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存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欧·亨利是享誉世界的美国短篇小说家,他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一生共创作了284 部短篇小说。他的小说以精巧的构思,幽默的语言和出人预料的结局(欧·亨利式结尾)而闻名于世。著名的短篇小说有耳熟能详的《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等。《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对恩爱的夫妻为了给对方准备圣诞礼物,卖掉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妻子把自己秀丽的头发剪掉卖了,换得二十块钱给丈夫挑选了漂亮的表链;而丈夫把祖传的金表卖了,买了一套昂贵的梳子送給妻子。读完小说掩卷而思,作为读者,我们能够感受到小说中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但是又不得不为男女主人公宁愿牺牲自我的真情而感动。
《麦琪的礼物》是这篇短篇小说的名字,但是麦琪是谁?很多读者可能认为麦琪是一个女性的名字,那应该就是小说中那个忍痛剪去自己的长发为丈夫买圣诞礼物的女主角了。当然不是,小说的女主角名叫德拉。而且送礼物的不仅仅是妻子,丈夫吉姆也煞费苦心的给妻子送了礼物,那为什么不叫《吉姆的礼物》呢?小说的英文标题是The Gift to the Magi,在英语中,名字是专有名词,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前面一般不加定冠词The。那么麦琪究竟是谁?我们可以从小说的结尾部分得到一点提示: “如你所知,那些贤人是智者,了不起的智者。他们给马槽里的婴儿带来了礼物,开创了赠送圣诞礼物的艺术。因为很有智慧,所以赠送的礼物也很巧妙,如有重复,可以优先交换。在这里,我的秃笔向你叙述了一间公寓里两个傻孩子的平凡记事,他们很不明智的为对方牺牲了家里最大的财宝。但是,我最后要对现今的智者说,在一切赠送礼物的人中,这两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送礼和受礼的人中,像他们这样的人是最聪明的。无论何处,他们都是最聪明。他们就是贤人。”[1]文章中提到的马槽、圣诞礼物是指《圣经》中三王来朝的典故。在《新约. 马太福音》第二章中,耶稣诞生时天空出现了异像,被东方的三位贤士发现,断定这是救世主的诞生,特来拜他。看见小孩和他的母亲玛利亚,就俯伏拜那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作为礼物献给他。[2]东方三位贤士英文是Magus,Magi 是Magus 的复数形式。很显然,麦琪是指带着礼物来拜见刚出生的耶稣的三位东方贤人。所以,如果把麦琪看成一个普通的人名,则阉割了作品《圣经》背景,抹去了篇名的影射意义,浅化了小说的内涵。
自小说问世以来,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目前,学者大多从小说的语言、叙事方式、欧. 亨利式结尾等方面对小说进行分析,很少有从原型理论角度对作品进行解读。原型是文学作品里的因素,或是一个意象、一个人物、一个叙事定势,或是一种可以从范畴较大的同类描述中抽取出来的思想。[3]《圣经》一直以来都被看作为西方基督教的“至尊宝典”,对西方文学影响深远,被视为西方国家文学经验整体的一种缩影墙。很多西方作家通常有意或者无意地利用《圣经》中的某些情节和人物原型形象来达到借古论今、阐释自己观点的目的。美国学者莱肯也断言说如果说圣经文学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就是因为它包含了文学的所有原型模式。[5]
原型(archetype)这个词是由希腊文arche(原初)和typo (形式)组成,在古希腊,原型最初是指模子或人工制品的最初形式。原型批评理论流行于西方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它是以瑞士心理学家荣格的精神分析学说和英国人类学家费雷泽的人类学理论为理论基础,代表人物是加拿大著名思想家和文学理论家诺斯洛普·弗莱 (Northrop Frye,1912 ~1991),著有《批评的剖析》(Analogy of Criticism)等。荣格认为作家都是在集体无意识驱使下进行文学创作的,而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内容就是“原型”。弗莱认为文学是神话和仪式的具体体现,而不是对自然与社会的模仿与再现,文学是“移位的神话” (displaced myth),古代的宗教信仰与神话在近代发生了移位。弗莱进一步认为每一部作品都是由两部分组成:由意向组成的叙述表层结构和由原型组成的深层结构。他主张在发现作品叙述表层的同时,分析形成每一部作品之间背后的原型结构。原型批评试图发现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各种意象、叙事结构和人物类型,找出她们背后的基本形式。反映在《麦琪的礼物》中,从表层结构来看,这是一篇关于爱情情爱小说,是描写生活在社会底层人们的痛苦,心酸与快乐,但是从深层结构来看这是一篇反映基督耶稣自我牺牲的基督精神,具有极强宗教内涵的文章。本文拟从人物原型、情节原型、意象原型和结构原型四个方面探讨原型在《麦琪的礼物》的建构,以揭示其深层思想主题。
