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软学院 文贝贝
支付清算系统(payment and clearing system)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交易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系统。具体来讲,它是由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管理货币转移的规则,以及实现支付指令传递和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等要素共同组成的,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国际上著名的支付清算系统有美国联邦储备电子资金调拨系统(FEDWIRE)、纽约清算行同业银行支付系统(CHIPS)、伦敦票据交换所自动收付系统(CHAPS)、欧元自动拨付与清算系统(TARGET)等。正是基于对支付清算系统地位、功能的深刻认识,欧美发达国家均高度重视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维护其货币的国际地位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效率,不断巩固并有效提升自身在国际金融服务产业,尤其是在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合作“价值链条”上的主导地位和先发优势。因此,深入探讨支付清算系统的地位和功能,并将其与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和发展的实践相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支付清算系统是经济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金融体系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每个经济实体,无论单位或个人,只要发生付款人向收款人转移可以接受的货币债权,就会产生支付行为。除现金支付外,绝大多数支付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利用支付清算系统实现的。作为被社会普遍接受的一般等价物,货币的出现方便了人们的交换和经济生活,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换的效率。货币诞生至今经历了实物货币、铸币到信用货币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每个阶段又都经历了多个子阶段,如信用货币就已经经历了商业票据、银行券和纸币、数字货币(非现金存款)三个阶段,现在正进入电子货币阶段。货币形态的变化呈现出“从有形到无形”,“从自发到法定”的发展规律,整个过程都是受便利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和保证交易、支付安全所驱动的。正是货币形态的这种演化趋势使支付清算系统在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提供支付服务的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支付清算系统通过提供必要的资金转移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各类经济金融活动的稳定运行、效率提升以及持续创新。
对支付清算服务效率的追求是支付清算系统的一个主要功能,也是影响支付清算系统设计和制度安排的重要因素之一。
2.1.1 支付清算系统在总量上要满足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
从本源上说,支付体系是适应交换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状况是支付清算系统发展的最基本决定因素,反过来说,支付清算系统也应以满足商品和服务交换的需要为首任。马克思关于流通中货币量的理论为此提供了精辟的论证和说明。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必要量取决于三个因素:进入流通的商品数量、价格水平和货币流通速度。货币流通速度主要由制度因素决定,是相对稳定的,价格水平在经济正常时期也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这样,在一定时期内,货币必要量就主要由进入流通的商品数量决定。不仅如此,作为虚拟经济的金融市场,其发展速度大大高于实体经济,市场规模也已远远超过实体经济,这使得在支付清算服务中,金融体系为自身交易服务的价值量日益超过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价值量。例如,美国两大最主要的支付清算系统FEDWIRE和CHIPS处理着85%的美国非现金交易价值量,但这些支付大部分源自证券和外汇交易,支票和信用卡支付分别仅占13%和0.1%,现金支付仅占美国总支付量的1%。
2.1.2 支付清算系统还要灵活、快捷地满足多样化的支付清算需求
普通个人消费者面临大量的消费支付,金额不大,但支付频繁,这就要求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方便、快捷;零售商业企业希望使用方便灵活的、有信用担保的支付工具;工商企业间的支付和金融机构媒介证券、外汇交易的支付往往金额大、支付时间要求紧迫,而且希望最大限度地降低流动资金的占用金额和占用时间;外贸企业希望能以最佳方式进入国际支付系统;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支付需求既与工商企业部门类似,又因受到预算管理体制的制约而有所不同;电子商务则要求支付系统能方便网上购物和网上传输,有较强的抗电磁干扰性,对低值交易能有效节约交易成本。
保证支付清算服务的安全性也是支付清算系统的一个主要功能,对于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支付清算过程中有很多因素会导致支付的延迟或失败,如欺诈、客户或银行结算资金不足、支付清算系统发生故障等。
2.2.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在支付清算过程中各种敌意因素给收付款当事人或支付清算服务提供者带来损失的潜在可能性,如伪造支付命令、收付款银行为占用客户资金故意拖延、恶意透支等。这类风险往往防不胜防,一般要靠不断强化支付业务安全传输、财务和支付信息规范处理、异常情况查处和各种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来防范。
2.2.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因客户或银行结算资金不足所造成的支付延迟或失败的潜在可能性。支付清算系统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一般采用缴存支付保证金、净额清算、展信等制度安排来防范。
2.2.3 系统运行风险
系统运行风险是指电子支付清算系统发生意外故障的潜在可能性,这是信息技术在支付清算系统应用中必然伴随的一种风险,无论是支付清算服务提供者,还是监管者,或是客户对此都高度重视。系统运行风险的控制不仅需要电子安全技术的支持,还需要支付风险管理控制制度的配合,但电子安全技术具有投资大、技术难度大等特点,在选择上受制于金融机构的承受力。防范系统运行风险一般要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灾难,准备相应的处理机制和应急对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的深化,支付清算系统还衍生出信息提供和公司治理等其他功能。例如,利用信息提供功能可以打击洗钱、逃债、逃贷、腐败等犯罪行为,以维护金融稳定;可以使中央银行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发现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有利于提升金融业整体服务水平;也可以支持中央银行有效执行和实施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
总之,支付清算系统是支持各种支付工具的应用和资金运行的“高速公路”。支付清算系统与资金的运转和流动性有密切的关系,它能安全有效地反映出金融市场的变化和风险,准确高效的支付清算系统是维护金融正常运转和社会公众日常生活的消费和支付基础。
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主要是靠中国人民银行主导和开发。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银行就开发出电子联行系统,它运用了卫星的信道,很大程度地提高了我国支付系统的清算能力。进入21世际以后,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2002年至2005年之间,大额的支付系统投入试点并且得到了推广,逐步取代了之前的电子联行系统。从2005年开始,小额批量支付同样得到了试点推广。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境内外的货币支付清算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导下,各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也得到了全面的升级,从票据交换系统到外币清算等极大程度地丰富了新时代的资金支付需求。中国支付清算系统发展趋势如下。
随着支付清算系统的快速升级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在建立支付清算系统的时候,不同的行业和单位负责不同的部分,各部门之间不能有效沟通和协调,缺乏统一化和标准化,这就导致了支付清算系统功能性的重复和叠加,降低了工作效率,形成资源浪费。同时,管理支付清算系统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支付风险就相应的增加,对经济金融的稳定性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所以必须要加强统一规划和管理,促进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健康快速发展。
推广并运用现存的支付清算系统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扩大支付清算系统使用范围,使系统的运用频率得到提高,优化系统结构和业务范围,并引进和推广非现金支付。同时,网络上兴起的电子支付也应该得到支持和鼓励,网上银行、手机和电话支付极大地丰富了支付业务的种类和支付渠道,有效地打破了传统意义的时间和地域限制,丰富了公众的支付手段。另外,支付清算系统的推广对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因此在巩固支付清算系统成就的基础上,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塑造公平的支付环境。
重要支付系统产生于金融系统的内部或者是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支付系统,加强重要支付系的监管是首要任务。首先,继续有力监督支付系统,完善应急手段,保证重要支付安全稳定运行。其次,建立定期评估支付系统。定期的评估是国际惯例,它能及时有效地调整支付系统,提高效率和改正缺陷。支付系统内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既能提高系统的工作效率,也对系统的监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复杂的经济环境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支付信息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这就对支付信息的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付信息应该实时、准确和客观地反映社会支付状况。长期来讲,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支付手段和经济环境将会对支付信息提出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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