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农机化“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2014年农机化工作,加快发展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服务好“三农”,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领农机化工作全局,并贯穿于农机化发展全过程,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部署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把改革创新体现在农机化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完善调控方式手段,以强烈的改革意识推动农机化管理机制体制创新,突出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强化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加快构建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加强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机推广职能作用,主攻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械化,深化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力争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1 800万kW,全区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5%,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3.5%。棉花主产区机械化采收面积进一步扩大,南疆玉米机收水平实现新突破,林果、畜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设施及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按照以上目标要求,2014年重点抓好八个方面21项工作。
围绕自治区四大基地、六大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域、有重点地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
(1)加快推进粮棉等大宗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在粮食生产上,围绕自治区“1 000万亩小麦”、“1 000万亩玉米”高产田建设行动,确保粮食安全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质量,主要粮食作物要重点提升南疆小麦、玉米机收水平。在棉花生产上,围绕“1 000万亩棉花”高产田建设行动,把棉花机械化采摘等关键生产环节作为主攻方向,加快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步伐,进一步巩固棉花优势产业地位,北疆昌吉、博州、塔城等地作为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一步的地区,要继续加大示范推进力度。南疆其他棉花优势产区要加快引进试验推广应用棉花采摘机械化。
(2)进一步提升农业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水平。强化农业机械化薄弱领域的技术推广应用,重点在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区域性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保鲜业等领域加快推进机械化。围绕自治区新增1 000万只肉羊出栏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重点推广普及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运和草场改良等机械化技术,加快应用畜禽水产养殖业饲养新机械、畜禽水产品采集加工成套机械装备。全面提升林果生产机械化水平,努力在林果标准化生产、加工转化上下功夫,重点普及果树施肥、病虫害防治、果产品贮运保鲜和初加工等机械。围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大新型静电喷雾等先进环保机械的应用,继续扩大番茄、辣椒、打瓜、甜菜等区域特色作物机械化收获面积。
(3)精心组织好机械化生产。各级农机部门要及早部署“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的机械化生产工作,带头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加强农业机械化生产指导,搞好服务,做好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农业生产进度统计上报工作,加大信息采集汇总工作力度,开展农机化生产信息上报考核,准确把握农机化生产动态,提高农机化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农机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机耕、机播、机收等环节跨区作业的组织协调,积极引导支持各类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不断拓宽农机作业市场的领域和范围。
(1)狠抓责任落实。要按照“科学、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全力落实好“农民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工作新机制,落实好县乡两级政府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宣传培训,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考核,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环节实施情况的监管。
(2)明确职责,提高项目资金绩效水平。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相信基层、依靠基层,发挥基层作用”的执政要求,从2014年开始,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将按照农机总动力、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因素分析法确定项目资金分配额度,并切块下达各地(州)市,由各地(州)市会同县(市)根据自治区下发的项目指南,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的实际自主确定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项目管理、检查验收,体现责权一致,自治区层面只对地州市实施项目履行备案和监督、抽查职能。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同时,要有效整合各类农机化项目资金,制定相应的农机化项目管理办法,提升项目实施绩效水平,发挥项目最大效应。
(1)突出推广工作重点、创新推广工作机制。围绕自治区农牧业“四大基地”和“六大产业”发展,着力推进农机化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农机推广工作,特别是自治区确定的肉羊肉牛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白色污染治理、节水灌溉、棉花机采、农作物秸秆回收加工利用、“三个1 000万亩”粮棉高产创建等重点,农机要及时跟进,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加快先进适用配套机具的引进推广应用步伐,带动农机化技术推广整体工作的提升。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各自不同的农业生产需要、种植养殖模式、地方党政确定的发展思路、产业布局、重大项目等,研发、改进、改造、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要积极推进农机推广机构、农机科研教学单位、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企业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联合协作,形成产学研推紧密结合、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优势互补、专项服务与综合性服务良性互动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新机制。
(2)继续实施农机促农增收行动计划。围绕自治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战略,全力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民生、农机化薄弱环节突破、农机节本增效、农机服务拓展四大农机促农增收工程,努力为自治区农民持续快速增加收入作贡献。
(3)优化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各地要围绕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作用,将资金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倾斜,向关键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促进安全、节能、环保型农机的推广应用。
