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川流
(山东艺术学院 艺术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南京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210013)
人类各民族、各时代的文化艺术活动,均存在体现了不同功能和社会作用的艺术活动与作品创制,主要显现为高雅艺术与通俗艺术之分。艺术创制同样存在一定类别的分野。既有可以表现深刻的具有主导性的思想、显示其突出的宣教性功能的作品,即主旋律艺术;也有一些表现出高雅的审美品位,呈现为典雅艺术风格的作品,即美的艺术;还有较多具有通俗性的作品,以满足人民大众的愉悦性要求,一般视为娱乐性艺术。在当代,科学对待不同层次的艺术,施以有差异的管理方式与评价标准,值得人们重视。
一
将艺术创制中出现的不同类型的作品,以主旋律艺术、美的艺术和娱乐性艺术加以区分,符合我国当代艺术创作的实际状况。
上述各类别作品存在明显的异同。其相同之处主要表现在,都应具有正确的价值追求,积极的思想倾向,都应具有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都应表达社会与大众的审美诉求;其相异之处则在于,主旋律艺术以突显宣教功能为主,对大众施以具有时代精神和主体思想的教育,美的艺术以强化审美功能为主,呈现人们在审美创新方面达到的高度,娱乐性艺术以突出娱乐功能为主,主要满足人民大众的愉悦性要求。
三种类型的艺术创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多年来,国家和政府艺术管理高层领导多次提出,艺术创作应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结合,即人们熟知的“三性统一”,这是对艺术创作的较高要求和评价标准。诚然,最优秀的作品正是“三性统一”的最好的作品,
自有艺术以来,人们都渴望看到那些既具有高雅的艺术品位,又具有浓郁的娱乐特性的艺术
作品,即尽可能做到雅俗共赏,达到如恩格斯1859年曾提出的那样,实现“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同莎士比亚剧作的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的完美融合”[1]557。应当承认,虽然历史上人们在不懈地创作三性统一的作品,并不断推出力作、佳品,但由于创作难度较大,要求大部分作品做到三者完美融合是不现实的。在当代艺术创制的一般状态下,人们大都力求做到三个方面的兼备,但通常又首先确认其作品的品位及其类别,或是主旋律的,或是典雅型的,抑或是娱乐性的,在此基础上,尽力做到“三性统一”或雅俗共赏。无论何时,艺术作品的品位均是有差异的,雅和俗的艺术长期共存是客观的。在当代大力繁荣艺术创作,为人民大众提供更多文化艺术产品的态势下,一方面要求所有的艺术创制均应努力做到“三性统一”,同时又将艺术创制适度做出类别的区分及其评判标准的差异,符合繁荣文化创作、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时代要求。
不难看出,“三性统一”实际上正是与上述三种类型的艺术创制相联系,即,主旋律创作重在突出其思想性,美的艺术主要突出其审美性,娱乐性作品主要突出其愉悦性。但同时又应特别强调,在突出思想性的时候,不应放弃审美性和娱乐性,在强调审美性的时候,不应忽略思想性和娱乐性,而在突出娱乐性的时候也不应丢弃思想性和审美性。三种形态的作品创制显然具有不尽相同的评判标准,但还需特别指出,这一差异只是各种元素呈现的量的差异,而不是质的差别,不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剧烈冲突。然而,承认这一分野与差异是重要的,既是对艺术创作规律的遵循,也是当代艺术创制的实际状况的体现。
提出这一理念,是对艺术活动多样性的认同,以及艺术生产基本状况的实事求是的把握。长期以来,对于艺术创制的理论指导与价值评判,是坚持开放的原则,还是固守封闭性观念,市场呈现出激烈的争锋。开放性原则体现为在对文化艺术活动及其产品的评价中,一方面坚持基本的原则,同时实施多样的动态的评价机制。封闭性观念,则表现为对于艺术活动及其作品的单一标准的、机械的、凝滞不动的评价机制和标准。由于社会文化活动与艺术作的多样性,对艺术活动及其产品的评价就不应持同一种尺度,而是应当在总体和宏观的评价尺度下,对不同类别艺术作品采取有差别的评判标准。对主旋律艺术,主要应当审视和评判其达到的思想高度,同时顾及其审美和娱乐水准,对美的艺术,应当侧重考察其拥有的审美价值,对于偏于娱乐性的作品,则应侧重考察其审美娱乐含量的状况。以美的艺术的评价尺度来评判娱乐性艺术,娱乐性艺术显然缺乏必要的审美意蕴,以主旋律艺术的标准评价娱乐艺术,娱乐艺术显然不具备充分的精神含量;同样,以评价娱乐艺术的尺度用来评判主旋律艺术或者美的艺术,自然也会得出相左的结论。近年来的实践已经表明,在艺术评价中采用同一个尺度和标准,只能束缚艺术的发展,不利于艺术创作的繁荣和充分满足人民大众的文化需求。