西方文学与艺术创作最重要的传统之一就是借用和移植《圣经》和其他神话原型。欧·亨利在创作《麦琪的礼物》时秉承了艺术创作这一传统,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吉姆就是以《圣经》为原型并在此基础上创作。
1. 吉姆—— 《圣经》中耶稣。小说中对吉姆的叙述并不多,文中吉姆的形象是:“他看上去又瘦又严肃,可怜的家伙,才22 岁的年纪,却已经挑起了家庭的重担!”[1]这与我们在和基督教有关的艺术作品中看到的形象不谋而合。画家笔下的基督形象一般都是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身材瘦高,表情严肃。在《圣经》中,耶稣作为救世主降生尘世,受苦受难,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完成他的使命。基督是以软弱的姿态承受无辜的苦难,这一特点非常切合世界上个体的脆弱个性。小说发生在圣诞前夜,之所以这样安排,除了赠送礼物之外,作者应该另有寓意。众所周知,耶稣是在圣诞节的时候出生的,小说中的吉姆的性格和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跟耶稣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吉姆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一个脆弱的个体,为了养家糊口,不辞辛劳在外工作。但是,即便如此,工资还是从原来的每周30 块缩减成周薪20 块,生活愈加拮据。从欧·亨利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吉姆所承受的生活重担和耶稣受苦受难、拯救世人的重担两者所担负的使命和责任是一致的。另外,吉姆的全名是James Dillingliam Young,Jim 是James 的昵称,他的首字母和耶稣(Jesus Christ)的首字母相同,都是J。除此之外,文中把吉姆称为公寓之主(the lord of the flat)[1]。但是他们所住的房子只是临时租住的地方,吉姆并不是房主。作者在这里用lord 这一词是另有所指,因为在英语中Lord 指上帝,基督耶稣。可见,作者在很多细节地方构思精巧,具有深层次意思。这决不是简单的一种巧合,应该是有意为之。
2. 吉姆和德拉—— 《圣经》中的亚当和夏娃。《圣经·旧约·创世纪》讲述了亚当和夏娃幸福的生活在伊甸园中。在小说中只出现两个人物,吉姆和德拉。虽然生活在城市当中,但他们与外界接触很少,因为“楼下门厅里有个信箱,世上绝不会有人去按他;还有一个门铃,世上绝不会有人去按它。”[1],他们就像亚当和夏娃,孤独地生活在自己的伊甸园里——租住的公寓。
弗莱在《神话,小说,移位》中提到许多文学作品情节直接来源于具体的神话故事。原型批评理论认为情节也可以作为重要的原型。在小说中,作者选取的是德拉和吉姆在圣诞节时互送礼物的这一故事情节。如前文所述,这和圣经中东方三贤送礼的故事情节是一样的。东方三贤送给耶稣贵重的黄金,乳香和没药,代表了尊贵和圣洁,但是,这些礼物对刚出生的耶稣来说,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德拉因为没有钱,剪掉自己心爱的头发,这里我们不仅要问:德拉为什么要剪头发?她可以用自己节省的1.87 美元随便买个圣诞礼物给吉姆就可以表达心意,或者自己手工制作一个,以示对吉姆的体贴,这样即省钱又可以显得礼轻情意重。因为我们知道,对于女人来说,长发是女性独有的所有物,是女性非常珍惜并引以为豪的性特征。而在小说中,德拉宁愿舍弃心爱之物,目的是给丈夫买价值21 块的圣诞礼物。21 块钱相当于吉姆一星期的工资,这对经常死乞白赖的从杂货商,菜贩子和卖肉那讨价还价积攒一分两分零钱的德拉来说已经是很大一笔开销了。因为德拉是一位贫穷家庭主妇。德拉以牺牲自己为代价,足见所赠送的礼物是多么的贵重。吉姆选择了赠送一整套梳子,而并不是一些生活用品,因为在当时丈夫一般都给妻子买便宜又实用的东西作为圣诞礼物。从梳子的数量和质量上看“两鬓用的,后脑用的…纯玳瑁壳材料,边上镶着宝石。”[1]可见这件礼物是相当昂贵的。金表是男人的重要标志,是男性的第二张身份证,象征着智慧,自信和稳重。可是吉姆也是和德拉一样宁愿牺牲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买礼物,可见礼物弥足珍贵。但是有了金表链却没有金表,有了梳子却没有头发,这样的礼物虽然珍贵,但是和东方三贤送给耶稣的礼物是一样的,没有多大用处。可以看出小说中赠送礼物的情节与《圣经》关于东方三贤送礼的故事这一构架基本吻合,但是作者对于圣经故事的借用决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坚持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基础上的借鉴、发展和再创造,因为他们送礼的目的是不一样的,给刚出生的耶稣的礼物,表达了东方三贤对基督耶稣的敬仰,而德拉和吉姆互赠礼物,则突出表现了他们对待彼此的真情,宁愿牺牲自己而成全他人。