(4)全面推进农机标准化作业,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围绕自治区农业优势产业,继续完善农机作业标准化规程,尽快形成农业优势产业农机作业标准体系。要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率先实施农机标准化作业,要组织在农机化各类示范区率先实施标准化作业,要积极倡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率先达到标准化作业。要加强对实施农机标准化作业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升作业质量。
(5)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立足优势产区,依托国家、自治区重点农业示范区建设,围绕本地区的产业发展,找准农机、农艺结合点,加快创新农机、农艺融合发展的协调推进机制,整合农机化科研、推广项目,加大农机化成熟技术的集成和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强化技术试验、熟化和集成示范,大力开展棉花全程、玉米机收、畜牧、林果、设施农业和特色作物机械化重点示范区建设。要建立不同层次的农机示范区、示范点,形成建设布局广泛、示范内容全面,并各具特色多层次的示范网点。
(1)着力培养培训农机专业人才。重点依托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机化分院资源优势,采取联办、委托等方式,建立完善区、地、县、乡培训基地,分级打造农机高级、中级、初级及农机实用人才培养培训基础和平台,大力培养复合型农机管理人才、专业型农机化科技人才,创新培训方式,多采取现场教学等方法,使培训更贴近基层实际、工作实际。自治区重点培养培训100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1 000名中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充分发挥基层培训基地的作用,全力实施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结合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农机操作手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一专多能的新型农机手和农机合作社领头人。组织完成好农机科普教材的编写工作和精心实施农业科技知识进村入户工程。
(1)加快发展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研究制定自治区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地州、县市要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规范引导,努力帮助农机合作社解决机库棚建设、人才培训、资金筹集等难题,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经营形势要求的农社合作、企社合作发展路子,重点打造一批强的、扶持一批大的、哺育一批小的,梯次推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2)努力创新服务模式。要在深入推进农机跨区作业的同时,大力推行订单作业、土地托管、承包服务,引导支持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经营,积极发展规模作业、规模养殖、规模加工、规模经营等农机社会化服务新的实现形式。
(1)增强服务功能。继续加强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机管理、推广、监理、培训、信息服务等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着力加强基层农机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完善服务平台。力争完成农机试验鉴定、安全检测、技术推广培训综合基地(一期)建设任务。初步建成《新疆农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全区农民群众、农机企业、农机部门等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1)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着手制定农机监理站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规划,加快农机监理装备、信息系统等建设,提高农机监理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定期实地安全检验和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集中开展超长超宽拖车等专项整治和反光标示粘贴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载人、客货混装、无证无牌驾驶、超载以及超长、超宽、超高及无安全装置、无尾灯和反光警示标志的农用挂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和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做好农机产品质量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要规范农机推广鉴定工作,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把好机具质量源头关。按照简洁、科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降低农机产品进入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门槛,修改完善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简化目录申报、确定生成手续,采取宽进严管,重在产品质量跟踪管理,特别是对有质量问题和服务不到位的农机产品要认真查处,直至取消目录资格。
(3)强化农机市场服务和监管。力争完成农机流通、维修市场布局规划,支持引导企业建设区域性农机流通市场,加强农机市场产品价格监测及信息发布,积极培育发展农机维修市场,着力推进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建设,及时发布目录。重点加大农机维修市场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农机打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非法拼装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机市场监管,研究制定由过去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的具体措施办法,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为农机市场运行提供监管服务。
(1)重视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深化农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优化程序,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按照“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群众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管理办法、自治区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等,做到相信基层、依靠基层,发挥基层的作用。继续完善地州主要农机化业务工作评价指标和评价机制,注重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高度重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自治区农机局将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切实遵守政治纪律,改进“四风”,为地县农机部门做出表率。各地农机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围绕自治区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战略,加强调研,适时调整不同时期的农机化工作重点。自治区农机局将从严控制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农机推广现场会以地州、县市召开为主,自治区进行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观摩;从严控制发文,每年研究确定的全区农机化工作重点,原则上不再单独发文部署,能用电话、邮件、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沟通、安排的工作,不再发文,并充分利用新疆农机化信息平台,积极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另外,各地都要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机制建设,努力塑造农机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