这一理念是基于当代艺术生产和大众接受的基本状况提出的。在艺术生产与供给中,对于社会的文化生产与文化供给的总体调控,应当把握均衡与协调的原则,艺术生产的理想状态是实现产品的多样性生产和供给,既应拥有具有主导性意义的主旋律作品,也应拥有较多体现了典雅艺术特质的作品,还应拥有大量通俗的娱乐性较强的产品。在所有文化产品中,具有较强时代感和精神感染力的是主旋律作品,代表民族艺术审美水准较高成就的是美的艺术,而在文化艺术市场上起到主流地位的则是通俗的大众艺术。人民大众的文化需求也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也未必需要同样品位的艺术享受。人们不会停留在单一的艺术接受之中,而是希望获得更多样的审美享受。社会文化艺术生产部门和企业在为人民大众提供文化艺术产品的时候,应当充分考量大众文化品位的差异性和心理接受的不同状况,其产品既不应远远高于大众的接受水准,也不应与大众的接受水准持平或更低,而应适度高于一般大众的接受水平和审美品位,并且以此为基点,不断提升人民大众的文化品位。伴随人民大众审美品位的持续提高,社会提供的文化艺术产品的品位也应逐渐提升。
这一理念的提出,更是出于对人们大众文化利益和文化权益的尊重。在当代社会,人民大众有着享受文化艺术的权利,同时也拥有选择艺术活动方式和产品的权利。人民大众的这种权利,与其所拥有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一样,是人民大众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尊重人民的这种权利,既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体现,也是文化活动内在规律的表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应将人民大众的文化需求摆在十分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公共性文化服务,还是文化产业与市场经营,均应将为人民大众提供适应大众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作为重要的历史使命。人民大众既需要思想与精神水准的提升,也需要综合审美素质的提升,还需要愉悦性的心理满足,艺术文化的传播理应兼具多种功能。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浸润着丰富和感人的进步的积极的价值观念与人文情怀,人民大众在享受审美熏陶的同时,也就自然将其价值观念悄然接受。即使是主旋律艺术或美的艺术,也不应将价值观念或政治理念生硬地移入艺术作品之中。
二
无论是主旋律艺术,还是美的艺术或娱乐性艺术,其内涵与特性都不是独有的和孤立的,而是具有十分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正确看待艺术活动的基本态势,科学把握不同类别和样式艺术的不同特性,做到遵循艺术规律和创作活动的基本规律,是摆在艺术管理与制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对艺术作品作出科学评判的基础。
三种类别的艺术创制是主旋律与多样化的关系。主旋律艺术,重在对时代精神与当代人物风貌的呈现与表达。多样化,即指不同风格千姿百态的艺术样式和作品的呈现,仅有主旋律难以形成艺术创作的繁荣的景象,一味强调多样化,也会导致失去时代精神的主导和价值观的规范。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提出“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方针以来,在艺术创制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当代艺术活动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势必出现艺术活动及其作品层次的差别,同时也将出现评价尺度的差异。主旋律艺术具有丰富的内容和主导性价值取向,但在当代,弘扬主旋律不应是具有意识形态主流地位的文化艺术活动及其作品的一花独放,也不应令该类作品游离于多样化的艺术活动,而是多类型艺术创制的长期共存,以及相互影响。
三种类别的艺术创制是互补与互融的关系。在它们之间,差异是正常的,分野是恒久的,但又是相对的,不能截然分离,不应孤立地发展,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优势可以互补,其特色可以互融。
