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颖,邓李梅
(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湖北 黄石 435002)
游戏是人内在本质的自发表现,是人在幼儿阶段最纯洁的精神产物,一切善的根源都在于它、来自于它、产生于它。[1]对于幼儿而言,游戏更是他们获得幸福和快乐童年必不可少的因素。[2]幼儿专心地投入游戏不仅能够帮助他们探寻新知、获得新经验,而且能够帮助他们将外在的压抑与束缚尽情地释放出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曾明确指出“幼儿园要以幼儿的游戏活动为主”,强调游戏对幼儿发展的重要作用,幼儿园应为幼儿游戏的顺利开展创设条件,充分尊重幼儿在游戏中的主体地位,顺应幼儿的游戏天性。但在当前幼儿园教育实践中,成人更多的是口头上重视游戏,并未真正意识到游戏对幼儿身心发展的重要性,幼儿园游戏处于边缘化的境地,[3]在游戏实施的过程中教师与幼儿角色错位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本文试图探讨幼儿园游戏中主体错位的表现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促进幼儿园游戏的良性发展,还游戏固有的轻松感和愉悦感。
幼儿园游戏开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幼儿的发展,在实践过程中,教师因未能处理好自己和幼儿在游戏中所处的地位而导致的两者主体错位现象时有发生。
教师与幼儿之间的关系会影响幼儿接受教师教育的态度,进而决定他们能否健康顺利地谋求发展,并在自身与外界之间建立更为深刻的关系。[4]教师作为幼儿的主要引导者和促进者,应从属于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兴趣爱好,顺应幼儿自发的需要,以促进幼儿更加健康地发展。幼儿天生就有对游戏的需求,由于各方面发展的限制,幼儿还需要成人的帮助与指导。但在游戏活动实际开展的时候,教师往往脱离这一应然状态,而偏重于幼儿的游戏参与度,这样就会使得大部分幼儿自主游戏变为操作游戏,幼儿在游戏的过程中也失去了原本的游戏体验,而是从属于教师和教师的教学活动。
游戏中的情景和材料是超学科、混沌、整体、分门别类的,幼儿通过与这些情景的互动,不仅能够感受和体验自身的兴趣、直觉、意志与情感,同时也能够对真实、客观世界存在的规范进行思考与判断,[5]以此来积累经验,发现周围世界的奥秘,游戏应为幼儿的发展服务。但在幼儿园游戏的实际开展过程中,教师为幼儿提供的自由游戏时间少、游戏种类少,并不能满足幼儿的游戏需求,[6]游戏未能适时、适当为幼儿的发展服务,很多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力图将游戏与教学相结合,实现游戏化教学,但他们往往未能处理好教学与游戏之间的比重,从而使游戏成为教师“有效教学”的手段。
幼儿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究欲,他们在不断的探究与发现中建构自己的知识结构,形成“探究—解惑”的循环体系。教师应有意识地培养幼儿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幼儿更好地获取知识。但是在当今幼儿园游戏活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游戏依旧难逃教师预设的框架,也有很多教师在游戏活动中更注重游戏前的物质准备而忽视了幼儿经验的准备和对幼儿游戏过程的指导。[7]教师对游戏过多的预设,过于重视游戏的严密性、完整性,就会使幼儿的自主性被抑制,幼儿也只能在教师的控制和过分干预下,以被动的心态参与游戏活动,并不能充分地获取个体的主观体验,教师就演变成了幼儿游戏的“指挥者”而非“指导者”。
当前幼儿园游戏更倾向于为教师服务,而较少注意到幼儿的游戏需求。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幼儿的地位未得到尊重,家长的育儿观念未端正,教师的指导作用未充分发挥。
游戏不仅是一种娱乐方式,更是一种文化形态,[8]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幼儿更多的是被当作“欠发展的小大人”,成人并未顾及到他们的个体地位,[9]这一观念至今仍未完全消除。教师是幼儿的主要引导者,他所持有的儿童观会对幼儿园游戏实践产生直接的影响,但在游戏的过程中教师依然未能将幼儿作为有游戏需要的个体,较少思考幼儿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游戏。而家长在看待幼儿个体地位时,更多的是将幼儿作为“知识需要的个体”,而不是“发展的个体”,对于很多家长来说,幼儿的游戏是可有可无的,甚至有家长将幼儿学习绘画、弹琴、跳舞与幼儿游戏混为一谈,将这些活动归为幼儿的游戏,殊不知,适当的绘画、弹琴、跳舞能够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而一旦过度就会剥夺幼儿原本快乐的童年。
社会处于不断的发展与更新中,人们对知识的追求和重视也是有增无减,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过于重视知识的掌握并以此作为衡量幼儿发展的唯一标准,就会倾向于另一个极端,同样不利于幼儿的发展。对于很多家长而言,他们更关注的是幼儿在园知识和技能的提高,片面地以幼儿知识掌握的多少来衡量幼儿园的好坏,并作为他们的择园标准。幼儿园在选择和编制课程的时候就不得不加强对幼儿的知识传授力度,将游戏活动放置在一边,当教学需要游戏活动的时候,教师就会在教学中添加游戏环节,游戏完全由教师安排和控制,这就会使幼儿的游戏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幼儿游戏也缺少其应有的地位。[10]如果迫于压力去顺应家长的需求,过分加强对幼儿的知识传授力度,却对幼儿对于游戏的需求置之不理,教师一味地掌控游戏内容、方法和过程,势必本末倒置,得不偿失。