弗莱的原型理论认为,每部文学作品在其根本可以说并不是“原创的”,神话才是其最基本的模式,只是作为原型消融到了作品中,这些模式是一系列移位的神话,这意味着任何时代的文学都可能存在着前代的,甚至是原始的基本意象。小说叙述的事情是发生在圣诞前夜。一般而言,圣诞节对于美国人来说就像春节对中国人来说一样的隆重,即使贫穷,也会通过一些简单的装饰或布置衬托出节日的气氛。可是在德拉家,除了赠送礼物,我们很难体味到圣诞的到来的气氛。在美国,传统的平安夜会吃圣诞大餐。小说中提到德拉准备圣诞晚餐,这不仅使我们联想到圣经中的“最后的晚餐”。在《圣经. 路加福音》这样记载: “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2]在小说中,德拉家的圣诞大餐只有两种食物一个是固体食物——排骨,一个是液体饮料——咖啡。排骨让我们联想到“最后晚晚餐”中得饼,而咖啡对应的是他们喝的东西。关于烧排骨,文中共提到三次。第一次是吉姆还没有到家“7 点钟时,咖啡煮好了,煎锅在炉子上已经热了,准备烧排骨。”[1]第二次吉姆回到家发现德拉剪了头发,德拉转变话题“把排骨放上去烧吗?吉姆”[1]以及第三次双方发现彼此送的礼物后吉姆说“好吧,现在就把排骨放上去烧吧。”[1]作者为什么多次提到排骨?为什么选择排骨作为德拉家圣诞大餐的食物呢?因为在美国,传统的圣诞大餐的必有烤火鸡,因为没有烤火鸡就不算圣诞晚餐。这可能是因为德拉家境贫困买不起火鸡,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圣诞晚餐可以是其他更加便宜的食物?为什么独独选择排骨?这可能是作者有意安排,让我们想到了圣经故事中另一个意象——肋骨。我们知道上帝在创造人时是按照自己的形象用尘土造出了一个人,起名为亚当,但是,后来上帝发现亚当一个人太孤单,所以趁亚当睡着的时候,从他身体上取了一条肋骨创造了一个女人,起名为夏娃。在这里,欧·亨利把“最后的晚餐”置换到文学作品中,激活了人类潜在的一种集体无意识。
在对《圣经》经过整体研究之后,弗莱在《批评的剖析》中指出: “我们可以把整个圣经看成是一部‘神圣喜剧’,它被包含在一个这样的U形故事结构之中:在《创世纪》之初,人类失去了生命之树和生命之水;到《启示录》结尾处重新获得了它们。在首尾之间是以色列的故事。以色列先后在异教王国埃及、非利士、巴比伦、叙利亚、罗马的权力面前没落,而每一次的没落之后都有一次短暂的复兴,重新获得相对的独立。”[4]这种U 形叙事结构表现在文学作品中,即一般以喜剧开头,经过种种挫折和磨难,到达U 形底部,最后又回归到以喜剧为结尾U 形末端。在小说中,作者设置的开始场景是圣诞前夕这个举国欢庆的时候,像其他家庭一样,德拉和吉姆也遵照传统给自己家人准备圣诞礼物。在准备圣诞礼物的过程中,他们都遇到麻烦和挫折,因为经济窘迫,没有足够的钱给彼此买圣诞礼物,他们使出浑身解数,想尽办法,以至于卖掉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换钱来买圣诞礼物。虽然他们给彼此买的圣诞礼物都变成没有用的东西,但是小说的结尾又回归到和U 形起点一样的地方——一副圣诞前夜温馨喜悦的画面,“让我们把圣诞礼物放在一边,保存一会儿吧。它们实在太好了”[1]小说虽然简单,但是欧·亨利套用了结构原型的U 形叙事模式来刻画文中的两位主人公自我牺牲、苦中作乐的精神。
欧·亨利巧妙借用《圣经》中的各种意象、人物、情节和结构原型,并对这些原型进行现代意义上的解读和再创造,使作品具有多义性和丰富性,使笔下的人物更具普遍意义。同时通过作品,传递了作者乐观的人生态度以及复杂矛盾的宗教情绪。
[1]欧·亨利. 麦琪的礼物[M]. 王仲年译. 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
[2]圣经[M]. 南京:中国基督教协会,1989.
[3]邱运华. 文学批评方法与案例[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诺思洛普·弗莱. 批评的剖析[M]. 陈惠,袁宪军,吴伟仁 译. 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
[5]勒兰德·莱肯. 圣经文学[M]. 徐钟等译. 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
[6]马新国. 西方文论史[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7]莫运平. 基督教文化与西方文学[M].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