短命的。海陵王为南伐宋朝,派张浩去营建南京宫室。这并非张浩所愿,但是他仅委婉地上奏说:“往岁营治中都,天下乐然趋之。今民力未复,而重劳之,恐不似前时之易成也”。[14]海陵王并未采纳他的建议,张浩也未坚持自己的主张。他违心地到达汴京后,“海陵时时使宦官梁珫来视工役,凡一殿之成,费累五万”。[15]但是当梁 指出某处不合格时,就全部拆除。身为宰相的张浩“不能抗而与之均礼。”[16]
海陵王在南伐宋朝前曾向张浩问用兵的利害。“浩不敢正谏,乃婉词以对,欲以微止海陵用兵,奏曰:‘臣观天意欲绝赵氏久矣。’海陵愕然曰:‘何以知之?’对曰:‘赵构无子,树立疏属,其势必生变,可不烦用兵而服之。’”[17]海陵王听后非常高兴,但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张浩也没敢再坚持自己的主张,而是屈从海陵王的安排,在其南伐时,“留治尚书省事。”[18]
通过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张浩为避免与海陵王发生冲突,往往采取妥协甚至回避的方式。也许正是由于张浩的这种态度才取得了海陵王对他的信任。
因为张浩能审时度势,明哲保身,所以仕途较为顺利。即使在发生“辽阳政变”后,张浩也未受到冲击。海陵王遇害后,参知政事敬嗣晖力主立海陵太子光英,张浩准确地把握了当时形势发展的契机,未采纳敬嗣晖的主张,而是及时地遣户部员外郎完颜谋衍向在辽阳称帝的世宗上贺表,表示拥戴。事实证明,张浩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
世宗继位之初,曾对张浩说:“朕思天位惟艰,夙夜惕惧,不遑宁处。卿国之元老,当戮力赞治,宜令后世称扬德政,毋失委注之意。”[19]“卿在正隆时为首相,不能匡救,恶得无罪。营建两宫,殚竭民力,汝亦尝谏,故天下不以咎汝,惟怨正隆。而卿在省不馀年,练达政务,故复用卿为相,当自勉,毋负朕意。”[20]由此可知,世宗十分尊重和信任张浩,这主要是由于张浩在辽阳渤海人中的影响,并且以张浩为代表的辽阳张氏也是拥戴世宗继位的主要力量之一。另外,张浩族兄张玄征之妻与世宗母有远亲,张玄征之女又是世宗的侧室(元妃),[21]所以,这样尊重和信任张浩对于拉拢渤海人和获得渤海人的长久支持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统治集团失误的决策,张浩能够及时匡正。世宗继位不久,近侍中有人打算废除科举。世宗犹豫不决,询问张浩说:“自古帝王有不用文学者乎?”张浩回答说:“有。”世宗问:“谁?”浩答:“秦始皇。”世宗对大臣们说:“岂可使我为始皇乎。”于是废除科举的议论就停止了。张浩的巧妙劝谏,坚定了世宗推行科举制度的决心。对于封建化较深的张浩来说,非常清楚实行科举制的重要性。通过科举考试,金朝统治阶级网络到了大量人才,并将他们充实到统治集团的各个部门中,加速了女真族的封建化,推动了女真族社会的进步,给女真族的历史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积极影响。
张浩晚年深得世宗倚重,在年老多病时,世宗准其“入朝毋拜,许设座殿陛之东,若有咨谋,然后进对。或体中不佳,不必日至省中,大政可就裁决。”[22]后来张浩因病多次请求才准其致仕。
虽然张浩深谙为官之道,颇受最高统治者的看重,貌似“圆滑”,但他并不是嫉贤妒能之人。身为宰相,心系社稷,能恰当地向朝廷推荐人才。实践证明,由他举荐的人才大都被委以重任,而且非常称职,在此仅举两例。
海陵天德年间,缮治中都,张浩举荐了苏保衡分都工役。此后海陵时期的几项重要事件,苏保衡都参与其中,曾经“督诸陵工役”和海陵王准备南伐宋朝前与徐文等在通州建造船只。世宗时期,苏保衡仍在朝为官,且以户部官员的身份到关中地区视察工作。“黜守令不法者十余人”,还全力救助了被诬陷入狱的傅慎微,避免了一场冤案的发生。苏保衡官至礼部尚书,拜参知政事。史称其为“当时之贤执政也”。[23]
张浩举荐的另一位较具影响力的人是以作战勇敢、身先士卒而著称的纥石烈志宁。纥石烈志宁官至右丞相,封金源郡王,其主要功绩是平定内乱和推动与邻国和平友好时代的到来。世宗大定初年辽东地区契丹族反叛,纥石烈志宁率丙征讨,镇压了叛乱,世宗下诏称其“征契丹战功居最。”[24]大定三年(1163年),时任左副元帅的纥石烈志宁伐宋获胜,并与之“约为叔侄国”,[25]开始了金宋两国相对和平时期。大定七年(1167年)十一月八日,皇太子生日,世宗对太子说:“天下无事,吾父子今日相乐,皆此人(纥石烈志宁)力也。”[26]纥石烈志宁去世后于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配享世宗庙廷。毋庸置疑,苏保衡和纥石烈志宁都属于政绩卓著的杰出人物,张浩慧眼识人,举荐之功功不可没。史称由张浩举荐的人“皆为名臣”[27]。
张浩出身于官宦之家、深谙为官之道,懂得迎合最高统治者的意识,能够审时度势,明哲保身,看似“圆滑”,但是这些相对于他身仕五朝期间“无事不为,无役不从,为相最久”[28]来说,显然是次要的。由于海陵王固执己见、不肯纳谏,所以难以称张浩为“诤臣”、“贤相”,但是这丝毫无法抹煞他以江山社稷为重,心系朝廷的功绩。本文通过对张浩在海陵、世宗两朝主持的几件大事,对统治者实施政策的建议以及恰当地向朝廷推荐人才的展示,说明他的从政能力和人品,总的说来,张浩的一生是应该给予肯定的。
[1] 《金史》卷 83,《张浩传》.
[2] 《渤海国纪》卷 22.
[3] 《渤海国志长编》卷13.
[4] 《渤海国志长编》卷13.
[5] 《金光禄大夫张行愿配高氏墓志》.
[6] 《渤海国纪》卷 22.
[7] 《金史》卷 2,《太祖本纪》.
[8] 《金史》卷 89,《孟浩传》.
[9] 《金史》卷 83,《张浩传》.
[10] 《渤海国志长编》卷13.
[11] 《渤海国志长编》卷13.
[12] 《金史》卷 105,《杨伯雄传》.
[13] 《金史》卷 5,《海陵本纪》.
[14] 《渤海国志长编》卷13.
[15] 《金史》卷 131,《梁珫传》.
[16] 《金史纪事本末》卷27.
[17] 《金史》卷 83,《张浩传》.
[18] 《金史》卷 5,《海陵本纪》.
[19] 《金史》卷 83,《张浩传》.
[20] 《金史》卷 83《张浩传》.
[21] 《金史》卷 83,《张汝弼传》.
[22] 《金史》卷 83,《张浩传》.
[23] 《金史》卷 89,《苏保衡传》.
[24] 《金史》卷 87,《纥石烈志宁传》.
[25] 《金史》卷 6,《世宗本纪上》.
[26] 《金史》卷 87,《纥石烈志宁传》.
[27] 《金史》卷 83,《张浩传》.
[28] 《金史》卷 83“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