教师是幼儿游戏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在当前的教育中,教师的游戏指导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类是倾向于干涉指导,另一类则倾向于放任指导。[11]这两种指导方式都不利于幼儿游戏顺利展开,一方面,教师的过分干涉会限制幼儿自由天性的发挥,不利于幼儿自由自主地进行活动;另一方面,教师的过分放任容易引发突发状况,不利于幼儿在游戏中的发展。教师作为幼儿游戏的指导者,应具备足够的耐心去观察幼儿的活动,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教师较少有时间和耐心去观察和倾听幼儿。在进行游戏活动时候,教师更是希望幼儿按照已经预设好的游戏轨道运行,一旦出现什么问题,教师便迫不及待地结束游戏活动,使已经出现的问题无法解决,教师的指导作用也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在幼儿园游戏中,回归幼儿与教师的本位,教师需明确自己在游戏中担当的角色,并了解幼儿真正的需求,这需要教师从以下方面去做,以促进幼儿游戏的有效开展,让幼儿在游戏中体验愉悦感、轻松感。
幼儿不仅仅是自身活动的主体,同时也是与教师进行对话的主体。[12]在教育的过程中,既不能简单地置成人于本位,也不能简单地置幼儿于本位。[13]如果简单地置成人于本位,就会过分强调成人自身的意志而湮没幼儿的主体意志;而一旦简单地置幼儿于本位,就会使得幼儿不成熟的意志得到不恰当的张扬。因此,在幼儿园游戏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教师应明确自己与幼儿的定位:一方面,教师要顺应幼儿天性,确保他们在游戏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让幼儿在与环境及他人的互动中认识周围的世界,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教师应为幼儿独立、自由选择活动营造恰当的氛围,并培养幼儿自身的决策与选择能力,[14]教会幼儿如何与同伴交往、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发挥好自身的指导作用,培养幼儿的自主性,确保幼儿活动的顺利进行。当幼儿需要教师指导的时候,教师可以在观察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时候参与到幼儿游戏中去,促使幼儿游戏顺利进行,加强幼儿在游戏中个性的展现、积极情绪的体验以及社会交往能力的训练。
回归幼儿游戏主体的地位,需要教师与家长在共同努力的基础上为幼儿的游戏提供必要的支持。首先,教师应端正自身的教育理念,明确游戏在幼儿发展中的作用,避免重知识教学的倾向,将幼儿作为有游戏需要的个体看待,把侧重点放在幼儿在游戏中的参与度与愉悦感的体验上,尊重幼儿的游戏需求,为幼儿游戏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减少对幼儿游戏的过多预设,减少对幼儿游戏完整性、严密性的过度追求。在幼儿生活中创生出贴近幼儿生活实际的游戏,关注幼儿的游戏发展水平、游戏的需求,为幼儿的游戏提供“最近发展区”,让幼儿在愉悦的体验中度过欢乐的童年。教师在指导游戏的时候,应避免对游戏的全盘控制或过分放任,使游戏指导发挥最大作用。最后,应加强家园合作,向幼儿家长传输正确的育儿观念,让家长了解幼儿的游戏需求,明确游戏在幼儿发展中的作用及地位,也可以通过周末的校园开放日所开展的亲子游戏活动,引导家长参与到幼儿的游戏活动中去,使幼儿获得愉快的游戏体验。
对于幼儿来说,幼儿园的环境、设备并不是最重要的,他们评判幼儿园是否理想的标准是能否开展适合他们身心发展的游戏以及教师对自己的关爱程度。[6]因此,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条件,满足幼儿的游戏欲望。一方面,应为幼儿提供物质支持,确保幼儿有充足的游戏时间、充裕的游戏材料、足够的活动场地以及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喜好自由地进行选择的权利。幼儿园应该将幼儿游戏的自主权交还给幼儿,教师在游戏过程中也应发挥指导作用,以满足幼儿的游戏需求。另一方面,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精神支持,给予幼儿自由游戏以及教师自由选择和组织游戏的权利。而要想充分发挥幼儿游戏的自主性,首先就需要教师自身具有自主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幼儿的自主性。[14]幼儿园的教育理念是为了促进每一位幼儿的健康发展,为了满足这一目的,幼儿园应该充分尊重幼儿,还幼儿童年该有的纯真与幸福,在最大限度上体现“一切为了孩子”这一目的,要在保障幼儿安全的前提下让幼儿自主自愿地选择他们感兴趣的游戏。
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是幼儿探寻未知世界的主要方式之一。确保幼儿在游戏中主体性的发挥有利于幼儿充分体验游戏的乐趣、增加对外界的认识,成人也应重新审视“知识至上”和“游戏无益论”,还幼儿以游戏主体的地位,真正做到游戏为幼儿的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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