作为主旋律艺术,理应从美的艺术中汲取丰富的审美元素,使之获得更充分的审美意蕴,增进其审美感染力,还应从娱乐化艺术中获取适度的娱乐性元素,使其在不影响主体精神表现的同时,增进其愉悦特色,以得到更多人的喜爱。在当下,上述三个层次的艺术样式都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也有可以提升的空间。在当代,主旋律艺术需要提升其审美品位,主要是指艺术作品精神内蕴与审美特性的融合。在人物表现上,应注重其人格模式的转变。比如,去平面化,对人物,特别是英雄模范人物不再停留于平面的单一的表现,而是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以及情感世界,对于人物做出多层面的丰富的复杂情态的表现。去说教化,即在作品中隐去说教的明显意图,更多采用形象的力量和事实说话,而不是单一的对于事件做出正面的积极趋向的阐释。去粉饰化,即对英雄模范人物应遵循其真实的样态加以表现,既不应夸大其优势,也不应隐匿其局限。去神圣化,即在作品表现中不再把领袖或英模人物当作神灵来渲染,而是赋予其作为一个平凡人的常态和情愫;在情节演绎上,较多引入类型电影情节演绎的成功经验,灵活调整故事的节奏,突出某些关键环节的亮色和动人的细节刻画,探索叙事技巧,适时采用例如复线结构等多种叙事方式,追求情节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以出人意料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来弥补事件的单薄,通过制造疑点和悬念,提高其艺术性与可看性;在情感表现上,不再是简单地将人的情感分解为阶级的情感,而是真实地展现人类情感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在确认其情感所具有的社会基础的前提下,实现对于人物情感的个性化表现,并做出客观与真实的价值判定。面对不同层次、不同阶级、不同民族的情感表现,还应在深入呈现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甄别,突出其正面导引的作用;在形式表现上,主旋律艺术也需增强娱乐化元素,即在不影响人物基本形象、不损害事件客观真实与本质特性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添加一些具有浓郁娱乐化色彩的表现,如细节的勾勒,语言的生动,色彩与声音的变化等,使人们喜爱的娱乐元素同样在主旋律艺术中得到体现,获得有机的交融。
作为美的艺术,是指具有较高艺术与审美特质的艺术活动及作品,其作品往往可以代表民族艺术创作的最好成就,有的可以成为代表民族优秀艺术的典范,成为可以传世的经典艺术作品。然而由于该类艺术的精神内涵的深度及其形式因素的繁复,可能造成曲高和寡的现象。因此,作为美的艺术,一方面,依然要恪守积极健康与富有民族优秀文化精神的价值观,从主旋律艺术中获取更多的精神素养;另一方面,也应从娱乐化艺术中适度汲取娱乐性特性,以使自身得到更多大众的喜爱。美的艺术作品侧重于艺术的审美的追求以及个人化精神理念的书写和情感的抒发,其娱乐性色彩比较淡薄,增添了一定理解的难度。这样的艺术创制不仅应当促使其思想和精神理念获得大众和社会的认同,还应适时增加一定的娱乐性元素,方能成为大众喜爱的作品。由于艺术活动领域纷繁复杂的态势,致使人们常常对美的艺术赋予其他方面意义。例如,人们习惯于将那些致力于表现个人情感与艺术追求的、与市场及商业艺术格格不入的作品称之为美的艺术,或纯艺术。他们既远离主流精神因素,又排斥娱乐元素,或者强调其唯美性,突出审美元素的极端化;或者将一些审美表现予以反向推演,走向与大众审美意识的隔膜、甚至丑陋;或者强调极具个人主义的精神表达,与社会主流意识格格不入。这些倾向均表现出一些人在追求纯艺术中所出现的偏误。
作为娱乐性艺术,是指突出愉悦性色彩,并以此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艺术制作,一般均与商业性活动相吻合,其宗旨主要在于满足人民大众的愉悦性文化需求。此类作品往往由于其较为薄弱的精神含量,较少的审美意蕴,使其失之于浅薄。又由于对一般大众审美层次和趣味的顺应,因而融入了更多满足人们愉悦和生理性快感的元素,而在艺术内涵及其手法、技巧等方面的审美追求显得不足,有时甚至与某些低俗的文化现象区别不清,遭到人们诟病。即使取得商业的较大成功,但也难以掩饰精神价值的缺失。当然,也有一些艺术家在制作娱乐性作品时,尝试赋予其较为厚重的精神内涵与丰富的审美色彩,使其获得精神价值的提升和审美价值的显现,由偏于娱乐或商业品位而转向审美价值以及精神含量的增强,甚至融入美的艺术或主旋律艺术,这样的追求难能可贵。其实,娱乐元素与审美元素并不是截然分离的,一定的娱乐元素经过提炼与升华,便可以上升为审美元素;一切审美元素均源于娱乐活动,持有一定的愉悦身心的功能。娱乐化艺术理应向主旋律艺术汲取一定的精神性因素,使得该类艺术同样具有一定传承民族精神与担当时代使命的功能[2],同时还应从美的艺术中汲取更多审美元素,使自身脱离过度的浅薄与俗气,增进其美的力度。
