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波
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成为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职院校办学的根本任务”[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下简 称“基础”课)是对高职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而加强高职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在教师,这就对“基础”课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高职教育的特点与高职生的多样性,建立“基础”课教师的专业标准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高职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专业化水平。教师的专业化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也是教师教育改革的需要和方向。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自身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教师并体现教师职业吸引力的发展过程。教师专业标准就是教师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所遵循的实施标准,专业化是目标,专业标准是手段。这一发展过程的实现不仅需要教师的主动努力学习,以促进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良好的外部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
“基础”课教师的专业化既是高职办学理念改革的产物,也是社会对”基础”课教师的再认识,回归教师职业化的一个过程。“基础”课教师专业标准就是通过教师培养、教师教育从而实现教育目标、功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基础”课教师并得到社会认可这一过程所遵循的实施标准。
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是高职院校办学的根本任务。过去一个教学计划书、一本教案适用于整个专业所有高职生的情况已经不适用了,教学计划、教案必须按专业相关素质能力来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的建立,能使“基础”课很好地为各系的人才培养方案服务。
2008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这实际上是思政课教师也是“基础”课教师的专业化目标方案,文件最后说明“各地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和细化方案”,即制定适合于高职院校自身特色的专业标准。
“基础”课教师的素质参差不齐、高职院校间的相关标准不一、“基础”课教师外出培训机会少、职业激励机制不健全,不科学的教师专业标准制约了“基础”课教师的个人发展。
“基础”课教师的利益和待遇要得到保障,教师的价值和人格也要得到体现,这是“基础”课教师职业标准的建立的难点和核心。
“基础”课教师专业标准的建立,是保证教师整体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但目前国家教师行业专业标准不明确,影响了“基础”课教师的队伍建设。随着高职院校思政课部二级单位的成立,大家都在探索适应于自身的“基础”课教师专业标准。“基础”课教师专业标准,应该关注教师专业素质、专业制度和专业精神三个要素。
1.坚持“真懂、真信”的标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懂、真信、真教、真爱”,是上好思政理论课的基石[2],“基础”课教师自身应该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这是“基础”课教师最起码的专业能力。现实中,有些“基础”课教师的工作打不开新局面,上不了新台阶,根本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不高,遇到问题和矛盾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思考研究,去处理解决。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这是对“基础”课教师的政治标准,要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相信社会主义的远大前景。教师自己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才能影响学生、带动引导学生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新任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3]。
2.坚持“真教、会教”标准。“基础”课教学内容的跨专业性、多样性和实践性特点,要求“基础”课教师是复合型人才,必须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丰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深入实践,了解学生,提高教学艺术和教学能力;注重道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做教书育人的典范。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理论用于“基础”课教学中,创新教学方法,用通俗化的语言,结合世情、国情、古今中外的事例让学生易于接受,把科学理论讲清楚、说明白。在教学中始终以学生为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到有的放矢,在教学中激起学生感情的共鸣,引起思想上的共振,从而打开学生的心扉[4]。如高职新生的自信度普遍不高,要想展开“基础”课后面的教学,就需要在第一节“大学生适应新环境”的授课中真正使高职生树立自信,使“基础”课真正进课堂、进头脑。
教学业务达标。首先是教学过程规范化,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备课、教案、作业、辅导、考试制度化与常态化;其次坚持听课评课制度,不断提高“基础”课教师的授课水平;第三是练好教学基本功,能够设计好教案、板书,写好粉笔字,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形成网上网下教学互动。
3.实践能力标准。“基础”课专职教师大多数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任教,从高校到高校,缺乏企业行业实践经验,而高职办学的理念就是“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基础”课教师要有相关企业行业一线的实践经验,要了解授课班级、学生所属专业的状况及专业岗位职业道德要求;“基础”课教学如何为围绕各系人才培养方案服务的问题;“基础”课教学如何为高职生提供未来就业所需要能力素质培养的问题,这就要求“基础”课教师下到生产一线、社会基层去了解。笔者认为这需院方、系方创造机会,利用寒暑假安排一定的时间让教师参加实践,或学生顶岗实习期由他们带队管理。“基础”课教学也需要实习场所,与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敬老院等有教育意义的场所、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旁听制度,成为学生的第二课堂,“基础”课教师在这些实习场所实行轮训制度。总之,形成“基础”课教师实践的长效机制。
4.专业拓展能力标准。“基础”课教师应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心理学、职业生涯规划、法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的学习,以适应教学的需要,“基础”课教师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教师研修和在职培训要经常化和制度化。“基础”课教师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合作能力是教师专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要面对人数众多的学生,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教师与同事之间的教学合作显得日益重要。
5.具备一定教科研能力标准。“基础”课教学处在改革发展之中,这就为“基础”课教师的教科研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既是服务于社会的体现,也是“基础”课教师自身成长的必由之路。教师通过学习、实践反思,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方法、反思论文,让教育教学实践升华为科研理论,使专业水平再度提升。
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学历层次等方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时数、经费投入、教师待遇、考核评估、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等等,是“基础”课教师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也是“基础”课教师专业制度标准。
“自爱、真爱”的师德师风是专业精神标准。“基础”课教师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基础”课教师的师德师风要求应更严格。高尚的师德师风不可能自发产生,它是“基础”课教师在道德实践、教学实践中努力修养的结果,也是“基础”教师自身人格和自尊的体现。
对自己要“自爱”,要加强师德修养,坚持内心修炼和内省。严于解剖自己,严格自我批评,做教书育人的典范;对学生付出真爱,爱护和尊重每一位学生,先爱人再育人,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正如教育理论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爱是强大无比的教育者”[5],把教师的角色由师生关系扩展到“朋友”关系。
“基础”课教师专业标准的三个要素,是建立“基础”课教师专业标准的核心,是保证教师整体队伍提升的一个重要手段,成为合格的“基础”课教师,得到社会认可并实现自身价值。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 号.
[2][4][5]光明日报评论员.“四真”:搞好思政理论课的基石[N].光明日报,2010-09-16(1).
[3]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z].教社科[2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