三种类别的艺术创制还呈现为竞争的关系。其竞争既表现为长期以来对市场的占有,也表现为对社会文化主导的竞争以及对较高审美品位的竞争。一般说来,主旋律艺术旨在把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以及社会文化的主导作用,美的艺术力求占据审美文化的峰巅,娱乐性艺术则要占有市场的主要份额。但同时,从事不同类别艺术创作的艺术家也不会轻易放弃可能达到的更多优势,致力于创造“三性统一”的更为优秀的作品。应当看到,这种竞争是积极的,没有竞争,便没有更多优秀作品脱颖而出,也就没有艺术的发展。即使在竞争中致使一些人败北也属正常,优胜劣汰历来是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在更多的竞争中则应倡导人们汲取他人之长,克服自身所短,形成良性的态势。竞争中各种艺术层次的互相影响并不意味着完全趋同,而是指它们可以在保持自身特点的基础上,融入其他方面的因素,使其自身获得更大的发展。
在文化建设的整体格局中,主旋律艺术是十分重要的和必需的,应当加以精心制作。而在某些主旋律艺术的制作中,或者由于创作者的原因,或是由于作品题材的局限,若要使其完全实现精神性与审美性、娱乐性的完美结合是困难的。比如一些宣传英模人物的作品,必须符合人物的基本样态与基本事件,不能乱加改动。如果执意加大其娱乐性元素,致使人物偏离既有的方向,就会出现负面效应,不仅背离主旋律艺术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无论是美的艺术,还是娱乐性艺术,均应在基本保持自身文化形态的同时,遵循艺术创作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既要彰显其积极和健康的价值取向,又应致力于形式多样、色彩浓郁的形态呈现。科学把握上述三种类别艺术创制的关系,有机地驾驭并促使其实现和谐、平衡与相互激励,将有助于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健康发展。
三
在对三种类别艺术创制的基本评判中,坚持科学合理性的态度,排除芜杂与紊乱的现象,显得尤其重要。作为艺术作品的评价标准和尺度,从来都具有相对统一的共识,同时又具有有差异性,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进程。对艺术创制予以科学的评判,也应在坚持基本统一的标准下,秉持有差异的原则。这既是艺术发展的客观现实的要求,也是融入差异化管理原则的体现。
差异化管理是指建立在多元思维基础上的精致管理,是现代化科学管理的体现。在中国,历代文学批评家、艺术批评家均对不同样式不同类型的艺术创作实施评判中提出了自己的各种标准,特别是在诗歌研究中,曾有多人作出十分具体的分类,提出具有差异性的评判标准,在我国艺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进入20世纪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曾提出符合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时代要求的艺术批评标准。从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的统一,到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标准,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提出的不同标准,如美学的和历史的标准,以及近年来人们普遍认同的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三性统一的标准等等。长期实践充分表明,首先,艺术评价应当具有也可以出现相对统一的标准;其次,这一标准并非是僵滞的,当会因为历史变迁和地域特性的影响而出现分野,也会随艺术种类、样式和批评对象的不同而呈现出差异性。
提出对不同类别艺术作品的差异化评价标准,并非对艺术活动采取双重标准,而是在标准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实施具有差异化的评价和管理。亦即在将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作为呈现方式和基本元素加以评判时,审视其中哪个方面的特色或元素更突出一些。如果是思想性居于主流,体现了时代精神和当代风貌,应属于主旋律作品;如果是艺术特色、审美形式或语言的创新居于主流,应属于美的艺术;如果是娱乐性与观赏性的元素居于主流,则应属于娱乐性艺术。
坚持有差异的评判,应对上述艺术创制的具体呈现方式以及路径有着清晰的认识,同时对当下艺术创制中较多出现的问题加以关注,以求在评判中做到有的放矢。
关于主旋律艺术,应当充分注重其价值呈现中的审美性、真实性与合理性,比如,并非所有的英模人物与好人好事都适宜采用艺术的形式来表现,只有充分具备审美形式和语言呈现的可能性的人物和事件,才具有艺术表现的价值,否则只能是一件普通的宣教品。将艺术创制混同于好人好事的介绍或价值观念的传导,而缺乏基本的审美性元素,这样的作品显然难以达到广泛传播与感染受众的目的;在此类艺术创制中,一切思想和精神性追求均要通过艺术的形式加以呈现,而非使用纪录式的表达方式可以奏效。艺术创作既要形象地表现人物和事件,同时又要追求人物和事件与历史本质真实的吻合,是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的统一;认为强调弘扬主旋律,就应促使主旋律艺术占据艺术市场的主流,其实是一种误解。弘扬主旋律,是指主旋律作品应成为当代社会文化发展中具有主导性、对人民大众审美精神与价值理想具有主要影响力的作品,但并不一定要成为市场的主流,其生产数量和市场份额未必最大。大众既需要获得较高水准的时代精神的熏陶,也需要参与更多娱乐性艺术活动。人民大众不断提升的文化和艺术的需求,要求艺术创制企业和部门大量生产多样性的艺术产品。艺术生产的单一性和模式化,很难满足大众的多样化需求。
关于美的艺术,其当代创作中的一些倾向令人思索。首先,并非只有探索性和实验性作品属于纯艺术[3]。这一认识误区源于西方文化的影响。仅仅将那些具有探索性和试验性的作品视作美的艺术是不够的,大量具有较高艺术创新意识和语言创新、形式创新,同时具有较高精神内涵的艺术作品,均属于美的艺术的范畴。有人以为作品越是晦涩难懂,艺术性就越强,实在是误解,其结果只能与人民大众对艺术的关注与热望形成巨大的鸿沟;其次,并非只有个人化创作属于美的艺术。有人将此类艺术视作个人的空间,专事自我情感的宣泄和自我理念的呈现,热衷于对世界认知作出晦涩的表达。美的艺术作品固然可以具有一定小众性特点,但是如果认为个人化特色愈突出,艺术价值就越高,显然是极大的偏误;再次,并非科技因素越高艺术性就越强。有人习惯于创作中技术元素的堆砌,似乎科技含量越高,就越是有利于营造艺术氛围和深化艺术内涵,这也是此类艺术创作的误区。科技含量与技术水准较高,当然有利于作品精神内涵的表现,特别在影视、动漫等创制中更是如此,但过度依赖技术的作用,不仅会冲淡思想意义的表现,甚至会导致人们艺术思维与想象的弱化;又次,孤立地表现社会生活某些层面也未必是美的艺术。人们强调现实主义的批判性和反思性,无疑是必要的,但是应当看到,现实主义是对历史与现实的真实性、典型性和思想的深刻性的全面把握,一味歌颂不是现实主义,单纯暴露不是现实主义,缺乏对社会生活多层次与丰富性的洞察也不是现实主义,真正的现实主义是将对社会和历史的深度体验和对其客观规律的审美把握凝为一体。
对娱乐性艺术创制的评判,也存在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其一,创制娱乐性艺术同样要具有社会和历史的使命感。娱乐性艺术突出娱乐性元素和愉悦性效果是正当的,但将此作为基本目标或唯一追求却不无偏颇。即使作为娱乐性作品,也离不开精神意义的呈现,以及积极向上的价值理想的弘扬与传播,那种对无意义和无价值趣味的津津乐道正是艺术堕落的表现;其二,并非娱乐性元素越多越好。无论何种娱乐性的元素的使用,均应把握一定的度,只有适度的表达,方可达到积极的效果,那些对娱乐元素的堆砌和滥用,势必驱使作品向着极度娱乐偏移,遮蔽人们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甚或成为导引人们精神世界走向迷失的甜美的毒药;其三,借娱乐之名,为低俗和低级趣味的泛起推波助澜。低级趣味,已经成为娱乐性作品的痼疾,其表现也是多方面的。诸如无节制地渲染享乐型与豪华型生活方式,而无视现实社会的境况。对历史事件和人物作出赏玩式戏说,消解民族战争中先烈浴血奋战的艰难、严酷与悲壮。远离社会本质和真实,对当下社会道德伦理予以游戏化和无节制呈现。剔除理想与信仰,对现实生活做出平庸、寡淡与消解生命的表达;渲染低级和淫秽的情境,满足一些人们低层次的欲求等等;其四,一味追求西方国家的娱乐特色,放弃对具有民族特点的娱乐性元素的提炼与表现。有的作品大量堆砌西方国家的元素,而在使用本国文化元素时则刻意采用有损于民族形象和文化传统的元素,导引人们在生活趣味和价值追求等方面不由自主地以西方为标准,形成对西方社会价值观念的认同,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在艺术活动的大千世界里,艺术样式或类别的多样性与关联性是客观的,对艺术创制及其价值评判的统一性与差异性也是恒久的。在科学与理性的导引下,经由艺术家和所有艺术活动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国艺术创制将会呈现出千帆竞发、异彩纷呈的蔚然景观。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李建国.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当代中国大众文化[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1).
[3]田川流.论艺术创意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意义[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